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呂秉權:感謝中央如此禮遇林榮基

感謝中央錯手讓林榮基回港,因為極權的脅迫,因為精神的折磨,因為荒誕的劇本,激發了良心和奮不顧身的力量。
有團體到中聯辨請願要求交代五港人被失蹤事件。

在國家機器面前,任何人都微不足道。

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能暫時逃出魔爪,沒口腫面腫、以大家辨別得出的「人形」和未被逼瘋的腦袋開了大約77分鐘記者會,頂證八個月的黨國謊言,期間並沒有像內地維權人士般被公安、國保落閘關燈斷電封場,這足以證明中央對他的大恩大德和對「一國兩制」的眷顧。

感謝中央,在外長王毅因銅鑼灣書店及人權問題發火後,讓林榮基回港,令外長可以理直氣壯痛罵外媒的傲慢與偏見,替國人出了一口氣,壯我國威,阻止了外媒想令我國出醜的圖謀。

感謝中央,沒有像捉拿李波和桂民海般異地跨境綁架林榮基,不會沒回鄉證和出境記錄都能離奇進入內地。中央對林榮基沒有越境執法而是在地執法,是林先生自己送羊入虎口,用回鄉證在深圳過關才被扣查,這簡直就是 「一國兩制」的典範,他的香港出境記錄留下了法治的痕跡,不用當局再作故仔,陷中央於不義。

感謝中央,以「中央專案組」招呼林榮基和銅鑼灣書店案,規格之高可與50年前的文革並論,顯示中央對香港的親切關懷和高度重視。當年,文革的中央專案組由周恩來任組長,轄下再分專案組搞過劉少奇、彭德懷、彭真、賀龍、羅瑞卿、習仲勛等領導人、元帥和大將,專案組的行事超越憲法、法律和黨章,製造了過百萬宗冤案。之後,在內地傳媒可尋的中央專案組還包括遠華集團的賴昌星案,而近年,「大老虎」周永康和薄熙來等要案,則由高級別的專案組督辦,只不過內地傳媒未有具體用上「中央專案組」一詞。

感謝中央,公開表明對林榮基實行「專政」,讓港人上了一課。「專政」是共產政權對敵人打擊的方法,意思是可用超越法律和常規的手段對待之,這個詞印證了禁書案種種不可思議的違法細節。

感謝中央,在拘禁期間,要求林榮基簽字放棄通知家人和聘請律師。因為在偉大祖國,只要與調查人員朝夕相對,日久必生情,分分鐘能享受李波的親身驗證──「我跟他們(調查者)都成為朋友了」。中國式速度,日子有功,好朋友又會變成親人一樣,甚至更勝親人,全天候跟你吃、拉、洗、睡,斗室調情,試問親人會拿着有繩的牙刷給你刷牙嗎?調查人員分分鐘看見你牙罅有條菜,亦會體貼地提示一聲,試問你的家人會嗎?他們會否只是視而不見?你剪腳甲時,你家人樂意走近嗎?有親人一樣的調查人員,又何需通知家人?如果通知家人,恐怕只會傷了他們的心。筆者認識曾被內地拘禁的人,調查人員同樣24小時侍候,甚至睡你床邊,如廁亦要戴手扣和開着門,做一些連你親人都嫌棄的事。

至於聘請律師,明白國情的人都知道,中央專案組辦案如果都能讓被查者請律師的話,這還能叫「中央專案組」嗎?他們豈不要改名成「中央豬案組」,人人面目無光?膽敢請律師,以為這是地方小案?以為這是派出所玩泥沙拉人嗎?君不見周永康、薄熙來等要案,第一階段的查辦皆由中紀委以黨紀問罪,超越和先於國法,之後才能移交司法處理,此時方可讓律師介入。雖則禁書案不涉黨紀,但中共的處事思維大同小異,只有它對你講法律制裁,沒有你對他講法律權利。再者,就算給你請律師,你的罪名、你的判罰一早已寫上,相信上帝也無法跟超越法律的極權者講法律。

同強國講法律,請先銘記習近平的法治思維:「要善於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確保黨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後,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志,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

請緊記,黨領導法律,黨大於法。

感謝中央,非常「人道」對待林榮基。其秘密拘禁地浙江省寧波市,乃前特首董建華祖籍所在地,港人一聞其名即想起慈祥的董伯伯和寧波湯圓,讓思鄉人分外親切。在這個溫馨的建築群內的一個300呎斗室,林榮基有一扇窗,能見風雲觀日月,不像其他維權人士幾十天被困在四幅白牆不見天日,不知早晚,沒新鮮空氣,人漸瘋想尋死。

林榮基沒有被要求整天對着白牆下跪,沒受到甚麼皮肉之苦,沒有享受到浙江省公安廳在《公安學刊》所承認用過的嚴刑逼供技倆。前中共浙江省公安廳紀委書記、 督察長董曉偉,就在2004年的《十年刑訊逼供致人死亡案件的回顧與反思》中寫道:

「有的拳打腳踢、用棍棒、 皮帶、 電線抽打;有的在寒冷冬天, 剝光嫌疑人衣裳, 留一條短褲, 先用冷水澆, 再用電扇吹;有的向嫌疑人口鼻內大盆灌水;有的用煙頭、 打火機、 火柴燒燙嫌疑人身體;有的用手搖電話機產生的高壓電給嫌疑人上電刑。 體罰手段多種多樣, 令人髮指。」

感謝中央錯手讓林榮基回港,因為極權的脅迫,因為精神的折磨,因為荒誕的劇本,激發了良心和奮不顧身的力量。

星島日報今天的獨家報道,引述寧波公安局指:「鑑於林目前的情況,辦案部門將適時提請啟動與香港警方的相關工作機制。」這意味內地將要求特區政府交人。

面對林榮基這個香港良心,香港各界一定要想辦法,如何保護其人身安全。

(呂秉權,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

讀者評論 0

會員專屬評論功能升級中,稍後上線。加入會員可閱讀全站內容,享受更多會員福利。
目前沒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