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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台灣發生陸配網紅「亞亞」劉振亞因涉武統言論遭移民署廢止居留許可並限期離境,類似個案頻傳,陸籍配偶與台灣人涉中國身分與言論問題成為社會焦點。4月初,台灣移民署再啟動全面清查作業,向1萬2000多名陸配與陸配二代寄出通知書,強調若未在三個月內補繳「大陸除籍證明」將被註銷台灣戶籍。
不過,移民署澄清,此次清查作業為2004年法令延宕執行的行政補件行動,與亞亞事件並無直接關聯。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也強調,此波清查是在2004年以前取得身分證的陸配。移民署自去年10月就開始清查了三波,這是最後一波,也就是入籍超過21年的陸配。
台灣曾在2004年3月1日修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關係條例)第9-1條,明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否則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份等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地區的戶籍登記。
該法也要求,2004年以前取得台灣身份的陸配,必須在6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明者,才能保留台灣地區人民身分。
但根據移民署統計,目前在台取得身份的陸配逾14萬人有約13萬人已提出註銷大陸身分證明,但仍有1萬2000多名陸配及陸配二代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
過去20多年來,移民署若接獲原陸籍人士被檢舉在大陸設有戶籍,就會採取動作,截至發稿前,已有676人被註銷台灣戶籍。內政部於4月17日表示,頻繁往返台灣、中國,超出在台灣正常生活約有30人,有部分按規定取消戶籍;此外,目前有19名台灣人因持有中國身分證而遭廢止戶籍。移民署近期的執法態度由被動轉為主動,全面清查陸配、陸配二代繳交大陸除籍證明。對此,移民署副署長陳建成說,給予三個月內補繳的時間,是不樂見直接註銷台灣身份的情況發生,「讓想留在台灣生活的人可以留下來。」

然而,政策一公布,引發不少在台陸配、陸配二代恐慌;加上此次收到通知書者有不少在台居住超過20年的陸配,因身份資料遺失、找尋不易、健康因素又或是政治風險,導致赴陸辦理相關證件有一定困難,導致大量陳情案件出現,移民署、海基會專線打不進去,不少移民署基層人員也無能為力。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收到大量陸配子女的陳情,而且是已來台20、30年的陸配,要求他們3個月內提出在陸撤銷戶籍證明、否則要被除籍,恐怕成為政治人球。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日前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兩岸關係條例》在2004年修正落實後,經歷總統馬英九、蔡英文到現在的賴清德,超過20年都無人清查;如今有些人未必敢回去,有政治風險或身分敏感的問題,強求他們回去也是強人所難。如今3個月死線定下,假若陸配若繳不出喪失原籍證明,政府真的敢註銷其身分嗎?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批評此舉為「政治清洗」,呼籲政府提供替代佐證方案。
以在台移民第二代為主體的倡議團體「移民青年倡議陣線」也在4月14日召開記者會,理事長劉千萍指出,行政單位在20年前未徹底執行《兩岸關係條例》新制,直到現在才要求補件,相當於行政機關將依法行政斷層的成本轉嫁給公民,做法太過粗糙。
也有多位學者發聲,包括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質疑,此一政策是政治動作,大於依法行政。
另一方面,此次收到須補繳除籍證明者,也有為數不少為在大陸出生、但年幼就移居台灣的陸配二代,例如YouTuber「台灣媳婦lily麗麗」就錄製影片分享,自己的大女兒在對岸出生不久便來台,但當初在大陸的房屋早已賣掉,以至於不知該上哪去辦理「早已消失的戶籍」。
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回應,此次移民署全面清查,主因是在疫情期間,很多陸配嫁來台灣、取得身份,可是不方便返回中國大陸取得除籍證明,當時政府給予民眾寬限期,現在疫情後必須請大家回去拿;另一方面,有部分「遲遲沒有繳交除籍證明者」及近期相關檢舉案件,讓政府決議完備過去應建立的單一身份制度。
陳建成也承諾,目前移民署研議,若陸配或陸配二代無法順利取得喪失原籍證明文件,將兼顧執行之必要性及人道需求,提出配套措施;移民署也設有服務電子信箱及22個服務站,供其陳情個案問題。

爭議一出,陸委會於4月10日召開記者會,規劃四種類型的人群可適用「替代方案」,以具結方式取代除戶文件,一是赴陸恐怕會有人身安全疑慮的人,如政治、宗教因素曾遭迫害,回去可能被補;二是因重大傷病,且臥床配合醫師療程,身體衰弱或行動不便者;三是10年來沒去過大陸者(2015年1月1日起);四是台商子女,年幼來台,主張從來沒有在陸設籍,也可以提出經主管機關審核確認。
陸委會在4月16日又新增了二類人群,包含70歲以上高齡者與低收入戶,可以具結取代除戶證明。陸委會也宣布部分情況,如因服刑、兵役、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照顧重大傷病親屬、當事人懷孕等,可申請「延後赴陸辦理」,可在各項事由消滅後延長三個月到一年不等的期限。
中國國台辦對於此情況,批評台灣政府升高兩岸對立。陸委會則回應依法行政,並提供最大寬容。
移民署初步統計,目前1.2萬多名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的陸配及陸配二代中,約有5000人符合具結或可延後的寬限資格。
不過,移民青年倡議陣線也指出,這波清查對於許多新住民來說,也埋下不安感,「即使取得台灣身分證,不知道哪一天判定會不會又有變動。」對於收到通知的新移民家庭來說,不僅有實務執行上的困難,也帶來情感傷痕。
此外,移民青年倡議陣線也指出,目前仍有約7000名陸配及家庭成員面臨在台除籍的關卡,即便當事人可赴陸補件,中國大陸城鄉差距大,有些鄉下地方必須轉乘多次交通工具才能抵達;中國大陸偏鄉公務人員對於行政的了解程度不一,若年代久遠者很可能處理不了,使得不少新移民家庭面臨焦慮。
謝謝這篇報導,陸委會的替代方案只是行政命令,而不是法規修改,希望替代方案可以修進法規,減少民眾恐慌
(更正:遠走新加坡)
@土星人:如果中共跟民進黨政府是五十與百步之別,那麼現在中國人就有民主了、端傳媒也必然不用遠走香港。
你跟@haochao等底下留言都表現出一種奇怪的特性:那就是「完全沒看文章就發表留言」,也就是不在乎端傳媒以及作者在所寫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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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出現了很畸形的現象:明明台灣政府已經提出「擔心赴陸會被迫害的人可以具結」,但底下端友卻還是拿「富察」來當例子誣指民進黨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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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明顯意味著這些留言的人連端傳媒耗費時間精神寫出來的文章,是連看都沒有看,是連看都不願意看的。
土星人既然認為這些不該被批評,那也就意味著土星人這種生物不存在與人類共同的道德,也無法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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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強調一次: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是世界公認的「完全民主」國家。
而為中共洗地者,若身而為人,必將痛苦地活著且死無喪身之地。
噫,破口大骂呢~
「这等说起来,且待小僧伸伸脚。」
端傳媒成立這麼多年以來,報導過中國共產黨不計其數的破事,結果就是換得土星人此一非人生物一句:「民进党跟我党真是五十步笑百步」。
原來中共一直以來作賤中國人是如此無傷大雅的事,土星人對於口中的「我黨如此包容」,真叫人耳目一新。
台灣現有規定已經講的很清楚:一旦被發現存在雙重戶籍,中華民國的身份就會被註銷;這並非是針對陸配及其子女,而是近日本來就有十幾位台灣人被發現異常而被註銷身份。
也就是說,土星人這類端友企圖有二:陷陸配於不義——為其未來因雙重戶籍被註銷身份埋下伏筆;台灣政府為相關個案提供窗口解決問題,中共面對台灣人被拘留卻是關閉官方管道,這在土星人口裡卻是「五十步笑百步」——也就是說對土星人這類非人者而言,台灣政府對於具有中國身份者的協助與中共對台灣人人權的踐踏,兩者本質上沒有區別。
土星人,為何你如此自我作賤而作賤他人?
看到 weber 的回复,不得不说幸好咱不是地球人,否则要被您的「人伦道德」砸死。
我理解人类会拼命维护自己坚信的事物,但急赤白脸的驳斥众人,实在有损您高高在上的精英形象。
我也理解大国夹缝中台湾的焦虑和危机感,但此种政治操作在普通民众心中,只能增加不安和不信任,您硬是「引经据典」地为此辩护,我只能说:台上风大怕您冻着,要不下来感受人间烟火呢?
很有趣的是,可以看到@rosarella刻意在這個這個議題的留言上混淆操作的斧鑿痕跡:
本篇報導的具體提到是對一萬兩千名相關人士寄出確認函,但在@rosarella的口中卻變成「這幾十萬人是陸配,我批量發信要求他們證明自己不是」
從上萬變成幾十萬,隨便就擴大幾十倍,混淆視聽、誇大其詞也太過!
看到@土星人的說法,不得不說幸好這位端友不是地球人,不適用人類慣常依循的人倫道德,。
1. 首先會有「大陸人民」戶籍認定的特別需求,根本問題緣由在於中共並不認同中華民國的主權,甚至對台灣人民施以武力脅迫。
2. 戶籍存在與否的問體本可透過兩岸官方機制來確認;但2016年以來,中共單方面中斷官方往來,目的是脅迫台灣政府接受「一個中國」政策。
3. 類似「富察」案等諸多中共單方面扣押人民,是源自於中國政府對人民權利與人身自由的罔顧,與台灣政府無關。底下有端友不對中國之惡行加以譴責、反而附和國台辦,要說是中國同路「人」,恐怕是高捧了。
4. 像@Big_short這種將「中共認知戰」刻意說成是「稻草人罪名」,對比NHK紀錄片提及的「安洵文件」,端傳媒報導也確曾提及有來台港人被相關議題的網路輿論煽動而走上街頭。Big_short這類人居心為何,不言自明。
台灣走到今天,利用民主的「道德」優勢掩護、煽動對大陸人的仇恨和敵意,將一切不同意見都扣上「認知戰」「中共同路人」的稻草人罪名,比起中國政府,它才是更本質的法西斯。令人噁心。
乍看之下會以為@rosarella在聲張人民的權利,但仔細細究就會發現其刻意鑽漏洞,製造「具有中國戶籍的人民擔任台灣公職」的空間,也就是呼應中共近年來以法律戰等手段對台灣進行「灰色地帶」攻擊,企圖製造中國人民在台灣擔任公職的事實。
『規劃四種類型的人群可適用「替代方案」,以具結方式取代除戶文件,一是赴陸恐怕會有人身安全疑慮的人,如政治、宗教因素曾遭迫害,回去可能被補;』
台灣政府都已經提出這麼明確的替代政策來保障受影響民眾的人身安全,但仍能看到@haochao這種拿「富察案」來相比的讀者。
我認為問題應該不是@haochao這類讀者的眼睛有問題或企圖惡意抹黑,而是端傳媒在政府方面已經提出替代保障方案的同時,仍然採用在頭尾呼應批評相關政策的敘事手法導致。
民进党跟我党真是五十步笑百步,一球样了
「提交除籍證明」是2004年修法引入的、針對其後入籍的陸配的流程,不應向在2004年前已入籍成為台灣地區人民的人士追繳。2004年前已經是台灣地區人民的人士,只需遵守一般的「不在大陸地區設立戶籍、領用護照」義務即可。這項義務不應因出生地的差異而有所區別,對此的執法也是内政部掌握證據後,個案去信要求説明,不可能采取「這幾十萬人是陸配,我批量發信要求他們證明自己不是」的執法方式。
在2004年的時點是台灣地區人民的人士,享有一項「如果你是台灣人了,在修法時點有大陸戶籍,那在修法後6個月完成退籍、提交證明,可以不受法律追究」的寬限權利。這項權利不應該被解讀成「如果在修法時點沒有大陸戶籍,但是沒有繳過證明,那你要回去補拿」,那是把權利顛倒成課予義務了。
之前幾任政府都有這樣的基本常識,到賴政府就自以為發現新大陸,結果貽笑大方。
八旗出版社總編輯冨察不就是因為回中國辦理除籍,就被中共抓起來,失蹤關押兩年,現在被判刑三年。
現在要求陸配回中國除籍,會製造多少冨察?還是宣示忠誠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