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台灣將進行第二波大罷免投票與核三公投,公投主題為「是否同意核三廠繼續運轉」。這是台灣在十年內第三度對核電廠去留進行公投。核能並非台灣主要發電來源,最後一座運轉機組已於今年5月停機,為什麼核電仍是台灣社會爭論不止的話題?
今年5月20日,台灣立法院通過公投提案:「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表決前,民眾黨主席、亦為公投提案人的立委黃國昌快步上台,向全民說明提案理由:
我們做了兩次大規模的民調,結果有七成以上的台灣人民贊成(核三延役)。其他委員說,這件事情不可以拿來公投,但是我要提醒,以公投起步的民主進步黨,當初在訴諸公投理念的時候,不就是說要不要蓋核四應該訴諸全體台灣人民的公民投票嗎?為什麼今天同樣一個核能發展的議題卻可以急速轉彎,不尊重台灣人民的民意呢?
是否興建或使用核電廠,始終是台灣公投的重要題目之一。《公民投票法》(下稱公投法)2004年實施以來,台灣已兩度針對核電議題進行公投,此前民間也曾自行針對核四議題舉辦沒有法律效力的公投。如台灣環保聯盟曾在貢寮(1994)、台北縣(今新北市)(1996)、宜蘭縣(1998)推動地方核四公投;台北市(1996)也曾自辦核四公投。之所以反覆公投,除是台灣社會對核電存廢始終未能達成壓倒性共識,也與核電議題在台灣高度政治化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