评论|杨路:中美贸易战观看指南

对于充满好奇的“观众”来说,用什么视角来理解中美在这一场博弈中的种种行为和选择,成为了一个挑战。
与普通的竞赛乃至战争不同,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并没有公认的范围。

中美贸易战是一场大规模、全方位的政治经济博弈,不同的议题在不同的维度上同时发展着。因此对于充满好奇的“观众”来说,用什么视角来理解中美在这一场博弈中的种种行为和选择,就成为了一个挑战。就像笔者看板球比赛一样,大多数人难免一时半会儿摸不着头脑。这一篇“观战指南”就选取三个重要的角度,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场中美博弈。

战场:双边还是多边?

与普通的竞赛乃至战争不同,当前的中美摩擦并没有公认的范围。双方在定义阶段就展开了博弈:当前的冲突是一个中美双边的问题还是全球贸易体系的问题?这个问题看似细枝末节,但是如同在战争前选择交战区域一样,是设定议程的非常重要一步,其结果直接影响了双方在实际博弈中的优劣地位。

目前双方的选择,主要来说就是中国希望把问题放到多边组织解决,而美国希望通过双边渠道解决。主要的证据是,美国早前发起的针对钢铁和铝制品的“232调查”,其法律依据是美国1962年《贸易扩大法》第232条,即美国商务部可以调查任何进口物品对于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而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组织(WTO)前身世界关贸总协定(GATT)第21条的规定,成员国是可以用国家安全原因豁免世贸组织规定的(比如在战争状态下对敌国进行贸易禁运)。

暂且不讨论美国此举是否有滥用世贸21条的嫌疑,但至少其政治逻辑是清楚的,即绕开在美国看来官僚、缓慢,并且十分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对中国有利的多边国际组织。反之,中国尽管意识到美国引用了国内法发起贸易措施,但仍然在用多边规则回应。证据是中国商务部在3月23日宣布的针对232调查的报复措施声明中,将美方以国家安全为由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分别征收25%和10%关税的行为,“理解”为世贸组织定义下的保障措施(虽然美国强调这不是)。在这个逻辑下,中国才根据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协定》有关规定,制定了中止减让清单。而回过头来,美国贸易代表处(USTR)则在4月4日的声明中,批评中国的232报复是“没有根据的”(baseless),因为中国不能够引用多边规则来报复美国的单边的行动。

中国并非真的“误解”美国的单边行动,而是努力把议题转移到对自己有利的环境中来。中国在2001年底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无论是贸易量还是贸易顺差都产生了极快的增长,是公认的世贸规则的最大受益者。中美在世贸框架下的争端虽然中国负多胜少,但肯定好过完全比照美国国内法进行较量。因此可以说,在世贸组织下解决问题是中国的最优选择。而更重要的是,世贸组织给中国提供了一个“盾牌”:其规则要求成员国不能够选择性地对一些国家提高关税。也就是说,如果美国要对中国商品提高关税,那么美国必须要对其所有贸易伙伴采取相同的待遇。这一基本原则的存在,让美国在多边组织框架下对中国采取贸易行动变得极为困难。除此之外,无论世贸组织的决定对中国是否有利,都会因为其官僚程序的原因导致耗日持久,而美国国内政治正处在一个很不稳定的时期──等到世贸组织有任何结果时,美国可能已经发生政治转向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美在“双边”和“多边”的议程设定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美国也有主动诉诸多边的时候。比如在232之后的301调查中,美国除了发动对中国商品的关税,采取投资限制之外,还有一项行动,就是通过世贸组织向中国“发起磋商”。然而,美国这一行动很有可能只是辅助性的,并不会根本改变其追求对中国双边施压的主要方向。因为美国主要的诉求都可以通过其国内政策(提高关税,限制中国投资)达到。世贸组织如果能够做出对美国有利的决定,那自然锦上添花,提升了其正义性和合法性。即使不做出有利裁决,也无法阻止美国采取单边行动。更重要的是,与232调查(仅仅涉及关税)不同,中国如果要对301调查中的非关税部分采取对等报复,势必也要采取一些世贸规则之外的措施,无法坚守多边组织这个有利阵地,这就进入了美国设定的节奏。

目标:贸易平衡还是战略竞争?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选择将当前的矛盾解释为贸易问题,而美国则视为全方位战略竞争。这背后双方的主要考虑是,贸易本身是一个技术性非常强的领域,背后的逻辑是相对政治中立的经济学。在经济学范畴中,贸易赤字本身是中性的,无所谓“好赤字”或者“坏赤字”,美国很多的贸易指责在这个层面上缺乏依据,而且技术问题完全可以技术解决。

中国政府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中美贸易统计方法的差异,以及美国对华的高科技产品出口限制,就是对当前摩擦的一种“降维”努力。而美国则在2017年12月发布特朗普(川普)任内第一份《国家安全战略》(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NSS)中,罕见地将中国定位为竞争对手而非合作伙伴,明确预示了美国对华战略整体向更为强硬的方向移动。301调查更是远远超越贸易问题,特别是对中国国家产业政策如《中国制造2025》的批评,将当前矛盾几乎提升到了两国政治经济体制根本冲突的层面上。

大部分中国的政策制定者当然能够意识到,美国的贸易战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美国官员也并非天真到相信贸易赤字可以靠提高中国商品关税解决。但是对于中国来说,如果承认当前的问题是和美国的全方位战略竞争,那么所谓的“战略机遇期”判断就要改变。中国如果要维持当前的政治和经济模式,就需要投入巨大的代价和美国进行冷战式的对抗,这显然是中国领导人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尽可能地将问题简单化到技术和局部的层面,是对中国有利的。同理,对美国来说,有利的策略是将问题转向“全面谈判”(Grand Bargain),以迫使中国在贸易之外的层面做出更多更大的让步。

结构:双层还是单层?

制裁,惩戒,乃至战争只是博弈的手段而非目的。中美目前的冲突最终一定会以某种形式的协议或者共识来解决。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必然经过谈判。学者Robert Putnam在1988年提出了著名的“双层博弈”理论。他指出国际谈判往往是两个层面的博弈,第一个是国际层面,而第二个则是国内层面。这两个层面的谈判往往同时进行,而最终的谈判结果往往受制于这两个谈判过程的最大公约数。

简单来说,任何最终的协定或者共识,都需要既在国际上被谈判对手接受,也在国内被本国社会和利益团体接受。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可以观察到这样的现象:如果国内舆论对对外谈判关注度高,往往会束缚对外谈判代表的手脚,使得必要的妥协和折衷难以达成(比如美国的TPP谈判和台湾的ECFA争议);而同时,不管是民主还是威权体制,执政者都需要考虑国内舆论以及利益团体的接受程度。在中美最终达成谅解之前,各种制裁和报复手段对双方都是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消耗。因此判断事件的未来走向,必须要考虑到中美的双层谈判环境。

美国的各类国内商业团体,媒介乃至普通公民,对于贸易战的进展在目前为止保持了高度的关注和压力。这种压力当然有利于制衡美国政府内一些贸易鹰派的极端愿景。但高度的信息透明也减少了美国谈判代表的自由裁量权,降低了美国大幅度政策转向的可能性。我和几位参与过美国重大国际协定的谈判代表曾有过交流,普遍的印象是,这些谈判专家虽然由衷支持自由媒体对民主体制的监督作用,但在务实层面往往希望避免谈判信息的过度、过早曝光。对于谈判代表们来说,最充分的授权和最低限度的信息公开,是最容易达成协议的场景。

而中国官方对国内媒体有近乎绝对的掌控,舆论口径非常一致,没有任何异议的空间。因此中国的国内博弈对外部博弈的影响比较小,也就是说,在操作层面,中国的谈判选项更多,弹性更大。但这并不是说中国的对美博弈就完全是单层的。因为国内利益相关的部委、地方政府和国企会以不甚公开的方式对国际谈判施加压力。只是相比较而言,这种国内压力较小。

两者相比,美国的透明双层谈判体制,决定了其需要在下一个新闻周期、选举周期或者国内政治情况出现重大改变(悬而不决的“通俄门”调查始终是一个未知数)之前,促使中国达成协定。因此不管是232还是301调查都有明确的时间表。从白宫的角度来说,希望速战速决,提升紧迫感。而反观中国,因为政府和执政党的换届刚刚结束,下一个政治周期也相对遥远,国内舆论压力较小,官方也需要更多地时间来获得信息和情报。因此对中国来说,降低紧迫性,拖延谈判的时间会是比较有利的结果。

(杨路,自由撰稿人)

读者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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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论证清晰、观点明确,佩服。

  2. 初中生治国,要求不能太多

  3. 赞一个! 战略机遇期就是被夜郎自大给弄砸了。。。

  4. 條理分明、簡單易讀的文章,讚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