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可悲的現象是:仍然堅持異見的藝術家者通常都離開了,留下來的藝術家,則努力不去表露他們的異見。
關於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日前終止對「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的資助,香港坊間普遍認為,香港戲劇協會(劇協)會長馮䘵德於上星期五(1月19日)在記者會上的發言有理有節,既反駁了藝發局削減資助的理由,也道出了香港藝術界現時所面對的困境。可惜的是,劇協的回應並未能真正說中要害,尤其是有關近年香港文藝界特別關注的「紅線」問題。
在藝發局關於扣減資助的聲明裡,坊間報導主要留意兩點:一是在去屆劇協主辨的「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中,主持提及「紅橋」、「紅線」,藝發局認為「意有所指、語帶雙關」;二是劇協邀請了時事漫畫家尊子及前港台記者蔡玉玲任頒獎嘉賓,兩人「當時充滿新聞話題」,藝發局聲稱,「如果以此手法引起公眾及媒體注意及製造社會話題,本局不能苟同,有必要決斷作出下調資助的決定,表示不能接受」。理由當然荒謬,而劇協記者會的發言重點卻不只對此作回應, 亦是希望局方發出更新的資助指引,即坊間所謂的「紅線在哪裡」的問題。
要求清楚指明創作上的合法底線,是現時香港整個文化界最關心、卻一直不得要領的問題。這次事件正好說明了這條「紅線」的本質:它從來不是一些清晰而易於辨識的法律或條文,而是一種無形的氛圍。
所謂意見,其實是告發
馮䘵德的發言中表示,劇協收到藝發局削資時相當驚訝,原因是最初「通知」劇協削資的決定,卻沒有事前跟劇協約見溝通,也沒有給予申辯機會。要注意的是,這次削資實質是「扣減」,即扣減原已獲批、有關今屆「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的資助,不予發放;而不是如過去很多藝團曾經歷過的、削減下一期所批出資助的金額。同時康文署亦聲明未能為今屆頒獎禮提供或贊助場地。
這種做法並不尋常,過去亦絕少出現。藝發局審批資助機制運作多年,其中一個恆之有效的方法,是整個審批程序具有相當透明度,像由業界人士擔任審批員、界別委員由業界民選產生。同時,亦有一個不屬機制一部份、卻相當普遍的行政習慣,就是藝發局的行政人員跟資助申請者的充份溝通和合作,他們主要是協助申請者完成整個申請和撥款程序,方便申請者能完成計劃,而非留難申請者。這亦是是藝術界對藝發局最基本的期望。正如馮䘵德所言:
「藝發局不是帶領我們去發展香港藝術嗎?如果我們被外界不合理投訴,你不是去了解清楚來引導我們甚至保護我們?為何你會一廂情願用一個角度主觀判斷,我們連申辯機會都沒有。你就這樣一紙公函來下這個決定?我們是驚訝的,畢竟好好地,這麼多年的親密拍檔。」
所謂意見,其實是投訴。若在現今香港政治環境裡,實質上就是「告發」。
我們無法從現時公開的資訊中,得知藝發局對劇協的削資決定怎樣得出的,但局方的聲明中有這樣一句:「『頒獎禮』後本局收到不少意見,指出頒獎禮的內容及安排有不妥之處,本局經深入了解後,認為有必要作出下調資助的決定。」
所謂意見,其實是投訴。若在現今香港政治環境裡,實質上就是「告發」:「告發」劇協的活動有政治問題,或有違法風險。可是,不論藝發局還是劇協,都沒有將種狀況清楚道出,於是坊間就會得出一種觀感,藝發局以「不妥」、「不恰當」、「損害或削弱藝發局聲譽或對其造成不利影響」(資助合約中列明的條文)等空泛籠統的理由削減資助,是一種既無形又不符一貫做法的政治打壓。
「有紅線」這件事:不可談
紅線作為一種無形氛圍,甚至可能不只是政府、某主要官員或官方資助機構有意為之的政治打壓,亦可能是來自體制中不同層級和界別持份者的自我審查。
而劇協——以及現時仍打算參與資助機制的藝術——都不願公開對此提出質疑,而是要求藝發局清楚說明現時的資助界線——即所謂「紅線」。馮䘵德亦直言,他們已多次公開提問創作「底線在哪裡」、「怎樣才算違法」,卻一直得不到明確的說法。而去屆「香港舞台劇獎」主持人所講的「紅橋」(暗指紅線)言論,就是「委婉提出心聲和要求」。
要求清楚指明創作上的合法底線,是現時香港藝術界以至整個文化界最為關心、卻一直不得要領的問題。這次劇協被削資的事件,正好說明了這條「紅線」的本質:它從來不是一些清晰而易於辨識的法律或條文,而是一種無形的氛圍。這種氛圍甚至可能不只是政府、某主要官員或官方資助機構有意為之的政治打壓,亦可能是來自體制中不同層級和界別持份者的自我審查。
在近年各種藝術、文化乃至其他社會資助的範疇裡,早就瀰漫著一種氣氛:不論是申請者和撥款者都不知道「紅線」在哪,他們往往只能依照當時的社會和輿論環境,主觀判斷哪些內容會有風險。去屆「香港舞台劇獎」邀請尊子和蔡玉玲任嘉賓,其「不妥」之處當然不是他們是否藝術界的問題,而是他們是當時政治敏感人物。
外界很難得知藝發局內部是如何得出兩人「不妥」而需扣減劇協資助的決定,但其實業內人士——包括資助申請者和撥款機制內部人員——都會隱約感覺到,這種「政治氛圍」是怎樣影響這種判斷。
在近年各種藝術、文化乃至其他社會資助的範疇裡,早就瀰漫著一種氣氛:不論是申請者和撥款者都不知道「紅線」在哪,他們往往只能依照當時的社會和輿論環境,主觀判斷哪些內容會有風險。
事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發新聞稿稱,政府支持和認同藝發局決定,認為政府資助只「用於支持內容合適的項目」,更指有意見認為藝發局是次決定,是扼殺創作空間的說法,是「本末倒置、混淆視聽」。
楊潤雄所代表的政府管治架構有沒有直接干預藝發局的決定,目前公開信息中無從得知,但從他的言論中,可看到「紅線」的另一本質:不可談「有紅線」這一件事。楊潤雄指「扼殺創作空間」之言是「末本倒置、混淆視聽」,其實就是藝發局批評「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中的「紅橋」、「紅線」發言是「意有所指、語帶雙關」的另一版本。這種政治氛圍,終令民間對「紅線」更難於把握。
藝術界參與公共事務方法的被打破
某程度上,這是香港藝術界參與公共事務的一種方式,並且是一種很務實的參與方法:它不是透過藝術創作討論政治議題,而藝術界藉著跟政府和撥款機構的協商,以保護藝術業界自身的創作環境。
香港藝術界的審批和資助機制運作多年,藝發局成立更可追溯至殖民地時代的1995年。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對藝術創作有審查機制,及至在九七前後,審查機制息微,取而代之在藝術界爭相討論的,是以公帑資助民間藝術發展的機制。
多年下來,很少出現直接因政治問題而不獲資助的個案,反而長年積習之下,藝術界尤其是表演藝術界的創作是需要依賴政府資助才能生存。有一段時間,坊間有將政府資助藝術創作的制度譏為「文藝綜援」,在過去公共論述中時有反駁回應和深入討論,這是香港文藝史上不容抹煞的一筆。
同時,香港藝術界亦在這個資助制度逐步建立的過程,也找到應合制度的生存方法。例如,懂得寫符合審批要求的申請書,對藝團的生活很重要,於是對藝術家對藝術行政能力就愈益重視了;又例如,積極連結跟自己美學觀念相近的同業,組織參與申請成為藝發局審批員、甚至參加局內藝術界別的委員選舉,都能影響整個審批制度的發展。
某程度上,這是香港藝術界參與公共事務的一種方式,並且是一種很務實的參與方法:它不是透過藝術創作討論政治議題,而藝術界藉著跟政府和撥款機構的協商,以保護藝術業界自身的創作環境。
藝術資助制度的基本精神是:社會有扶植藝術創作的責任,藝術界則需要跟政府共同承擔這個責任,藝發局的機制正正體現了這一點。多年下來,藝發局的審批機制、民選委員選舉方式時有爭議,愈來愈多藝術業界人士以不同方式參與修訂有關機制,儘管一直未臻完善,時有為人垢病的機制和個案,但業界愈漸積極參與,無疑是自藝發局成立以來的大勢所趨。
可是,現時的發展卻是一場大逆轉,昔日一切行之有效的審批制度、行政方式以及業界與政府內部人員的溝通和合作方式,似乎都堵塞了。馮䘵德所驚訝的,就是這種「親密拍檔」的關係好像一下子消失了,劇協在不知情、也沒申訴機制的情況被削減資助,他們甚至連具體的削減準則也不知道,只能單憑對當前政治氛圍的觀感或主觀判斷,來揣摩「紅線」所在。
創作自由的限度
事實上,一直以來,香港主流的劇場創作都沒有鮮明的「異見」色彩,創作者大多傾向處理「文化政治」而非「現實政治」的問題,直至數年前在大型社會運動的影響下才稍有變化。
香港戲劇協會成立於1984年,「香港舞台劇獎」則在1992年開始舉辦,都早於藝發局的成立。一直以來,劇協在香港劇場界一直擔當著類似中國的「會館」或西方的「行會」(guild)角色,儘管劇協不能完全代表香港劇場界的主流美學及行業意見,但由於其歷史悠久,也由一批在行內資深戲場人主持,劇協一直有團結業界的作用。
過去幾年,受疫情影響,香港劇場界的生存相當困難,在過去幾屆的「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中,都設有勉勵業界團結的主題,馮祿德在記者會列舉了第28屆「一團火」、第29屆「Moving forward」、第30屆「團聚」及去屆「勇氣」。事實上,相對於某些個別劇團和藝術家,劇協對於如何扣連政治與藝術創作的認知是相對保守的,而一直以來,香港主流的劇場創作都沒有鮮明的「異見」色彩,創作者大多傾向處理「文化政治」而非「現實政治」的問題,直至數年前在大型社會運動的影響下才稍有變化。
不過,馮䘵德也在記者會引用《 詩經》一句,作為他對藝術的理解:「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何為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他聲稱是「委婉地」道出創作者的心聲與要求。按劇協在記者會的立場,此句可解讀為希望藝發局(或政府)能與民間業界溝通,若獲資助者誤說了「不妥」的話,也應體諒,並給予改正機會(「言之者無罪」、「有則改之」)。
可是這一藝術家的「委婉」之言實在是可圈可點,此句亦可解讀為對創作自由的追求,這一自由甚至包括對當權者的批評。一種理想的藝術境界是,藝術家能自由發表自己的創作,而不需要為其創作付出政治代價。但現實卻是,創作自由永遠是有限度的,即使不是政治打壓,社會禁忌、道德規範和風土習俗都會對創作者作出一定程度的制約。
一個藝術家若自我定位為「異見者」,他必須先對社會上各種的禁忌有所了解,才會透過創作去挑釁、僭越這些禁忌界線;另一方面,亦有大量藝術家沒打算自詡為「異見者」,因此也努力在創作上小心不僭越禁忌。這種「創作自由的限度」其實是指:藝術家自有其對社會體制的認知,他們需要按照這一認知,選擇僭越還是不僭越其中的禁忌。
一種理想的藝術境界是,藝術家能自由發表自己的創作,而不需要為其創作付出政治代價。
對意外違法何等恐懼
即使藝術家和藝團已很願意遵守日益嚴苛的政治規則,卻依然難以安心地創作。現時香港不只沒有過去的創作自由,也欠缺「異見」的土壤,
今天香港戲劇界乃至整個文藝界對現時政治氛圍的無所適從,在劇協這一事件上表露無遺。即使藝術家和藝團已很願意遵守日益嚴苛的政治規則,卻依然難以安心地創作。在一些專制社會裡,要不是其專制法規訂立明確,就是民間對社會上的政治潛規則相當了解,藝術家清楚知道「紅線」在哪, 因而也敢於創作上「玩擦邊球」,進而形成風險較低的異見藝術聲音;另一些異見藝術家則選擇用創作「踩線」,並甘於負上其中的政治代價。
現時香港不只沒有過去的創作自由,也欠缺「異見」的土壤,創作者現在經常掛在嘴邊的,不是「要創作自由」,而是「要守法」。在一個文明社會上,公民守法是一種常識,當人們經常聲稱「會守法」、「要守法」,就說明了他們對意外違法何等恐懼,更枉論是稍稍表現出「異見」的立場了。——一個可悲的現象是:仍然堅持異見的藝術家者通常都離開了,留下來的藝術家,則努力不去表露他們的異見。
另一種已成趨勢的生態是,創作者在言論上變得極為審慎、低調;創作和計劃申請變得保守,和作自我審查;同時也時刻保持心理準備,預期隨時隨地都有可能誤觸紅線。正如馮䘵德所言,事件對業界士氣造成極大打擊,「以往係窒窒地,現在係好窒」(「以往是有點不順利,現在是很不順利」)。
這種窒礙感會持續下去,因誤觸政治禁忌而發生(在舊制度下無法想像)的荒誕之事,將會一直發生。
看这些真是熟悉又亲切,过去几年大陆上演在香港又重演,在这亲切中,又觉得痛苦。
紅線不寫明,使得藝術工作者習慣於自我審查,不明白其中訣竅的鬼佬們自然抓不到暴政的證據與口實。
法不可知則威不可測,這就是老中幾千年來的智慧。到時候翻舊帳也能說上面的本意是好的,都是下面執行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