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殺師案餘波:一起疑案、兩名少年與停滯的14年

她記得兒子說過,要麼清清白白出來,要麼把牢底坐穿。她甚至想過兒子會坐一輩子牢,但「那也沒辦法」。她要上訪到80歲。
二名男子走過一條隧道。攝:Ben McMillan/Avalon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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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14年前,湖南省冷水江市兩名高中生被指控姦殺英語老師,後兩審均被判處無期徒刑。該案在偵查和審理過程中存在多處程序疑點,包括僅依據口供斷案,兇器木棍作為物證缺失,疑有刑訊逼供,一份顯示存在「第三名未知男子」基因的DNA鑑定意見全程未出現在庭審現場等。

2019年3月,該案另一涉案人張琦,即前述「第三名未知男子」被以涉嫌侮辱屍體罪抓獲,此後被指控涉嫌犯強制猥褻、侮辱罪。2023年3月16日,張琦被以強制猥褻和侮辱罪起訴、不公開開庭審理完畢。

兩家上訪申冤14年,至今未得到他們寄予最後希望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湖南省高院一份內部材料揭示出一絲端倪:一位副庭長認為,該案從嚴格證據角度考慮難以定案,但從社會影響上難做無罪宣告,謹慎起見應提案再審。但原辦案單位負責人不同意啓動再審,駁回了申訴。

事發時的兩名少年,如今已年過三十,仍在等待最新的申訴複查結果。當年參與過該案的律師和當事人,大部分已經失去了聯繫。受害人劉雲(化名)老家的房子已經賣給他人,她的父親也於幾年前過世。時間流逝,兩名少年停在原地。

14年前的一個夏日夜晚,湖南婁底冷水江制鹼廠11棟頂樓,41歲的劉雲奄奄一息地橫躺在自家樓頂的水塔旁。晚上10點左右被家人發現時,她的口鼻正往外冒着血泡,胸部和下體裸露在空氣中,已經被撕爛的內褲套在右側的大腿上。送往醫院不久,劉雲就因搶救無效死亡。

這起惡性兇殺案轟動了沉伏已久的小城。為平息民憤,冷水江市投入大量人力、警力偵查,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兩名少年——劉滸與謝偉。兩人都是冷水江第六中學的高二學生,劉雲曾是他們在制鹼廠職工子弟小學的英語老師。

公安機關在2010年1月12日出具的偵查報告顯示,警方通過對劉滸、謝偉及其父母的詢問,發現一個很大的疑點,「他們對劉雲遇害當天自己所做的事情和所看過的電視節目都記得一清二楚。」

2010年8月,婁底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兩人犯有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謝偉的父親謝國東因為當庭供認包庇的犯罪事實,法院認定有悔罪表現,適用3年緩刑;劉滸的母親許小紅則被判處4年監禁。

判決過後,劉滸、謝偉和許小紅提出上訴。兩名少年聲稱作出的有罪供述是偵查階段被屈打、逼迫之下的不實之言。在此前的庭審中,他們沒有停止過伸冤。許小紅則稱自己對相關事由完全不知情,不構成包庇。最後選擇認罪的謝國東事後解釋,認罪是因為想要回家照顧僅有2歲的小兒子謝方(化名)。

對於能夠記清當天發生的事和電視節目的疑點,申訴律師解釋說當時正值暑假,他們每天的生活重複而單一,背出電視節目時間並不奇怪。

更令人生疑的是,最終作出的判決完全基於當事人的認罪口供,沒有出示任何客觀物證和鑑定材料。在一審判決書中,兩名少年是用一根長60釐米左右的木棒將劉雲打暈,然而這根木棒的行蹤卻下落不明。庭審筆錄記載,公訴人在一審的第一次庭審說,「木棒只是現場提取到類似物品。」第二次庭審中,公訴人又將該木棒列為證據提交,稱該木棒就是作案工具。

三年後,一份DNA鑑定書浮出水面。鑑定書顯示,送檢的血跡中含有的DNA與劉滸、謝偉並不匹配,但同時發現含有另一未知男性的基因。四年後,這一未知基因與一名叫張琦的男子相匹配。

另外,湖南省高院一份內部材料也顯示,一位副庭長認為該案從嚴格證據的角度考慮難以定案,但「該案從後果和社會影響上考慮做無罪宣告又是很難的」,不過,他最後認為要「慎重起見」,應該提案再審;庭長則稱,「原辦案單位負責人不同意啓動再審,同意駁回申訴。」

2020年1月18日,湖南省高院公開表示正依法對該案申訴複查,但至今未公布最新結果。

14年來,謝偉和劉滸被關押在婁底監獄,不肯寫悔過書,拒不認罪減刑。因為已經上了高中,少年在家中的痕跡已經難以抹去。14年過去,焦距拉開,父母對他們的記憶也逐漸模糊不清。

司法的餘波一層又一層地盪漾,掀起波瀾。兩名少年在監獄中長大、成人,如今已經年過三十。他們仍在等待司法程序的繼續推進,可蹉跎的歲月已然無法挽回。

散布在冷水江的工廠。
散布在冷水江的工廠。

1、冷水江

這裏是冷水江,湖南一座邊緣小城。但小城的銻產量佔全世界30%。1969年,冷水江由鎮設市,憑藉發達的工業,創造了「世界銻都」神話。與所有資源型城市一樣,經濟增長透支了城市的生命。2009年,案發同一年,冷水江市被國務院認定為第二批資源枯竭型城市,錫礦山的銻被估計僅能繼續開採5年。

2023年2月,我第一次來到這座城市時,發現城市的面貌停留在上個世紀。停運、關門的招牌在街道隨處可見,空氣裏飄蕩着運煤貨車落下的殘渣,飯點的餐館幾乎只有一桌外地顧客。甚至在市區,大型超市裏的售貨員也比顧客多。下午四點,冷水江圖書館的管理員提前一個半小時離開,館內甚至找不全《冷水江日報》。晚飯後,出租車就鮮少光顧這片土地。

走在距冷水江市區八公里的制鹼廠附近,分辨不出這是村落還是城市。商品房和自建房混在一起,荒廢的耕地裏長滿了雜草。從高處往下看,瓦房大多蓋着暗紅色的尖頂,交織錯落地點綴在土地上。

和其他制鹼廠職工住的單元樓不同,劉滸一家住在一樓自建的紅頂瓦房,在一衆蘇式建築中格外突出。窗台外擺着曬乾的柚子皮,拖布倒掛在門前。房屋的牆壁已經變黃,還有幾塊牆皮脫落。

劉肅洞是劉滸的父親、許小紅的丈夫,也是制鹼廠退休員工。2010年,判決下來不久,他開始上訪申訴。剛開始,他完全不懂上訪的程序,後來碰到一個姓王的上訪專業戶,每年上訪都帶着他,一路從婁底信訪辦上訪到北京高院。

沒有上訪的日子,劉肅洞一個人待在家,作息規律完全被打亂。上班還好些,一下班就無所適從,有時獨坐在椅子上,想着想着,眼淚就流了出來。一個人的工資,要給兩個在監獄的人送生活費。煙抽得更多了。

制鹼廠離家不過十分鐘的路程。自上世紀90年代從甘肅調回婁底,劉肅洞已經在鹼廠工作了二十餘年。2005年鹼廠改制,待遇變差,為了退休金,他堅持留了下來。好不容易等到退休,為了攢錢申訴,已經59歲的他在小區當保安,57歲的許小紅則在醫院做護工。

家裏無人居住,以至於常有老鼠光顧。牆壁上焦黃的風扇滿是鐵鏽,2019年的日曆掛在牆上,一頁沒翻過,停在1月,春節的「福」字旁是六年前的金雞。一輛銀白的電動車停放在屋裏,上面堆滿了雜物,看起來廢棄了很久。

出事後,兩人長期在外,幾乎不住在一起,只在家裏過了一次年。許小紅對於忙碌並不抗拒,反而一閒下來覺得日子沒法過了。

劉滸的爺爺癱瘓在床,得知事情後掛念着孫子。劉滸託母親轉告,讓爺爺養好身體,自己很快就出來。可一直到臨終前,這個願望也沒能實現。許小紅記得劉滸的爺爺拉着她的手,讓劉滸回來,要見他一面。她苦笑,那怎麼會回來。

劉滸一家三口。
劉滸一家三口。

2、丟失的兇器

法學教授葉竹盛在2016年知悉了這起案件。有媒體報道,他曾把案件作為學生上課的題材,和學生一起分析案件,討論了一整個學期,最後用模擬法庭的形式結課。結果所有的學生都認為是冤案,沒有人願意當公訴方。

課程結束,葉竹盛認定案件存在重大疑點。2017年年中,他帶着律師正式為案件申訴代理。他通過閱卷,發現本案在犯罪意圖產生、犯罪預備、犯罪實行、犯罪結束的42個細分階段,兩人的供述均存在無合理解釋的矛盾。

在謝偉和劉滸的供述中,木棒是本案的唯一兇器,也是最為關鍵的物證,但冷水江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並未將其送檢。其於2010年4月7日說明稱:「案發後為陰雨天氣,待我局刑偵大隊找到犯罪嫌疑人劉滸、謝偉所使用的毆打劉雲的木棒時,該木棒已被雨水沖洗過,無繼續鑑定的意義。故我局刑偵大隊未將該木棒送檢。」

葉竹盛帶着團隊前往冷水江市氣象局調取了案發前後一週的氣象資料,冷水江市氣象局出具的證明顯示,2009年8月25日案發當天陣雨轉多雲,降雨量為0.0毫米;8月26日雷陣雨轉晴天,降雨量為0.1毫米,此後連續兩天晴間多雲,直到8月29日才有7.9毫米的雷陣雨。

「如果木棒確為作案工具,經過多次猛烈擊打後應該會留下謝偉、劉滸以及被害人的生物痕跡,且案發前後幾天並未下大雨,警方為何不將木棒送檢?」葉竹盛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質疑。

庭審筆錄記載,公訴人在一審的第一次庭審中承認,「木棒只是現場提取到類似物品,所以未在法庭出示和進行鑑定。」但在第二次庭審中,公訴人又改變說法,將該木棒列為證據提交,稱該木棒就是作案工具。

案件一審時,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就提出,公訴方沒有提供謝偉、劉滸進入現場以及在犯罪現場實施犯罪而留下的足跡、掉下的毛髮等人體組織,也沒有在受害人身上提取兩人留下的唾液、陰莖分泌物等生物成分。這意味着指證兩名少年進入犯罪現場和實施犯罪行為客觀證據完全缺失。

而現場勘驗檢查筆錄也顯示,案發現場提取的痕跡和物證基本全部來自被害人劉雲,包括手機、頭髮夾碎片、眼睛碎片、胸衣、涼鞋等,沒有他人的足印、指紋等。

一審時,辯護律師提到存在刑訊逼供行為,法院則認為劉滸、謝偉在公安機關的供述有其班主任老師在場見證,並在公訴機關對其提審訊問時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能夠排除刑訊逼供。

在兩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場通知書上,分別是劉滸的班主任趙凡坤和謝偉的班主任余志宏的簽字。令雙方父母生疑的是,班主任能否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審訊時他們又是否全程在場?

二審的辯護律師說,據他們調查,訊問時班主任並未在場,四份筆錄均系做好後,事後找兩位老師補簽的。葉竹盛則質疑班主任在假期期間無權作為學生的監護人,且最初幾次提審時,劉滸的父親與謝偉的母親沒有被逮捕,那幾份筆錄應當由他們簽字。

問(二審辯護律師):當時公安人員和你們說了為什麼要你們簽名嗎?

答(班主任):他們說劉滸和謝偉的父母都被抓了,他們兩個是我們的學生,所以要我們簽名。

問:請問兩位老師是什麼時候簽名的?

答:8月30日上午十點多十一點左右,我們到的公安局,當時公安人員正在訊問劉滸和謝偉,幾分鐘後,公安人員就拿了一堆筆錄,讓我們兩人簽名。

問:請問筆錄上的內容你們看了嗎?

答:筆錄有好多份,我們也沒有看。

問:為什麼你們沒有看筆錄呢?

答:我們拿來筆錄看的時候,公安人員就叫我們直接簽名就是,我們就簽了。

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李遜在2020年介入此案。他曾經代理過張志超案。張志超案幾乎是這個案件的翻版:同樣沒有直接目擊的證人和客觀物證,同樣是班主任在審訊記錄上簽字,同樣有人包庇。2019年末,張志超在真兇未明的情況下得到平反,冷水江案隨即進入公衆視野,「都說是下一個張志超案。」

李遜分析,這類案件使用包庇罪也側面說明證據不足,要用旁證證實「殺人」。事實上,湖南省高院也承認過案件存在疑點,其在一份內部材料中提到:

被害人遇害10小時後即進行屍檢,但未能從被害人身上和體內提取到劉滸、謝偉的任何生物成分;

劉滸、謝偉有罪供稱二人先後共強姦被害人十多分鐘,劉滸還用中指摳摸被害人陰道五六分鐘,但原始的屍檢筆錄載明,被害人陰道無損傷無充血。故證明被害人被強姦的客觀證據缺失;

劉滸、謝偉被審訊時其班主任是否均一直在場見證,兩班主任證言前後不一,可能影響到偵查機關審訊程序的合法性。

來來往往的律師一波又一波,留下的申訴材料在謝國東的行李箱裏堆積成了小山,但始終沒有新的進展。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有人在上面貼上「冤冤冤」。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有人在上面貼上「冤冤冤」。

3、探監

3月23日這天上午,許小紅換上深紅的棉衣,紅運動鞋,袖套也換成紅的,準備去婁底監獄會見劉滸。前一天晚上,劉滸打電話告訴母親,疫情放開,可以來探視了。

她不到一米六的個頭,披散着短髮,前面幾乎禿了,幾縷白髮從前面先長了出來。眼角的皺紋輪廓分明,手上長滿了老年斑。

初春的陰雨天,有些溼冷,地面上還有昨夜未乾的雨點。從冷水江金竹汽車站到婁底汽車站要花1個小時多一點,有專門的中巴車,要30元。以前接見是在上午,回程的火車最晚在中午。她常常坐8點的火車去,再趕12點30分的回來,來回能省35元。

婁底監獄前有一片職工家屬樓,穿過漫長的柏油路,一直走到盡頭,再向右轉,就能看見監獄。鐵絲連着電網組成兩層護欄,護欄間還有厚實的圍牆,哨塔均勻地分布在圍牆上,肅穆的氣息籠罩着周圍。下午兩點,許小紅提前到達會見處。她和劉滸同監室的親友排在一起,明顯矮了一個個頭。

一見面,劉滸就說母親瘦了、老了,許小紅回答,好像也還好吧。兩人像往常一樣聊家常,聊父親的身體,還有案件的進展。半個小時很快過去,許小紅和劉滸匆匆告別。

車總也不來,許小紅等得有些累了,在公交站台的座位上坐下,雙腳蜷縮在一起,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車行駛來的方向。坐上車,她呆呆地看向窗外,手掌都縮在袖套裏,左手疊在右手上。車窗起了霧,她用手劃了兩下,好能看得清外面。

2014年剛出獄不久,許小紅去探望劉滸時,劉滸認為是自己連累了母親,見一次兩人就哭一次。興許是那時哭得太多了,以至於許小紅發現自己眼淚都哭乾了,很難再流出來。

許小紅總是問劉滸在裏面怎麼樣。「已經習慣了。」劉滸說。有時,劉滸還會反過來安慰她,讓她不要擔心。「我怎麼會不擔心呢?」她低下頭,不停地搓着手。

案發天台,水塔已經鏽跡斑斑。
案發天台,水塔已經鏽跡斑斑。

4、未呈堂的DNA鑑定

2014年,一份新證據出現了。當年,謝國東在翻閱案卷的過程中,意外發現一份由湖南省公安廳出具的,落款日期為2009年12月18日的法醫物證鑑定書(以下簡稱《鑑定書》)。

《鑑定書》首先肯定陰道擦拭物的檢測結果為弱陽性,但僅從其身上檢測出劉雲一個人的生物成分,未發現謝、劉二人的任何生物成分痕跡。《鑑定書》另外提到,在送檢的胸罩上的血跡中發現含有劉雲與另一未知男性的基因。

奇怪的是,這份鑑定書並未出現在法庭上。家屬因此質疑公安廳有藏匿證據的嫌疑。

一審前,辯護律師就指出乳罩上的DNA鑑定遲遲沒有結果。他在律師意見書上提到,按照本案劉滸、謝偉在公安機關的供述,乳罩上應當留有被害人的體液(陰道分泌物)和被告人陰莖分泌物,那麼DNA結論是證實二被告實施犯罪的有力證據,「而這證據至今也沒有。」

冷水江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曾在2010年4月22日出具了《情況說明》解釋未知男性基因的出現,他們說,「另一未知男性的基因」是在發現、搶救及現場勘查中,死者劉雲的家屬、醫護人員及現場勘查技術人員接觸留下的。當時冷水江警方認為,由於接觸過該檢材的人員較多,做DNA技術對比相當困難,故無法鑑定出「另一男性」的具體身份。

葉竹盛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達了對這一解釋的不認可,他說,遺留的血跡是混合血液。這意味着現場人員必須剛好有破損到可以滴血的傷口,又剛好滴到劉雲胸罩上指甲蓋大小的血液上;另外,按照重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力度,為了排除任何合理懷疑,應該把當時所有人都叫過來驗DNA。

DNA證明後來出現在案卷中,或許是主審法官留下的最後一點希望。這份從未被出示但早已送達的證據本不應出現在卷宗裏。當然,法官也沒有把這份證據交給被告人與辯護律師。

也是在同一年,被判包庇的許小紅刑滿釋放,謝國東緩刑到期。因為《鑑定書》的緣故,兩人認定孩子是清白的,拿着申訴材料去北京上訪。剛開始,他們每三個月就去一趟北京,懵懵懂懂地拿着材料在信訪辦附近遊蕩。許小紅說,當時他們「就是瞎走」,有時半夜三四點鐘、天還沒亮就開始排隊,接訪的工作人員來了,跟着人群拼命往前擠。

為了省錢,他們在北京的旅社住20塊的床鋪,人挨着人,有時就在橋洞下湊合,「不是因為這個(案件),誰願意到那裏去?」許小紅唸叨着,苦澀地笑了。她幾次想過自殺——就死在政府門前。但後來又想,如果她死了,就完全沒有希望了。「現在我沒有那種想法了,我要堅持到底。」提起那段日子,她心有餘悸。

四年過去,申訴沒有任何進展。在湖南省高院一份落款日期為2017年2月28日的內部材料中,始終沒有結果的原因顯露了端倪:一位副庭長認為該案從嚴格證據的角度考慮難以定案,但「該案從後果和社會影響上考慮做無罪宣告又是很難的」。不過,他最後認為要「慎重起見」,應該提案再審;庭長則稱,「原辦案單位負責人不同意啓動再審,同意駁回申訴。」

許小紅探望完劉滸後,走在回家的路上,天正在下雨。
許小紅探望完劉滸後,走在回家的路上,天正在下雨。

5、認罪

許小紅始終記得14年前在看守所的情景,公安局威脅她,如果不承認包庇就把劉肅洞也抓起來。她知道丈夫此前身體不好,更怕他因此失去工作,養老保險也沒了。她有些動搖。公安局又接着說劉滸已經承認犯罪經過,她只好答應。她說,當時整個人都是糊塗的,但到了看守所馬上就清醒了,知道認罪會害了兒子,所以在法庭上翻供。

也正因為那次被誘供的經歷,她堅信兒子無罪。但讓許小紅不理解的是,為什麼周圍的人都在勸他們認罪。

在一次會見中,冷水江政法委的領導勸她,「人的名聲,人的清白很重要,但再過十幾年,國家它就算是搞錯了,你人到了四五十歲,(出來)還有什麼意義嗎?」他苦口婆心,「假設你現在認了罪,可能過了三四年,無期改有期的話,待18到20年左右就回去了。」

許小紅帶着哭腔,「那都不是他做的了,讓他認罪?認了罪之後,我還能想什麼辦法呢?」對方的聲音更大了,但是你現在沒有新的證據。許小紅沒有理會,只是重複,我還是相信法律。

「相信法律現在無效哩,按我們農村談事的說法,你贏了也是你輸了,國家賠了幾百萬,你都是個輸家,對你兒子來說都是個輸家。」眼看勸不動,對方最後說,「你給你兒子奔波,還能搞幾個十年?」

「我就搞到搞不動了為止。」許小紅堅定地回答。她記得兒子說過,要麼清清白白出來,要麼把牢底坐穿。她甚至想過兒子會坐一輩子牢,但「那也沒辦法」。她要上訪到80歲。

政法委的領導又說,公安當年做事肯定不是空口無憑的。許小紅反駁,那冤案都是怎麼搞出來的呢?

在場有一位人士曾在當地警局工作過,他解釋,當時辦案公安在偵查期間可能注重口供,且出於程序和工作能力的問題,有時候疏忽了證據,沒有及時提取,經過一段時間後,證據已經無法提取。

法律能否還他們清白,關鍵在於能否再審,「但案子過了那麼久,牽涉的人員太多了。這個案子我不敢說法院沒有問題,誰都不敢下結論。我不能說這個百分之百是冤案,也不能說百分之百不是冤案。」他補充。

劉肅洞則早早放棄了申訴。他在上訪四年無果後,轉而勸兒子認罪,哪怕他從不相信十六歲的兒子會殺人。

勸了幾次無果後,他乾脆不再和兒子見面,賭氣說自己不管他了。他有些不滿地跟我對比當年許小紅和謝國東的遭遇:謝國東為了判緩刑在第二次庭審認罪,而許小紅入獄後堅持不認罪,在長沙女子監獄待滿了四年。

謝國東對認罪減刑異常牴觸,並因此指責劉肅洞精神出了問題,「已經不是一個正常人」,他要堅持上訪到生命的最後一天。

減刑的第一個條件是認罪態度良好,堅持不認罪可能重回清白之身,但更可能一輩子虛度在監獄。

2017年底會見的時候,葉竹盛也勸過謝偉認罪減刑,因為認罪不影響申訴。但謝偉拒絕了。管教幹部告訴葉竹盛,監獄關押3000人,幾年來來回回進出有小1萬人,這麼多年來堅持申訴的只有兩名少年。

冷水江縣城,房屋建築停留在上世紀。
冷水江縣城,房屋建築停留在上世紀。

6、「第三人」疑雲

希望之火再次重燃是在2018年。當年,湖南省高院組織專案組複查案件時,通過比對,找到了與《鑑定書》上未知男性基因信息匹配的男子。他叫張琦。

2019年3月,張琦在廣州被警方抓獲。他生於1990年,案發時19歲,家住冷水江市沙塘灣街道辦沙塘灣社區,距案發地不到3公里。

張琦在案發後不久去了外省,2011年11月在廣州因盜竊被逮捕,刑滿釋放一年半後在杭州因持刀搶劫再次入獄。

2019年1月,許小紅在日記本寫道:「十年了,終於看到了一點希望……」這本日記從做家政開始她就帶在身邊,把每天的收入和花銷記上面。來來回回總有記者問她案發那天的經過,她怕說得有出入,也提前寫上,「記(起)一點,寫一點。」

但很快,轉機消失了。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時任冷水江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肖海文表示,張琦是在謝偉和劉滸作案後到現場的,其涉嫌的罪名是侮辱屍體罪。然而,據屍檢鑑定書,劉雲在天台上被發現時尚有呼吸,送至醫院後才死亡。劉雲的家人也提到,他們發現劉雲時,她還有呼吸。

葉竹盛曾提出,張琦案由冷水江公安機關偵查,與原辦案機關高度利益相關,涉嫌程序違法。直到去年7月,有媒體報道稱案件將於冷水江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由從侮辱屍體罪改為強制猥褻、侮辱罪。

「你說張琦是猥褻的話,他DNA都能檢測出來;劉滸在現場做了這麼多的事情,他們兩個人的DNA一個都檢測不出來,現實不現實?」劉肅洞質疑。他彈着菸灰嘆息,兩個年輕人完全毀了。聲音有些嘶啞。「沒辦法」,他有些負氣,從嘴裏吹出輕飄飄的三個字。

一位參與申訴的律師解釋,若高院判定張琦判定為強制猥褻、侮辱罪,即意味着謝偉、劉滸強姦致人死亡動作發生在前,張琦介入發生在後。且張琦介入沒有對死亡發生因果關係,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才會以強制猥褻、侮辱罪認定。

他認為案件存在瑕疵,因為即使認定張琦是在兩名少年之後介入的,那在因果關係的判斷上,憑什麼認定張琦的介入,對死亡的發生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好像又沒有希望了。」得知張琦已經於2023年3月16日以強制猥褻和侮辱罪起訴、不公開開庭並審理完畢後,許小紅淡淡地說。

案件宣判後,我去到過張琦家。紅磚砌的房子有些年頭了,還沒有上漆。外邊的鐵門上了鎖,早已無人居住。附近的鄰居告訴我,張琦的父親精神方面有些問題,在不久前去世,母親也已經改嫁。

謝國東在謝偉的房間。
謝國東在謝偉的房間。

7、謝國東

2023年3月31日,我在冷水江見到了從北京上訪回來的謝國東。他今年55歲,住在U型馬路拐角處的獨棟水泥房裏。房屋有三層,他住在二樓,從旁邊的樓梯爬上去,直走是公共陽台。

陽台對面是墳山,墓碑刻立在土坡上,隔着不到200米。黨員幹部服務群衆聯繫卡張貼在門的左邊,與這棟上世紀的房子格格不入。樓上的鄰居家正在操辦喜事,紅彤彤的結婚照和「永結同心、百年好合」的標語剛好擋住大門。

謝國東情緒低落,語氣低沉。套着黑外套和過長的藍褲子,跛着腳走路,略帶顛簸。見到我們後,不住地嘆氣。他比照片上更蒼老了。

說起謝偉之前暑假回農村——白天做事,晚上陪爺爺奶奶說話——他的眼神又重新充滿光彩,不停地重複謝偉是個好孩子。可能擔心我不相信,他翻出謝偉的高中學生證,指着上面「思想表現好,很直率坦誠」的評語給我看。看着孩子的照片,他勉強擠出一個笑容。「他頭髮還在的時候是一個帥哥,現在像一個老人。」

謝偉一輩子沒走出婁底,去過最遠的地方是漣源。少年的理想是去北京讀大學,謝國東曾經問謝偉的高中班主任,孩子能不能上大學,對方說,一本不敢說,但二本一次就能考到。謝偉的同班同學模糊地記得那年班裏有五六十個人,只有十幾個考上了本科。

起初,謝國東還想讓兒子在監獄裏學習,看能不能考個大學,但孩子已經31了,不再可能了,「差不多最好的時間都留在裏面了。」

聊到一些細節時,謝國東總是自顧自地說下去,容不得我追問。他說,自己從沒有在謝偉生日當天會見過孩子,因為「每個月你只能看一次,也不一定就是那天」。這是他的遺憾。他憧憬地說,要是有這麼一個日子就好了。

但在謝偉的日記裏,寫到過父親在他第二個本命年時當面送過祝福:

今天是我的生日,人生的年輪又多了一圈,整整二十四圈,也是兩個輪迴。二十四年的歲月就此終結。上午的時候,爸爸帶着疲憊而又憔悴的身體風塵僕僕的來看我,為了早早的給我帶來生日的祝福,他一定是在寒冷中等待了許久吧——謝偉日記

謝國東說,謝偉寫的一整本日記是同監獄的人偷偷拿出來給他的,孩子到現在都不知道日記被拿走了。但謝偉彷彿知道日記會送到父母手上,日記接近尾頁處他寫道:

此本在我身邊這麼長的歲月將要離去……只願在雙親看到此處時能夠明白兒的心境,把兒深藏多年的思念帶到你們身邊,陪伴着你們,靜等兒回歸的佳音——謝偉日記

謝家的牆上掛了一張毛澤東畫像,就擺在進門的位置。許小紅家裏也有幾乎一模一樣的,許小紅說,別人告訴她,家裏出了事買這個好用。謝國東沒有說清畫像的來歷,只是不斷向我強調「毛澤東是偉人」,他懷念那個時代。

2023年6月,謝國東從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信訪答覆書,答覆書上說,省高院現在對本案進行申訴複查,案號為(2017)湘刑監2號。「請你耐心等待複查結果,也請你理解。」可他已經等不起了。李遜說,目前案件卡在湖南高院複查,「複查不出結果,我們最高法、最高檢沒法兒動。」

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圖:網上圖片
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圖:網上圖片

8、餘波

剛見面的那天下午,謝國東和許小紅帶我爬上鹼廠十一棟的天台,頂樓的微風緩緩吹拂過兩人的面頰。

因為一樁案件,此前相隔不到一公里,卻互不相識的兩家人成了互相依託的慰藉,講述的話語和表達方式都變得趨同;案件又像是鎖鏈,將兩家人的命運捆綁在一起,無法掙脫。

在劉滸家,所有的話題都圍繞案件延伸。更多時候,夫妻兩人就呆坐在電暖炕旁取暖,各刷各的手機,短視頻的聲音迴盪在落滿灰塵的房間裏。

許小紅和劉肅洞理念不合,說不到一起。她指責劉肅洞別人打電話問自己的行程時,劉肅洞竹筒倒豆子全說了。她受不了,有時候莫名其妙發火,「我說你幫助我什麼了,就幫倒忙。」

劉肅洞掛念着兒子,可前些年去探望時,只講一些諸如「死在裏面也是白死,一點價值都沒有」的喪氣話,所以許小紅希望他別再牽扯進來。可有時控制不住,還會對他念叨案件,「你說,我不跟他講,跟誰講呢?」她反問。

很難說一樁兇殺案對一個縣城而言意味着什麼,兩家人感慨命運不公,並認為災難之所以降臨是因為自己不是冷水江本地的,是「外地人」,沒有任何背景。在他們的認知裏,小城的人情世故總會超越法理與公正,「外地人」的身份是他們的原罪,「如果有關係,就不會搞我們了。」

努力14年也沒有結果,劉肅洞把希望寄託在最高人民法院身上,期盼有一個清明的法官來主持公道,「要不然很難翻。」

餘波同樣施加在人際關係中,友誼破裂,鄰里反目。在劉肅洞印象裏,案件發生後,全家人出去都抬不起頭,他感覺鄰居看他們的目光都不對勁,甚至有人要他們搬走。

剛出獄時,許小紅把家裏的窗簾全部拉上,不敢出去見人,和從前的朋友斷了聯繫。隔壁的老太太不願作證,這是她心裏的疙瘩。當時警方來附近取證,對方讓旁邊住着的老太太講一下當天的情況,「她馬上擺着手走出去了,說我不知道,她連當天晚上是不是下雨都不肯說。」

「他們都怕,怕搞到自己頭上。」許小紅抱怨完又表示自己能理解,她說,如果鄰居身陷囹圄,她也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而即使同樣失去孩子、陷入深淵,兩家人的悲傷程度也不盡相同。謝國東失去了謝偉,但至少還有謝方,一家三口還稱得上是家。許小紅也羨慕謝國東還有個兒子,沒有失去全部。

可實際上,因為謝偉父母早年長期在外奔波的緣故,謝方長期寄住在親戚家,過了八年與母親分離的生活。已經超過一米八的他在面對陌生人時侷促不安,缺乏安全感。等謝方長大些,謝國東也帶着他去見哥哥,分離多年的兄弟有些疏離,對話僅限於基本問候。謝方只是不停地對哥哥說,我想你快點回來,教我讀書。

十五歲的少年有很多煩惱。他在日記本裏寫自己不適合學習,也會記下哥哥對他說的生日快樂。謝偉則覺得自己做哥哥「簡直失敗透頂」,對弟弟心懷愧疚,卻又無能為力。

14年來,案件像一把鈍刀,一刀一刀地割在兩個家庭身上。唯一讓兩個家庭慶幸的是,孩子沒到18歲,「不然命都保不住了。」謝國東有些後怕地說。

從劉滸家裏出來是下午五點半,公雞不合時宜地打了鳴。村裏的喇叭正在例行播放廣播,「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聲音透過空曠的場地,帶着些許微弱的迴音,迴盪在四周。

通向案發天台的門口。
通向案發天台的門口。

9、預言

4月25日上午,我最後一次來到冷水江。謝國東已經外出打工,許小紅也去醫院做護工,只有劉肅洞一個人還在家裏。等他把門前的落葉掃完,我們最後一次聊起案件。

他知曉律師第二天要去見劉滸,忍不住問我申訴進展,我解釋了下司法程序,他又失望地把目光移走,開始自顧自地講起案子。

時間最後一次回到2009年8月25日。那年,因為要補課的緣故,暑假只有十天。晚飯後,已經度過一半假期的兩名少年來到十四棟樓頂,享受難得的自在。可之後的事情,誰也無法說清。

被帶走的那晚,謝偉還在床上背英語單詞,他們馬上就要回校報到,開始高三備考;劉滸在有罪供述上簽完字後,問警官什麼時候能走,因為要趕上9月1號開學。

從「許小紅清早出去買菜,回來後看到鄰居圍在一起討論14棟發生的血案」到「怎麼也沒想到會查到我們家」,最後以上訪無果結束。十四年被概括進簡短的四十分鐘。

臨走前,我在劉家的相冊裏看到一封信,是劉肅洞寫給劉滸的。那是2010年一審宣判前最後一次開庭,一切都還沒有定論。

「這次開庭你別的也不用講了,講了也沒有人理你們的,只喊冤,口口聲聲喊冤,別的也沒有辦法,如果法院強行判刑,我會向高院給你們上訴的,再不行到北京去喊冤。」

彷彿是預言。

(噗玼對本文亦有重要貢獻)

讀者評論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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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边的错误

  2. 为什么独这篇文章的截图总是储存失败?

  3. 應該是「眼鏡碎片」吧,不是「眼睛碎片」

  4. 發生過太多次了,未來也會繼續出現。
    公檢法同出一源,是問題所在。

  5. 陽光司法,何其諷刺。

  6. 講個笑話,湖南司法。即使是國家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發佈的司法文明指數報告中,湖南也是常年倒數前幾名。這就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即使是辦案的人也知道這是一個冤案,但就是不能翻案。如果不是更上級介入,或者其他的第三方作出重要舉動(比如真兇自認)講真有點難。最離譜的是原辦案單位負責人拒絕再審就能駁回申訴,這就像是紀委要查你屁股乾不乾淨,你拒絕了紀委的檢查,檢查就能取消一樣離譜。

  7. 還要掛毛屠的遺像,以惡制不了惡。沒有毛屠搞得道德淪喪,說不定鄰家老太對隔壁的陌生人不會太迴避、司法機關也沒有這麼業餘。

  8. 關注這個案子很久了,一個如此明顯的錯誤至今得不到糾正,就證明司法系統是不夠好的,亟需要改善。在國內公眾號讀案子常常讀到評論清一色質疑為什麼一些國家沒有死刑,因為我們不該給一個可能犯錯並正在犯錯的系統掌握生殺的權利,而應該給它糾錯的機會啊。

  9. 法院也觉得可能是冤案,但即使重启调查都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