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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央企競標首遇歐盟反補貼條例,衝擊效應仍可能持續擴大|Whatsnew

值得觀察的是,歐盟在此次調查中所做出的判斷對中國電動車的類似調查有何影響。

2023年5月18日,中國天津,中車集團展位在第七屆世界智慧大會展出。攝:VCG/VCG via Getty Images

2023年5月18日,中國天津,中車集團展位在第七屆世界智慧大會展出。攝:VCG/VCG via Getty Images

特約撰稿人 洛松齊

刊登於 2024-04-02

#政府補貼#貿易#商業#歐盟#一帶一路

3月26日,歐盟內部市場專員蒂埃里·布雷東(Thierry Breto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中國央企「中國中車」已退出保加利亞組織的公共採購招標。

根據保加利亞公共採購登記處的信息,該招標涉及20輛推拉式電動列車(台稱電聯車)及其15年的維護服務,價值約為6.1億歐元。除中車外,還有西班牙 Talgo 公司參與競標。

保加利亞媒體 [Economic.BG 指]這項招標是「保加利亞復甦及復原計劃」的一部分。這項價值104億歐元的計劃由歐盟委員會資助63億歐元,旨在促進保加利亞在疫情後的復甦,其中綠色轉型的部分提出要為保加利亞的郊區與區域間鐵路引入新興電動機車。

布雷東在聲明中指出,中車是在歐盟委員會宣布根據《外國補貼條例》(FSR)進行深入調查之後撤回其投標的。

2017年,歐盟委員會首次在一份報告中關注非歐盟的國家補貼可能對歐洲內部市場造成的「市場扭曲」問題。2019年,歐洲議會與理事會就此問題通過了《外國直接投資條例》(FDI Regulation),當中規定了歐盟成員國的外商直接投資審查機制的最低要求以及成員國間協調外商直接投資審查的機制,條例又強烈「鼓勵」各成員國建立這一機制。

2020年,歐盟委員會又發佈一份白皮書,特別關注非歐盟國家補貼的問題。歐盟委員會特別指「非歐盟國家為進入歐盟市場的企業提供各類外部補貼的行為,對歐盟內部市場的公平競爭造成了扭曲性影響,對歐盟開放的貿易市場和投資環境造成了嚴重威脅,亦破壞了歐盟各種經濟活動的公平競爭環境。」歐盟委員會又在該白皮書中詳細提出針對非歐盟國家補貼的事前及事後審查機制。(延伸閱讀:《歐盟境內一帶一路工程之一的匈塞鐵路正面臨困難》)

2021年,在該白皮書的基礎上,歐盟委員會正式提出《外國補貼條例》FSR 草案,並在2021年11月正式通過該法案。該法案於2023年1月12日正式生效。

根據 FSR,「補貼」這一定義所涵蓋的範圍十分廣泛,其既包括贈款、注資、貸款、擔保,也包括債務減免、稅收優惠甚至是提供或購買產品或服務,而判斷非歐盟國家補貼是否對歐盟市場的競爭造成了實際或潛在的負面影響的因素,包括外國補貼的性質及金額、外國補貼的目的及條件、企業狀況及相關市場、企業在歐盟市場內部從事經濟活動的規模以及外國補貼對歐盟市場的作用等。

法案又要求經營者在合併歐盟企業或投標歐盟國家的公共採購招標時,一定程度下必須強制事前申報。而歐盟委員會亦可以對任何其他情況主動進行調查。若歐盟委員會認定非歐盟國家補貼扭曲了歐盟內部市場,歐盟委員會可採取的措施包括下令償還補貼、要求企業進行行為承諾,或者在存在重大問題的情況下取消交易等。

2024年2月16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對中車的投標進行調查。這是歐盟委員會首次根據 FSR 進行調查。歐盟委員會在聲明中指出,根據中車提交的事先申報,歐盟委員會認為「有充分跡象表明該公司獲得了扭曲歐盟內部市場的補貼」,因此需要進行深入調查。《金融時報》的報導指出,中車的報價比保加利亞鐵路估算的成本低46.7%,比最接近的競爭對手 Talgo 的報價低47.5%,歐盟委員會認為這是中國政府提供的17.5億歐元補貼的結果。

當時,中國外交部新聞發言人毛寧在例行記者會表示,中國「希望歐方審慎使用外國補貼條例工具,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具體經貿問題,為中方企業營造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不過,中車始終拒絕對此置評。直至其撤回投標,中車仍然沒有回應任何媒體的置評邀請。(延伸閱讀:《中歐雙方高級經濟官員互訪,歐洲在貿易上施壓中國》)

布雷東在聲明中表示,「几周內,我們根據《外國補貼條例》進行的首次調查已經有了結果。我們的單一市場向真正具有競爭力和公平競爭的公司開放。我們將繼續果斷、迅速地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維護歐洲的經濟安全和競爭力。」這被外界視為是歐盟在非歐盟國家補貼問題上的首勝。

國際知名商事律師事務所翰宇律師事務所(Squire Patton Boggs)在其分析中指出,「如果歐盟委員會認定該公司從中國收到的財政捐款屬於補貼,並且對競爭產生扭曲性影響,那麼其他中國公司收到的類似性質的捐款或投資與歐盟法律的兼容性將受到質疑。」

事實上,歐盟正在對中國製電動汽車進行反補貼調查,指控其受惠於「非法補貼」。歐盟委員會3月7日開始對進口中國電動汽車(EV)進行海關登記。這意味着歐盟在完成貿易調查後,若認為中國電動車享有不公平補貼,將可能從登記日起徵收關稅。(延伸閱讀:《擔憂本土車企,歐洲對中國電動汽車開啓補貼調查》)

歐盟在本次有關中車的未完成的調查中所做出的判斷對電動車的相關調查有何影響仍值得觀察。

此外,美國《2022降低通脹法》(Inflation Reduction Act, IRA)中的補貼條款曾引發歐盟的擔憂,歐盟後續推出歐盟的綠色工業協議以應對該法案對歐洲相關產業的衝擊。同時,IRA 也被廣泛視為是歐盟推出 FSR 的一個重要原因 。目前尚不清楚 FSR 是否以及如何影響受到 IRA 資助的企業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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