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文博愛好者)
【編按】:8月中,大英博物館(British Museum)疑發生監守自盜,一批沒有公開展覽、用於學術研究的公元前15世紀至公元19世紀的黃金珠寶、寶石、半寶石和玻璃等失竊,竊賊疑為館內的希臘文物策展人。此外,館長費舍爾(Hartwig Fischer)也確認,在過去10年間,博物館庫房丟失了大約2000件物品,為此,8月底他引咎辭職。
與此同時,事件在中國引發後續,《環球時報》8月27日發表題為「請大英博物館無償歸還中國文物」社評,表示「它們(文物)都是怎麼從中國流失到大英博物館的⋯⋯它們大多都是當年英國趁人之危、趁火打劫,甚至直接對中國製造劫難趁機劫掠或盜取得來的。」到9月,中國網民自製的網劇《逃出大英博物館》爆紅,講述一件由大英博物館收藏的中國「玉壺」,化身成年輕女子,想要回到中國的故事。
「我是中華纏枝紋薄胎玉壺!你要帶我回中國嗎?」短劇《逃出大英博物館》中,一個代表中國文物的擬人角色爆火:這個女生叫「玉壺」。
她身嬌體弱天然呆,插着醋酸雙股釵,前額空氣小劉海,魔改襦裙到腳踝。類似的古風妝造可見於小紅書或短視頻平台的一萬八千個教程中。若導演只是將中看不中用的玉壺擺件擬人為亟需保護的女生,那碰上平權人士可能高低得被說兩句。但導演「格局打開」,從日式輕小說的開頭一路昇華到「家國永安」的結尾,而大英博物館失竊文物也好像預示着日不落終於日薄西山,頗符合部分網友對國際格局「東昇西降」的認知。於是,這樣一部政治正確、催人淚下的微電影便得到了網友和官媒的雙重點贊,成為現象級作品。
諷刺的是,這件玉壺是當代工藝品(製於2011年),且正是玉壺作者、來自蘇州的玉雕師俞挺送給大英博物館的。雖然他在得知視頻火出圈後寫了這樣一段文字:「『孩子』,請原諒我的狠心,將你遠『嫁』大洋那端!你是一顆種子,一顆中華璀璨文化的種子!宣揚偉大的中華文化是你的責任⋯⋯」但圈子裏的人都知道,把作品送給大英這樣的大館是多少作者夢寐以求的事。
每次北京舉辦中國當代工藝美術雙年展,都有多如過江之鯽的大師們齊聚天子腳下,寫材料,託人情,哪怕送也要把作品送給中國國家博物館、中國美術館、中國工藝美術館這樣的國字頭大館,再拿一本收藏證書而非捐贈證書。原因無他,作品被這樣的高規格機構收藏後,市場價即可上漲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因此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假如玉壺精真的跑掉,被大英開除館籍了,只怕作者追還要把她追回來。
雖然《逃出大英博物館》的導演後來表示,知道玉壺是當代工藝品,但正片中不僅沒有講出這一點,反而以「我在外面流浪了好久,我迷路了」之類的台詞強化了玉壺是流失文物的印象。而從留言區來看,絕大部分的觀衆也確實是這麼認為的。
可以說,「塞滿了列強搶去的國寶」是相當一部分中國網友對歐美大館的固有印象。那麼,這種高度簡化的印象是真實的嗎?在當代中國輿論場又意味着什麼呢?博物館的殖民歷史又該如何批判看待?
歐美大館的中國藏品都是「搶」的嗎?
雖然博物館的歷史可以追溯至古希臘的繆斯神廟(Museion,亦為博物館的詞源),但現代意義上的博物館是資本主義興起之後出現的。文藝復興時,西歐國家對於來自異國的藝術品和特產極為追捧,貴族和學者紛紛打造屬於自己的珍奇櫃(Cabinet of Curiosities),甚至不惜拆毀古希臘羅馬的雕塑和廊柱以裝點建築。這種風氣延續了數百年,例如大英博物館的「埃爾金大理石」,便是1801年英國駐君士坦丁堡大使埃爾金從帕特農神廟雕塑上拆下來的。
17世紀末啓蒙運動在英國興起以後,許多貴族和學者開始將自己的藏品捐贈給公共機構並對公衆開放,期冀以「百科全書」式的展覽進行啓蒙。18世紀下半葉,大英博物館和盧浮宮博物館應運而生。前者的創建源於17世紀英國收藏家漢斯·斯隆(Hans Sloane)向英國王室捐贈的7萬餘件藏品,後者是在法國大革命之後由皇宮轉變為博物館,藏品的充實則得益於拿破崙對各國的大肆掠奪。於是,我們可以在幾乎所有歐美老牌大館上看到類似的底色:大部分「東方」藏品的根本來源是殖民擴張,而直接來源則是購買或受贈於個人或機構。
具體到各館的中國藏品上,很多網友都會腦補出英法聯軍在圓明園打砸搶燒「零元購」的場景。這固然是歷史事實,卻也是一種經過主流敘事包裝的想象圖式。實際上,大部分藏品當年都是在中國合法獲得的。如1900年瑞典考古探險家斯文·赫定(Sven Hedin)發現了樓蘭古城,將發掘出的文物帶回瑞典東方博物館;1908年法國探險家伯希和(Paul Pelliot)向居住在莫高窟的道士王圓籙購買了大量敦煌卷子,現藏法國國家圖書館;1921年瑞典考古學家安特生(Johan Gunnar Andersson)發現了仰韶遺址,後經當時的中國政府批准,將3萬片彩陶帶回瑞典東方博物館等等。這些行為在當時都沒有違反法律。
我們固然可以用熟悉的主流敘事來批判,說這些探險家、學者和傳教士利用了信息不對稱,是在積貧積弱的中國「騙買」和「盜掘」。但不可否認的是,當時歐美對文物價值的認識確實領先於中國,並建立了完備的針對中國文物的鑑定、交易、收藏體系。以美國為例,1838年,美國第一家中國博物館在費城開設;1870年,波士頓精品藝術博物館建成,成為美國最重要的亞洲藝術品收藏地之一;同年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建成,於1915年成立亞洲藝術部;1909年,美國國會甚至頒布了《佩恩-奧爾德里奇關稅法》,免除了100年以上藝術品的進口稅。而同時期的絕大部分中國人還在為溫飽奔波。
不說清末民初了,就說中共建國後的三十年。當時中國政府已經「打掃乾淨屋子再請客」(中共初期三大外交政策之一),但又急需外匯,於是通過國營文物商店將民間的文物流通強行併入「保護為主、國家統制」的經營軌道,購買主力則是外賓。如天津文物公司在1961—1963的3年間,外貿額分別是7萬8707、55萬5899和40萬9257元人民幣,佔各年總銷售額的60%、73.8%和66.6%。而北京市文物商店在時任美國總統尼克松和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訪華的1972年,10個月內便接待外賓13000人次,銷售額達70萬元人民幣。
文物經營,雖然理論上是「先鑑定再出售」,即鑑定後將珍貴文物登編保存或移交博物館,其餘的蓋上火漆印允許銷售,但由於制訂標準不嚴密及從業人員鑑定水平有限,許多珍貴文物流散海外。如1970年6月,上海市工藝品進出口公司在「破四舊」的背景下,將數萬幅字畫標價10元甚至1元賤賣,其中險些出境而被書畫鑑定家謝稚柳率人搶救回來的珍品包括唐人摹王羲之《上虞帖》、朱耷《蔡邕賦》等。
這種因從業人員(如王圓籙)的無知而已銷往國外的文物,我們現在是否可以要求無償歸還?再延伸一下,現在若有一個外國人在潘家園(北京文物舊貨市場)或荷李活道(香港文物舊貨市場)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撿了個漏,是否也該無償歸還呢?更何況清末民國還有許多無法用「騙買」定義的交易。如1911年,小恭王溥偉為了挽救大廈將傾的清王朝,將恭王府除字畫外的所有文物打包賣給日本的山中商會。類似的貴族變賣家產在當時並非少數,說他們都不了解文物價值恐怕是天方夜譚。
一個可供對比的有趣案例是:1906年,被清廷派出考察憲政的五大臣從歐洲歸來,並在開羅停留一日。其中湖南巡撫端方作為金石收藏家,在當地古董商店以並不高昂的價格購買了40多塊石碑及3具木棺(部分為仿製品),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以第14號碑為例,其通常放在墓室中的「供奉室」裏,與木棺一齊,顯然系當地人盜墓所出。若歐美在晚清從中國人手中購買的文物需要歸還,按完全相同的邏輯,這批中國人購買的埃及文物,現在是否也該歸還呢?
國家已經給了我們明確答案。2019年,為配合在北京舉辦的亞洲文明對話大會,中國文化和旅遊部及國家文物局主辦了「大美亞細亞」展覽,按國別展示了亞洲各國文物,並額外加入了希臘與埃及部分。據筆者所知,最初的展覽大綱是想展出端方舊藏的,但有關部門經討論後,認為這批文物是埃及被殖民期間流出的,展出後有被埃及政府追索的風險,於是否決了。這個不可思議的例子正是「反對帶英,理解帶英,成為帶英」的生動註腳(帶英是中國網絡上戲噱大英的梗詞)。
通過法律途徑完全無法追索
二戰以後,世界維持了長時間的總體和平穩定,許多國家通過不同的發展模式走上了現代化之路。法治是「現代國家」的標誌,那麼能否通過法律手段追索早期流失文物呢?——很遺憾,古今中外的任何法律都無法給中國提供相關支持。
在清末民初流失文物的案例中,最能直接體現歐美殖民掠奪本質的當屬火燒圓明園。然而國際法之父格勞秀斯(Hugo Grotius)的觀點在當時佔統治地位,即在公共戰爭中,任何人都不受限制地成為取自敵人的財物的所有者。拿破崙在歐州戰場所向披靡時,與之伴隨的就是對其他國家文化財產風捲殘雲般的掠奪,並將其集中盧浮宮中以炫耀強盛。「掠奪戰利品是非法的」「戰爭期間掠奪的文物必須歸還」的原則在19世紀末才發展成為一種習慣國際法。一戰結束後,北洋政府便根據《凡爾賽和約》索回了被德國掠去的明代渾儀、清代天體儀、璣衡撫辰儀等文物。
清末民初,中國尚無針對交易和發掘文物的法律條文。我們以王圓籙賣經卷為例,他是莫高窟下寺的住持,而藏經洞正位於下寺的轄區。清朝沿襲了明朝強調先佔的民事立法原則,「得遺失物」條規定:「若於官私地內掘得埋藏之物者,並聽收用。若有古器鐘鼎符印異常之物,限三十日送官。」而在王圓籙及地方官員的認知中,敦煌卷子只是普通抄本而非「古器鐘鼎符印異常之物」。因此王圓籙作為藏經洞的管理者和發現者,理所當然對這批文物擁有所有權。這也是清政府即使初步認識到文物價值後,也沒有罰沒而是選擇向他購買的原因。
1914年北洋政府發布限制古物出口令,令內務部制定限制文物出口法律,1916年內務部公布《保存古物暫行辦法》。1930年國民政府公布了《古物保存法》,確定了中央對地方文物發掘的管理權,中國也就有了現代意義上的文物保護。但在國亂頻仍的年代,這些法律條文往往執行不力。一個典型案例是天龍山石窟。1927年,著名文物走私商人山中定次郎在賄賂石窟實際管理者,即聖壽寺住持淨亮後,鋸走了天龍山石窟幾乎所有佛頭並倒賣到世界各地。當時中國政府已經有法可依,且日本學者關野貞之前對石窟進行了詳細考察並出版圖錄,完全可作為證據。但當時掌權山西的馮玉祥只是處死了淨亮,並未對國外買家進行追索。
其後中國政權更迭不斷,1949年中共中央又廢除了六法全書,與民國法律完全切割,就更無法利用其追索了。中國政府近百年都沒有通過訴訟形式進行追索,不論按哪國法律都可視為放棄追索權。須知在中國,刑事案件的最長追訴時效也只是20年而已。
那為何中國政府從不起訴呢?這主要是基於政治考量。由於現行《文物保護法》中規定一切文物的所有權均屬國家,因此只有國家、政府或政府授權的組織才能作為主體在追索過程中提起訴訟。但若真做了原告,則中國政府將被視為放棄國家豁免權,有可能會承擔敗訴風險,極不利於維護國家尊嚴。換句話說,《文物保護法》和通過訴訟形式追索流失文物乃天然相悖。
正因如此,莫說清末民初,就是近年的流失文物,例如2014年現身歐洲的章公六全祖師肉身像,在中方被盜證據充足、起訴勝率極大的情況下,中國政府也不願作為訴訟主體出面。當肉身像原在地即福建大田縣陽春村的村民組織起來,以村委會為主體起訴後,荷蘭法院則直接以其(村委會)不具有訴訟資格為由而不予受理。實際上,國家作為訴訟主體並非沒有先例,如2007年伊朗政府起訴英國巴拉卡特美術館,稱其不久前收購的18件文物是從伊朗盜掘出境的,最終勝訴。
上述主體資格是國際私法層面的問題。至於國際公法,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1995年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通過了《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中國在1989年和1997年分別加入。但公約效力不溯及既往,且設時效限制為75年,中國選擇加入的同時也就意味着放棄了對1923年以前從圓明園、藏經洞等地流失的文物的追索。
與中國的公立博物館吃財政飯不同,國外許多博物館採用的是自負盈虧的財團法人制度,擁有極大的自主權。政府無權干涉博物館的管理,也無權過問文物的流向。更何況文物早已幾經轉手,對於強盜來講買賣是屬於銷贓,但是對於後續的商人和收藏家,由於他們手裏的文物是購買而非搶來的,大英博物館購買或接受捐贈也屬合法,即「善意取得」,也是受公約保護的。中國若想推翻則必須拿出過硬的原始材料,而這幾乎不可能。
流失文物:民族及民粹主義的麥格芬
毫無疑問,歐美老牌博物館無論是「東方」藏品來源,還是傳統的「百科全書」式展覽架構,都帶有深刻的殖民時代的烙印。許多現在看來是考古先驅的一兩百年前的探險家,既擁有廣博的知識,也確實將他國文物掠為己有。這段歷史對東西方意識形態都產生了巨大影響。在蒸汽船漂洋過海的時代,歐美先是流行起《金銀島》《所羅門王的寶藏》《湯姆·索亞歷險記》《丁丁歷險記》之類的通俗讀物,然後是一系列東方主義的尋寶電影,如巴登爵士尋覓成吉思汗墓的《傅滿洲的面具》等。即使到了20世紀八九十年代,《奪寶奇兵》系列票房的巨大成功也說明了觀衆對「奪寶」這種超驗能指的敘事模式的歡迎。
恰成鏡像的是,「護寶」則成為了新中國超驗的能指。如《漁童》《神秘的大佛》《龍在少林》《少年黃飛鴻》《舉起手來》等影視作品,自帶了被殖民的歷史記憶和利用他者對立來凝聚國族的願景。在外國人看來,文物是具有鑑賞價值的收藏品,能夠在市場上自由流通;在中國人看來,這些文物蘊含着神聖的民族精神與情感,必須歸屬於國家。雖然網友平時經常陰陽政府,說在中國國內的考古是「官方盜墓」,或嘲笑文物需上繳國家的法律法規,但一旦面對大英博物館這樣的「外敵」,就立馬把自己的模式調為民族主義,希望強大的祖國把它們無條件索回。
民族主義一般有兩種來源,一是外部力量的壓迫,如新納粹;二是本身的優越感,如紅脖子。中國現代意義上的民族主義顯然起源於第一種,即鴉片戰爭以來西方列強造成的歷史代際創傷。但2008年以後,隨着「東昇西降」勢頭的初顯,第二種民族主義也隨之產生。類似現象也在20世紀上半葉的日本和80年代後的韓國出現過,可以說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由於這種社會心理,中國網友一方面自卑地不斷反芻殖民傷痛,一方面自負地把流失文物的價值庸俗化地無限拔高,甚至為此罔顧事實。
例如在今年大英博物館的「晚清百態」(China's Hidden Century)特展中,《南京條約》原件上有耆英等中方三人的花押,筆畫複雜難認。這本是自古以來的防僞習慣,卻在國內許多收割流量的短視頻中被解讀為「他們知道幹這事是遺臭萬年,所以就胡亂畫幾下以防後人認出」;又如日本正倉院的文物,許多是唐代流傳過去的,也被「科普」賬號說成「日本鬼子當年搶走的中國文物,件件都是國寶」;再如明清兩朝都有佚失的《永樂大典》,更是被西方僞史愛好者奉為宇宙起源,稱西方人據此發明了蒸汽機、核聚變、火箭等,以至於變成了網上「又樂又典」的一個抽象梗。
流失文物變成了民族主義乃至民粹主義的麥格芬(Macguffin,電影表現手法,指不存在、卻成為推動情節發展的重要線索),背後的法理探討也好,學術價值也罷,在「愛國」前全都變成浮雲。
實際上,許多博物館並不像網友想象的那麼抗拒歸還文物。在司法途徑難以解決問題時,兩國政府往往改用「替代爭議解決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通過合理斡旋解決爭端。如1987年東德政府將約7000件刻有楔形文字的陶片歸還土耳其,1988年美國將帕儂藍雕像歸還泰國等等。而文物原屬國為儘快拿回文物,有時也會做出一些讓步。如2016年法國與韓國達成協議,在保留名義上所有權的前提下,把1866年掠走的297本奎章閣古籍「租借」給韓國,並且自動無限制續期,實際仍是歸還。
中國也進行過許多探索,1949年建國以來通過外交斡旋、執法合作、協商捐贈、搶救徵集等方式成功促成了300餘批次、15萬餘件流失文物的回歸,可謂相當令人矚目。但有趣的是,政府在腳踏實地用各種方式促使文物迴流的同時,卻又將宏大空泛又無腦的「列強應無償歸還國寶」的概念作為雞血不斷打給國人,其姿態與其說是對外,毋寧說是對內。這也正符合學者對民粹主義風格的描述,即其通過簡單直接、不證自明的修辭降低表述的複雜程度,在語言和自我展示方面更傾向於「天然」粗糙而非精確文雅。
尤其是2013年新時代以來,最高領導人對「中華文化」顯然有着不同於前幾任的執念。他既「學貫東西」,連《格薩爾王傳》這樣的冷門書都知道;又關心文博,沒事就去博物館和古蹟指明方向,比如「建設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考古學,更好認識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中華文明」「我國考古發現的重大成就實證了我國百萬年的人類史、一萬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最新考古成果表明,我國是東方人類的故鄉,同非洲並列人類起源最早之地」。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尤其是疫情以來面臨各種國內外危機後,宣傳機器更是把「國寶回歸」這樣飽含民憤的意識形態抬高到無以復加,讓網友的「愛國」情感鮮花着錦,烈火烹油。官方與民族和民粹主義共謀,孕育出典型的有着高度計算的馬基雅維利現實主義政治。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高層的判斷完全理性。筆者還記得2019年國家博物館聯合各國舉辦的「殊方共享——絲綢之路國家博物館文物精品展」,在12個國家中,中方第一件展品竟是《職貢圖》——一群六世紀的來自波斯、百濟、龜茲、倭國等國的使臣一字排開,面朝並沒有出現在絹上的中國皇帝拱而立之。配上「皇帝君臨天下之四十載,垂衣裳而賴兆民,坐巖廊而彰萬國。梯山航海,交臂屈膝,佔雲望日,重譯至焉……」的序文,政治寓意不言自明。
再看國博近年來展覽的名稱:什麼海宇攸同、萬里同風、盛世修典、和合共生……而「和合共生」裏甚至出現了「協和萬邦」這樣的單元名。正如《逃出大英博物館》裏的台詞:「我們是泱泱大國,中國人不做那種偷雞摸狗的事,總有一天我們會風風光光、堂堂正正地回家。」這句大而無當、罔顧國際規則的話,亦即上文提到的雞血的具體表述,營造出的四夷「輸誠向化,篤於恭順」的美好願景似乎既對下,也對上。
總而言之,雖然主流語境一直致力於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概念,但僅就賦予文物和展覽的政治寓意而言,筆者感受到的卻是一個前現代領導人對東亞朝貢體系和卡里斯瑪權威的迷戀。
行文至此,筆者不禁感嘆:啓蒙運動抨擊了封建專制和特權主義,宣傳了民主平等的思想,也催生了第一座現代意義上的博物館。而「向公衆開放」作為現代博物館的必備要素,在國際博協的歷次修訂中都未曾動搖。但如今受衆下沉至此,甚至在輿論場中罔顧文物本身地發泄情緒,讓人類的常識理性在公共空間被迫邊緣化,又是否先賢所能想見的呢?
阿拉伯的諺語說:「人怕時間,時間怕金字塔。」不同國別的人在這些偉大的文物前脣槍舌劍,呶呶不休,可能文物自己也會覺得好笑吧。
@mark1st 中國早就在這麼做了,而且做得比那些西方殖民主義者高明多了。這幾年歷史愛好者們都在吹明朝成化皇帝犁庭掃穴種族屠殺滿族,兩廣大藤峽之戰男孩閹割入宮做太監,女的入宮做宮女🤣 。國家博物館里少民的藏品也不少吧! 不過中俄兩國不把內殖民當作殖民而已。
没有粉红的伸张大义。没有领导人宏图大略。没有替殖民者洗白的宽容。只有一份生在这片土地的朴素情感,希望能有一天看到来自自己家乡的文物能离我更近
看样中国还是要加强内功啊,有朝一日学习西方进行侵略殖民,然后将抢来的的东西捐献给国家或机构,这样就可以洗白了,中国太弱了,加油🤣🤣🤣
想到之前看过个讽刺民粹粉红的笑话——“如果我是文物,我宁可选择呆在大英博物馆里,总好过在1960年代被红卫兵砸烂”
稍微提個小建議,文章最後的「卡里斯瑪型權威」個人認為寫作「魅力型權威」要更能便於讀者望文生義。兩個意思都是一樣的,但是後者不知道的人一看就能明白,前者還得查查,感覺無形之中降低了可讀性。
寫得好!漲知識!評論小學博士那段笑死。
非常出色的評論文章。謝謝作者。
再看看今天《財金》最新的文章《保护还是奉还?失窃文物在英国引起大辩论》高下立判
……《萨格尔王》……あなたは何系のVtuber(你是哪一类的Vtuber?)———“教师爷般,颐使气指。”——脑中自动浮现某Youtube影片字幕…..
@Bitterly_swing426
不是攻擊民族主義,而是攻擊中共又當又立。操弄民族主義作為鞏固自己統治的工具。
全篇分析給人讀畢未免有些不知所云的感覺。
1/ 用文物「合法出境」不能結構文物追索的邏輯。追索文物的意識形態根源是民族主義的復興,民族主義依賴於器物和故事,因此文物是民族主義勢必追索的關鍵圖騰。而所謂殖民時代,又恰恰是民族主義的前史,故法律自然「不健全」(相對民族主義時代而言)。因而用「合法出境」來攻擊民族主義,感覺就是驢唇不對馬口。倘若明擺的非法,還有「追索」之說嗎?
2/ 同時,用中國國家博物館收藏埃及文物來攻擊也難以成立,民族主義從來是對「己方」和「他者」採取不同標準的,就算採取同一標準,也只能說明中國官方的民族主義不徹底,倘若徹底執行,就應該歸還埃及同時追索世界幾大博物館裡的文物,不能說明民族本身話語失效
3/ 引用共產革命時期對歷史的輕蔑態度解構民族主義更難以成立。眾所周知共產革命時期的共和國與資本主義時期幾近於不同的政體,在資本主義中國的當下已經認為前78年只在服務與資本主義積累意義下有價值,自然寧可將其視作與半殖民地時代相接近的程度。何況,倘若以「保護文物」作為尺度,50年代共產中國不如英美的保護能力,今天顯然英美國家不如中國文物對本土文物的保護意願,豈不更加佐證文物追索的邏輯了嗎?
最大的問題是:我們究竟在什麼維度上批評文物追索,以及文物追索真正服務與的政治目的是什麼。世界右翼民族主義的復興,究竟在什麼維度的議題。倘若我們只是停留於文物追索服務與民族主義意識形態的同一反覆,那麼顯然得出有價值結論就非常難了。
用網絡黑話也挺好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效果上佳
我覺得現在這樣滿好的,一直有得吵,一直有得鬧。
作者的网络黑话也太多了点。高低是什么鬼。
共產黨談文物保護總有種荒謬感
如果這些文物不是在外國,哪裏逃得過文革的破壞?
真正珍惜文化的人,都應該慶幸它們不在中國,不管是否合法所得
@simbawu 都是哲學和符號學會用到的名詞,不太懂你不爽的點在哪裡?🧐
超验的能指…非得这样说话是吧?
好看,如果能出一篇寫寫另一個帝國(日不落)內關於文物的博弈就更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流失文物”的态度,从韩滉《五牛图卷》可见一斑。
这个卷轴原藏清宫,八国联军时期开始失踪,1950在香港拍卖会上现身。
北京通过香港人写信得知消息后,周恩来直接批示派专家到香港先验证真伪,确认为真迹后爽快以6万港元买下,入藏北京故宫博物院。
作为本专业的人员真心觉得恶心 需要资源来研究和修护的时候有人理我们吗?
喜欢看端此类的在热点事件之后的深度报道。
尤其是2013年新时代以来,最高领导人对“中华文化”显然有着不同于前几任的执念。他既“学贯东西”,连《格萨尔王传》这样的冷门书都知道;又关心文博,没事就去博物馆和古迹指明方向,比如“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我国考古发现的重大成就实证了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最新考古成果表明,我国是东方人类的故乡,同非洲并列人类起源最早之地”。
笑死了,作者不动声色的嘲讽好精彩!其他的文章内容也论据详实,读的很是过瘾。
不过大英博物馆的确偷了一位中国翻译者的翻译用在秋瑾展上,没有给credit
最後幾段揶揄俺們習主席的話把我給逗笑了哈哈哈,畢竟他就那麼點文化水平,可憐可憐他老人家吧🤣
非常精彩的文章!谢谢作者!
XX人有趣的地方在於,講起殖民掠奪,一方面按照現時的文明行事邏輯,要求歸還文物雲雲,一方面又按照幾百年前的落後標準,希望自己的國家也可以殖民非洲,販賣外國美女。可謂是畏威而不懷德。
這個議題有趣的地方在「西方博物館在殖民時期掠奪文物」這個其實挺政治正確的議題在中國的輿論場上因爲各種政治潮流的互動被「合理化」甚至是「消解了」🤣:
首先不可不提的就是令人感到迷惑的「玉壺」選角:一個現代工藝品被視作掠奪的文物出現在探討西方舊帝國掠奪文物的短劇里就很迷😅。接著便是各個社交媒體上各種或是拙劣模仿,又或是娛樂化的解構,把這個議題背後的官方訴求徹底玩成爛梗😅 可參見:请XX无条件归还XX是什么梗【梗指南】-哔哩哔哩】 https://b23.tv/Yo3a0yA
還有中國國內毛左,粉紅和自由派的互相攻擊也是挺搞的🤣,當自由派力陳文革破四舊等政治運動對文物的破壞時,粉紅和左派的反擊竟然是改開初期才是文物古蹟保護讓路於經濟發展大量被破壞又或是流失海外的時期😅。依照此論戰的邏輯所以既然不論是向左轉向右轉都保護不了文物,那還不如讓大英博物館繼續保存著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