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受害人》:一部主旋律MeToo剧,能讲什么,不能讲什么?

性别不平等的事实已无法遮蔽,官方话语的治理目标,不再是否认这些侵害现象的存在,而是争夺谁才能“救赎”当代女性。
《不完美受害人》剧照。图:网上图片

权力不平等在主旋律中的第一次现身

在电视上看到《不完美受害人》的预告片,是一种十分割裂的体验:在通常被用为背景的屏幕上,突然了出现一个不知所措的女孩的脸,和几个被拼接在一起的、不同人对她的质问。通过包括“权力不平等”在内的几个关键词,这个快节奏的广告片告诉我,一个以职场性侵为主题的电视剧,正在北京卫视、东方卫视和爱奇艺播出。看起来,一个屡次被封禁的题材,走上了一条主旋律之路。

故事从一个由第三方匿名报案的强奸案开始,受害人赵寻是董事长成功的女助理。她在警方、律师、施害人等几方的多次问话中时而肯定、时而否定。在侦查过程中,她又被发现在公司工作了仅三个月,就被调到了其他同事工作几年都达不到的职位,还曾收下很多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为她购买的奢侈品,这一切都使得她成了一个“不完美受害人”。而成功作为性暴力的施害人,绝不是对赵寻的抵触一无所知,否则也不会多次以收买知情人等方式为自己掩护。甚至他自己也曾承认,他喜欢赵寻不仅仅因为赵寻年轻,而是喜欢看她“纠结的样子”。但成功仍然一次次以“赵寻没有反抗”为理由,拒绝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

律师林阚是整个剧里最丰富的角色。她先利用赵寻的软弱,帮助成功摆脱强奸犯的罪名,也更加确立了自己在律师行业中的权威地位。但当她意识到,自己也是权力不对等关系中的性骚扰受害者,她又注销了律师证,帮助赵寻重新起诉成功的性骚扰。林阚在法庭上提到,“我们怕伤害我们的人,滥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以及,“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要求受害人解释为什么会受害,而加害人为何加害却无人问责,视为理所当然?”性侵从来都不只是关于性,而是关于权力。这是对于女权社群来说并不陌生的论述,也是《不完美受害人》得以理直气壮地表达的部分。林阚与赵寻,都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恐弱”的心理,也最终一起面对了这一心理,这是剧情中最细腻的部分。
剧中卷入案件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想要维护的“体面”:对董事长来说权力,对受害人来说是刚刚开始的职业生涯,对律师来说是不会输的官司,对警官来说是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细节……剧中人物名字的谐音也暗示了他们所代表的故事线,如林阚是“门里有个敢”,赵寻是在“找寻”,成功的目的是“成功”,匿名报警的尹声选择了“隐声”,等等。

导演和编剧有意让角色避免非黑即白,因此即使怀着善意的人也会有“作恶”的时刻,就像受害人赵寻的父母,也会在不堪邻居骚扰时说“早知道就让他(成功)包养了!”即使是作为反面出现的成功,编剧也曾提到,“我们想塑造一个非常有魅力、有权威的权力高位者,而不是把他妖魔化”。

“敢拍”是目前对这部剧最多的正面评价。这种“敢”指的是,片中大胆呈现了强奸案在刑事案件中的举证困难;公安系统中男性领导反复要求女性办案人员不要“性别决定立场”;小地方的警察与地方黑社会势力串通一气……以及,剧情中有许多情节都与现实中MeToo案形成了互文:法庭上缺席的被告对应的是朱军,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受害人酒后视频对应的是刘强东,认为大部分女性都不会拒绝、所以赵寻一定也愿意对应的是吴亦凡,以名誉侵权起诉受害人对应的是邓飞……

如此看来,这部剧的确是对MeToo中施害人的一次整体的回击。但为了能直面出这些权力的不平等以及法律的漏洞,它舍弃掉的是什么?

《不完美受害人》剧照。图:网上图片
《不完美受害人》剧照。图:网上图片

公共舆论中被沉默的大多数

《不完美受害人》舍弃得最多的,其实是在现实的MeToo中最重要的环节——受害人们在媒体和社交媒体上的主动发声。两位编剧曾在采访中提到,她们看了2017年以来几乎所有关于性侵的媒体报道,但从剧情中可以看出,她们还是刻板印象化了受害人与媒体的互动,甚至是主动模糊掉了不同媒体之间分野,将媒体关注及舆论发酵,几乎等同于了施暴者的同谋。

片中每一个女性面对媒体和舆论时都是被动的:赵寻始终在躲;成功的妻子辛路,为了公司的利益,才在成功的安排下发布了一份表明夫妻关系融洽的声明;李怡作为与成功关系亲密的高管,是最主动与媒体联络的角色,但方式就是为成功买通媒体,泄漏受害人的隐私,制造对受害人不利的舆论;林阚曾反复劝说赵寻答应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方案,方案是签署一个期限为永远的“封口协议”。甚至回到整个剧的开头,第三方的匿名报案本身也是一个被动的选择。剧集的结尾处提到,赵寻继续向快讯网等多名被告发起了侵害隐私权的民事诉讼。对赵寻的个案来说,这是一个相当合理又自我赋权的举动。但对于一部完整的电视剧来说,不提媒体与舆论的正面作用,只提媒体侵害隐私,则很明显是在将公共讨论排斥在剧情以外。

我们指出剧中媒体与公众作用的缺失,并不是想在曝光与沉默之间找到一个现实中的最优解,而是想看到受害人在与公众的互动中的能动性,以及想看到更多在法庭外所面临的困境。其实和法律一样,现实中的媒体对于性侵的报道也有其挑选的标准——你的事件是不是足够有代表性?能给现有的MeToo讨论增加新的维度吗?现在是不是讲这个议题的最佳时机?以及一个更残酷的事实是,虽然选择发声往往是受害人,事件是否能得到关注却更多是和施害人的知名度相关。同时,虽然在文化界的MeToo案例中,大多数参与讨论者已经能够理解受害人的处境,但一旦涉及到朱军、刘强东等更广为人知的公众人物,舆论则还是倾向于为施害人开脱,因此媒体的曝光也的确有可能带来进一步的伤害。但即使是这样,仍然有越来越多的受害人愿意站出来,她们的初衷可能很单纯——是不是只要我们再多讲一次,性暴力就会再减少一次?

在剧集的后半部分,赵寻和林阚终于勇敢地说出了“不”,却也只是说给了案件中的法官和被告。但MeToo想拒绝的难道只是这少数几个人吗?MeToo想拒绝的,是任何权力上位者都有可能去实施的暴力,想夺回的,是因公共讨论中对女性的污名化而被剥夺的话语权。这就是为什么一部分在司法领域里无法得到公正审判的事件,会被带到公共舆论场中解决。司法与舆论都是性侵维权的“公领域”,也始终都在相互影响。其实在剧中,赵寻已经说出了她感觉到被性骚扰、却没有离职的原因——“凭什么别人犯了错,要让我承担责任?像我犯了错一样。这次辞了,下次、下下次呢?又遇到同样的事情,我再牺牲掉自己的前途,躲避骚扰吗?”赵寻只把这句话说给了唯一信任她的同事陈默,但更进一步的诉求,已经在现实中被提出,正如“小默”在对史航的性侵指控中所写,“我们就是要微博升堂,因为核心诉求并不是法律制裁,而是揭穿他的嘴脸,让公论留在正义之士的心里。”

现在,连一部讲述“不完美受害者”的剧集本身,都要弱化讲述的力量,这就是我们的困境。剧中的受害人们最终取得的胜利,既不是靠同温层的支持,也不是靠社会的关注,而是靠林阚这个知名律师和晏明这个办案组组长。这其实是很让我感到怀疑的——这样一种“以权制权”的结局,会不会只是一种“女性英雄主义”的叙事,而不是真正对于弱者的赋权?而我们之所以要不断讲述,就是想从一个人走向一个群体,即使我们没有遇到林阚,没有遇到晏明,仍然不会因“不完美”而被攻击。

《不完美受害人》剧照。图:网上图片
《不完美受害人》剧照。图:网上图片

被颠倒的公权与个体,平行时空中的性侵维权

除了对媒体、舆论作用的弱化以外,《不完美受害人》的另一个与现实脱节之处在于,编剧越是在法律上做了大量的功课,剧情就越像一个平行时空里的MeToo,一个理想化的维权样本。这里有受害人们在现实中经历过的一切困难,也有在现实中得不到的一切支持,比如以女性警察为主导的办案过程,会想尽办法搜集对受害人有利的证据的警方,以及赵寻最终对成功性骚扰指控的成立。

有微博用户称,“如果这就是真实的公安机关问讯受害者的方式,我会害怕到退缩。”然而受害人们现实中会遇到的警方远比在剧中更有攻击性。差不多三年前,我看到过一篇关于大陆性侵报案困境的报道。文中的受访者提到,她报案的全程都没有女性警察在场,几位男性警察把她带到事发地点,让她重新演示一遍事发过程,并摆出当时的姿势供警方拍照。男性警察还加了受害者的微信,以收集证据为名,要求受害人把法医检查时的相关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他。后来随着这家媒体的炸号,我找遍全网都没再找到这篇文章。

这几年里,罗翔、李莹、吕孝权等法律工作者都曾通过出书、接受采访等方式,教受害人如何为性侵取证,以及讨论强奸案的判定应采用什么样的原则。我当然相信这样的知识传播是必不可少的,但也经常会怀疑,这些知识在真实的报案过程中能起到的作用有多大。毕竟,即使你能预料到警方提出的一切质问,并为这些质问准备好如林阚的发言一般滴水不漏的回答,你也永远也猜不到,公权力有多少灰色地带可以操控。

剧中林阚在鼓励赵寻起诉成功性骚扰时提到,“我们的法律在进步”。这是一个拿得上台面的答案,可能正是这样的设定,才让它能够在大陆播出。一位律师也在微博上指出,“这部剧最大看点是反映了司法理念进步与落后社会观念的‘认知差’。”但现实中的情况可能恰恰相反。剧中提到的法律的“进步”指的是现实中的《民法典》第1010条,“违揹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民法典》颁布于2020年,全球范围内MeToo运动开始的三年后,是大量的社会关注才推动了法律的进步。

除了被互换了的法律与公众的作用以外,剧情中对法庭上不公判决的呈现,也被解释为地方法庭受地方势力操控,因此只要上诉到更高一层的法院就会解决。但现实中的多个MeToo案件都是在北京等大城市审理,却也未得到程序正义。在剧中,林阚帮助长时间被家暴的米芒为离婚收集证据,也在米芒因反抗而捅伤丈夫后,为她进行无罪辩护。但在现实中,法社会学家、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贺欣曾引用过美国学者Michelson的一项研究结论:如果离婚诉讼里面有一方提出家暴,并不会增加离婚的机会,甚至还有可能降低,尽管家暴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贺欣认为的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有家庭暴力的家庭,那些不愿意离婚的对方,通常是男性,他们可能都比较阴险、比较恶劣,手段比较毒辣。法官都不敢惹他们,所以往往会顺着他们的意思走。”

但为什么在审查下,剧中对媒体和法律的呈现都受到限制,而我们在前文中提到“权力滥用”、“恐弱”等议题却没有?因为去掉结构性因素后,“权力滥用”和“恐弱”也就被塑造成了个体的不完美、个体的道德瑕疵。最终实现了自我赋权的女性,会被视为个人命运发生了转折,而公共讨论、社群、公益机构的作用则被忽略。没能实现这一转变的女性,则会面临如剧中的受害人一般的、“不完美”的指责。

这种有选择的呈现,还会让个体去承担本应由公权力、由整个系统承担的责任。剧中的女性警察晏明,就认为是自己在初入职场时想要更严谨地完成工作,才导致了被她审讯过的性侵受害人自杀。当赵寻也企图自杀时,她也再次开始责问自己,是不是不该鼓励赵寻说出真相。在赵寻起诉成功性骚扰的案子胜诉后,晏明也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但下一个场景,也就是晏明在全剧的最后一个情节,却完全和性侵、权势压迫、法律的漏洞都脱离了关系——男同事提议让食堂做晏明最爱吃的四喜丸子,晏明嫌弃地说,“又食堂?”这种喜剧化的处理方式背后所掩盖的,是晏明用了七年的时间反思一个执法者应该怎么做,但指责过晏明的领导,以及检察院、法院,却都从未做出任何形式的道歉。这就像是公权力在对个体说:我们可以改变自身,前提是你们替我们认领错误。

其实《不完美受害人》本身并不是一个十分个人化的故事,而是以一种上帝视角记录多个角色的变化。但在日本,伊藤诗织一个人的故事被称为《日本之耻》,在大陆,如此多人的故事却还是称作《不完美受害人》。被隐去声音的是什么,可能在剧名里就已经有了答案。

《不完美受害人》剧照。图:网上图片
《不完美受害人》剧照。图:网上图片

对上安全,对下赋权

《不完美受害人》开播比《芭比》的上映只早了5天,而且《不完美受害人》是比《芭比》更贴近大陆女性的处境的。但直到它已经在爱奇艺全部上线,我仍然只能和极少数的朋友聊起它,这很有可能和性侵题材不便于制造热搜有关。它在豆瓣上的分数也是在大结局上线几天后才被显示,并且7.6的得分并不算高(几天后又下降到7.5)。越来越多“好羡慕刘奕君”、“成功真可怜”等对施暴者的共情,占据了评论区靠前的位置,对赵寻的理解和对自己遭遇性侵、性骚扰的分享,则被挤到了后面。

除了没有获得女权社群的站台,《不完美受害人》在现有讨论中话题的广度,也远不及《芭比》。在剧中,每个人物都完成了自身的转变,连成功都在最后时刻道了歉,虽然仍然不一定出于真心。在现实中却几乎看不到有评论说,自己原本对于“不完美受害人”的偏见发生了变化。这是为什么?

我们再回到剧中的几个女性角色,其实无论她们再怎么结成同盟,这几个人物的设定本身仍然带着某种“猎物”属性——赵寻年轻漂亮的外表,林阚在律师界的影响力,李怡对男性领导的维护和顺从,辛路在家庭中多年的隐忍和关键时刻的挺身而出。这其实是一个更容易把观众推进“受害者有罪论”的设计,似乎只有带着这些特定标签的女性,才会被男性关注到,才会成为受害人。

同时,即使全剧都在强调权力滥用的后果,但这些权力最终指向的,却都只是资本,体现在角色上就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主要代理商业项目的律所以及掌握了地方势力的包工头。这其实也符合MeToo在大陆的处境——同样是权力不平等关系下的性侵,在涉及到体制(官媒、政界甚至高校)的维权会被严格限制,而对于流量明星的指控,比如吴亦凡,不仅不被限流,还会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当天、新疆乌鲁木齐封控区火灾的第二天,被放出案情的最新动态,用于转移舆论的焦点。

MeToo运动近年来在大陆举步维艰,但也并不是铁板一块,正是这样的张力给了主旋律版MeToo剧创作空间。如今,通过《不完美受害人》所做出的取舍,公权力很可能是在暗示,在性别不平等的事实已无法遮蔽后,官方话语对性暴力议题的治理目标,已经不再是否认这些侵害现象的存在,而是要去争夺谁才能“救赎”当代女性。

《不完美受害人》的最终呈现的形态,是带着镣铐跳了一个还算标准的舞。用我朋友的一句话来说,它“对上安全,对下赋权”。但赋权很有可能是一个假象,因为它赋权的方式就是塑造林阚这样一个女性偶像——她在公权与公众之间游走得游刃有余,;她放弃了律师证这个“官方认证”,却仍能以一己之力对抗体制,且姿态高调,广受称赞。

但这样的人在现实中真的有可能存在吗?大陆近年来唯一高调与体制合作的女性权益倡导者是梁钰,但她的行动大多只停留在卫生巾互助等不涉及体制漏洞的范围内,而没有真正去推动体制的改变。而真正去弥补体制漏洞的机构,比如致力于消除性别暴力、关爱女性的公益项目“橙雨伞”,就在电视剧开播的第二天公众号炸号。这种只能由官方拯救的姿态,就像是将性侵维权视为一个不能被民间抢走的“铁饭碗”,只会让真正的受害人可依靠的社会资源越来越少。

《不完美受害人》剧照。图:网上图片
《不完美受害人》剧照。图:网上图片

《不完美受害人》播出后我最警惕的是,它在官媒中占据的一席之地,会不会仍然只是一种让“不完美受害人”们经历了一切折磨后,才提供的“补偿”?就像是成功想将赵寻一家人送出国一样,是一种单方面要求的和解,没有给出不接受的选项。而且,这会不会只是官方对性暴力受害人们的一种委婉的“封口协议”——你们的要求我都接受,我们替你们把想说的都说了,你们能别再闹了吗?

从这种担忧出发,也许《不完美受害人》更适合对比的对象,并不是其他的女性剧,而是反腐剧。此类剧集存在的最大用途,既不是揭露社会不公现象(也可以揭露,但只能揭露已经被揭露的),也不是震慑潜在罪犯,而是让观众们相信,对黑恶势力的扫荡已经在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全面胜利。

不过我仍然相信,妥协之下的发声也比不发声要好,所以还是在豆瓣上给了《不完美受害人》一个五星好评。毕竟,既然《不完美受害人》已经把那些在网络中被禁言的事件搬上了电视,那么它无法说出来的那部分“不”,不如就由我们来说。在表达本身受限的情况下,解读也可以填补另一半的自由。

在《不完美受害人》播出期间,中国首家专业从事妇女法律援助、研究与倡导的民间公益组织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已开通了“不完美受害人灰色地带·免费律师公益资讯援助热线”(010-84833270),为有需求的公众提供援助。

读者评论 3

会员专属评论功能升级中,稍后上线。加入会员可阅读全站内容,享受更多会员福利。
  1. 政治学的书籍,会提到,“左派还在不停内斗,而右派团结一致”。确实如作者所说,妥协下的发声,比不发声要好。我没想到不完美受害人,可以从作者提到的缺陷来分析这部电视剧,不过我也没看过电视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