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院舍“童乐居”逾半职员涉虐儿被捕——监护权背后,孩子无处控诉

决策的过程中,大人总是凌驾小孩。“我(小孩)的角色是等待和接受。”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幼童院舍“童乐居”位于太子,在泥灰色高墙内有个户外儿童游乐场。
香港 犯罪 社会 职业

4月25日,幼童院舍“童乐居”职员涉虐儿的案件开庭。案件被揭发至今4个月,共有34人被捕,当中27人被落案起诉“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并上庭;2名正被还押的被告,在庭上获准保释。

保护儿童会辖下幼童院舍“童乐居”,位于太子闹市,在泥灰色高墙内有个户外儿童游乐场。几个月前,有居民目击幼童被职员掌掴、打头、扯头髪,甚至被“抛在地上”,遂向院舍管理层告发事件,并要求他们报警处理。

2021年平安夜,传媒首次揭发童乐居虐儿事件,引起社会哗然。警方翻查逾6万小时的闭路电视,发现合共40名儿童(占童乐居幼儿名额近四成)涉嫌被虐,年纪最小仅1岁;案件被揭发时,院内有61名职员,至今有逾一半人涉虐儿被捕,警方相信虐待情况早于2021年11月出现。

平安夜当日,碰巧是刘靖儿(化名)预约探访她姨甥的日子。她早上看过新闻报导后,忐忑不安。她趁着每月一、两次可接姨甥外出的日间时间,把姨甥带回家,立刻为他检查全身,发现他身上有几处伤痕,包括额头左边的瘀伤、屁股上指甲抓成的伤痕、手掌的水泡、背脊尾龙骨瘀痕。其实此前一星期,她已发现姨甥尾龙骨有瘀伤,当时职员解释是小孩玩耍时弄伤。事发时,她姨甥未满2岁。

在香港,未满18岁的儿童因各种家庭原因,监护权暂归社会福利署,孩子会被送往各种儿童院舍或寄养家庭;而入住童乐居的幼童大多来自破碎家庭。

这些孩子生命中承受着分离甚至是被离弃的伤痛,心灵缺失的一块不但没有被填补,反再遭成年人践踏;院舍内最亲密的照顾者,也可能是加害者,或充斥着权力的失衡,但孩子无处控诉。当香港保护儿童的机制失效,孩子的声音还能被听到吗?他们长大后会被送往何处?

在他们心底里,何处是家?

2022年4月25日,幼童院舍“童乐居”职员涉虐儿的案件在九龙城法院开庭。案件共34人被捕,当中27人被落案起诉“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并上庭;有获准保释的被告离开法院时,都由同伴以雨伞遮挡记者拍摄。
2022年4月25日,幼童院舍“童乐居”职员涉虐儿的案件在九龙城法院开庭。案件共34人被捕,当中27人被落案起诉“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并上庭;有获准保释的被告离开法院时,都由同伴以雨伞遮挡记者拍摄。

二重伤害

每次到童乐居探访,刘靖儿很少看到姨甥的笑容,“你有没有见过小朋友不喜爱玩具?他连玩具也不喜欢,逗他玩时会推开玩具。”姨甥对外界没有什么反应,唤他名字都不理人,“当时我跟姑娘说,担心他是哑的。”

事发后,姨甥被送往医院留医。刘靖儿到医院探访时,看到姨甥撞到金属婴儿床的支架跌倒,但他没有叫喊、没有哭,就照常站起来。后来她回想,“会不会他一直被虐待,习惯了,所以没有感觉?”

传媒揭发事件10日后(1月3日),香港保护儿童会就事件聘请独立调查委员会,于1月26日完成首阶段调查。委员会翻看仅918小时的闭路电视后,已经发现82宗疑似虐待事件、10种施虐行为,包括:掌掴、脚踢、扭耳朵、大力摇晃、将幼童抛向有软垫的墙,及用手指戳脸等等;虐待地点包括幼童睡房、活动室、游乐区。案件揭发后,该会总干事蔡苏淑贤及童乐居院长崔惠英请辞。

可是,究竟姨甥在何时、何地、被谁和如何被虐打?刘靖儿至今仍无从得知。她多次向童乐居询问案发过程,要求翻开闭路电视片段,但童乐居以“进入司法程序”为由拒绝透露详情,提议她在案件开审时,自行前往法庭旁听。可是,童乐居也不会通知她开庭的日子。

2020年7月,刘靖儿的姨甥还是一个4个月大的手抱婴儿,就被送往童乐居。对这婴孩来说,唯一接触外界的机会,就是每星期1次、每次限45分钟的家属探访。但扣除消毒、登记程序的时间后,刘靖儿只剩下20分钟,在探访室划定的区域内,与姨甥隔着口罩和保护衣相见。每月的探访次数只有4次,须1星期前通知院舍,若带小孩外出,更要预早约1个月申请,待社署批准。疫情更一度停止家属探访,姨甥1岁时,才恢复探访。

刘靖儿说,最初几次探访,姨甥都嚎啕大哭,不愿离开职员身边;大概半年后,姨甥才渐渐认得她,开始不怕她。姨甥很黏院舍职员,刘靖儿觉得是因为“就算被人打,但他身边只有这些人。”

“当如此高度信任的人成为施虐者,对幼童会造成很大的冲击。最即时的伤害,就是出现情绪问题,包括创伤后压力症、焦虑症等。”注册心理学家程卫强对端传媒说,孩子可能会陷入情绪低落,更频常地哭闹。

程卫强解释,0至2岁是幼童建立安全感的关键阶段,主要照顾者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心理发展。这些需求分为生理和心理:生理需求包括喂食、如厕、生病时照顾他;心理需要则包括,哭泣时安抚他、抱他、与他玩耍等等。反之,如果照顾者动粗,便会破坏幼童安全感的建立,失去对人的信任。

刘靖儿的姨甥留院治疗期间,同房的5名小孩,据护士称都是来自童乐居。每次刘靖儿探访完毕、离开病房时,孩子们都会很激动地哭起来,“在走廊的尽头,也听到他们的哭声。”刘靖儿到过医院探访3次,每次也会通宵陪伴姨甥,但从没有见过其他家长探访同房的小孩;据她的观察,其他受虐儿童与她姨甥一样,较缺乏安全感。

童乐居是全港最大型的婴幼儿院舍,为有需要的0至3岁婴幼儿,提供24小时的住宿服务,合共有104个名额。据童乐居2019至2020年的年报显示,该年婴幼儿入托的主要原因为父/母为滥药者(60%)、怀疑为施虐者(19%)或有精神健康问题(5%)。同时,逾两成幼儿被评估为发展迟缓或有发展障碍。

身上的伤痕会脱痂,但在心理留下的创伤,却可能是一辈子。

刘靖儿(化名)的姨甥在身上的几处伤痕。
刘靖儿(化名)的姨甥在身上的几处伤痕。

刘靖儿想起,她自己也曾在幼稚园时被老师体罚,留下心理阴影,从小到大都很防备老师。那时老师觉得她顽皮,就扭住她的耳朵,把她整个人扯高,拉到课室前面罚站。她现在仍记得老师的样子,“你想想这是我4岁经历的事,我现在30多岁,事隔那么多年,我的记忆仍很深刻,”所以她很担心姨甥会留下童年阴影。

程卫强估计,即使长大后,受虐儿童未必清晰记得虐待的细节,但仍会无形地影响他们的性格和心理发展。长远而言,儿童在建立人际关系方面或会出现困难,例如无法信任别人、不愿向他人透露自己的事;过份保护自己;难以建立朋友关系甚至逃避社交,变得孤僻;此外,自我形象亦可能变得低落。“在3至6岁时,他们可能会发展一种内疚感,觉得自己做错事(所以被虐打)。”而且,他们或会因无法与照顾者建立安全的依附关系(Attachment),阻碍日后发展亲密关系,“可能会疑心很重,觉得对方欺骗他。”

没有光环的护理员

负责童乐居运作的保护儿童会于1月26日召开记者会,公布首阶段调查结果,执行委员会主席夏穆当时“解释”,虐儿事件与长期人手短缺有关。童乐居属于24小时运作的院舍,幼儿工作员需轮值早、午、晚3班,他认为员工值班工时长,更数又不固定,导致人手流失问题严重,前线员工的工作量大增。保护儿童会于4月更新招聘启事显示,夜班幼儿工作员的值班时间为晚上10时半至早上7时,每更工时为8.5小时。

童乐居每年受政府资助约8000万港元,人手编制亦须符合社署标准。据童乐居的年报显示,初生至2岁儿童的比例为1︰6,童乐居日间服务(非住宿)则为1︰8。翻查资料,社署规定0至2岁幼儿照顾的人手比例标准为1︰6,低于南韩的1︰3、芬兰和澳洲的1︰4。

2022年1月26日,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爆虐儿丑闻,独立检讨委员会发表中期报告记者会﹐香港保护儿童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夏穆(左)向公众及有关儿童鞠躬致歉。
2022年1月26日,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爆虐儿丑闻,独立检讨委员会发表中期报告记者会﹐香港保护儿童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夏穆(左)向公众及有关儿童鞠躬致歉。

民间压力团体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执行干事黄惠玉则认为,事件最主要的问题并非出于人手不足,而是机构文化败坏。

34名被捕职员中,年龄最轻的只有23岁。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指出,超过七成员工工作经验不足3年,大部分人欠缺照顾儿童的经验;新入职员工被旧员工告知,“不要善待幼童”,因为幼童会因此索求更多,增加工作负担;员工亦互相包庇。报告推断,当员工发现主管在附近时,他们会互相提示,以避开主管的监察。报告同时揭露,童乐居的管理层一早察觉事件,但未有即时介入,认为“粗鲁的对待方式不等于虐待”,并未构成虐儿。

刘靖儿觉得,职员“本质可能不差”,但认为如果受不住上级压力,大可以选择离职,他们却选择留下,更纵容事件发生。而且作为幼儿照顾员,理应爱惜小孩,不能因为小孩没有家长探访,或者不懂开口说话,就虐待他们。

除了机构内部的营运问题,黄惠玉认为,社会普遍视照顾员为较次等的工作,不论是照顾老人、弱能人士或小孩,觉得他们是“读书不成”,不受社会尊重和认同,无法从工作得到满足感。

“医生、护士的头上有光环,但他们(照顾员)没有。他们不以自己的工作为荣,好难有爱心地照顾。”黄惠玉续指,这类护理不被社会视为“专业”之余,工作较吃力,待遇亦较差,也较容易出现虐待事件。“他们的工作对社会很重要......我觉得社会是欠他们,没有给他们很好的待遇。”黄惠玉概叹。

在香港,幼儿工作员的资历是要求修毕认可训练课程后,即可注册,课程最短只需1年。而且,幼稚园教师与幼儿工作员的资历要求统一,只要完成幼儿教育课程,可同时符合教师及工作员这两种资格,因此两种服务同时在竞争人手。由于幼稚园相对有更好的薪酬待遇和晋升阶梯,人手因此流向幼稚园,幼儿日间中心或院舍更难以聘请和挽留人手。

与其他国家相比,香港对于幼儿工作者的学历要求较低。例如在芬兰,幼儿工作者需修毕为期3年的学士学位,幼稚园教师需修毕为期5年的硕士学位。

“劳福局需要思考,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照顾员制度,重新制订服务标准。”她说,单靠加薪也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提供更多职前、在职训练和考试;而考试不止是笔试,亲身的工作体验更为重要;亦应纳入服务使用者的意见。

增加人手比例、提高资历要求、改善薪酬待遇,在这些量化的指标背后,对儿童来说,人性化的照顾才是最重要。

2022年4月25日,幼童院舍“童乐居”职员涉虐儿的案件在九龙城法院开庭。案件共34人被捕,当中27人被落案起诉“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并上庭;有获准保释的被告离开法院时,都由同伴以雨伞遮挡记者拍摄。
2022年4月25日,幼童院舍“童乐居”职员涉虐儿的案件在九龙城法院开庭。案件共34人被捕,当中27人被落案起诉“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袭击”罪并上庭;有获准保释的被告离开法院时,都由同伴以雨伞遮挡记者拍摄。

被困住的“家”

在童乐居里,刘靖儿说幼孩的生活颇机械化,只有吃饭、洗澡和睡觉。因为探访范围的限制,她从未看过姨甥睡觉和玩耍的地方,只有从机构募捐宣传的相片才略知一二。她不肯定姨甥隔多久才有机会到院舍的户外游乐场“放风”,晒晒阳光、看看风景,更不知道是否有机会在高墙以外的地方活动。这种生活就像是一个困住的“家”。

童乐居网站称,机构会“按婴幼儿之年龄,安排多元化体能及智能活动,促进各方面全面发展。”

“童乐居的运作很流水作业式,感觉只是纯粹解决生理需要,确保基本的‘食、瞓、屙’(吃喝拉撒睡)。如果你吵闹,便对你不好。”黄惠玉认为,童乐居事件某程度上反映院舍式(Institutional)的照顾,对儿童的成长不理想——它只保证小孩的温饱和安全,但架设很多限制;而小朋友总有很多突如其来的想法,对世界充满好奇,这些框架就会压抑他们的想法。

联合国的儿童照顾[指引][1]指出,这类院舍式的照顾不利儿童成长,建议3岁以下的幼童应以家庭为本的方式(Family-based setting)照顾,而各国政府应以去院舍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为目标。201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儿童权益[议案][2],全球应尽早结束孤儿院服务。

香港的儿童住宿照顾系统分为院舍和非院舍服务:院舍服务有留宿幼儿中心、儿童收容中心、儿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而非院舍服务则有寄养服务,或是家舍形式、有一对夫妇担任“正家长”并与孩子一起入住宿舍的“儿童之家”。2015至2019年间,每年平均约3100名儿童接受住宿服务,其中接受院舍照顾的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45%。

像刘靖儿姨甥这类幼童,若他们无法返回原生家庭或被领养,在婴幼儿院住满3岁后就会被安排转往其他服务,可能是规矩较多的院舍、家舍,或是自由度较大的寄养家庭。

曾入住儿童之家的林海欣。
曾入住儿童之家的林海欣。

曾入住儿童之家的林海欣(化名)很讨厌家舍的规矩,尤其是出门的限制,总觉得被困住。她的父母离异,母亲因情绪问题无力照顾她,于2000年她就被送往家舍。她入住的家舍不容许小学生自行外出,中学生每个月外出的次数,由家人跟孩子“协议”,社工则作为中间人角色协调,但孩子即使可外出,也不能迟于晚上11时回去。她形容自己“本来也不是守规矩的人”,曾经因没有返回宿舍,两度被逐出家舍。

那年15岁,踏入青春期的她认识了一班新朋友,难得获批准放假可外出,她相约到金钟添马舰举行的嘉年华,誓要畅玩一番。那晚,她和朋友玩到凌晨12时,“那时知道自己做错事,有逃避心态”,而且家舍夜晚会关门,最后索性在朋友家过夜,睡醒后,吃过早餐才回家舍。

回到家舍,她发现家舍姨姨已报警,“因为他们不容许你擅自离家(在外面过夜),按程序是需要报警的”。之后,社工跟她说,院舍不再收留你,因为“院舍有决定权,如果违反它的规则,有权不再收留你。”

对她来说,唯一放假机会就在周末,但平常没有人来接她放假。她妈妈的控制欲强,时常反对她外出。假期时,她只好留在家舍。小时候,她与其他同学关系疏离,因为同学获准放假外出时,会相约游玩,自己却无法赴约。

“见朋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我家庭不好,不想面对家人,自然觉得朋友比起家人更重要,想争取时间与朋友见面。”失去家庭关爱,社交生活是林海欣生活中的重要支柱。

于是,她经常在家舍安排下定期召开的家庭会议中,极力争取外出的自由。会议中,有社工、家长和小孩,讨论小孩的近况,包括外出的次数和时限。她形容每次都“嘈到拆天(闹得很大)”,但都失败而回,家长的决定凌驾小孩的意愿,“因为还未成年,家长不准许的话,你也没有权改变。”

被逐出儿童之家后,林海欣转往一所容纳30名女童的大型宿舍,重新适应陌生的环境,宿舍的规矩还更严苛。

宿舍的生活很规律化,强调纪律性,违规就会被罚。洗澡、吃饭、温习的时间都是固定的,晚上11点就会关掉电视机,夏天只能用冷水淋浴;家务由宿生轮流负责:煮食、清洁厕所、擦地,连衣服也要手洗。

放学回到宿舍后,林海欣就好像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因为宿舍会没收手机,直至外出才获归还。唯一与朋友联系的方法,就是宿舍的公家电话。每天晚上,30位宿生轮流使用一部电话,使用前需要预约时间,每次最多只有15分钟。每次致电给朋友,她只好“一轮嘴(一口气)”地倾诉。后来,她偷偷带电话潜入房。有次被舍监发现,就被罚做额外家务。

17岁那年,她再次因没有回宿舍,被院舍终止服务。那天,她出席朋友的丧礼,晚上赶不及回去,而且情绪也很崩溃,单纯的不想回宿舍。她说,“我们只是没有回宿舍,不是什么杀人放火,但因违反舍规,就要受惩罚”。最后,因为她将近成年,也没有继续住在宿舍。

“订立规则的原因,是要培养纪律。”林海欣认为,宿舍职员都是“按本子办事”,没有太大的爱心,也没有家庭温暖。“我的童年是不开心的,”她总结道。

黄惠玉道,外国的先进国家逐渐放弃院舍式照顾,取而代之的是寄养家庭服务。寄养家庭提供更开放的成长环境,“如果在家庭成长,小孩较容易沟通,弹性会较多,环境也较温馨。”她指,“小朋友不应活在规矩入面。”

入住寄养家庭的胡在石。
入住寄养家庭的胡在石。

住过四个“家”的他

入住寄养家庭的胡在石(化名)看似比较幸运,不过成长意味着离别。在他的学生手册上,监护人一栏写上寄养姨姨的名字,但这个名字,几年就转一次。

对他而言,家是流动的概念。他出生后,就被送往保良局的婴幼儿院舍。直至3岁,他转往寄养家庭居住。5年间,他转过3次寄养家庭。那时,他还在念小学,因年纪太小不清楚发生什么事,但知道是离别,“离别当然是不开心。”每次“搬家”,他都要重新适应。他还记得,搬进第二个寄养家庭的首天,甫进入家门,便哗啦哗啦哭起上来,因为新的寄养姨姨看起来“很恐怖”、样子不太温柔。

在小学三年级那年,他第4次“搬家”,也终于安顿下来,一住就是10年。

在第4个寄养家庭里,他与姨姨、叔叔,和另外2名寄养儿童同住,共“一家五口”。与院舍不同,寄养家庭相对能提供家的感觉。他很享受热闹的家庭,因为可与同龄小孩一起玩耍。那时,他们3个男孩躺在床上玩UNO、打电子游戏机。

姨姨的管教模式严格,对作息时间、外出、用手机有所限制。例如,家里11点就会关灯,“姨姨想我们早睡,夜晚会收手机,也不准我出夜街。”如果迟了回家或者考试不合格,便会被罚不准玩手机。

同样地,争取更多外出时间是胡在石与姨姨之间的一场拉锯战,他偶有胜出。

中三那年,胡在石开始接触街头健身,每晚相约朋友在楼下公园做运动,“那是一种反叛的尝试,我接触外界的一种渠道”。于是,他向姨姨提出夜归的要求。最初,姨姨要求他放学立即回家,不准他出夜街,他遂跟姨姨说要下楼做运动,渐渐去到晚上10时、11时才回家,姨姨后来也只眼开、只眼闭。

虽然姨姨管教严格,胡在石觉得不同家庭对于养育小孩有不同的理解和方式。他说,姨姨是属于保护型的家长。在成年前,他基本上没有进过厨房,因为全职家庭主妇的姨姨会负责家中所有家务,让小孩专注学业;饮食方面则每天也会煲汤,宠坏了他的胃口。

“我觉得寄养家庭像一个温室,保护我,过渡至成人。”

胡在石时常想,如果他没有住进寄养家庭,生命轨道很可能会截然不同,有机会“走歪路”。他想像,如果留在原生家庭长大,自己很可能自暴自弃,中途辍学。在寄养家庭,着重学业的姨姨起码确保他成绩平稳,也提供物质需要,令他安稳成长。虽然他感觉这10年经历不算特别好,因为严格的管教,“导致我性格比较懦弱、被动、服从性比较高”,与姨姨的关系也不算特别亲密,但他依然感激寄养家庭。

直至18岁,胡在石再度经历离别。因为按社署规定,寄养儿童成年后,将会终止寄养服务。搬离的一刻,他惊觉,“原来住了10年的地方,可以突然之间说走就走。”这些不稳定状态,一直伴随他成长。他渐渐意识到,每个地方只是过渡期,作短暂的生活,“我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走,或者将来某一天必须要走。”

无论留与走,小孩是最受影响,但决策的过程中,大人总是凌驾小孩。胡在石形容,“我的角色是等待和接受。”

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执行干事黄惠玉。
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执行干事黄惠玉。

僵化的制度,被忽略的儿童声音

小孩在一个地方结交了朋友,与照顾者建立了关系,但因制度所订立的岁数限制,强行把他们分离。黄惠玉认为,“香港把18年的儿童照顾服务(Alternative care)斩得好碎”,令小孩的童年辗转在不同的服务之间流动,要重新适应环境。以保良局为例,它按年龄提供4类儿童住宿服务,包括0至3岁的婴儿组、3至6岁的幼童组、6至18岁的儿童组、4至12/18岁的儿童家舍。

转换过4个寄养家庭,胡在石掌握了离别的规矩,发现离别才是人生常态。他印象中最亲密的是第1个寄养家庭。大概4岁时他发高烧,姨姨无微地照顾他,连叔叔也让出主人床,好让姨姨晚上拥他入睡。但2年后,他便被安排转往另一个家庭。他推测,部分家长专门照顾幼童,当他们成长至某个年纪,便会终止服务。在决策过程中,他都没有话语权。

根据社署的《津贴及服务协议》,寄养服务每年有2次个案检讨,参与者包括寄养家长、寄养儿童、社工、原生家庭,讨论儿童的住宿情况和计划等。《协议》中,唯一有考虑儿童意见的服务指标,只有“接受照顾儿童的满意程度”一项,但这一项只有当儿童离开寄养家庭时,才有机会评分。而且,年幼或被认定为心智能力不足的儿童更不须填写。

儿童的意见有否纳入服务的考虑,是一大疑问。

黄惠玉批评,“在聆听儿童意见方面,社署辖下的保护儿童制度是做得相当差。”即使社署称“儿童的声音需要被聆听”,但它只是一个描述。她接触过很多儿童,均反映没有人倾听他们的意见,小孩的意愿往往不被考虑。

对此,林海欣的感受很深刻。每次召开家庭会议,她极力争取更多外出的时间但不果,甚至曾有社工“偏帮”她妈妈,劝她“乖一些”。她形容,“基本上是这些人指点你要做什么,然后把他们的价值观硬塞在你身上。”几乎每次会议,她都哭红了眼眶。因为除了哭,她甚么都做不到,无力改变大人的决定。

相对幸运的胡在石,也觉得主导权在大人手中,“你只能从他们提供的选项中选择,就好像现在的投票一样。你挑的A和B,是他们已经决定好的A和B。”现在19岁的他,希望拿回主导权,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

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列明,儿童有权就他们所关心的事,自由发表意见。黄惠玉认为,现时香港的法律和行政制度,无法提供一个让小孩发声的渠道。加上僵化的制度下,像儿童住宿制度规定了3岁要离开院舍、18岁要离开寄养家庭,就算孩子表达意见,也作用不大。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幼童院舍“童乐居”。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幼童院舍“童乐居”。

2018年,政府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但成效成疑。去年,关注学童发展权利联席的调查发现,超过一半受访者不知道有该委员会。黄惠玉指出,委员会是政府辖下的咨询组织,欠缺实权。而且,它的工作与非政府机构所做的高度重叠,例如是拍摄亲子宣传片、举办讲座、参观活动。

黄惠玉续指,瑞典、澳洲、加拿大等先进国家设有“强而有力”的儿童事务委员会,因为它独立于政府架构,由法例订明其法定地位,并获政府拨款,拥有实权,有效地推动儿童政策。例如为了预防虐待儿童,外国政府会建立很清晰的求助渠道,特地设立一条容易牢记的热线电话,让小孩知道如何求助。委员会是由儿童的权益出发,因为儿童专员通常是公开招聘,甚至有国家找来小朋友作面试官,测试专员对儿童的了解程度。

“但这个想像很难放在现时香港的处境,政府为何要成立额外的机构监察自己?”黄惠玉概叹,在现时的政治环境下,从事倡议工作“难过登天”。以往发生同类虐待案件,“(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必定会召开立法会公听会”,儿童有机会在公听会上畅所欲言,那些官员纵使不愿意也得乖乖坐足全程;但童乐居事件发生至今,立法会仍没有召开任何公听会。

即使如此,黄惠玉仍坚定地说,“我们也担心不了太多,只要倡议是建基于证据,就会继续去做。”

(尊重受访者意愿,文中刘靖儿、胡在石、林海欣为化名。)

读者评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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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ricChan 香港目前要獲得幼兒工作員及幼稚園教師的最低學歷是幼兒教育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並必須於入職前完成修業。
    會考五科合格加上完成在職訓練就可註册幼兒工作員的要求,大概是超過20年前還可以,那年代要當註冊幼稚園教師,甚至不要會考合格:在職訓練也分别只需8星期和12周,當然過去已註册的老人,即使未再進修,還是具執業資格的,但一般而言,是不可能獲聘的,因為年青少艾好糊弄啊!

  2. @1pcs 一筆過撥款係垃圾政策,在受服務者和社工之間,係普遍共識。但將問題主因歸於一筆過撥款,這就可成疑問,我覺得EricChan的「企業/機構文化問題」,比較適合解釋這件虐兒案件。
    話說回來,NGO普遍存在的問題:受服務者的意見不受尊重。而受服務者係兒童,更加明顯。
    假若主導的官員沒有「愛心」,會令情況更差。確實,777作社會福利署署長時,就係他推行一筆過撥款。往後他如何有「愛心」,大家心裏有數。
    以現時的政治體制,上面的所謂官員,大概無甚麼方法可以換走……但推動「強而有力」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議會,尊重受服務者的feedback,係現在比較可行的方法吧。

  3.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業界人士稱,幼兒工作員一般只需有中五或以上學歷,完成認可培訓課程即可註冊,但幼兒工作員的晉升階梯及工作認受性不及幼稚園教師,「好似只係湊仔咁」,所以即使每年有約2,000名幼兒工作員新登記,也難挽人才,業界長期不夠人,「點辛苦都唔係虐待小朋友理由,但呢行流失大,政府無關注我哋前景係事實。」
    原文網址: 童樂居虐兒案|每年2000幼兒工作員新登記 業界仍缺人:流失好大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16818
    @Ipcs 現在幼兒工作員真的是需要讀到高級文憑先可以做?

  4. 我以往曾在社福機構工作 此文由童樂居問題 兒童成長心理學 寄宿家庭 社署制度 以至先進國家的兒童福利政策 一口呵成 高質專題報導 非常值得花時間閱讀

  5. 哈!哈!哈!端剛就我對一筆過撥款的發帖删文,證明一筆過撥款說不得的性質,或許端會說我無端提出指責,是非理性行為,因而干脆删掉帖文,不過這事若纯屬我非理性,自有路人插我,端要删我帖難道真的要教訂户們理性討論的道理?
    我訂閱端的年頭,端自稱是香港媒體,我自然覺得端理應了解香港,不過我實在忘了端已經搬家,近年端似是關注996和大陸潮什麼更多些!
    一筆過撥款是老懵董在亞洲金融風暴後強推的惡策,借口善用資源,欺壓社福前綫員工和服務使用者,並把NGO剋扣下來的錢作為獎勵供NGO自由運用,此政策從當時開始便不斷腐蝕社福界,只是你要問我拿政據,我卻没有,因為惡魔噬吃獵物,從不留任何證據,當年政府還舉行過若干檢討會,社福界不少行政人員都力證一筆過撥款好得不得了,而背後卻是社福前綫人員和服務使用者被煉成賢者之石。
    我能分享的只有我私下認為十惡不赦的案例,例如某個關注小童群體利益的NGO,當時便把兼收弱能兒童服務的專任教師職位懸空不聘,把有特教需要的幼兒分到班上,由班上任課老師照顧,結果早期介入的效果成空,沒有個别教學的SEN幼兒失去寶貴的發展機會,班上老師又處理不來,一旦SEN幼兒爆發情緒問題,連一般學生的教學也大難以進行,結果是幼教教育全損,在家長和社會大眾皆不會知情的狀態下,教育缺失的惡果便帶進下一階段去了。
    當時政府還要求幼兒園在不聘用額外人手下舉辨暫託服務,一般人或許覺得問題不大,反正幼兒園已有幼師,就多看一兩名幼兒而已,不很方便嗎?但實在是來暫託的幼兒在陌生環境下往往情緒失控,没有專任人手處理時,班上的正常活動也就没法開展,這不就剝奪了每月繳費的幼兒的學習機會了嗎?
    社福機構的二級工友原按第一標準薪級表支薪,當頂薪約萬二港幣左右,NGO為了賺取一筆過撥款的差額,假借安排各種不合理任務,如高空工作,或超重體力操作,逼使工友辭職;更有機構不惜羅織罪狀,冤枉工友失職、盗竊等罪名,這等行為原是違反勞工法的,無奈工友大多只有小學程度,對手卻是曾受高等教育的主管,即使告上勞工處,在機構有组織的文件舉證下,跟本就没有勝算。
    不獨幼教如是,一筆過撥款下的老人院,人手極其緊絀,對需要長期護理的老人,院舍自有減負之法,就是令長者受凉發燒後轉送醫院,這種行為在假期前尤甚,原因是假期間院舍人手特别緊張,為求生存的前綫員工只能以此謀減負,即使有家屬知情投訴,社署也只搪塞過去,類此院舍醜聞雖曾被報導,但總不了了之,终極原因就是一筆過撥款,如此惡策,不獨影响幼兒和老人服務,只是其他社福服務出問題後更少人關注,更易為文件掩蓋。
    文中提到該事發院舍的工作員最長只有三年資歷,大概都是年青幼師,這一代的幼師皆持有幼教高級文憑,難道他們花數年苦讀,為的就是要到院舍虐兒?他們只是誤入了一個人為的惡劣工作環境下,在缺乏處理幼兒行為問題技巧下,錯誤地以暴力解决問題,他們的行為是錯,但難道用公帑營造出此等地獄NGO的政府就不必負責,而機構的行政人員也不必承担法律責任,大家以為拘捕了一批前綫員工,香港的社福界就成淨土?大家不防多關注一下身邊的NGO,這種以服務對像福祉為原料煉成賢者之石的煉成陣,在港舉目皆是,端以為能藉删帖來滅我聲?我就跟你耗下去,看誰怕誰!

    1. 親愛的讀者,我們沒刪你帖呢,不需要做過度臆測。

  6. 不論是童樂居這種兒童福利機構,還是老人院這種機構,在服務使用者與提供者權利不對等而有缺乏監管,服務使用者缺乏發聲渠道的情況下,出現虐待個案是可以預見的。
    整片文章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這一句:”新入職員工被舊員工告知,「不要善待幼童」,因為幼童會因此索求更多,增加工作負擔;“
    其實不只是童樂居的職員間會形成這樣的文化,特區政府內部也會有這樣的文化把:不要善待服務對象/申請funding嘅NGO,因爲他們“會因此索求更多,增加工作負擔”

  7. 回應@1pcs 院舍員工職員的年資長短根本就不是核心問題。就好像童樂居這種企業文化出現問題的機構,年資越長代表的不是更高的服務質素,而是代表員工更明白要怎樣虐待兒童才不會被發現。

  8. @1pcs 每篇文章內容也有限,不一定可將所有原因寫出來。或許你本身在NGO 做,受到一筆過撥款影響,或本身路見不平。但至於立即判斷這篇文章是蠢或受壓而而寫嗎?如果你有肯定的原因解釋這社會現況,寫出其脈絡,提供數字理據讓他人自我衡量不更好?

  9. 多謝端遠在新加坡都熱心報導,小數問照顧者睇法,資源有無限,但制度疆化不聽照顧者聲音終有一日都出事

  10. 恐怖。
    謝謝 端,謝謝 葉家潤。
    期待跟進報導。

  11. 保護兒童會是老牌機構,然而院舍内的職員年資卻不長,說明聘用機制有意排除年資長的員工聘任,文中對只推說是其他幼教機構吸引工作人員轉職,全文不談一筆過撥款鼓勵NGO不停轉聘新員工,並因此獲得省下的公帑撥款,NGO變成邪惡機構的主因本文绝口不提,香港政府就是社福體制敗壞背後的佛地魔,端究竟是蠢還是壓力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