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及苹果国安案开审:首宗勾结外国势力审讯,警严防、市民冒寒排队旁听

现场有市民指,《苹果日报》已经成为符号,到场旁听支持是抵抗的行动。
2023年7月28日,《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在赤柱监狱。摄:Louise Delmotte/AP/达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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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国安案件,今日(12月1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开审。这是香港首宗“勾结外国势力”不认罪的案件进入审讯阶段。

黎智英现时76岁,是香港传媒大亨,壹传媒、异见报纸《苹果日报》的创办人。他是香港首名被起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名的政治人物,该罪名最高可判终身监禁。黎智英自2020年年末还押已逾三年,至今超过1100日,此前多宗社运案件、欺诈案罪成。随著黎智英被控国安法,刊载26年、见证香港社会变迁的《苹果日报》于2021年中关停。黎智英与苹果案是香港进入国安法时代后,涉及新闻、言论自由的标志性案件,吸引世界瞩目。

端传媒整合开审首日的现场报导、控罪背景,疏理黎智英案对香港司法程序带来的几个影响,以及苹果前员工及台苹的去向。

早上10时,黎智英身穿浅灰色西装上衣出庭,左右两侧共四名惩教所人员看守,监管程度比一般案件严格。黎智英的妻子和子女均有到场旁听。黎智英进入法庭向旁听席打招呼,亲友席有人挥手回应,马上被司法机构人员阻止。审讯期间,黎智英戴上眼镜和耳机。

警方高规格设防,市民称到场旁听已是一种抵抗

港府以森严规格应对黎智英案庭审。开审前一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外竖起层层戒备,法院大楼外的行人道上,长条的铁马相连围起数十米。以往有重大社运或政治案件,法院外行人道空地处常有人士示威,今次在重重围栏下,空地难以落脚。另外,司法工作人员和旁听人士进入法院须经安检,爆炸品搜索犬也有出动。车辆进入法院,需经警察用设备和警犬搜索一圈及检查车底方可入内。

2023年12月18日,《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警员在法院外驻守。摄:Ryan Lai/端传媒
2023年12月18日,《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警员在法院外驻守。摄:Ryan Lai/端传媒

三日前,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曾于活动上预告庭审当日会增强警力、派搜索犬巡逻。同时,他表示留意到过去曾有有“旁听师”在场叫嚣,影响法庭审讯,因此会设置 X 光机,并要求旁听人士在安检后才能进入法庭。邓炳强警告,“任何人企图骚扰审讯进行,又或者企图恐吓任何有份参与司法过程的人员,我们不会犹豫,即刻采取果断行动。”

开审第一天是星期一,法院外车水马龙,警方在法院外东京街设置路障,沿途多个街口皆有警察驻守。法院大楼内外遍布军装和便衣警员。据“法庭线”报导,国安处处长江学礼和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到场巡视,装甲车“剑齿虎”在庭外停泊候命。

今晨约百名人士在法院外排队等候听审。40多岁的C先生今晨四点从沙田出发来到法院,排在队伍前列。他戴著冷帽,自带椅子、地毡和长雨伞。过往大大小小社运案件,不乏他的身影,今年初民主派47人初选案,C先生也曾到法院旁听。

C 先生自言并非苹果日报的支持者,在他眼中,《苹果日报》已经成为 icon、符号。尽管他认为黎智英案的审讯是“show trial”,但仍要来见证,“我可以做咩?无咩可以做,但可以嚟见证呢个历史”。同时,旁听黎智英案件对 C 先生而言更是“帮自己加油”。C 先生说,有市民到场旁听、支持,已是抵抗的行动。

根据传媒报导,17日深夜已有市民在法院外等候。首位排队等候的市民对媒体表示,该案件代表新闻工作者的自由。

另外,有英国、加拿大、瑞士等国的领事到场旁听案件。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身负612人道支援基金国安案件的陈日君枢机,以及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亦有到场。

 2023年12月18日,《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天主教香港教区退休主教陈日君到场听审。摄:Ryan Lai/端传媒
2023年12月18日,《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天主教香港教区退休主教陈日君到场听审。摄:Ryan Lai/端传媒

8时许,社运抗议者王凤瑶“王婆婆”挥舞著英国国旗来到法院外,高喊“释放黎智英”等口号。距离法院入口不到20米处,王婆婆刚现身,20多名警察便蜂拥而上拦住她,不到两分钟,王婆婆被推著往外围离开。

开审前夕,有数十公众和传媒人士彻夜排队。今次案件引外界瞩目,距离开庭3小时,十几台摄像机在法院外架起。至少30间本地或外国媒体到场记录案件,包括 CNN、BBC、Bloomberg 等国际媒体,亦有日本传媒到场。

今次庭审出现特别安排。传媒和公众人士先被安排在法院大楼外排队。近9时,传媒人士先行进入法院内等候派筹,进入法院后,司法机构现场通知内庭有30张传媒筹,将按不同媒体类别分配,本地传媒15张、非本地传媒10张及网媒5张。公众机构亦安排超过300个公众席位,分布在内庭和四个延伸庭区域。

在排队期间,有市民见到各国领事从公众入口排队取筹,于是提出让位于领事,以便他们取得更好的位置。其中一名领事便用流利广东话回应“我无问题!”,然后继续排队 。同时,有市民听到身旁的人表示还没吃早餐便来排队,随即提出帮忙买面包,又借出折椅供周围的人使用。

审讯当日,英美政府均表示关注。英国外相卡梅伦批评港区国安法侵蚀香港的权利和自由,同时呼吁释放黎智英。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则谴责中国以国安法起诉黎智英,呼吁北京及香港政府尊重新闻自由。

开庭先处理串谋煽动罪检控期限,控方未开案陈词

法庭于今早10点开庭,开场先厘清海外证人视讯议题。审前《星岛日报》报导,辩方曾申请海外证人以视像作供、法庭拒绝。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指,根据规定,若要申请海外证人视讯,需要在交付程序42日前向法庭申请,今次法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获辩方确认。

在控方开案陈词前,辩方率先厘清一些争议议题。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陈词,就“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有“检控时限”(time bar)的争议,即该案超过检控时限,法庭无权审理。控方指控黎智英犯煽动罪的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却在2021年12月28日才提出加控煽动罪。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1条“法律程序”,煽动罪应在6个月检控期内作出检控,故质疑法庭无权审议该项罪名。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1条,(1)就第10条(即煽动罪)所订罪行提出的检控,只可于犯罪后6个月内开始进行。(2)未经律政司司长书面同意,不得就第10条所订罪行提出检控。 同时,根据《刑事罪行条例》159D“对提出法律程序的限制”,“由于任何适用于提出任何该等法律程序的时限已经届满,因此不能就该罪行提出法律程序”。

2020年7月1日,香港国安法生效,《苹果日报》印刷中,头版标题为“恶法生效 两制盖棺”。
2020年7月1日,香港国安法生效,《苹果日报》印刷中,头版标题为“恶法生效 两制盖棺”。

辩方指出,控方现时以“串谋发布煽动刊物”起诉,超过法定控罪时限,“串谋”的检控时限应被考虑。彭耀鸿强调,本案涉及新闻自由、基本个人权利,法庭应更宽松诠释法律,对控方更严谨。

三位法官接连对“检控时限”发问。李运腾关注,若被告干犯一系列罪行,是否所有控罪都要受限于同一时限内?法官杜丽冰则追问,串谋煽动有别与串谋谋杀,后者是一次性事件;但前者可持续发生。法官李素兰也提出质疑,是否应就不同煽动事件分开检控?

彭耀鸿同意应分开检控,这是检控时限的法律效力。彭又强调,检控时限的设定是为防止检控被延误,若罪行一旦完成,检控时间便应开始计算,否则会削减《刑事条例》159D法律限制的效力。

审讯需时80日,多名被告将以“从犯证人”身分作证

黎智英案中共涉及四项控罪。

根据控罪书,黎智英与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刑事条例》“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他们被指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与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杨清奇及其他人,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以及与上述人士串谋请求外国机构、组织或人员,对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

同案六名苹果高层,包括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前副社长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前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笔名卢峰)、前社论主笔杨清奇(笔名李平),早前已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待黎智英案审讯后量刑。根据承认案情,黎智英涉主持直播节目要求外国政府机构制裁中港政府、赞助重光团队、支持暴力和非法手段揽炒等。

2023年12月18日,《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大批传媒在法院外。摄:Ryan Lai/端传媒
2023年12月18日,《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大批传媒在法院外。摄:Ryan Lai/端传媒

黎智英另有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指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廸等人,串谋请求外国机构或人员,对香港特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动。李宇轩、陈梓华于2021年8月认罪,法官李运腾指该案押后至黎智英苹果案结审后才判刑。

此外,黎智英还单独有一项“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控罪指他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在香港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黎智英案由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审议,不设陪审团。三名法官皆曾接手国安法案件。杜丽冰是处理国安法首案唐英杰案的三名法官之一,李运腾在今年处理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李素兰则曾处理张剑虹保释。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主责,周曾处理唐英杰案、民主派47人初选案、吕世瑜刑期上诉等。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亦出现在控方团队中。

早前黎智英欲聘请海外大状 Tim Owen 未果,今日辩方律师团出现拥有在港执照的新西兰御用大状 Marc Corlett 。其他代表包括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和大律师关文渭等。

黎智英案曾两度延后,审讯预计需时由40日延长至80日。控方将传召张剑虹、陈沛敏、李宇轩、陈梓华作为“从犯证人”出庭作供,壹传媒前营运总裁周达权则将以特赦证人身份作供,另将有专家证人讲解制裁、社交媒体即时讯息运作模式等,预计控方案情需时65日。辩方则要求传召18名证人。

案件审讯原定在2022年12月1日开审。黎智英原申请英国御用大状 Tim Owen 来港抗辩获批,律政司一度上诉至终审法院被驳回,引来人大释法,案件押后至今年9月。但在8月,控方团队和法官李运腾仍在处理47人初选案,该案再度延后。自欺诈案还押至今,黎智英关押铁窗内逾千日。

2023年5月2日,黎智英申请案件永久终止聆讯。黎认为“指定法官”过程不透明、缺乏保障,或会损害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另因聘请英国御用律师 Tim Owen 引发人大释法,黎认为无法得到公平审讯。不过,高等法院很快在同月拒申请。黎对此提出上诉,案件排期2024年4月进行。

黎智英案对香港司法带来的几种震荡

2020年8月10日,国安处首次以涉嫌违反《国安法》为名,到壹传媒、《苹果日报》大楼搜查近8小时,拘捕黎智英及其两个儿子黎见恩及黎耀恩、四名壹传媒高层。12月3日,黎智英被落案起诉涉嫌串谋欺诈,开始还押。12月11日,黎智英被加控“勾结外国势力”罪,成为首个涉外国势力罪的被告。其后,黎智英再被加控与苹果高层、公司相关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和煽动罪。

黎智英被关押逾三年,期间数项法律争议对香港司法制度、社会留下重要影响。

第一,关于国安案件保释条件。2020年12月,黎智英被起诉欺诈罪和“勾结外国势力”罪之后,曾被高院批准以1000万港元、交出旅行证件、不能接触外国官员和在任何媒体发表文章等条件保释。律政司在获保释当日旋即上诉,最后终审法院受理上诉,2020年12月31日黎智英仅外出8日再被撤销保释。

2021年2月,终院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黎还柙至今。

黎智英保释一案,令国安法和香港原有的普通法体系碰撞出矛盾,亦奠定国安法保释条件比一般案件更为严苛。

《国安法》第42条规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不得准予保释。终审法院的判决认为,原审法官错误理解《国安法》案件的保释门槛,错误地把《国安法》第42条的问题与一般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的酌情考虑混为一谈。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曾于《明报》撰写文章,指出保释一事其实是香港司法的一种“转向”,其中,田飞龙提到香港普通法以 “自由保释”为原则,主张以条件权衡保释与否,而区国安法则建基于大陆法系,因而采用“审慎保释”原则,继而出现冲突。

黎智英保释案亦广泛影响此后的国安法案件。例如2021年3月,民主派47人初选案被告首次提堂时,大部分被告申请保释,控方引用黎智英案判例反对保释。

第二,《国安法》也对证据的使用作出了新定义——国安法下“指明证据”是否涵盖新闻材料?

自警方在2020年8月10日带走黎智英并检取大批资料后,黎智英曾入禀要求归还壹传媒的“新闻资料”,虽然法庭曾下令封存资料,但警方2022年7月以《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申请新搜查令,允许在黎的手机上取得多项“新闻资料”。黎智英8月申司法覆核,先后在高等法院和上诉庭被驳回。

2021年6月23日,数百人到苹果日报大楼外声援,《苹果日报》员工在大楼内挥动手机灯回应。
2021年6月23日,数百人到苹果日报大楼外声援,《苹果日报》员工在大楼内挥动手机灯回应。

黎智英一方提出新闻材料对保障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而言至关重要,不应被包括在“指明证据”内。但上诉庭则认为新闻自由并不具凌驾性,并指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给予警方额外权力阅览黎智英手机内包括新闻材料的电子资料。

黎智英不服并申请上诉到终审法院,黎方提出新观点,质疑《实施细则》是否受《释义及通则条例》中对于新闻搜查的规限,并反问如果不受限,裁判官应采取哪些步骤以确保检取新闻材料的手令合法。不过最后上诉法院不接受亦不批准申请方提出新法律观点而驳回。

第三,此次黎智英案件亦无陪审团参与。港媒引消息指,律政司在2022年向高等法院发出证书,首次以“涉外因素”、保障陪审员及家人人身安全、设陪审团可能妨碍司法公义妥为执行的实际风险为由,指示黎智英案和民主派47人初选案不设陪审团,律政司指安排是为公平审讯。

根据《国安法》第46条,高等法院处理涉及国安的案件,若案件具有涉外因素、国家机密,或为保障陪审员及家人的人身安全,或设陪审团可能妨碍司法公义,律政司司长可指示审讯不设陪审团,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团进行。

首宗国安法不认罪的案件唐英杰案,便由三名法官组成审判团、无传统陪审团参与,当时律政司理据为保障陪审员安全和设陪审团有可能妨碍司法公义。唐英杰曾对此入禀高院提出司法覆核,但遭驳回。

而在47人案中,律政司亦以案件具涉外因素为由不设陪审团,这亦是首次以涉外因素对国安案件作出指示,后用于黎智英案。

聘英国御用大状 Tim Owen 抗辩,触发人大首次就国安法释法

黎智英在2022年申请以“专案认许”聘请英国御用大状 Timothy Wynn Owen(下称 Tim Owen)来港担任辩护律师,10月获高等法院批准。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先后遭上诉庭和终审法院驳回。

高等法院法官潘兆初指出,黎的案件涉及新闻自由、人权等复杂法律争议,涉案争议对本地司法有很大价值,考虑公众利益后,认为 Tim Owen 的经验能帮助法庭,故批准认许。

律政司而后向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的上诉许可,首提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参与案件的律师一旦离港便难以规管,容许海外律师到港参与抗辩,有违国安法防止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立法原意。

不过,上诉庭认为案件不涉及任何国家机密,亦无基础显示 Tim Owen 会违反保密决议。上诉庭又指,本案备受关注、公众对审讯的观感最为重要,法院应有弹性、合理地做出符合公众利益的决定。上诉庭认为,本案审讯极为可能涉及深入、严谨的法律分析,以确保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之间有合乎比例的原则,海外专家能够协助法庭;香港法学理论应以坚实基础发展,并采用国际间的标准,有卓越的法学家参与审讯将有利于国安法发展。

律政司最终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申请,陈词指《国安法》具独特性,海外律师经验无法比较,且《国安法》在本地法律框架下运行,法律代表必须充分理解两部法律。

2022年11月28日,终审法院驳回律政司申请,判词指根据 Flywin 案订下的原则,若上诉方在申请终院上诉时,提出未在下级法院提过的新论点,终院只会在极特殊情况下受理。律政司尝试提出的“截然不同的新论点”,但并无阐明为何海外律师会引致境外势力干预;而上诉庭已评估该案不涉及国家机密。至于律政司要求法庭裁断应否“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参与所有国安案件,或在什么例外情况下才可批准,终院认为律政司亦没有在下级法院陈述,亦欠缺理据。

终院裁决当晚,特首李家超称关注相关裁决,宣布提请人大释法,以厘清在国安法的背景和立法原意下,海外大律师能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国安法案件。

12月30日,全国人大就《国安法》第14及47条释法,指出海外律师能否参与有关国家安全案件时应向行政长官取得证明书,否则应由国安委就情况做出决定。是次释法为香港主权移交以来第六次释法,亦是人大首次解释《国安法》。

释法后,黎智英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律政司声明人大释法不会影响早前批出的 Tim Owen 可作为案件抗辩律师的决定,或按《国安法》47条的要求取得行政长官的证明书。过程中揭露国安委在今年1月,以聘请 Tim Owen 抗辩或有损国家利益为由,建议入境处拒批其签证。对此,黎智英再提司法覆核,质疑国安委越权。

2023年5月,高等法院驳回复核,指《国安法》中,法庭对国安委工作不具司法管辖权;就国安委建议拒批签证越权议题,法官认为释法意指行政长官和国安委并行处理相关国安问题,并指国安委的及时介入属于职权范围内。而早前入禀高院要求颁令释法不影响批准律师决定的程序亦被撤销。对于高院拒批司法覆核申请,黎智英已提上诉,高院排期于2024年4月16日审理。

以“专案认许”聘请海外大律师并非孤例。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被告和原告均可经由大律师公会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聘用香港以外普通法地区的律师到香港出庭。

2021年6月24日凌晨,运输工人将最后一期《苹果日报》送到旺角一个报摊。
2021年6月24日凌晨,运输工人将最后一期《苹果日报》送到旺角一个报摊。

据《BBC》报导,以大律师公会海外大律师资格认许常委会年报统计来看,在2013年至2022年期间,每年都有海外律师到香港参与案件,当中绝大部分为英国知名御用大律师。不过,近十年海外律师在香港出庭的审批数字呈下降趋势,2022年对比2013年仅不到一半。

香港不少知名案件涉及邀请海外律师参与聆讯,包括前特首曾荫权案、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贪污案,以及华懋集团已故主席龚如心遗嘱案。律政司也曾用同样方式聘请英国大律师 David Perry KC 担任黎智英2019年8月18日煽惑参与非法集结案中的外判检控官,惟David 因受到英国施压而辞任。

黎智英聘请海外律师引发释法后,港府于2023年3月向立法会提出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5月10日,立法会在同一天完成二读和三读表决程序,快速通过《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及后,若海外律师申请赴港申请国安案件,须获得行政长官签发的证明书。草案还订明,行政长官决定不容许质疑,即法院无权影响决定。

另外,Tim Owen 在港部分活动疑受黎智英案影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原定于11月17日邀请Tim Owen 出席刑法讲座,但院方在11月13日向参加者发出电邮,指因为“不可预见的情况”(unforeseen circumstances)取消讲座。《明报》则引述消息,指港大法律学院确实因举办 Tim Owen 的讲座而受到压力。另外,Tim Owen 原本受邀出席一场在中环私人会所的刑法讲座,亦被取消。

Tim Owen 在工作签证争议期间曾被批准入境,处理另外一宗与黎智英案无关的天然乳业案讼费案件。

苹果倒闭后,前员工和台苹的去向

2021年6月17日,国安处500警力到苹果日报大楼搜查,拘捕五名高层,被捕人数而后增至八人。苹果相关公司的1800万元资产被当局冻结。随后,《苹果日报》宣布,基于员工安全和人手考虑,将会在午夜后停止运作。

6月24日,《苹果日报》出版最后一份报纸,旗下刊物和平台相继关闭。大批市民深夜聚集《苹果日报》大楼外,向楼内职员高喊“撑苹果,撑到底”。翌日,到处可见排队购买最后一份《苹果日报》的市民。

2021年9月,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引用《公司条例》,以“公众利益”为理由,向高院申请将壹传媒清盘获准。

苹果倒下之后,苹果人四散。有前记者自立门户,成为独立记者;亦有人创立新平台,继续报导;更有人钻进商业世界,或是离散海外。

同时,因为苹果日报被指涉及国安法,公共图书馆把所有《苹果日报》和《壹周刊》下架。而在民间,则有人自发备份《苹果日报》,并上传至区块链供网民取阅,亦有人自行扫描《苹果》的报导,至云端方式流传于网络,更有人建立网站,上传数以百万计的苹果文章供各人浏览。

相隔一海的台湾苹果也不能幸免。2021年5月28日,台湾《苹果日报》纸本停止发行,留下《苹果新闻网》(台苹)继续运作,随后又卷入卖盘和个资风波。

在香港苹果停运、资金遭冻结后,台苹亦面临资金链断裂。随后,有多名买家表示有意收购台苹,但却令不少人揣测当中是否有中资介入,引来台湾当局高度重视。黄浩持有的离岸公司 Avengers Limited 是其中一个最积极潜在买家,因而被质疑为中国势力在台湾的代理人,同时,17LIVE 创办人潘杰贤又被传出是台苹的新东家,一度闹出罗生门。不过,《壹传媒》后来却发声明表示,清盘人和苹果董事皆未授权出售,事件再度陷入迷局。

2022年8月30日,潘杰贤召开记者会宣布成立《壹苹新闻》网,并将沿用原《苹果新闻网》的200多名员工,继续工作。

台苹还触发了台湾民众对个人资料外泄的忧虑。早在2021年12月14日,香港苹果清盘前夕,台湾有公民团体举办“拒绝港共接管苹果行动”,当中,经济民主连合研究员江旻谚表示台湾政府应该防止壹传媒公司临时清盘人要求台苹果移交新闻资料。为此,潘杰贤提出了“五不一绝对”承诺,包括“完全不用台苹品牌、完全不用台苹网址、完全不接触台苹个资数据、完全不使用台苹资产、完全不介入壹苹新闻中立性、绝对遵守台湾法律规范”。

2023年12月18日,《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反恐特勤队在法院外持枪戒备。摄:Ryan Lai/端传媒
2023年12月18日,《苹果日报》创始人黎智英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反恐特勤队在法院外持枪戒备。摄:Ryan Lai/端传媒

多国关注黎智英案,中国外交部:黎自食“毒果”

国安案开审前,黎智英已身负“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未经批准集结罪”等多案刑期,包括因2019年8月18日流水式集会被判12个月,因2019年8月31日游行被判8个月,因2019年10月1日游行判囚14个月;因2020年六四集会案被判14个月。上述案件部分刑期合并。2022年12月,“力高”欺诈案被判5年9个月、罚款200万港元。

黎智英一案不但在社会上引来巨大回响,在国际上亦受到高度重视。继欧洲议会在2023年6月以压倒性票数通过决议促请港府释放黎智英之后,美国国务院也曾多次表示关注黎智英的情况。而在开审之前,国际组织“无国界记者”在5月发起联署呼吁释放黎智英,并有100多名记者联署。11月,10位来自英美等国家的天主教主教亦联署促请政府无条件释放黎智英。

《卫报》、《路透社》、《半岛电视台》等多间国际媒体亦大举报导黎智英案,《金融时报》更以 “Landmark trial” 形容是次审判。

与此同时,黎智英的儿子黎崇恩也不停为父亲奔走。12月12日,黎崇恩与英国外相卡梅伦会面,希望英国政府要求港府释放黎智英。随后,英国外交部于社交媒体上发布二人的合照,并指将继续支持拥有英国公民身份的黎智英。

中国外交部18日发布声明,“黎智英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明目张胆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甘愿充当外国势力‘以港遏华’的政治工具,卖港求荣,于法难容,必将自食‘毒果’。”

案件首日仍未开始控方陈词,并将于19日再续。

读者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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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星島日報的獨家新聞做假,事後星島卻沒有更正澄清。

  2.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黎先生铁骨铮铮实在令人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