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精障女硕士“被收留”事件:基层救治缺位、精神障碍人士权益保障惹質疑|whatsnew

在过往多起拐卖案件中,不乏精障妇女先被“收留为妻”、剥削性价值后,再被“丈夫”转手卖人、获得剩余价值的模式。
内地一名女硕士失踪13年后,在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农村一名残疾男子家中被寻获,已育有子女。外界质疑她被拐卖囚禁。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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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曝光一起“精障女硕士被收留十几年”事件,继“铁链女事件”近三年后,再次引爆中国舆论场。民间普遍质疑,和顺县公安局警情通报未交代当事人的精神障碍和生育状况,仅用“收留”二字,可能被理解为“好心照顾”,而掩盖强奸、拐卖、非法拘禁等罪行。

失踪十几年后的“寻亲之旅”

现年45岁的卜女士(昵称:花花/小花),本科与硕士均就读于燕山大学工程力学系,2008年硕士毕业。据其哥哥最初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透露,妹妹于考博过程中受刺激,患上精神分裂,于2010年初的一个早上突然离家失踪,家人四处寻找并报警,但始终没有下落。

近15年后,卜女士被发现住在离家百余公里外的和顺县青城镇石叠村,与46岁村民张某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儿一女,分别12岁和8岁。

这段“寻亲之旅”,肇始于11月20日,张某侄女、抖音博主“小核桃”向寻亲志愿者朱玉堂求助,希望帮“二婶”找回家人,顺利落户,以获得社会福利保障。

据朱玉堂在抖音视频中描述,11月25日,其一行人赶到村里后,发现家里一贫如洗,而“卜女士当时状态非常差,啥也说不清楚”。网传图片可以看到她初期长发凌乱,如今已修剪得干净利落。他们当天把她接到和顺县城,让她洗澡、换衣服,给她买好吃的,“像哄孩子一样”。而在经过晚上长达两个小时的沟通后,卜女士随即准确写出了父母、哥哥、大学导师和大学闺蜜等名字。次日,民警根据这些线索,找到了她的爸爸和哥哥,通过采血DNA比对确认关系。

网传11月30日卜女士回到爸爸家的视频片段显示,张某牵着她的手,带着两个孩子,场面喜庆而隆重。卜女士初见父亲时有所排斥,当他拿出一直保存着的她硕士就读期间的眼镜,给她戴上时,她欣然接受。而在宴席上,张某高兴地给卜老先生敬酒并喊他“爸爸”,在座志愿者都不以为意,将此视作一次“圆满寻亲”。

根据网络截图,张某还被曝出在此前后数日,接连带着卜女士出镜,上架货品,准备在抖音“直播带货”,其中一则标题写着“我爱我的老婆”。该账号被网友发现后,已转为私密账号。

转折发生在12月3日深夜,继红星新闻报道后,和顺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经初步调查,卜某于2011年5月从家中走失,后被山西省和顺县青城镇居民张某收留,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

许多网友指出,这份通报完全没有提及卜女士的精神障碍及生育情况,刻意回避与精障女性发生性关系可能涉嫌强奸的问题。警情通报中的“收留”一词,加上张某侄女与村民在接受采访中对张某“顾家老实人”形象的描绘,共同点燃了民愤。当网友发现,卜女士给朱玉堂手写的笔记本上,第一行写着“跑”字,舆情在几日内迅速升温。

12月10日,和顺县联合调查组通报称,涉事村民张某涉嫌强奸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该初步调查亦称,尚未发现受害女性卜某被拐卖的线索和证据。非法拘禁罪的嫌疑也仍未查实,通报援引多位村民说法,指卜某“常独自外出购买零食”,遭网友强烈质疑。据卜某家人称,医院检查发现卜某长期营养不良,需要补充蛋白质恢复体能,才能开展精神方面治疗。

和顺公安局分别于12月3日及10日发出的有关通报。

“收留”与“拐卖”之间,精障人士的权益如何受到保障?

张某侄女多次表示,婶婶流浪到他们家后,家人报了警,十五年来不间断帮她寻亲,但一直没有找到。起初网友都以为这可能是谎言,直到扒出和顺县公安局12月2日发布的通稿,其中写道,“十几年来,帮助其(卜某)寻找家人的工作从未放弃”,“却一直未能确定其身份”。这与卜女士和志愿者的接触形成鲜明反差。

和顺县公安局还声称早已采集卜女士血样,而据报道,卜家人也在三年前采过血,无法解释为何没有更早比对成功。此外,警情通报和调查组通报中,卜女士走失的时间都是2011年5月,和其家人的说法“2010年初”有出入,相隔一年多时间。针对民间的种种疑问,和顺县公安局至今尚未回应。

最令公众感到讶异的是,十几年来,卜女士不仅“躲过”人口普查,还有疫情年间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同时,在两个孩子办理落户后,卜女士至今仍然是“黑户”。据志愿者朱玉堂称,卜女士的户口在学校已注销,目前当地政府在和她哥哥配合,希望尽快办理完落户手续。

基层政府对临时救助的缺位值得关注。一份向联合国提交关注精障女性权益的民间报告(下文简称“民间报告”),曾引述四川仪陇县的一则司法判例:2014年底,当地一位摩的(注:摩托车出租车,以改装机车作为出租车营运的工具车)司机在路上遇到一名流浪智力障碍女性,将她先后送到民政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却避之不及。最后这位司机不得不将她卖给了当地村民为妻。她生下了一个婴儿,只活了两个月就夭折了。报告认为,“这个典型案例凸显了基层政府对临时救助职责的不作为。”

事实上,中国在2014年宣布建立临时救助“全覆盖”制度。符合生活无着、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需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和协助返回等救助。

另一值得留意的是,在卜女士的事件中,从乡镇派出所、村干部、到村民和亲戚的态度,无不显示中国广大农村对精障女性权利的漠视。卜女士的嫂子曾在直播中哭诉,不满于当地村干部强行要求前来医院慰问卜女士,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张某)把他们一家照顾得很好”;张某侄女在抖音直播中曾驳斥“拐卖说”,称二叔“给吃给喝照顾了她十五年”“问问她清醒的时候为什么不走”。张某侄女也曾发表过涉歧视性的言论,引发争议,她指卜女士“毕业了31岁都没有工作,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

在此类事件中,温情的“收留”往往被用以包装“拐卖”的本质。

近期舆论热议的另一个例子,是湖南岳阳平江县老汉“收留”未成年精神障碍少女的故事。在事发十年后的2013年,当地电视新闻的报道基调是“夫妻温情相守”。直到媒体8年后再回访,村支书的反应是,政府给了很多关怀,他们现在过得安逸,希望媒体少打扰。这位女性的家属曾想接走她,却因老汉反对而作罢。

精神或智力障碍人士在拐卖事件中往往是最容易失权的群体。根据上文提及的“民间报告”,分析2017年至2020年涉及拐卖妇女的616份司法案卷,超过1250位被拐卖妇女中,有两成存在精神或智力残障;这类群体中,有六成是在路边、车站或户外场所被陌生人拐走。另一项分析2000年至2017年涉及拐卖儿童和妇女的一审裁判文书的研究显示,26.7%受害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而在可识别的来源地和流入地中,农村分别有71.7%和91.5%的占比。

官方通报中,常见“收留”的字眼。回顾2022年初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铁链女事件”,“收留”曾多次出现。比如第二次调查通报称,董某民的父亲在她流浪乞讨时收留了她;直到第四次调查通报发现,她总共经历了三次拐卖,第一次从云南被拐卖到江苏东海县后,离开第一个“收买者”,她曾被一对经营饭店的夫妇“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两人。小花梅经他们带回丰县后,被介绍转卖给董某民的父亲。

长期关注人口贩运和精障权益的独立媒体“自由娜拉”指出,“收留”在司法语言中十分常见。据其检索的多个涉及“收留”和“拐卖”精神和智力障碍女性的司法案例文书,不乏精障妇女先被“收留为妻”,剥削完性价值后,再被“丈夫”转手卖人,获得剩余的经济价值,堪称“用完即弃”。

案例还显示,精障妇女的“商品价值”与其生育能力紧密相关。买家甚至会提出预先“验货”,带到医院检查,一旦发现该妇女无生育能力,就会要求退货,为了顺利得到“退款”,买家必然默许“转卖”行为。

上述民间报告研究221起涉贩卖智力和精神障碍女性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在涉拐卖的469人中,有超过三成人士被多次拐卖,主要原因是卖家隐瞒精障情况,买家发现后要求“退换货”;其中,有少数受害人遭殴打、禁锢、猥亵、强奸,有人因延误救治死亡。另外,有一成受害人生育一个及以上的孩子,鲜有买家因涉强奸罪被起诉。

“自由娜拉”指出,起始的收留行为往往就是强奸、拘禁、拐卖的预备行为,建议政府从源头治理,例如规定村委村干部在发现流浪精障女性的第一时间强制报告。另外,应通过综合的拐卖专项立法,包括增设强迫婚姻罪,针对“不以出卖为目的”的拐骗妇女行为,加强法律威慑,填补“拐卖妇女罪”的立法漏洞。

2022年3月,中国公安部宣布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当年7月宣布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906起,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妇女儿童1198名,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1069人。今年3月,公安部再次部署全年内全国范围打拐专项行动,要求按照“全面起底、精细筛查,突出重点、重拳打击”的原则,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攻坚拐卖积案。

此次山西和顺事件,不仅暴露出基层政府法律意识不足,还有行政效率的低下影响政府公信力。一如三年前,大量网友开始自发在社交媒体上爆料,在家乡曾经接触或听闻的精障女性疑似被拐卖个案,但对如何解救多报以悲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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