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精障女碩士「被收留」事件:基層救治缺位、精神障礙人士權益保障惹質疑|whatsnew

在過往多起拐賣案件中,不乏精障婦女先被「收留為妻」、剝削性價值後,再被「丈夫」轉手賣人、獲得剩餘價值的模式。
內地一名女碩士失蹤13年後,在山西省晉中市和順縣農村一名殘疾男子家中被尋獲,已育有子女。外界質疑她被拐賣囚禁。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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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晉中市和順縣曝光一起「精障女碩士被收留十幾年」事件,繼「鐵鏈女事件」近三年後,再次引爆中國輿論場。民間普遍質疑,和順縣公安局警情通報未交代當事人的精神障礙和生育狀況,僅用「收留」二字,可能被理解為「好心照顧」,而掩蓋強姦、拐賣、非法拘禁等罪行。

失蹤十幾年後的「尋親之旅」

現年45歲的卜女士(暱稱:花花/小花),本科與碩士均就讀於燕山大學工程力學系,2008年碩士畢業。據其哥哥最初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透露,妹妹於考博過程中受刺激,患上精神分裂,於2010年初的一個早上突然離家失蹤,家人四處尋找並報警,但始終沒有下落。

近15年後,卜女士被發現住在離家百餘公里外的和順縣青城鎮石疊村,與46歲村民張某共同生活,並育有一兒一女,分別12歲和8歲。

這段「尋親之旅」,肇始於11月20日,張某侄女、抖音博主「小核桃」向尋親志願者朱玉堂求助,希望幫「二嬸」找回家人,順利落戶,以獲得社會福利保障。

據朱玉堂在抖音視頻中描述,11月25日,其一行人趕到村裏後,發現家裏一貧如洗,而「卜女士當時狀態非常差,啥也說不清楚」。網傳圖片可以看到她初期長發凌亂,如今已修剪得乾淨利落。他們當天把她接到和順縣城,讓她洗澡、換衣服,給她買好吃的,「像哄孩子一樣」。而在經過晚上長達兩個小時的溝通後,卜女士隨即準確寫出了父母、哥哥、大學導師和大學閨蜜等名字。次日,民警根據這些線索,找到了她的爸爸和哥哥,通過採血DNA比對確認關係。

網傳11月30日卜女士回到爸爸家的視頻片段顯示,張某牽着她的手,帶着兩個孩子,場面喜慶而隆重。卜女士初見父親時有所排斥,當他拿出一直保存着的她碩士就讀期間的眼鏡,給她戴上時,她欣然接受。而在宴席上,張某高興地給卜老先生敬酒並喊他「爸爸」,在座志願者都不以為意,將此視作一次「圓滿尋親」。

根據網絡截圖,張某還被曝出在此前後數日,接連帶着卜女士出鏡,上架貨品,準備在抖音「直播帶貨」,其中一則標題寫着「我愛我的老婆」。該賬號被網友發現後,已轉為私密賬號。

轉折發生在12月3日深夜,繼紅星新聞報道後,和順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經初步調查,卜某於2011年5月從家中走失,後被山西省和順縣青城鎮居民張某收留,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核實調查中。」

許多網友指出,這份通報完全沒有提及卜女士的精神障礙及生育情況,刻意迴避與精障女性發生性關係可能涉嫌強姦的問題。警情通報中的「收留」一詞,加上張某侄女與村民在接受採訪中對張某「顧家老實人」形象的描繪,共同點燃了民憤。當網友發現,卜女士給朱玉堂手寫的筆記本上,第一行寫着「跑」字,輿情在幾日內迅速升溫。

12月10日,和順縣聯合調查組通報稱,涉事村民張某涉嫌強姦罪,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但該初步調查亦稱,尚未發現受害女性卜某被拐賣的線索和證據。非法拘禁罪的嫌疑也仍未查實,通報援引多位村民說法,指卜某「常獨自外出購買零食」,遭網友強烈質疑。據卜某家人稱,醫院檢查發現卜某長期營養不良,需要補充蛋白質恢復體能,才能開展精神方面治療。

和順公安局分別於12月3日及10日發出的有關通報。

「收留」與「拐賣」之間,精障人士的權益如何受到保障?

張某侄女多次表示,嬸嬸流浪到他們家後,家人報了警,十五年來不間斷幫她尋親,但一直沒有找到。起初網友都以為這可能是謊言,直到扒出和順縣公安局12月2日發布的通稿,其中寫道,「十幾年來,幫助其(卜某)尋找家人的工作從未放棄」,「卻一直未能確定其身份」。這與卜女士和志願者的接觸形成鮮明反差。

和順縣公安局還聲稱早已採集卜女士血樣,而據報道,卜家人也在三年前採過血,無法解釋為何沒有更早比對成功。此外,警情通報和調查組通報中,卜女士走失的時間都是2011年5月,和其家人的說法「2010年初」有出入,相隔一年多時間。針對民間的種種疑問,和順縣公安局至今尚未回應。

最令公衆感到訝異的是,十幾年來,卜女士不僅「躲過」人口普查,還有疫情年間的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同時,在兩個孩子辦理落戶後,卜女士至今仍然是「黑戶」。據志願者朱玉堂稱,卜女士的戶口在學校已註銷,目前當地政府在和她哥哥配合,希望儘快辦理完落戶手續。

基層政府對臨時救助的缺位值得關注。一份向聯合國提交關注精障女性權益的民間報告(下文簡稱「民間報告」),曾引述四川儀隴縣的一則司法判例:2014年底,當地一位摩的(註:摩托車出租車,以改裝機車作為出租車營運的工具車)司機在路上遇到一名流浪智力障礙女性,將她先後送到民政局和派出所,工作人員卻避之不及。最後這位司機不得不將她賣給了當地村民為妻。她生下了一個嬰兒,只活了兩個月就夭折了。報告認為,「這個典型案例凸顯了基層政府對臨時救助職責的不作為。」

事實上,中國在2014年宣布建立臨時救助「全覆蓋」制度。符合生活無着、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縣級人民政府需按有關規定提供臨時食宿、疾病救治和協助返回等救助。

另一值得留意的是,在卜女士的事件中,從鄉鎮派出所、村幹部、到村民和親戚的態度,無不顯示中國廣大農村對精障女性權利的漠視。卜女士的嫂子曾在直播中哭訴,不滿於當地村幹部強行要求前來醫院慰問卜女士,開口第一句話就是「(張某)把他們一家照顧得很好」;張某侄女在抖音直播中曾駁斥「拐賣說」,稱二叔「給吃給喝照顧了她十五年」「問問她清醒的時候為什麼不走」。張某侄女也曾發表過涉歧視性的言論,引發爭議,她指卜女士「畢業了31歲都沒有工作,是一個對社會對國家無用的人」。

在此類事件中,溫情的「收留」往往被用以包裝「拐賣」的本質。

近期輿論熱議的另一個例子,是湖南岳陽平江縣老漢「收留」未成年精神障礙少女的故事。在事發十年後的2013年,當地電視新聞的報道基調是「夫妻溫情相守」。直到媒體8年後再回訪,村支書的反應是,政府給了很多關懷,他們現在過得安逸,希望媒體少打擾。這位女性的家屬曾想接走她,卻因老漢反對而作罷。

精神或智力障礙人士在拐賣事件中往往是最容易失權的群體。根據上文提及的「民間報告」,分析2017年至2020年涉及拐賣婦女的616份司法案卷,超過1250位被拐賣婦女中,有兩成存在精神或智力殘障;這類群體中,有六成是在路邊、車站或戶外場所被陌生人拐走。另一項分析2000年至2017年涉及拐賣兒童和婦女的一審裁判文書的研究顯示,26.7%受害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而在可識別的來源地和流入地中,農村分別有71.7%和91.5%的佔比。

官方通報中,常見「收留」的字眼。回顧2022年初引起社會強烈關注的「鐵鏈女事件」,「收留」曾多次出現。比如第二次調查通報稱,董某民的父親在她流浪乞討時收留了她;直到第四次調查通報發現,她總共經歷了三次拐賣,第一次從雲南被拐賣到江蘇東海縣後,離開第一個「收買者」,她曾被一對經營飯店的夫婦「收留」,一個月後賣給在飯店附近工地務工的兩人。小花梅經他們帶回豐縣後,被介紹轉賣給董某民的父親。

長期關注人口販運和精障權益的獨立媒體「自由娜拉」指出,「收留」在司法語言中十分常見。據其檢索的多個涉及「收留」和「拐賣」精神和智力障礙女性的司法案例文書,不乏精障婦女先被「收留為妻」,剝削完性價值後,再被「丈夫」轉手賣人,獲得剩餘的經濟價值,堪稱「用完即棄」。

案例還顯示,精障婦女的「商品價值」與其生育能力緊密相關。買家甚至會提出預先「驗貨」,帶到醫院檢查,一旦發現該婦女無生育能力,就會要求退貨,為了順利得到「退款」,買家必然默許「轉賣」行為。

上述民間報告研究221起涉販賣智力和精神障礙女性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在涉拐賣的469人中,有超過三成人士被多次拐賣,主要原因是賣家隱瞞精障情況,買家發現後要求「退換貨」;其中,有少數受害人遭毆打、禁錮、猥褻、強姦,有人因延誤救治死亡。另外,有一成受害人生育一個及以上的孩子,鮮有買家因涉強姦罪被起訴。

「自由娜拉」指出,起始的收留行為往往就是強姦、拘禁、拐賣的預備行為,建議政府從源頭治理,例如規定村委村幹部在發現流浪精障女性的第一時間強制報告。另外,應通過綜合的拐賣專項立法,包括增設強迫婚姻罪,針對「不以出賣為目的」的拐騙婦女行為,加強法律威懾,填補「拐賣婦女罪」的立法漏洞。

2022年3月,中國公安部宣布開展為期一年的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當年7月宣布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件906起,找回歷年失蹤被拐婦女兒童1198名,抓獲拐賣犯罪嫌疑人1069人。今年3月,公安部再次部署全年內全國範圍打拐專項行動,要求按照「全面起底、精細篩查,突出重點、重拳打擊」的原則,快偵快破拐賣現案,全力攻堅拐賣積案。

此次山西和順事件,不僅暴露出基層政府法律意識不足,還有行政效率的低下影響政府公信力。一如三年前,大量網友開始自發在社交媒體上爆料,在家鄉曾經接觸或聽聞的精障女性疑似被拐賣個案,但對如何解救多報以悲觀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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