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端傳媒早前刊出兩篇關於2020-21年抗爭退潮後,白羅斯媒體人在紅線下掙扎的深度報道(請按此閱讀上﹑下集)。記者在2020及2021年兩度造訪明斯克,除走訪文字和攝影記者,也訪問了在明斯克的前蘇聯工廈牆上畫大型政治壁畫的藝術家。在高壓的政治環境下,他們卻不覺得做藝術必然縛手縛腳--在白羅斯的街頭,仍然有暗喻的空間。
美國人類學家斯科特(James C. Scott)在《Domination and the Arts of Resistance》一書中提過,理論上極權政府愈強力鎮壓,從屬的人就會愈自我壓抑,而人在壓力下會與自己的創造品分離。
但他強調,分離不等於信念改變。
當一班「異見者」越知道這些規限是甚麼,就越懂得在規限下玩自己的一套遊戲。斯科特提出「隱藏文本」的概念,指「異見者」在面對上層權力設限時,他們會巧妙避開、裝作附和,從而尋得在底層下繼續創造的空間,形成正統以外的「次文化」。
在白羅斯,這樣的「次文化」體現在由公民社會累積的人脈裏,一班有意欲改革街道面貌的藝術文化人。
街頭既然主宰了城市的一種話語權,那麼壁畫(Mural)和街頭塗鴉(Graffiti)的呈現,就在本質上有抗爭意味。
住在首都的白羅斯青年喜歡夜蒲一條叫「十月街」的酒吧街,由蘇聯時代的舊工廠翻新成為一個囊括藝術廊、特色餐廳、美食車林立的小社區,前文化記者米娜(Mila)於 2016 年聯同巴西和本地藝術家,為整條街上的工廈外牆畫上壁畫。
統籌、策劃整個項目的米娜解釋,為何於 2015 年向政府申請「巴西街節」這藝術項目會獲通過審查,「要讀懂的人自會讀懂,無知的人就算再靠近細看,始終看不懂」。
現為自由身藝術策展人的米娜曾任文化記者十年,其後轉行任職駐白羅斯巴西領事館,從此引領她接觸遠在南美洲的巴西文化藝術,她自己亦開始繪畫創作。這樣的背景令米娜覺得「要傳達訊息不一定要用語言」,尤其她深明國家對媒體內容審查之緊。
靠以前記者工作累積的人脈,她將十月街的 15 間店鋪連繫起來,提議用壁畫改革整條十月街,並邀請巴西藝術家前來創作。由寫計劃書到壁畫成真,前後約花了一年時間。
米娜指,十月街的工廠大多屬國有,街道兩邊盡是殘缺不堪的蘇式建築。當她主動提出翻新計劃,政府只要撥資金即可,項目又算是與巴西政府的「軟外交」,由是項目十分順利過關。
壁畫圖案暗藏可作政治詮釋的符號。米娜沒有為街上的壁畫主題統一定調,她交由創作者先行創作他們心中覺得城市需要表達的。
有白羅斯同志朋友說過,儘管白羅斯肯定不是一個性別進步的國家,在街上不可能掛上代表同志友善的彩虹旗,但她在十月街上看見彩色壁畫,周邊聚腳的又是新一代自由開放的年輕人,令她覺得這裏是全城唯一的同志友善空間。
Mila 的項目仍在進行中,十月街的壁畫逐年增多,今行有幸訪問最近完成一幅壁畫的藝術家迪瑪(Dima)。
官方藝術審查自迪瑪開始創作的 2000 年初就存在,今年對每項大大小小街頭項目的審查特別嚴格,他卻說由起草圖、與管理該工廈的負責單位商討、通過審批、開工至完工整個過程都相當容易。負責單任邀請他創作回應白羅斯當前社會狀況的作品。
「驟眼看,這隻猴子的樣貌相當搞笑」,迪瑪說,「普通人」不會解讀得出個所以然。他的想法是,「紅白旗、紅白色、那個民族圖騰這些固然是一眼就看出代表白羅斯的元素」,卻已被政府一搥定為帶有政治意味,用這些元素的話,「就連參與的機會都沒有,我自己也會置身險境」。紅白旗是白羅斯人心中,曾經於沙俄瓦解後,於 1918 至 19 年短暫存在過的白羅斯人民共和國國旗,持盾揮劍的騎士代表「追求」,象徵白羅斯人對自由的嚮往。
但這遠遠不是妥協,迪瑪也不覺得官方設限妨礙了他自由創作。「這裏的環境雖然是很不舒服、不利創作,但自由創作本身,與是否生活在極權體制下,我認為是不相關的。」
與極權國家「偽對立」的所謂自由西方,在沒有國家設限下創造的藝術,普遍被認為最「忠於自我」,是完全出發自創作者云云,但迪瑪一針見血地質疑,「這好像國王的新衣,無論你怎樣說,事實就是人只看到國王身體」,怎能強求說有新衣──一件沒有內涵的創作,不會因自由之名,就等於有藝術價值。就等於蘇聯以前也出產了偉大的文學藝術。
迪瑪眼中最貼近藝術的價值,「取決在人去理解符號的能力」,他說。而作為一個忠於藝術的創作者,「自由創作對我來說,就是為你的藝術負責」,狠狠想清楚為甚麼作畫,有甚麼訊息想表達。
「藝術要求人必先思考才能理解,那種速食、易理解的表現 (presentation) 不是藝術。」所以他不認同不能畫紅白旗,就等於沒有創作自由。「我不喜歡依賴表象意義,創作傾向象徵派,喜歡創造符號」,他說。
問題在於觀看的人有沒有相當高的理解能力,去理解圖像背後的隱喻。而他看白羅斯人民,他不認為「很多人準備好去理解符號」,因為「一種很根深的民族性在我們之中:為了自身安全,就寧願無為」;換言之,迪瑪不認為很多人會願意「主動」去理解他人,更何況是藝術創作。
原創符號的終極意義,對他來說,是「以另一種方式向他人對話、提問」。當有人跟他說「欸,你這幅畫有點意思,會不會危險」,他反而覺得遇到知音人,「我會覺得十分自在(comfortable)」。
迪瑪形容自己是生活在白羅斯的「本地移民」,身在此但心不屬。如果有天他移居別處,留下這幅壁畫在人來人往的十月街,迪瑪是覺得,「作品我完成了,它就不再是我的作品,它屬於這裏的人,『我』的部分完了。」
「怪的人自然會懂。」
現代藝術大多與社會問題有關,不論是美學,尺寸,大小皆需要符合邏輯和群眾觀感。在此已有一個不自由的創作局限。如果要比喻的話,我認為現代藝術的作品就如短篇詩句,失去了如長篇小說般富有連續性的節奏。這是基於政治壓抑和公共社會價值觀的影響下,使創作者只能呈現出最完美的作品,也正正是這種完美的視覺享受掩蓋了色塊形象本質上自然抽象的含義。所以那三隻顏色不危險,危險的是自以為懂的人。
需要一定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才能理解的艺术被很多人批评为“不自由”。因为如果艺术不是普罗大众的话,就有了一定的门槛,那么就会失去其社会价值。一定要绕弯子才能搞懂的艺术,便不具社会意义了。早在19世纪的symbolism(象征主义)就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比如Redon odilon画的恶之花就是象征主义其一)当时象征主义的艺术家就是一群知识分子,有很高的教育水平。所以他们的艺术有很多隐喻,需要一定门槛才能理解。我想白俄罗斯明斯克的街头涂鸦也是如此。其实不止白俄罗斯,在一个艺术被限制和禁止的国家,艺术家总是需要很多哲学概念和创造迷宫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而观众也需要有足够的知识积累和经验才能走出艺术家制造的迷宫,找到作品真正的意义。中国也越来越是如此,艺术的语言一年比一年隐晦艰深,其实和政府的审核有关。
對無能使用或了解符號、隱喻等技巧的人,還是可以說是沒有創作自由吧?如果說藝術性必須達到一定門檻才能算創作,總覺得對沒有資源做到這件事的人太苛刻。例如媒體的報導自由不是以「只能報導正確資訊」為標準,而是是否盡查證義務、具真實惡意等。
同意有自由不能賦予藝術作品價值,但戴著腳鐐跳舞應該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