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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论:一场豪赌

“读者十论”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

图:端传媒设计部

端传媒社群组

刊登于 2018-06-17

#读者十论

【编者按】“读者评论精选”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会因应长度及语意清晰作节录或编辑。

1.yinghseuh,回应《“逃离北上广,落户新一线”——中国城市间为什么打起了人才争夺战?》

宏观政策的制定背景和微观实施的过程都写得很清楚,可是新来者和本地人的冲突和融合呢?政策研究需要“不近人情”的各层面分析,可是,一个地方不是只有资源、税收、各产业互动等等的因素要关注,那总是被忽略的“人”的生活标准才是一项政策能否走远的核心。

新来者对在地的人文历史的吸纳意愿和在地群众接受程度,这些微妙繁杂的人文层面反馈却恰恰是未来矛盾的隐忧,尤其是在中国这样自古以来,地域差别都非常大的国家——对单一政策不论方式正当性与否的一味追求,配合面对矛盾时以打压为绝对手段的“维稳”。这样的“和谐社会”是时时刻刻都在走钢丝的一场豪赌,而且很多时候,还没有本钱,空有一身“不管看不看得到明天的太阳,今晚我就要爽到”的胆量。

2.Leopold,回应《“逃离北上广,落户新一线”——中国城市间为什么打起了人才争夺战?》

中国大城市的总体规划在这一轮编制进程之前,长期处于尴尬地位。一百多个大中型城市的总体规划都要报送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审批,中国的“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的地域既包括城市也包括乡村和自然,其部分地兼有西方规划体系中区域规划的性质,故而不能完全算作地方事务。

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城市发展规模和其他事项上不断博奕,使报送国务院的总体规划的审批周期拉长到数年,待到审批完成,城市发展现况与需求已和编制时迥异。地方政府也想出了一套办法,即以充分满足地方发展需求的“战略规划”在实际工作中替代具有法定性质的“总体规划”进行实施,这套方法创设于大约二十年前的广州。

“总体规划”的法定性和和计划性在无法落地实施的情况下自然就丧失了其现实意义,这是过去二十年来中国大城市户籍与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计划内”和“计划外”脱节的背景之一。

3.penglll,回应圆桌话题《18年断交14国,台湾外交面对的是困局,还是整改契机?》

现在让岛内人士认为有没有邦交国无所谓的一个根本原因是:中华民国目前在国际社会存在广泛的“实质外交”,只是这种实质外交于民也许便利,但于政于商反而潜在风险极高。

台湾这个岛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台湾若想发展,开放和走出去几乎是唯一的路。但若没有“外交关系”,中华民国在全球将只能遵守规则而无法制订规则,再加上目前国际关系趋势发展的不明朗,长此以往中华民国三部曲的优势会逐渐被稀释甚至消失。如果再考虑大陆主动出击的因素,那不利于台湾的因素会越来越多。

4.Fai,回应圆桌话题《旺角骚乱案梁天琦等被重判,刑期为同类罪案中最长,你怎么看?》

当然不是“用过去的准则衡量如今的行为”,而是以过去的行为衡量如今的行为,再来检视衡量标准之不同及其背后的意义。问题在于六七时没有选择重判,而今日法官作出了这样的选择。

轻重的比较,法例只是其中一个因素,还有法官个人对事件的感知,当然,可能还有云里雾里的“政治考虑”。六七的判刑结果是因为检控轻放还是只是法庭没有更重手的量刑依据?这些都是有意思的事。所以,这个结果,起码要分开检控和庭审两方面来比较,前者可见统治者的态度,后者才是法庭的态度。法官既然提到“社会安宁”,判刑轻重当以此为最高前提。

我不以为她的判决带来了“社会安宁”。使社会不安宁的不是政治纷争,更不是纷争的人。一个判决之所以能让社会安宁,是因为让大家知道自己是受到保护的。的确,重判让人不敢再随便扔砖头,但大家并没有因此觉得自己更受到了原有的、应有的保护。

法庭裁决贵在可使公众信服。如果只把自己当成机器,怕是会权威不再,这反过来又是提早结束香港法治。简单一句,司法需独立于行政立法,但不自外于政治。它不仅仅是功能性的存在,它就是整个政治制度的理念所在,前提不是那么回事,我们还要像内地维权律师一样,真把它当那么回事来玩,最后证明不通——你不能不谈政治制度来妄求维护法律尊严。

类似旺角骚乱的事件会把法庭放在尬尴的位置,或越早结束“香港有法治”的遮羞布,这不会利于表面的治安管理,但却是管治无效的具体表象。

只要没有民主,法律只是统治工具的另一个名称,不必言“法治”。中国为统治利益放纵特权在香港泛滥,只要检控失去应有功能,法律只惩罚异议者。放在大一点的范围来说,法律已经不能彰显社会公平。单谈一件事,是见树不见林。

所以,回到主题,这次的判决是否过重?只看条文的话,有《公安条例》嘛,重与不重都没有比较依据。但放大在香港语境来看,是的,法律无疑成了统治阶级打压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包括检控部门的做法),自觉或不自觉地。我们自然希望司法界对自身的位置和角色有更多的自觉,以社会公义为前提,担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更重要的一点是,后梁天琦们会面对很高的量刑起点。反抗,甚至只是让统治者尴尬,都会被以法律报复。因为,说到底,检控工具在人家手上,法律者如只是照本操课,是不免要沦为妹仔的。

5.jackhui,回应圆桌话题《旺角骚乱案梁天琦等被重判,刑期为同类罪案中最长,你怎么看?》

很多评论认为梁天琦是因为公众利益而非个人利益而行事,因此对个人惩罚刑期过高。但个人政治主张难道不是个人利益之一吗?对于不同人来讲利益并不一样,有些人视金钱为利益,有些人爱权力,也有人会追逐名气、理想。金钱稀缺,但政治实践的稀缺性更高,因只有一种政治理想会最终被实践。这也是民主制度所希望解决的问题之一,用议会的决定何种政治理想最终被实践,而不是武力。

拥有民主思想的人应当能平淡的面对自己的理想不被实践,面对这种境况就以暴力回应是一种独裁思想,即使理想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促进物种发展,“消灭一半生命”的灭霸只能是反派而不是超级英雄。

法律是绝大多数人已达成共识的政治主张,而“不使用暴力”是其中之一。为什么法律不审判政治?因为法庭的审判方式,只能判断行为是否“符合”政治主张共识,而无法决定何种政治主张“是社会共识”,后者的解决方案只能是议会。希望法官来确认自己的政治主张的做法,是来自贤人政治中,希望贤君明相来为自己判断决定价值,而不期待着制度(民主)决定问题。如果法庭真的做了政治判断,对民主制度的摧毁比起政府执政过失大多了。

至于刑期,在排除政治主张的考量以后,还有什么不合理的吗?也许只在法律专业上才有讨论余地吧。

6.Kanetaiyuan,回应《六四创口拼图:沉默、冷感与不被允许拥有的记忆》

六四是西式政治文化与中华政治文化的碰撞,中华历经3000年不倒,早已形成厚厚的屏障,非彻底革新而不倒。别忘了近代还有孙中山的民主运动,六四跟这比就是小打小闹。但遗憾的是,要不就是统治阶级太强大,要不就是人民的力量太弱。

1.孙中山如果赢了,现在的中国就是民主社会。2.如果共产党被国民党消灭,现在的中国还会搞民主恐怖。3.跟哪个党派的信仰无关,跟统治阶层有关。跟中国漫漫历史长河的专制集权有关,或者说,这也是中国大陆特色。 中国大陆经济在增长,文化也能得以保留传承,但文明,是落后的,或者一直被压着没进步过。

7.Frank佩婷,回应《小熊英二:全球化下不安的年代,旧世界秩序迈向终结》

政府的核心职能其实是操纵人心。因为互联网的普及,原有的宣传机器都显得过时,政府对民众的思想控制面临难题。那些念旧的人无非是只看到了社会动荡的表象,而没有去思考背后的原因。上个世纪冷战以自由主义的胜利告终,本是值得庆祝的事,但是自由主义也陷入了对未来的战后迷茫。这种迷茫是全球化的,即使是专制政府也一样受到了动摇,我们人类虽然在科技上一天比一天厉害,但是在意识形态方面依旧幼稚,非黑即白。从中国的一国两制到Macron的改革,“骑墙派”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多,但是我认为这也只是一种过度,最终被一种新的解决方案代替。

8.张生,回应圆桌话题《广州佛山至少3人在暴雨中电死,这是天灾还是人祸?》

其中一个原因是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与城市排水系统逐渐过时之间的矛盾。由于近几十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绿化用地的面积大幅缩小,建筑用地路面大多以水泥和沥青为主,这就使得地面吸水能力大大减弱,大量雨水得不到泥土的吸收,漂浮在路面上。与此同时,城市的排水系统因管道容量、排水端口等条件无法在短时间内吸收如此之多的雨水,势必造成“城市看海”现象。

建议有三,一是从长期来看,更新城市排水系统是必要的,但是这跟城市建设规划以及地铁建设有一定程度上的冲突,需要城市规划者的智慧。

二是从短期来看,建议城市规划者对低洼地区以及易积水(地下商城、地铁)进行排水管道特殊处理。

三是从应急预案来看,气象局应对特大暴雨或台风采取重要预警,联合当地网络端的媒体即时更新城市信息,必要时候可以通过延迟上班或提前下班以错开上下班高峰期避免人口拥堵现象。

9.咸鱼姬,回应《一场暴雨后,广州送走了这位16岁的年轻人》

暴雨让珠江水溢出可不是百年一遇,而是每年都会发生的事,而在这些每年当中,还不断宣传投下了几百亿治理“水浸街”(内涝)。今年这一场连续下了十几个小时的暴雨直接让这几百亿变成了废纸,很意外吗?并不意外。到底投进了多少税收治理,市民看不见,市民看见的只是每年这个龙舟水时期大街小巷该水浸的还是继续水浸,淌水走过的时候会不会被电死就得看运气了。

更讽刺的是,远在武汉的友人听说此事,非常“平静”地表示:我们这每年都有啊,水漫上路面,触电身亡的、掉进井里的……

10.绯红杏白,回应圆桌话题《“一地两检”三读通过,香港境内设内地管辖区实施中国法律,是否合情合理?》

失去了正义,失去了法治,只剩下荒诞,天天自我催眠。

香港人天生生长在完全竞争的黑暗森林中,没有视过任何人为朋友。获利的永远都是自己,其他人和事只是被利用的对象。这个城市从来没有一个共同的意识,有的只是对自己利益的呼喊。一旦危难来了,香港人早就准备好了,随时离开这片危机四伏的森林,从没留下抵抗的义务。

对这片土地来说,这批人是一个时代的过客,充分的消耗了在那停留在那里的机会和资源。当洪洪烈火烧至,不留下半点犹疑,两䄂一挥而去。且慢! 留在烈火前端停留着一群弱小幼少,他们生于斯,聚集起来赤手阻止烈火烧毁森林。

“看,幼犊们多么愚笨”或许就是森林凶险,长老们隔海观火,没有回走半步。眼看烈火快要把他们吞没了,幼犊们受烈火之痛四处逃窜,长老们却拍手叫好。满意道:君子不立危墙下,这是给不知天高的少年一个教训。今天我分享的是这么一个故事,没有正义,没有抱负,只有一个痛苦的教训。

在香港个黑暗森林中,也许永远停留在黑暗中,在没有人知道黑暗中逝去,永远比留在烈火前抵抗,最终烧焦更好看。你会想同意这句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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