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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的政治:堕胎议题是如何分裂美国的?

堕胎权牵涉的问题,比“胚胎是否有生命”要广泛得多,包括了甚么是家庭﹑母职﹑女人--以及,谁才是真正的“美国人”。

刊登于 2022-07-18

#罗诉韦德案#堕胎权#美国

2022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正式推翻了“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罗案是1973年的里程碑案例,在联邦的层面上保障了美国女性终止怀孕的权利,州级的法律不能与罗案有所抵触。但6月26日以后,一切就不一样了。许多红州的“触发法”(trigger law)几乎立刻就生效,判决几乎立时对全国一半人口的生育器官下了道禁令。在有些特别保守的州份,因奸成孕或乱伦成孕也不是终止怀孕的合法理由。只要已经成孕,就要把胚胎生下来。

对于这个震撼的判决,两党的反应两极--前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说推翻罗案是“上帝做的决定”;而现任总统拜登则通过白宫发表公开声明,指最高法院剥夺了女性的基本人权:“(罗案)重申了平等的基本原则--妇女有能力控制自己的命运。它也加强了基本的隐私权--我们每个人都有选择如何生活的权利。”在声明中,他多次指最高法院的决定“残忍”,并呼吁美国人在今年11月的中期选举,利用选票表达对是次决定的愤怒。

特朗普视推翻罗案为他的“任内功绩”,但虽然大部份州份的“触发法”是在特朗普任总统的四年出现,而特朗普又在任内指派了三位保守派大法官,这场要推翻罗案的文化战争实际已持续四十多年。在七十年代前,只有少数的(男性)医学专业人士和神学家在辩论“堕胎应否合法”的议题,但罗案--或者应该说--那些没有独立身体和人生的胚胎,在七十年代后,却成为了“美国想像”的核心:它承载了许多人对国家﹑社群﹑家庭﹑孩童甚至上帝的情感,动员了一波又一波来自草根的运动人士,积极地争取在他们眼中正确及道德的社会秩序。

在今天的语境,也许很难想像有民主党政治人物会支持剥夺女性堕胎权,同时也难以想像共和党人有不“pro-life”(“拥护生命权”;指支持限制堕胎)的。事实上,堕胎是今日美国其中一个最具争议性,或者以外媒的用字,最“具分裂性”(divisive)的公共议题。但在六﹑七十年代,党派之间那条“拥护生命权”还是“拥护选择权”(pro-choice)的界线,远远没有今天那么明显。例如作为天主教徒的民主党人拜登在七十年代否定过罗案,而当时的纽约州长,共和党人洛克菲勒(Nelson Rockfeller),却是罗案的坚定支持者。洛克菲勒后来成为福特的副总统,福特夫人比蒂(Betty Ford)也说过罗案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决定。”美国选民同样不觉得堕胎是重要议题:罗案四年后的1977年,近四成共和党人,以及三成半民主党人,都认为堕胎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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