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的政治:堕胎议题是如何分裂美国的?

堕胎权牵涉的问题,比“胚胎是否有生命”要广泛得多,包括了甚么是家庭﹑母职﹑女人--以及,谁才是真正的“美国人”。

2022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正式推翻了“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罗案是1973年的里程碑案例,在联邦的层面上保障了美国女性终止怀孕的权利,州级的法律不能与罗案有所抵触。但6月26日以后,一切就不一样了。许多红州的“触发法”(trigger law)几乎立刻就生效,判决几乎立时对全国一半人口的生育器官下了道禁令。在有些特别保守的州份,因奸成孕或乱伦成孕也不是终止怀孕的合法理由。只要已经成孕,就要把胚胎生下来。

对于这个震撼的判决,两党的反应两极--前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说推翻罗案是“上帝做的决定”;而现任总统拜登则通过白宫发表公开声明,指最高法院剥夺了女性的基本人权:“(罗案)重申了平等的基本原则--妇女有能力控制自己的命运。它也加强了基本的隐私权--我们每个人都有选择如何生活的权利。”在声明中,他多次指最高法院的决定“残忍”,并呼吁美国人在今年11月的中期选举,利用选票表达对是次决定的愤怒。

特朗普视推翻罗案为他的“任内功绩”,但虽然大部份州份的“触发法”是在特朗普任总统的四年出现,而特朗普又在任内指派了三位保守派大法官,这场要推翻罗案的文化战争实际已持续四十多年。在七十年代前,只有少数的(男性)医学专业人士和神学家在辩论“堕胎应否合法”的议题,但罗案--或者应该说--那些没有独立身体和人生的胚胎,在七十年代后,却成为了“美国想像”的核心:它承载了许多人对国家﹑社群﹑家庭﹑孩童甚至上帝的情感,动员了一波又一波来自草根的运动人士,积极地争取在他们眼中正确及道德的社会秩序。

在今天的语境,也许很难想像有民主党政治人物会支持剥夺女性堕胎权,同时也难以想像共和党人有不“pro-life”(“拥护生命权”;指支持限制堕胎)的。事实上,堕胎是今日美国其中一个最具争议性,或者以外媒的用字,最“具分裂性”(divisive)的公共议题。但在六﹑七十年代,党派之间那条“拥护生命权”还是“拥护选择权”(pro-choice)的界线,远远没有今天那么明显。例如作为天主教徒的民主党人拜登在七十年代否定过罗案,而当时的纽约州长,共和党人洛克菲勒(Nelson Rockfeller),却是罗案的坚定支持者。洛克菲勒后来成为福特的副总统,福特夫人比蒂(Betty Ford)也说过罗案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决定。”美国选民同样不觉得堕胎是重要议题:罗案四年后的1977年,近四成共和党人,以及三成半民主党人,都认为堕胎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合法。

然而,到了今天,如果问“女性堕胎权应否得到法律保障”这个问题--视乎你的答案是甚么,我们几乎能够推测今年11月的中期选举,你会把票投给谁,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你对同性婚姻﹑跨性别者﹑女性主义﹑跨种族婚姻﹑“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等等议题有甚么看法?甚至,你打不打COVID-19疫苗?在疫情高峰期愿不愿意戴口罩?相信有气候变化吗?更甚者,根据任何一个美国人的答案,我们或者能推测这个人有没有上过大学?如果有,是某些社区学院,只提供学士学位的州立大学,还是有名的研究型大学?年收入有没有超过入息中位数?周日上教会吗?信有上帝吗?住在乡郊还是城市?相信“男主外女主内”之类的性别分工吗?

堕胎在美国,已经成为了全面党派化(partisan)﹑政治化的议题,把美国社会推到政治和文化光谱的两极。堕胎权反映的,不止是对一个特定的,甚至是私人领域的议题的看法,而是个体对整个美国社会作为共同体的想像。在近半世纪后,美国保守主义者在堕胎权上取得了一次空前胜利,但那自然不代表堕胎权在美国的争议要告一段落。堕胎权牵涉的问题,比“胚胎是否有生命”要广泛得多,包括了甚么是家庭﹑母职﹑女人--还有--谁才是真正的“美国人”。

2022年6月23日,美国首都华盛顿,支持与反对堕胎的示威者在最高法院门外示威。
2022年6月23日,美国首都华盛顿,支持与反对堕胎的示威者在最高法院门外示威。

堕胎:从私人到公共

2020年,以其极端反堕胎立场而闻名的共和党总统提名候选人克鲁兹(Ted Cruz)发表声明,谴责参议院的民主党人否决了两项由“拥护生命权”(pro-life)一方倡议的,限制女性堕胎权的法案。克鲁兹指民主党人“有机会站在科学的一边,站在理性的一边”,但选择了“站在野蛮残酷的一边,以他们激进的,支持堕胎的政治议程为名,忽视了道德责任。”克鲁兹指自己将继续为“未出生婴儿”的生命权而战,要恢复一种“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上帝的珍贵礼物,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的美国文化。

但克鲁兹所想要“恢复”的,胚胎也“被视为上帝礼物”的美国文化,在美国历史上其实几乎没有出现过。在1850年代以前,堕胎完全不是公共议题,而女性对于堕胎与否,甚至甚么时候堕胎,都有极大,甚至绝对的选择权。根据普通法传统,在孕妇感受到“胎动”(quickening)以前终止怀孕,最多就是个轻罪(misdemeanor)。胎动出现的时间由四个月到六个月不等,而且能感受到胎动的就只有怀孕妇女,所以检控例子非常罕见,实际有受罚的就更少。在妊娠第二期(即怀孕13至26周)之前堕胎,基本不会被检控;而根据历史学家卢克(Kristin Luker),当时检控妊娠第二期后堕胎的妇女,并非因为法庭认为胚胎是“未出生的婴孩”,而是因为在胚胎长得太大后才终止怀孕,对妇女会构成一定风险。

在社会对和性有关的问题仍非常保守的十九世纪,堕胎不单没有污名,而且连宗教人士也不认为堕胎是个值得皱眉头的问题:在主流报章甚至教会的妇女刊物上,都能找到终止怀孕服务或堕胎药的广告。所以堕胎在十九世纪的美国非常普遍,几乎五名女性中,就有一名曾经终止怀孕。堕胎药在普通药房就买得到,而妇女私下也会分享如何避孕和诱发流产的资讯。事实上,任何有关妇女健康的问题,几乎都是由妇女解决的--当时传统的助产(midwifery)行业还非常盛行,女性无论是要终止怀孕还是要人接生,都是找清一色女性的助产士解决。而堕胎当时被广泛接受,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生物医学还未成为正统,而西方传统医学认为人体讲求“平衡”,而女性因怀孕而月经不来,就是失去平衡,需要补救。

美国开始限制堕胎,也正正是因为医学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以及对女性的规训--而非因为胚胎被视为“上帝的礼物”。自1820年代开始,医学院课程逐渐标准化,医生学徒制也变成行规,于是就出现了一大批受过专业训练,而且有学院认证的医生--几乎清一色是男性。而医学“行业化”的过程,就包括将所有以往并不属于医学范畴的医疗问题,全部归入医学范畴。1847年,美国医学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成立后,立刻开始打击助产行业,将女性生育健康纳入医学范围。医学会认为医生拥有对胚胎发展的专业知识,因此质疑“胎动”这条判断堕胎是否合法的界线。但历史学家卢克(Kristin Luker)就在《堕胎与母职的政治》一书中,指出当时根本就没有对胚胎发展的进一步研究,而胎儿或“胎动”不过是一个幌子,实质争议在女性身体的决定权和阐释权之上。

事实上,被称为“美国妇科之父”施托雷(Horatio Storer)就说过,想堕胎的妇女精神错乱,而堕胎太容易,也令新教白人妇女无法完成她们的天职:照顾丈夫和生养孩子。他甚至指结婚而不多生孩子的话,婚姻就跟“卖淫合法化”差不多。在男性主导的医学世界,女性的问题经常被打为“精神错乱”﹑“歇斯底里”;女性助产士没有足够知识判断女病人的需要,女性甚至连自己的需要都应该通过男性专家表达出来。历史学家Anna M. Petersen就指,到了十九世纪末,堕胎已经由一个女性范畴的,私人的行为,被医学专家﹑神职人员和政治家变成了一个社会﹑政治和宗教问题,女性的身体经验被视为“不科学”﹑不可信的,而医生就成为了生育和胚胎发展的权威。

2022年7月6日,美国加州洛杉矶,四名支持堕胎权的示威者用油漆染红大会堂门外的楼梯,抗议保障堕胎权的“罗诉韦德案”被最高法院推翻。
2022年7月6日,美国加州洛杉矶,四名支持堕胎权的示威者用油漆染红大会堂门外的楼梯,抗议保障堕胎权的“罗诉韦德案”被最高法院推翻。

神站在谁的一边?

1963年,上文提到的纽约州长洛克菲勒和来自亚利桑那州参议员高华德(Barry Goldwater)同时竞逐共和党总统提名。高华德被称为美国“保守主义先生”,是个典型的自由意志主义者(libertarian;非同liberal),相信政府对公民干预应该愈少愈好,支持打击美国工会的政策,并且反对1964年黑人平权的民权法案。洛克菲勒指同党的高华德是“危险人物”,指高华德如果当选,将会实践“基于种族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政纲。值得注意的是,高华德本人并不反堕胎--他甚至到了老年还去信老布殊,劝诫他放弃推翻罗诉韦德案;其妻甚至是全国计划生育会(Planned Parenthood)的创始成员。

但高华德对保守主义的贡献,在于将右派宗教势力带入了共和党主流。1964年,高华德获得了共和党总统提名,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领袖几乎全部都为他背书。研究美国福音派历史的Frances Fitzgerald就指,虽然高华德对这些原教旨主义者而言仍然不够保守,但他支持修宪,容许美国公立学校带学生读圣经和祈祷,反对黑人平权的民权法案,又经常指苏联和中国的“红色势力”会侵蚀美国自由。在Fitzgerald看来,高华德是最能够将基督教右派信念发扬光大的政治人物。共和党一直以来都是以保守派为多数,但在1964年以前,党内对于不同政治光谱还是相对包容。但此后,像洛克菲勒这样的中间派就逐渐失去选民支持,正如麦凯恩(John McCain)后来说的,高华德为共和党出了一个像列根(大陆译里根,台译雷根)这样的总统,将共和党完全打造成保守主义阵地铺好了路。

正如共和党曾有洛克菲勒这样的“拥护选择权”一派,美国的众多基督教会也不一定反堕胎。在罗案通过的先后几年,反堕胎的运动人士都是以天主教徒为主,还有一些特别保守,或原教旨主义的基督教徒。但许多现在非常保守,甚至以政治学者穆德(Cas Mudde)的说法,能够归类为美国“基督教极右翼”的福音派南方浸信会(Southern Baptist),其实一开始是“拥护选择权”的,还在1971年呼吁教徒支持在强暴﹑乱伦﹑畸胎,或对母亲身体或心理做成损害的情况下,支持堕胎合法化。例如在罗案前的1969年,有九成的南方浸信会教徒认为德州的堕胎法应该放松;在1970年,七成南浸牧师支持堕胎合法化。1973年罗案通过后,南浸的其中一个核心领袖克里斯威尔(W. A. Criswell)还肯定了最高法院的决定,说自己认同堕胎非同杀人,因为对女性的未来是有益的一切,都应该合法。

再者,即使在1960年代,基督教中间也有进步神职人员在推动堕胎合法化。出身南方浸信会的穆迪(Rev. Howard R. Moody)就是其中之一。支持高华德的原教旨主义基督徒哈吉斯(Billy James Hargis)在反对堕胎﹑性教育﹑同性恋平权﹑女性主义和黑人民权运动时,出身与哈吉斯极相似的穆迪,则大力支持堕胎合法化﹑女性主义﹑废除种族隔离等等进步价值。即使在女性生育自主方面极其保守的天主教会,也有像基丝林(Frances Kissling)这样的女性领袖出现,领导了像“天主教徒支持自由选择权”(Catholics for a Free Choice)这样的运动。这些神职人员支持堕胎权的理据,并非来自世俗政治或科学,而是宗教道德--宗教研究学者Marie R. Griffith就指出,像穆迪和基丝林这样的,从保守教会出身,却拥抱进步价值的宗教领袖,令“拥护生命权”一方无法成为教会的唯一代言人。

2021年12月1日,美国首都华盛顿,支持与反对堕胎权的示威者在最高法院门前互相指骂。
2021年12月1日,美国首都华盛顿,支持与反对堕胎权的示威者在最高法院门前互相指骂。

如果1970年代初,福音派对堕胎的看法仍然是分裂,甚至大致是“拥护选择权”的,那么在此后十年间,就可谓是“拥护生命权”的一方会大举反扑。美国宗教学者巴尔默(Randall Balmer)指,福音派向右转的原因不是他们当中许多领袖声称的,因为在罗案通过后,他们觉得要保护“未出生的婴儿”,而是因为他们需要捍卫南方州的种族隔离政策。当时福音派还没有大举参与政治,但极右福音派团体“道德的大多数”(Moral Majority)的其中一名领袖韦里奇(Paul Weyrich),就看到庞大福音派信徒如果参与政治,将会成为强大的投票集团,能够轻易动员起来改变全国政策。他说,这种新的政治哲学“必须由我们用道德术语来定义,并且用非宗教的语言来包装,再由我们的新联盟在全国范围宣传。”

韦里奇看到了这个保守政治运动的雏形,而且多年以来,都尝试用不同的道德议题来让福音派教徒参与政治行动:色情刊物﹑在学校读圣经和祈祷的权利等等。第一个能够团结福音派的议题是1971年的格林案(Green v. Connally)--纽约法庭裁定,国税局不能向带有种族歧视的私立学校提供教育机构的免税待遇。于是,保守福音派开设的,坚持不欢迎非裔美国人入读的学校,就陆续被收回慈善或教育机构的地位,不能享受扣税。虽然格林案成功激怒了福音派教徒,令他们意识到种族平权等进步价值将威胁他们的自主,但真正让福音派成功动员草根大众关注政治的,还是罗诉韦德案。当种族平权已是大势所趋,“人生而平等”的口号就难以受到质疑,他们转而借用了同一套口号,指出胚胎的生命也应该和所有人同等,并且开始捍卫“未出生的孩子”的生命。这套新的政治哲学,响应了韦里奇一开始的构想--用道德术语定义,但用非宗教的语言来包装。源自法国大革命的“人生而平等”,甚至是社会史上最“世俗”的理念之一。

女性的天职

1988年2月,美国反堕胎人士多次潜入一家位于芝加哥的病理学化验所,在化验所的储存室偷走待焚化的胚胎样本。这些胚胎来自终止怀孕诊所或医院,全部都贴了识别的标签:诊所名称﹑进行终止怀孕手术的医护人员名字,终止怀孕女性的名字,还有胚胎周数。

不足一年间,这些反堕胎人士就从化验所偷走了近5000个胚胎样本。他们把这些离开了母体,早就不能生存(non-viable)的胚胎从化验所胶袋中小心翼翼地拿出来,放在玻璃瓶子里,在瓶中灌入防腐的福马林液体,让胚胎在瓶子中载浮载沉。如果有在终止怀孕手术中被弄得四肢残缺的胚胎,他们就在偷回来的样本中,把胚胎还没成形的手脚都找回来,砌成原样再拍照。到了翌年,这些本来应该已被焚化的胚胎开始腐烂,这些反堕胎人士为他们举行了十二场公开葬礼,还举行了记者招待会。他们把几百个胚胎样本塞进儿童棺材里,还为几个保存得特别完整的胚胎进行了“开棺”仪式,供人凭吊。

其中一名偷胚胎的反堕胎运动人士,是当时在威斯康辛州马凯尔大学读神学博士的弥格莉(Monica Migliorino)。后来弥格莉成为了“拥护生命权”(pro-life)阵营的著名运动人士,出版了一本叫《遗弃》(Abandoned)的书,讲述自己如何在“垃圾槽中拯救被遗弃的婴孩”,并且说自己毕生的目标就是“教育大众,令他们认识到胚胎其实是未出世的婴儿”。2022年6月,最高法院确定推翻1973年通过,从联邦层面保障女性合法终止怀孕权的“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后,弥格莉撰文指罗案本身就是“巨大的不义”,重申她认为罗案“否定了胚胎的个人身份”。但她也花了许多篇幅,谈及罗案如何重新塑造了社会对“女人”的理解:

“罗案创造了‘自主的女性’(the autonomous women)。这是一种孤立的伦理,等同宣布固有的人类关系根本不存在,那些关系也没有道德意义。为了完成对未出生婴儿的屠杀,人类社会的纽带必须首先被解除……堕胎的合法化是根据沙特‘他人即地狱’的原则来实践的。这里宣称的是,人类的自由取决于从他人那里获得自由,从任何可能限制我自决权的人那里获得自由。罗案中的‘隐私权’,正建立在这样的假设上:人类的自由,是不与人建立关系的自由,因为他人的存在损害了我的选择权;根据这种孤立的伦理,我的自我身份也因此受到损害。”

2022年6月23日,美国新墨西哥州城市阿尔伯克基,一名孕妇在接受药物流产前进行超声波检查。
2022年6月23日,美国新墨西哥州城市阿尔伯克基,一名孕妇在接受药物流产前进行超声波检查。

弥格莉将“女性获得自决权”跟“否定人类社会关系纽带”划上等号,但这种逻辑不是她凭空创造的。同样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罗诉韦德案通过后的十年,美国各州都出现了许多“怀孕危机中心”(Crisis Pregnancy Center)。这些中心假装成提供终止怀孕服务的诊所,而且多位于相对贫困的﹑少数族裔聚居的地点。在这些中心当义工的多是保守派白人女性,她们会向寻求终止怀孕的女性谎报怀孕周数,意图令她们不能合法进行手术;甚至把年轻﹑没有反抗能力的女性困在房间里,逼她们看血淋淋的堕胎影片。这些怀孕危机中心也有“辅导教育”:他们对胚胎发育有自己的一套说法,义工们会向怀孕女性解释胚胎甚么时候会有心跳﹑四肢﹑脑电波,还有痛觉。著名反堕胎律师,“西南生命及法律中心”创办人John Jakubczyk说:“所有女性,就算是‘拥护选择权’的女性,心底里都知道肚子里的是婴儿。只不过她们要堕胎的时候,就找个借口否定事实。”

学者贺兰特(Jennifer L. Holland)在研究堕胎史的著作《Tiny You》里指出,这些拥护生命权的论述都有个特点:“他们认为所有女性都是一样的,她们被其生育的生理能力,以及与生俱来的母性(以及当妈妈的冲动)所束缚。”女性对腹中胎儿的爱应该要是天然的,而且是即时的--父亲可能要在孩子出生后,通过与孩子的相处来学习爱孩子;但母亲的爱自孩子还是腹中块肉时已经开始。父职可能是选择,母职却是不可推却的责任,是女性需要去完成的神圣使命。反堕胎人士认为罗案不可接受,正是因为它挑战了“母职是天职”的想法,反而肯定了母职跟父职一样,同样可以是选择。

堕胎权是一场关于女性地位的辩论,从美国在1970年代,关于性别平等的平等权利修正案(ERA)的争议就可见一班。当时乘势崛起的保守主义女性活动家施拉菲利(Phyllis Schlafly)指男女平等的社会“并不理想”,因为家庭主妇将会被逼脱离一夫一妻的家庭,不会再受到男性的保护,甚至有可能要上战场打仗(在越战之后,这种论述尤其有说服力)。施拉菲利也宣传堕胎权将会鼓励女性过淫乱生活的想法,指堕胎一旦合法,婚前和随便的性行为会变得普遍。对于施拉菲利来说,堕胎权之恶,在于鼓励女性放弃当妻子﹑母亲的天职,并且选择过著滥交且道德沦亡的生活。对于这一批反堕胎运动家,性行为--尤其对于女性来说,应该是婚姻内的义务,而且带有孕育下一代的目的,女性主义者提倡的那种“自由”,正正推翻了以家庭为单位的性秩序。

如历史学者卢克所说,关于堕胎的辩论,围绕的是妇女对自己和他人的义务。1960年代后飞速进步的新技术以及不断变化的工作性质,将许多美国妇女从家庭的岗位中解放了出来。家庭角色和其他可能性之间的融合或取舍,就变成了现代女性的选择--所以,堕胎权辩论的本质,其实就是“对母性的地位和意义”的一次大型公投。

科学能为我们解决堕胎争议吗?

2021年,在审理多布斯案(Dobbs vs.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推翻了罗案的最高法院案件)的过程中,有“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指向法庭提供意见的非诉讼方)向最高法院呈交了一份意见书,指大多数生物学家对于人的生命何时开始已经有共识。意见书上写道:“一般来说,受精(fertilization)标志著一个有性繁殖的生物体之生命的开端,具体来说,就是标志著人类生命的开始,这就是人类成为物理存在,并在生物学上被列为智人(Homo sapiens)成员的开端。”根据这份意见书的理据,卵子受精一刻就代表生命已经开始,所以不论在甚么时候堕胎,也都等同终结另一个人的生命。而根据罗案,堕胎合法与否的界线,在与胚胎能否在母体外存活:妇女在妊娠第三期(约23至24周开始)前堕胎的权利是受到保障的,因为23周前的胎儿并没有“母体外存活能力”(fetal viability)。

这份“法庭之友”意见书指生物学家对“生命之始”有共识,其实并非事实。著名发展生物学家吉尔伯特(Scott Gilbert)就在一个讲座上说:“我没法告诉你一个人的独立生命(personhood)从哪里开始,但我可以绝对肯定地说,科学界对此完全没有共识。”有些科学家认为生命始于受精,即性行为四至五天后,在精子和卵子结合成合子(zygote)的时候。有些科学家认为受精卵著床(implantation或imbedding),即胚胎植入子宫内膜后,才是生命的开始。有些科学家说是第14天,即胃发育(gastrulation)阶段,因为在此时胚胎才成为个体(只能孕育一名成人),无法再形成双胞胎或三胞胎。又有些电脑科学家会说,在第24至第28周,人类特定的脑电波会出现,所以如果死亡等如脑电波停止的话,那24至28周就是生命之始。也有些科学家认同罗案的说法:有“母体外存活能力”才算独立的新生命。当然也有科学家认为到了围产期(即28周开始),甚至胚胎成功出生后才算生命。

所以,胚胎甚么时候才能算是“新生命”?在美国历史上,以上所有的选项都有人提出过,而且从来没有一个答案能被科学界广泛接受,更遑论被社会广泛接受。但那无碍科学成为堕胎权争议的主要战场之一。自1970年代开始,反堕胎运动人士就开始挑战胚胎发育过程的各项生物学细节,以及医生施行堕胎的方法。在罗案通过后两年,一名波士顿的非裔妇产科医生艾德林(Kenneth Edelin),就在为一名17岁少女合法施行子宫切开术(hysterotomy)堕胎后被控误杀。检控人士指他杀死了一名“仍然存活的婴儿”,因为他在“将胎盘与子宫分开后,容许胚胎留在子宫长达三分钟”,离开胎盘的婴儿因未得到妥善照顾而死。当然,堕胎手术必然引致胚胎死亡,但案件质疑的是:少女子宫内的到底是胚胎组织还是男婴?艾德林在初审被判杀人罪成,但一年后判决被麻省最高法院推翻。

2020年3月4日,美国首都华盛顿,一名反对堕胎权的示威者在最高法院门外举起一个胚胎模型。
2020年3月4日,美国首都华盛顿,一名反对堕胎权的示威者在最高法院门外举起一个胚胎模型。

艾德林的案件震惊全国,除了令医生发现合法的堕胎手术仍然有可能被反堕胎人士挑战外,也因为反堕胎人士创造了胚胎“经验”的说法;在1970年代,这种叙事成为了整个反堕胎运动的中心。到了1980年代,“拥护生命权”运动又开始宣传“胚胎疼痛”(fetal pain)的说法,指胚胎发育到了20周左右,就可以感受到痛觉,因此堕胎的界线应该划在20周,而非罗案的24至26周。但胚胎甚么时候能感受到痛觉,科学界也是完全没有共识:例如美国妇产医生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就认为胚胎到了29周才能感受痛楚,其他研究给出的猜测由16至30周不等。但自1980年代起,反堕胎运动就创造了大量文字和影像宣传,渲染堕胎手术之残忍:例如由全国生命权委员会(NRLC)制作的著名影片《无声的呐喊》(The Silent Scream),拍了一个处于妊娠第一期的人工流产胚胎的张口动作,并指胚胎是在因疼痛而呐喊。然后,到了1990年代,反堕胎人士又宣传堕胎妇女更易患上乳癌和出现精神问题的说法。

历史学家舒恩(Johanna Schoen)在著作《Abortion after Roe》中指出,二战后医学的飞速发展,令生和死的界线变得愈来愈模糊--不能自行呼吸的病人,只要插呼吸机就能维持生命;在1960年代,医生已经可以在病人脑死(coma depasse)的情况下,用机器维持病人的心肺功能,再摘除病人部份器官作移植之用。也即是说,因为生物医学技术的进展,死亡已变得难以定义。同样地,胚胎发展和新生儿护理知识在1960至1970年代快速增长,而社会对胚胎的认知愈多,就愈难认为胚胎是没有与生俱来的心智的白板(tabula rasa),而是“未出生的婴孩”。超声波扫描(sonogram)的普遍应用,胚胎影像的广泛传播,又加强了这种想像。

所以,即使反堕胎的政治人物多次声称科学界对生命之始有共识,事实就是,现今科学对于人类生命之始,的确还没有一个确定的说法,甚至离这个说法还很远很远。不过更大的问题是:即使现在不能,科学再发展下去,最终又能给出一个这样的说法吗?被视为20世纪最杰出道德哲学家的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就认为不能:他指出,要理解人类到底是甚么,生物学的层面远远不足,因为如果仔细观察人类行为的话,就发觉决定人类是一种怎样的动物的,归根结底还是文化。我们吃甚么﹑住在甚么房子里﹑是否选择生育﹑女性对比男性是否处于从属地位等等,在人类历史中的每个时期﹑世上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何谓人,何谓生命,何谓科学--在染色体能够决定的范围以外,甚至连对染色体的理解本身--都将永远都掺杂了人类的道德﹑宗教和文化想像。

读者评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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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是强奸致孕,是对孩子对母亲都是不幸的,对母亲更是二次伤害。

  2. 感谢关于堕胎议题政治化缘由的详细解读。社会分层和阶层固化、医学领域性别的结构性不平等、宗教团体利用信徒达成控制政策的目的,而生育话题本身的“全民性”为各方提供了参与机会。

  3. 感谢好详细的来龙去脉梳理!

  4. 感覺唔係墮胎議題分裂美國,而係美國嘅分裂導致所有議題都係兩極分化

  5. “有些科学家说是第14天,即胃发育(gastrulation)阶段,因为在此时胚胎才成为个体”的翻译有误,”gastrulation”指的是胚胎发育过程中形成三个胚层的”原肠胚形成”阶段,并非指”胃”,只是恰巧与胃共同来源于拉丁语及希腊语的词根”gastr-“(肚子)。故应将”gastrulation”翻译成”原肠胚形成”更为妥当。

  6. 什麼時候才能立法禁止月經和夢遺?每天都有幾十億有希望成為新生兒的精子、卵子被屠殺啊!!!

  7. “後來彌格莉成為了「擁護選擇權」(pro-life)陣營的著名運動人士,”
    有誤

    1. 感謝指出,已修改。

  8. 陳婉容為甚麼總是能把文章寫得那麼自由舒展,腦洞大開同時很在理也很有洞察力,有點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