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文博爱好者)
【编按】:8月中,大英博物馆(British Museum)疑发生监守自盗,一批没有公开展览、用于学术研究的公元前15世纪至公元19世纪的黄金珠宝、宝石、半宝石和玻璃等失窃,窃贼疑为馆内的希腊文物策展人。此外,馆长费舍尔(Hartwig Fischer)也确认,在过去10年间,博物馆库房丢失了大约2000件物品,为此,8月底他引咎辞职。
与此同时,事件在中国引发后续,《环球时报》8月27日发表题为“请大英博物馆无偿归还中国文物”社评,表示“它们(文物)都是怎么从中国流失到大英博物馆的⋯⋯它们大多都是当年英国趁人之危、趁火打劫,甚至直接对中国制造劫难趁机劫掠或盗取得来的。”到9月,中国网民自制的网剧《逃出大英博物馆》爆红,讲述一件由大英博物馆收藏的中国“玉壶”,化身成年轻女子,想要回到中国的故事。
“我是中华缠枝纹薄胎玉壶!你要带我回中国吗?”短剧《逃出大英博物馆》中,一个代表中国文物的拟人角色爆火:这个女生叫“玉壶”。
她身娇体弱天然呆,插着醋酸双股钗,前额空气小刘海,魔改襦裙到脚踝。类似的古风妆造可见于小红书或短视频平台的一万八千个教程中。若导演只是将中看不中用的玉壶摆件拟人为亟需保护的女生,那碰上平权人士可能高低得被说两句。但导演“格局打开”,从日式轻小说的开头一路升华到“家国永安”的结尾,而大英博物馆失窃文物也好像预示着日不落终于日薄西山,颇符合部分网友对国际格局“东升西降”的认知。于是,这样一部政治正确、催人泪下的微电影便得到了网友和官媒的双重点赞,成为现象级作品。
讽刺的是,这件玉壶是当代工艺品(制于2011年),且正是玉壶作者、来自苏州的玉雕师俞挺送给大英博物馆的。虽然他在得知视频火出圈后写了这样一段文字:“‘孩子’,请原谅我的狠心,将你远‘嫁’大洋那端!你是一颗种子,一颗中华璀璨文化的种子!宣扬伟大的中华文化是你的责任⋯⋯”但圈子里的人都知道,把作品送给大英这样的大馆是多少作者梦寐以求的事。
每次北京举办中国当代工艺美术双年展,都有多如过江之鲫的大师们齐聚天子脚下,写材料,托人情,哪怕送也要把作品送给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这样的国字头大馆,再拿一本收藏证书而非捐赠证书。原因无他,作品被这样的高规格机构收藏后,市场价即可上涨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因此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假如玉壶精真的跑掉,被大英开除馆籍了,只怕作者追还要把她追回来。
虽然《逃出大英博物馆》的导演后来表示,知道玉壶是当代工艺品,但正片中不仅没有讲出这一点,反而以“我在外面流浪了好久,我迷路了”之类的台词强化了玉壶是流失文物的印象。而从留言区来看,绝大部分的观众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可以说,“塞满了列强抢去的国宝”是相当一部分中国网友对欧美大馆的固有印象。那么,这种高度简化的印象是真实的吗?在当代中国舆论场又意味着什么呢?博物馆的殖民历史又该如何批判看待?
欧美大馆的中国藏品都是“抢”的吗?
虽然博物馆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古希腊的缪斯神庙(Museion,亦为博物馆的词源),但现代意义上的博物馆是资本主义兴起之后出现的。文艺复兴时,西欧国家对于来自异国的艺术品和特产极为追捧,贵族和学者纷纷打造属于自己的珍奇柜(Cabinet of Curiosities),甚至不惜拆毁古希腊罗马的雕塑和廊柱以装点建筑。这种风气延续了数百年,例如大英博物馆的“埃尔金大理石”,便是1801年英国驻君士坦丁堡大使埃尔金从帕特农神庙雕塑上拆下来的。
17世纪末启蒙运动在英国兴起以后,许多贵族和学者开始将自己的藏品捐赠给公共机构并对公众开放,期冀以“百科全书”式的展览进行启蒙。18世纪下半叶,大英博物馆和卢浮宫博物馆应运而生。前者的创建源于17世纪英国收藏家汉斯·斯隆(Hans Sloane)向英国王室捐赠的7万余件藏品,后者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由皇宫转变为博物馆,藏品的充实则得益于拿破仑对各国的大肆掠夺。于是,我们可以在几乎所有欧美老牌大馆上看到类似的底色:大部分“东方”藏品的根本来源是殖民扩张,而直接来源则是购买或受赠于个人或机构。
具体到各馆的中国藏品上,很多网友都会脑补出英法联军在圆明园打砸抢烧“零元购”的场景。这固然是历史事实,却也是一种经过主流叙事包装的想象图式。实际上,大部分藏品当年都是在中国合法获得的。如1900年瑞典考古探险家斯文·赫定(Sven Hedin)发现了楼兰古城,将发掘出的文物带回瑞典东方博物馆;1908年法国探险家伯希和(Paul Pelliot)向居住在莫高窟的道士王圆箓购买了大量敦煌卷子,现藏法国国家图书馆;1921年瑞典考古学家安特生(Johan Gunnar Andersson)发现了仰韶遗址,后经当时的中国政府批准,将3万片彩陶带回瑞典东方博物馆等等。这些行为在当时都没有违反法律。
我们固然可以用熟悉的主流叙事来批判,说这些探险家、学者和传教士利用了信息不对称,是在积贫积弱的中国“骗买”和“盗掘”。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欧美对文物价值的认识确实领先于中国,并建立了完备的针对中国文物的鉴定、交易、收藏体系。以美国为例,1838年,美国第一家中国博物馆在费城开设;1870年,波士顿精品艺术博物馆建成,成为美国最重要的亚洲艺术品收藏地之一;同年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建成,于1915年成立亚洲艺术部;1909年,美国国会甚至颁布了《佩恩-奥尔德里奇关税法》,免除了100年以上艺术品的进口税。而同时期的绝大部分中国人还在为温饱奔波。
不说清末民初了,就说中共建国后的三十年。当时中国政府已经“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中共初期三大外交政策之一),但又急需外汇,于是通过国营文物商店将民间的文物流通强行并入“保护为主、国家统制”的经营轨道,购买主力则是外宾。如天津文物公司在1961—1963的3年间,外贸额分别是7万8707、55万5899和40万9257元人民币,占各年总销售额的60%、73.8%和66.6%。而北京市文物商店在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和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的1972年,10个月内便接待外宾13000人次,销售额达70万元人民币。
文物经营,虽然理论上是“先鉴定再出售”,即鉴定后将珍贵文物登编保存或移交博物馆,其余的盖上火漆印允许销售,但由于制订标准不严密及从业人员鉴定水平有限,许多珍贵文物流散海外。如1970年6月,上海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在“破四旧”的背景下,将数万幅字画标价10元甚至1元贱卖,其中险些出境而被书画鉴定家谢稚柳率人抢救回来的珍品包括唐人摹王羲之《上虞帖》、朱耷《蔡邕赋》等。
这种因从业人员(如王圆箓)的无知而已销往国外的文物,我们现在是否可以要求无偿归还?再延伸一下,现在若有一个外国人在潘家园(北京文物旧货市场)或荷李活道(香港文物旧货市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捡了个漏,是否也该无偿归还呢?更何况清末民国还有许多无法用“骗买”定义的交易。如1911年,小恭王溥伟为了挽救大厦将倾的清王朝,将恭王府除字画外的所有文物打包卖给日本的山中商会。类似的贵族变卖家产在当时并非少数,说他们都不了解文物价值恐怕是天方夜谭。
一个可供对比的有趣案例是:1906年,被清廷派出考察宪政的五大臣从欧洲归来,并在开罗停留一日。其中湖南巡抚端方作为金石收藏家,在当地古董商店以并不高昂的价格购买了40多块石碑及3具木棺(部分为仿制品),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以第14号碑为例,其通常放在墓室中的“供奉室”里,与木棺一齐,显然系当地人盗墓所出。若欧美在晚清从中国人手中购买的文物需要归还,按完全相同的逻辑,这批中国人购买的埃及文物,现在是否也该归还呢?
国家已经给了我们明确答案。2019年,为配合在北京举办的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及国家文物局主办了“大美亚细亚”展览,按国别展示了亚洲各国文物,并额外加入了希腊与埃及部分。据笔者所知,最初的展览大纲是想展出端方旧藏的,但有关部门经讨论后,认为这批文物是埃及被殖民期间流出的,展出后有被埃及政府追索的风险,于是否决了。这个不可思议的例子正是“反对带英,理解带英,成为带英”的生动注脚(带英是中国网络上戏噱大英的梗词)。
通过法律途径完全无法追索
二战以后,世界维持了长时间的总体和平稳定,许多国家通过不同的发展模式走上了现代化之路。法治是“现代国家”的标志,那么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追索早期流失文物呢?——很遗憾,古今中外的任何法律都无法给中国提供相关支持。
在清末民初流失文物的案例中,最能直接体现欧美殖民掠夺本质的当属火烧圆明园。然而国际法之父格劳秀斯(Hugo Grotius)的观点在当时占统治地位,即在公共战争中,任何人都不受限制地成为取自敌人的财物的所有者。拿破仑在欧州战场所向披靡时,与之伴随的就是对其他国家文化财产风卷残云般的掠夺,并将其集中卢浮宫中以炫耀强盛。“掠夺战利品是非法的”“战争期间掠夺的文物必须归还”的原则在19世纪末才发展成为一种习惯国际法。一战结束后,北洋政府便根据《凡尔赛和约》索回了被德国掠去的明代浑仪、清代天体仪、玑衡抚辰仪等文物。
清末民初,中国尚无针对交易和发掘文物的法律条文。我们以王圆箓卖经卷为例,他是莫高窟下寺的住持,而藏经洞正位于下寺的辖区。清朝沿袭了明朝强调先占的民事立法原则,“得遗失物”条规定:“若于官私地内掘得埋藏之物者,并听收用。若有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限三十日送官。”而在王圆箓及地方官员的认知中,敦煌卷子只是普通抄本而非“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因此王圆箓作为藏经洞的管理者和发现者,理所当然对这批文物拥有所有权。这也是清政府即使初步认识到文物价值后,也没有罚没而是选择向他购买的原因。
1914年北洋政府发布限制古物出口令,令内务部制定限制文物出口法律,1916年内务部公布《保存古物暂行办法》。1930年国民政府公布了《古物保存法》,确定了中央对地方文物发掘的管理权,中国也就有了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但在国乱频仍的年代,这些法律条文往往执行不力。一个典型案例是天龙山石窟。1927年,著名文物走私商人山中定次郎在贿赂石窟实际管理者,即圣寿寺住持净亮后,锯走了天龙山石窟几乎所有佛头并倒卖到世界各地。当时中国政府已经有法可依,且日本学者关野贞之前对石窟进行了详细考察并出版图录,完全可作为证据。但当时掌权山西的冯玉祥只是处死了净亮,并未对国外买家进行追索。
其后中国政权更迭不断,1949年中共中央又废除了六法全书,与民国法律完全切割,就更无法利用其追索了。中国政府近百年都没有通过诉讼形式进行追索,不论按哪国法律都可视为放弃追索权。须知在中国,刑事案件的最长追诉时效也只是20年而已。
那为何中国政府从不起诉呢?这主要是基于政治考量。由于现行《文物保护法》中规定一切文物的所有权均属国家,因此只有国家、政府或政府授权的组织才能作为主体在追索过程中提起诉讼。但若真做了原告,则中国政府将被视为放弃国家豁免权,有可能会承担败诉风险,极不利于维护国家尊严。换句话说,《文物保护法》和通过诉讼形式追索流失文物乃天然相悖。
正因如此,莫说清末民初,就是近年的流失文物,例如2014年现身欧洲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像,在中方被盗证据充足、起诉胜率极大的情况下,中国政府也不愿作为诉讼主体出面。当肉身像原在地即福建大田县阳春村的村民组织起来,以村委会为主体起诉后,荷兰法院则直接以其(村委会)不具有诉讼资格为由而不予受理。实际上,国家作为诉讼主体并非没有先例,如2007年伊朗政府起诉英国巴拉卡特美术馆,称其不久前收购的18件文物是从伊朗盗掘出境的,最终胜诉。
上述主体资格是国际私法层面的问题。至于国际公法,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了《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中国在1989年和1997年分别加入。但公约效力不溯及既往,且设时效限制为75年,中国选择加入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对1923年以前从圆明园、藏经洞等地流失的文物的追索。
与中国的公立博物馆吃财政饭不同,国外许多博物馆采用的是自负盈亏的财团法人制度,拥有极大的自主权。政府无权干涉博物馆的管理,也无权过问文物的流向。更何况文物早已几经转手,对于强盗来讲买卖是属于销赃,但是对于后续的商人和收藏家,由于他们手里的文物是购买而非抢来的,大英博物馆购买或接受捐赠也属合法,即“善意取得”,也是受公约保护的。中国若想推翻则必须拿出过硬的原始材料,而这几乎不可能。
流失文物:民族及民粹主义的麦格芬
毫无疑问,欧美老牌博物馆无论是“东方”藏品来源,还是传统的“百科全书”式展览架构,都带有深刻的殖民时代的烙印。许多现在看来是考古先驱的一两百年前的探险家,既拥有广博的知识,也确实将他国文物掠为己有。这段历史对东西方意识形态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在蒸汽船漂洋过海的时代,欧美先是流行起《金银岛》《所罗门王的宝藏》《汤姆·索亚历险记》《丁丁历险记》之类的通俗读物,然后是一系列东方主义的寻宝电影,如巴登爵士寻觅成吉思汗墓的《傅满洲的面具》等。即使到了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夺宝奇兵》系列票房的巨大成功也说明了观众对“夺宝”这种超验能指的叙事模式的欢迎。
恰成镜像的是,“护宝”则成为了新中国超验的能指。如《渔童》《神秘的大佛》《龙在少林》《少年黄飞鸿》《举起手来》等影视作品,自带了被殖民的历史记忆和利用他者对立来凝聚国族的愿景。在外国人看来,文物是具有鉴赏价值的收藏品,能够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在中国人看来,这些文物蕴含着神圣的民族精神与情感,必须归属于国家。虽然网友平时经常阴阳政府,说在中国国内的考古是“官方盗墓”,或嘲笑文物需上缴国家的法律法规,但一旦面对大英博物馆这样的“外敌”,就立马把自己的模式调为民族主义,希望强大的祖国把它们无条件索回。
民族主义一般有两种来源,一是外部力量的压迫,如新纳粹;二是本身的优越感,如红脖子。中国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显然起源于第一种,即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列强造成的历史代际创伤。但2008年以后,随着“东升西降”势头的初显,第二种民族主义也随之产生。类似现象也在20世纪上半叶的日本和80年代后的韩国出现过,可以说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这种社会心理,中国网友一方面自卑地不断反刍殖民伤痛,一方面自负地把流失文物的价值庸俗化地无限拔高,甚至为此罔顾事实。
例如在今年大英博物馆的“晚清百态”(China’s Hidden Century)特展中,《南京条约》原件上有耆英等中方三人的花押,笔画复杂难认。这本是自古以来的防伪习惯,却在国内许多收割流量的短视频中被解读为“他们知道干这事是遗臭万年,所以就胡乱画几下以防后人认出”;又如日本正仓院的文物,许多是唐代流传过去的,也被“科普”账号说成“日本鬼子当年抢走的中国文物,件件都是国宝”;再如明清两朝都有佚失的《永乐大典》,更是被西方伪史爱好者奉为宇宙起源,称西方人据此发明了蒸汽机、核聚变、火箭等,以至于变成了网上“又乐又典”的一个抽象梗。
流失文物变成了民族主义乃至民粹主义的麦格芬(Macguffin,电影表现手法,指不存在、却成为推动情节发展的重要线索),背后的法理探讨也好,学术价值也罢,在“爱国”前全都变成浮云。
实际上,许多博物馆并不像网友想象的那么抗拒归还文物。在司法途径难以解决问题时,两国政府往往改用“替代争议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通过合理斡旋解决争端。如1987年东德政府将约7000件刻有楔形文字的陶片归还土耳其,1988年美国将帕侬蓝雕像归还泰国等等。而文物原属国为尽快拿回文物,有时也会做出一些让步。如2016年法国与韩国达成协议,在保留名义上所有权的前提下,把1866年掠走的297本奎章阁古籍“租借”给韩国,并且自动无限制续期,实际仍是归还。
中国也进行过许多探索,1949年建国以来通过外交斡旋、执法合作、协商捐赠、抢救征集等方式成功促成了300余批次、15万余件流失文物的回归,可谓相当令人瞩目。但有趣的是,政府在脚踏实地用各种方式促使文物回流的同时,却又将宏大空泛又无脑的“列强应无偿归还国宝”的概念作为鸡血不断打给国人,其姿态与其说是对外,毋宁说是对内。这也正符合学者对民粹主义风格的描述,即其通过简单直接、不证自明的修辞降低表述的复杂程度,在语言和自我展示方面更倾向于“天然”粗糙而非精确文雅。
尤其是2013年新时代以来,最高领导人对“中华文化”显然有着不同于前几任的执念。他既“学贯东西”,连《格萨尔王传》这样的冷门书都知道;又关心文博,没事就去博物馆和古迹指明方向,比如“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我国考古发现的重大成就实证了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最新考古成果表明,我国是东方人类的故乡,同非洲并列人类起源最早之地”。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尤其是疫情以来面临各种国内外危机后,宣传机器更是把“国宝回归”这样饱含民愤的意识形态抬高到无以复加,让网友的“爱国”情感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官方与民族和民粹主义共谋,孕育出典型的有着高度计算的马基雅维利现实主义政治。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高层的判断完全理性。笔者还记得2019年国家博物馆联合各国举办的“殊方共享——丝绸之路国家博物馆文物精品展”,在12个国家中,中方第一件展品竟是《职贡图》——一群六世纪的来自波斯、百济、龟兹、倭国等国的使臣一字排开,面朝并没有出现在绢上的中国皇帝拱而立之。配上“皇帝君临天下之四十载,垂衣裳而赖兆民,坐岩廊而彰万国。梯山航海,交臂屈膝,占云望日,重译至焉……”的序文,政治寓意不言自明。
再看国博近年来展览的名称:什么海宇攸同、万里同风、盛世修典、和合共生……而“和合共生”里甚至出现了“协和万邦”这样的单元名。正如《逃出大英博物馆》里的台词:“我们是泱泱大国,中国人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总有一天我们会风风光光、堂堂正正地回家。”这句大而无当、罔顾国际规则的话,亦即上文提到的鸡血的具体表述,营造出的四夷“输诚向化,笃于恭顺”的美好愿景似乎既对下,也对上。
总而言之,虽然主流语境一直致力于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但仅就赋予文物和展览的政治寓意而言,笔者感受到的却是一个前现代领导人对东亚朝贡体系和卡里斯玛权威的迷恋。
行文至此,笔者不禁感叹:启蒙运动抨击了封建专制和特权主义,宣传了民主平等的思想,也催生了第一座现代意义上的博物馆。而“向公众开放”作为现代博物馆的必备要素,在国际博协的历次修订中都未曾动摇。但如今受众下沉至此,甚至在舆论场中罔顾文物本身地发泄情绪,让人类的常识理性在公共空间被迫边缘化,又是否先贤所能想见的呢?
阿拉伯的谚语说:“人怕时间,时间怕金字塔。”不同国别的人在这些伟大的文物前唇枪舌剑,呶呶不休,可能文物自己也会觉得好笑吧。
@mark1st 中國早就在這麼做了,而且做得比那些西方殖民主義者高明多了。這幾年歷史愛好者們都在吹明朝成化皇帝犁庭掃穴種族屠殺滿族,兩廣大藤峽之戰男孩閹割入宮做太監,女的入宮做宮女🤣 。國家博物館里少民的藏品也不少吧! 不過中俄兩國不把內殖民當作殖民而已。
没有粉红的伸张大义。没有领导人宏图大略。没有替殖民者洗白的宽容。只有一份生在这片土地的朴素情感,希望能有一天看到来自自己家乡的文物能离我更近
看样中国还是要加强内功啊,有朝一日学习西方进行侵略殖民,然后将抢来的的东西捐献给国家或机构,这样就可以洗白了,中国太弱了,加油🤣🤣🤣
想到之前看过个讽刺民粹粉红的笑话——“如果我是文物,我宁可选择呆在大英博物馆里,总好过在1960年代被红卫兵砸烂”
稍微提個小建議,文章最後的「卡里斯瑪型權威」個人認為寫作「魅力型權威」要更能便於讀者望文生義。兩個意思都是一樣的,但是後者不知道的人一看就能明白,前者還得查查,感覺無形之中降低了可讀性。
寫得好!漲知識!評論小學博士那段笑死。
非常出色的評論文章。謝謝作者。
再看看今天《財金》最新的文章《保护还是奉还?失窃文物在英国引起大辩论》高下立判
……《萨格尔王》……あなたは何系のVtuber(你是哪一类的Vtuber?)———“教师爷般,颐使气指。”——脑中自动浮现某Youtube影片字幕…..
@Bitterly_swing426
不是攻擊民族主義,而是攻擊中共又當又立。操弄民族主義作為鞏固自己統治的工具。
全篇分析給人讀畢未免有些不知所云的感覺。
1/ 用文物「合法出境」不能結構文物追索的邏輯。追索文物的意識形態根源是民族主義的復興,民族主義依賴於器物和故事,因此文物是民族主義勢必追索的關鍵圖騰。而所謂殖民時代,又恰恰是民族主義的前史,故法律自然「不健全」(相對民族主義時代而言)。因而用「合法出境」來攻擊民族主義,感覺就是驢唇不對馬口。倘若明擺的非法,還有「追索」之說嗎?
2/ 同時,用中國國家博物館收藏埃及文物來攻擊也難以成立,民族主義從來是對「己方」和「他者」採取不同標準的,就算採取同一標準,也只能說明中國官方的民族主義不徹底,倘若徹底執行,就應該歸還埃及同時追索世界幾大博物館裡的文物,不能說明民族本身話語失效
3/ 引用共產革命時期對歷史的輕蔑態度解構民族主義更難以成立。眾所周知共產革命時期的共和國與資本主義時期幾近於不同的政體,在資本主義中國的當下已經認為前78年只在服務與資本主義積累意義下有價值,自然寧可將其視作與半殖民地時代相接近的程度。何況,倘若以「保護文物」作為尺度,50年代共產中國不如英美的保護能力,今天顯然英美國家不如中國文物對本土文物的保護意願,豈不更加佐證文物追索的邏輯了嗎?
最大的問題是:我們究竟在什麼維度上批評文物追索,以及文物追索真正服務與的政治目的是什麼。世界右翼民族主義的復興,究竟在什麼維度的議題。倘若我們只是停留於文物追索服務與民族主義意識形態的同一反覆,那麼顯然得出有價值結論就非常難了。
用網絡黑話也挺好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效果上佳
我覺得現在這樣滿好的,一直有得吵,一直有得鬧。
作者的网络黑话也太多了点。高低是什么鬼。
共產黨談文物保護總有種荒謬感
如果這些文物不是在外國,哪裏逃得過文革的破壞?
真正珍惜文化的人,都應該慶幸它們不在中國,不管是否合法所得
@simbawu 都是哲學和符號學會用到的名詞,不太懂你不爽的點在哪裡?🧐
超验的能指…非得这样说话是吧?
好看,如果能出一篇寫寫另一個帝國(日不落)內關於文物的博弈就更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流失文物”的态度,从韩滉《五牛图卷》可见一斑。
这个卷轴原藏清宫,八国联军时期开始失踪,1950在香港拍卖会上现身。
北京通过香港人写信得知消息后,周恩来直接批示派专家到香港先验证真伪,确认为真迹后爽快以6万港元买下,入藏北京故宫博物院。
作为本专业的人员真心觉得恶心 需要资源来研究和修护的时候有人理我们吗?
喜欢看端此类的在热点事件之后的深度报道。
尤其是2013年新时代以来,最高领导人对“中华文化”显然有着不同于前几任的执念。他既“学贯东西”,连《格萨尔王传》这样的冷门书都知道;又关心文博,没事就去博物馆和古迹指明方向,比如“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我国考古发现的重大成就实证了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最新考古成果表明,我国是东方人类的故乡,同非洲并列人类起源最早之地”。
笑死了,作者不动声色的嘲讽好精彩!其他的文章内容也论据详实,读的很是过瘾。
不过大英博物馆的确偷了一位中国翻译者的翻译用在秋瑾展上,没有给credit
最後幾段揶揄俺們習主席的話把我給逗笑了哈哈哈,畢竟他就那麼點文化水平,可憐可憐他老人家吧🤣
非常精彩的文章!谢谢作者!
XX人有趣的地方在於,講起殖民掠奪,一方面按照現時的文明行事邏輯,要求歸還文物雲雲,一方面又按照幾百年前的落後標準,希望自己的國家也可以殖民非洲,販賣外國美女。可謂是畏威而不懷德。
這個議題有趣的地方在「西方博物館在殖民時期掠奪文物」這個其實挺政治正確的議題在中國的輿論場上因爲各種政治潮流的互動被「合理化」甚至是「消解了」🤣:
首先不可不提的就是令人感到迷惑的「玉壺」選角:一個現代工藝品被視作掠奪的文物出現在探討西方舊帝國掠奪文物的短劇里就很迷😅。接著便是各個社交媒體上各種或是拙劣模仿,又或是娛樂化的解構,把這個議題背後的官方訴求徹底玩成爛梗😅 可參見:请XX无条件归还XX是什么梗【梗指南】-哔哩哔哩】 https://b23.tv/Yo3a0yA
還有中國國內毛左,粉紅和自由派的互相攻擊也是挺搞的🤣,當自由派力陳文革破四舊等政治運動對文物的破壞時,粉紅和左派的反擊竟然是改開初期才是文物古蹟保護讓路於經濟發展大量被破壞又或是流失海外的時期😅。依照此論戰的邏輯所以既然不論是向左轉向右轉都保護不了文物,那還不如讓大英博物館繼續保存著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