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大會和各委員會會議的紀要 ,一向以具名、摘要方式,記錄出席議員名單、議員發言和發問、政府代表的回應,以及會議過程中所作的決定等,並上載到立法會網站,供公眾瀏覽。
不過,2023年1月中,《有線新聞》前港聞助理總採訪主任林妙茵在《明報》專欄撰文,指最近翻閱立法會事務委員會的會議紀要時,發現議員發言撮要被省略掉名字,改成「一名議員」、「個別議員」和「一些議員」;單憑紀要的文字記錄,無法識別言論出自誰人口中。
《明報》期後作出跟進報導,稱立法會回覆指,有關改動是1年多前、由2022年1月今屆立法會會期開始,「優化」委員會會議紀要的擬備方式,目的是為了「方便公眾、議員和官員掌握會議流程、討論要點和回應。」而會議紀要另加設附錄,列明每名議員的發言時間,供公眾翻看直播片段。立法會大會則不受影響。而據《明報》了解,改動屬秘書處行政安排,稱因應今屆議員數目由70增至90人,但秘書處的資源未有增加。
端傳媒整理資料,發現是次改動涉兩大問題。首先,立法會跟一家中國語音識別技術公司科大訊飛合作,該公司涉協助中國政府對維吾爾族人建立聲紋資料庫,捲入侵犯人權爭議;而科大訊飛打算進一步擴展香港粵語市場,亦是在大灣區發展的重要部分。
其次,徵詢全體議員的程序被消失,但「完善選舉制度」後,立會議員們的反應卻比民間社會細得多。有記者、民主派前議員和前議員助理亦憂慮,立法會作為立法機關,大大小小的法案都須經過議會誕生,但當紀要省略發言議員的名字,增加搜尋資料的時間成本,變相影響立法會透明度和傳媒報導工作,問責效率亦會降低,最終會損害公眾利益。
與涉侵犯人權的中國語音識別技術公司合作
立法會委員會會議紀要改為不具名至今逾1年,1個月多前經傳媒揭發後,立法會秘書處僅以擠牙膏方式回應,但沒有詳細解釋修改決策背後的過程——包括新措施由誰人建議、相關討論是如何發生、依照甚麼指引和程序作出決策等。
直至2023年2月初,信報刊出專欄「余錦賢」的《「一名議員」風波 緣於一個誤會》文章,指「收到風(收到消息)」變動是源於2019年立法會考察中國長江三角洲城市群時,「受當地一間智能公司的語音文字轉換技術啟發,之後秘書處採購同類系統編撰會議紀要」,但系統不能識別發言者身份,只好顯示「一名議員」,形容這是「權宜之計」,「非刻意隱瞞」。
林妙茵發文回應,表示對這解釋存疑,其中原因包括:有會議紀要用代名詞「她」,指出發言議員是女性,但系統理應未能分辨發言者身份,又如何分辨性別; 當不同議員在不同時間發表類似觀點時,紀要會歸納內容,並以「部分議員」作稱呼,這是否系統自動歸納;附錄列明發言議員名字、發言主題和時間,若系統不能分辨發言者身分,那附錄是否人手編輯,而編者理應觀看了會議,才能知道議員發言時間,那為何不直接具名。
端傳媒亦就上述「語音文字轉換」的說法是否屬實,以及林妙茵的疑問向立法會查詢,秘書處沒有正面回答,惟指「正積極研究利用資訊科技,例如『語音轉換文字』軟件,以協助秘書處進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梁君彥則在2月13日向傳媒指,立法會正跟中國大陸的語音識別技術公司科大訊飛合作,協助備擬逐字記錄的謄本,現時適用於財委會和內務委員會,並希望在2023年底應用在其他會議逐字記錄本。該語音軟件現時須「再進修」,因軟件研發時是以普通話和英文為基礎,當轉換成較複雜的廣東話時,需再學習才可精準傳譯;而秘書處則會安排真人覆查,避免出錯。
至於刪走人名的做法,他表示是為了「效率考慮」,皆因過往秘書處撰寫紀要時,如涉人名,必須與相關議員確認內容,來回或需時數個月;若以「一名議員」方式記錄,則可在會議結束後1個月內公開紀要。
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於1999年成立,現為中國深圳證券交易所一家上市公司,主要業務包括音支撐軟件。其公司官方網站稱,「聲紋識別」(Voiceprint Recognize)技術是一種通過語音訊號提取説話者的生理特徵(包括反映聲門開合頻率的基頻特徵、反映口腔形狀大小及聲道長度的頻譜特徵等),進而識別出説話者身份的技術。聲紋與DNA、指紋、人臉圖像等其他生物特徵一樣,具有不可複製的唯一性,因此可以廣泛應用於信息安全、電話銀行、智能門禁及娛樂等領域。
2015年新華網曾報導,聲紋技術協助警方偵破詐騙案件——市民偷錄與騙子通話的錄音,同時警方透過定位鎖定疑犯,期後實驗室再通過聲紋比對,將疑犯「定罪」。其時,該實驗室實戰應用研究院研究員楊波稱,隨着技術研發,聲紋技術將會被應用於反恐維穩、治安管理等領域。
不過,科大訊飛亦涉侵犯人權爭議。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於2017年10月曾發表報告,指科大訊飛的子公司向中國政府提供監控器材,協助中國政府對維吾爾族人建立聲紋資料庫,以執行大量監察和社會控制。
2021年8月,紐西蘭政府持有股份的科技企業Rocos Global,終止與科大訊飛合作。該公司亦因涉中國新疆侵犯人權行為,被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列為出口管制黑名單,須得美國商務部頒發許可證,才可購買美國技術。
回到香港應用科大訊飛技術的討論,資料顯示,2019年5月,《文匯報》曾報導科大訊飛在「粵港澳媒體灣區行」活動上,稱已初步與立法會溝通,指希望相關的項目合作,「能夠成為科大訊飛進入香港乃至國際市場的里程碑。」就數據私隱問題,該公司稱,科大訊飛會提供離線轉換功能,在立法會佈置的智能語音系統所錄製的內容,科大訊飛不會作數據提取。
同年12月,科大訊飛稱,未來會針對香港市場進行應用研發,並提升繁體字識別系統,研發基於普通話、英文及粵語的混合識別系統等,以服務大灣區。公司亦正與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合作,探討香港的中學建立教育資料庫,採集學生上課、作業、考試的數據分析,推薦針對性的學習計劃。
兩個月後的2020年2月,香港貿易發展局的一篇簡短的「研究文章」,引述科大訊飛稱,「在粵語翻譯方面,廣東與香港及海外華人的粵語存在差異,例如香港普遍是粵語及英語混合使用,而且俚語運用也不盡相同」,並希望「與香港精通粵英雙語及高端科研人才共同優化粵語翻譯系統,進一步提升粵語識別準確率」,未來拓展海外華人市場。
徵詢全體議員的程序被消失
那麼,立法會秘書處改用相關語音轉換軟件一事,事前又有否徵詢議員意見?
民主派公民黨前立法會直選議員(2012年至2016年)、曾任立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下稱行管會)委員的陳家洛向端傳媒指出,根據常識和以往經驗,當秘書處提出的建議涉及議員權責、向公眾問責、發言、行為等,都不會是個別的私人決定。行管會通常會徵詢全體議員意見,例如發問卷、或透過主席或秘書長和各黨派磋商,再返回行管會作決定。
按立法會網站指,秘書處是在行管會督導下運作;行管會主要職責包括:「透過秘書處向立法會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務」、「監督秘書處的運作」、「就立法會及任何立法會全局委員會的議事程序製備正式紀錄」等,亦有「決定立法會秘書處的結構及職能」的權力。行管會主席由立法會主席出任,而現屆主席為梁君彥,連同主席在內,行管會共有13名委員。
根據《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條例》,行管會會議在行管會或主席指定的時間及地點不定時舉行,法定人數由行管會決定,但不得少於4名成員;表決時,若出席並投票成員若大多數投支持票,議題便可通過。
不過,徵詢全體議員這個重要的程序似乎被消失。
《星島日報》引述「資深議員」指,秘書處負責會議記錄,聲稱更改記錄方式毋須經諮詢或批核;而行管會曾向秘書處問及改動,獲告知是「技術問題」。早前,自稱民主派的新思維主席、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向NOW新聞表示,事前秘書處未有向議員提及有關改動。
陳家洛認為,若議員知悉並認為改動是合適妥當,這不符合他們作為公職人員身份和政黨利益,是「莫名其妙」。
「如果這樣『順攤(順服)』,這可能牽涉另一個更加大的趨勢或傾向:原來今時今日在議會裏面的代議士,不再重視向公眾交代、問責……在將來研究或探討立法會整體表現時,他們覺得不需要具名告訴別人他們說過甚麼、做過甚麼。」
事實上,現屆議員對紀要不具名的意見都有分歧。綜合回應,狄志遠認為這削弱議會透明度,不符合公眾利益,因公眾有權知道發言議員身份。他稱會去信秘書處了解,要求恢復過往做法。選舉委員會界別的江玉歡希望會議紀要具名,讓公眾知悉新議員在議會的參與情況,有助打開知名度。
不過,另一位選委界議員、商湯科技香港公司總經理尚海龍對獨立媒體表示,自己不介意有多少人認識,「最重要是議員如何在議會上為社會做實事」。他又指,會議紀要重點是政府官員回應,不是哪位議員發言和其內容。選委界的管浩鳴認為不具名對他影響不大,亦不擔心會降低立法會認受性,但覺得有議員或會介意自己的發言沒有人留意;不過,管浩鳴認同新做法對市民和記者查閱記錄造成不便,但不認為會阻礙他們監察立法會。
香港01向各黨派詢問取態,除了狄志遠和江玉歡外,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和由4名無黨派議員組成的「A4聯盟」成員楊永杰,亦認同會議紀要應具名;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和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接受秘書處有關人手安排的解釋;工聯會則表示黨內沒有一定取向。
是次改動,受影響的包括本屆立法會18個事務委員會,而有個別委員會轄下亦有組成小組委員會,覆蓋政制、司法、房屋、教育等各個層面。在重要立法或財政建議正式提交立法會大會或財務委員會討論和表決前,都會經過事務委員會,由議員提供意見、進行諮詢或提出動議。陳家洛認為,新措施雖未有影響直接審批法案的立法會大會,但法案的審批是一個過程,在委員會的討論具意義,亦會影響政策的後續發展。
「如果(議員)自己不care(理會),很難怪市民由此引伸一個看法就是:其實都是這樣,香港的管治制度自我蠶食、矮化下去,那就算。你喜歡如何自彈自唱、或者不彈不唱,都好,你們自己在開party,但在管治角度來說,這是不健康的演變。」陳家洛說。
就是次修改的程序細節,端傳媒分別以電郵和訊息向梁君彥和陳維安查詢,獲秘書處代表二人回覆——有關新措施由建議至實行的經過、討論和根據的程序和指引等問題,秘書處均未有回應,只提到「秘書處簡化了委員會會議紀要的擬備方式,旨在精簡歸納與會者的發言重點,以及加快會議紀要的公開發布。」
窒礙傳媒工作
率先質疑會議紀要不具名事件的,正正是資深傳媒人林妙茵。清晰易讀的紀要,對於傳媒能快速且準確傳遞立法會訊息,尤其重要。報導政治及立法會新聞超過10年的前記者A對端傳媒說,不少立法會新聞的重點是「數票」(點算和分析議案表決所得票數),記者和公眾會留意議員的投票取向與議會內外言論是否一致,監察他們的工作。
A說,從前查看會議紀要時,會到立法會網站,以議題和議員的名字作搜尋,做法相對容易。過往任職記者時,他一天有2至3宗採訪,除網上即時新聞外,亦要準備供報紙刊登的稿件,工時一般是9小時,忙碌時連午餐時間也要犧牲。他說,如今記者須找回會議直播,對着附錄列出的時間重看片段,花費很大的精神和時間,「不會有時間慢慢找」,也趕不及即日刊出報導。
端傳媒以2022年12月5日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為例,實測要將「一名議員」「對號入坐」,需要多少時間。
當日出席會議的委員有18人,其他出席的議員有5人,共有3項議程,會議長2小時。除「申報利益」一項,指明「洪雯議員」申報她任職的公司為簡約公屋項目提供土地外,其餘議員的觀點撮要均以「一名議員」、「部分議員」或「議員」不具名記錄,出席的政府官員和代表則以「政府當局」表達。
當中,有關簡約公屋的討論,在第7頁「入住率」的小標題下,有「一名議員」觀察到,在3年後,首批租戶會獲編配公屋並遷出簡約公屋,但簡約公屋項目餘下的使用期為大約兩年,時間不夠長,未能吸引準租戶,簡約公屋項目可能出現空置率高的情況。
根據另增的附錄所順序列出發言議員名字和他們發言的主題,當日有3名議員就「入住率」發言。記者在立法網站搜尋會議直播,根據時間軸以正常語速分別重看3人的發言片段,最終花了約15分鐘,找到言論是出自醫療衞生界議員林哲玄。整份紀要共提及「一名議員」18次,若要弄清他們的身份,記者須重覆以上步驟,來回直播片段和會議紀要之間,又或是直接把直播全程觀看一次。
「記者相對擅長做這件事,也要花費很大力氣。公眾有誰會有空重溫一次,看那個議員表達個甚麼立場……一些原本應受公眾監察的議員,現在變了一個很模糊化的記錄,監察不到,不知道他們在做甚麼,不知道誰說過甚麼,只知道有一群人說過一些話,很混亂。」A說。
A舉例,2022年,教育局指香港不是英國的「殖民地」,教科書亦須修改字眼。他翻查立法會舊文件中官員和議員用字的記錄,發現他們曾作出香港是英國殖民地的論述。「他(議員和官員)究竟有沒有這樣說過、他有否改變以往的立場……這些記錄便很重要。」
香港記者協會在1月17日發表聲明,批評做法不理想,「將確保立法會資訊透明的責任轉嫁至公眾和傳媒」,令他們難以向議員問責,亦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促請立法會秘書處回復以往做法。
記協主席陳朗昇對端傳媒表示,會議紀要改作不具名,看不到有實質作用,反倒加添無意義的麻煩給記者和公眾,是傳媒監察權力機關的「大倒退」。對文字報導而言,他認為十分「駭人」,尤其涉及重大題議,開會時間可長達8至10小時,並持續幾個星期。
陳朗昇指,透過會議紀要,可以追尋多年前立法會、甚至立法局年代,港督、議員、官員等的發言。他認為,改動這過百年歷史的慣例,「令人詫異之餘,亦啼笑皆非。」
根據《立法會歷史、規則及行事方式參考手冊》,秘書處須為立法會會議備擬會議紀要和會議過程正式記錄,兩份會議記錄目的並不一樣。 會議紀要載有「出席名單、所作決定、每次進行點名表決的詳情」等;會議過程正式紀錄則是在會議上所作發言的逐字記錄本。
每次為立法會製備會議紀要的規定,可追溯至19世紀、香港主權移交前的立法機關立法局第一次會議。在早年,會議紀要須在立法局宣讀,並因應議員要求修改後,在下次會議有足夠法定人數時付諸表決。自1912年起,會議紀要無須經過宣讀便獲通過,但改為把所有發言逐字記錄。
1968年,秘書處職責擴大,除會議紀要外,亦須為部分會議備擬會議過程正式紀錄的逐字記錄本。現時,逐字記錄本只適用於立法會大會,以及今屆新增的財委會;而根據《內務守則》,一般委員會均不會有逐字記錄,因此,會議紀要有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會議紀要不記名,公眾查閱議員發言的時間成本大幅增加,惟立法會秘書處回應端傳媒指,根據新增附錄的資料,公眾可瀏覽錄影和個別議員發言片段,「相關內容沒有任何刪減或隱藏,沒有影響與會者發言的歷史紀錄,亦不會減低議會的透明度。」
在新措施實施前,陳朗昇說沒有收到任何消息,如「石頭爆出來」。
他指出,立法會過往一些與傳媒相關的行政安排改動,例如關閉立法會、開放記者室等,雙方都有溝通,他也覺得合理,但是次改動令他感到震驚。
舉例指,2014年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前期工程研究撥款期間,曾加強一系列保安措施。有記者認為這限制了傳媒採訪,收窄新聞自由,發起聯署,有逾200位記者參與。秘書處後來與記者代表會面,並就其中一些訴求作出回應,包括在經常舉行記者招待會的樓層升降機大堂加設開門按鈕、記者不用拍卡也可自由進出等。
就是次的變動,記協準備去信立法會,約見秘書處表達意見。但陳朗昇坦言,「有幾大信心可以令這事改變過來,我都沒有一個說法。」不記名的安排雖然暫時只適用於委員會,但他認為「恐怕是個開始」,同時亦懷疑,「立法會是不是轉變了?」
「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立法會,還有「不明文」的轉變。據《明報》報導,立法會在2022年第一個立法年度通過17項政府法案,當中只有兩項是記名表決通過,比例是自2008/2009年度、近4屆立法會之中最低。就這報導,葉劉淑儀向《明報》表示,今屆議員的共識是「除非涉及重要原則問題需表態,否則不會記名表決」;狄志遠則認為,是由於「立法會組成欠多元」,議員立場多數一致。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表決時,若沒有議員要求進行點名表決,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便會邀請贊成和反對議員輪流舉手,然後判斷贊成人數是否達到規定的多數並宣布結果。隨着泛民主派在立法會絕跡,愈來愈少議員在會議上提出記名投票。
不記名投票比率高,再加上委員會紀要不具名,A 認為要知悉議員的立場,唯有把整個會議看一次。「記者也有很多事都採訪,你想想有多少人可能聽完所有會議,這是不可能的。當記者看不完的時候,你不會報,市民也不會知道。」
「梁君彥說過很多次立法會不是橡皮圖章,那你要真的透過實際做的事,令公眾感覺你不是,而不是口講一套,做一套。」A說。
對倡議工作來說,「一個很基本的要求」
會議紀要省去發言議員名字,亦為倡議工作增添掣肘。
沈偉男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擔任教育界功能組別議員葉建源的議員助理。他以往為議員預備資料擬備問題時,會利用會議紀要,查看其他議員詢問過的問題和政府的回應,了解他們的立場,這是「一個很基本的要求」。
在一些非政治的民生政策上,例如融合教育,各議員和黨派的的立場更難觸摸;而即使他們對政策方向表示支持,他們對實行的細節或所引伸的其他政策改動也可能持有不同看法,「很多事不是非黑即白」,須靠會議紀要查看他們過去的言論和關注的重點。
比如少數族裔權利的議題,沈偉男指過往也有建制派人士關注;而2017年,30多名議員跨黨派聯署,包括民主黨、公民黨、新民黨、工黨、社民連、香港眾志,和一些建制派的功能組別議員等,促請政府擱置小學三年級的全港性系統評估(TSA),防止學童過度操練。
沈偉男亦是已解散民間組織「民權觀察」的前成員,在警權議題上,除了政府的立場外,他也會了解親政府的議員中,誰人曾就警員使用武力或執法部門提出質詢,作為參考。
民間團體在進行倡議工作時,會遊說不同黨派議員,希望推高他們對議題的支持度和關注度,「不會只看一派」,而會議紀要是了解他們立場的其中一個途徑,他預料不具名的改動對他們影響甚大。
事實上,立法會《內務守則》列明,「委員會秘書長須按委員會決定的方式擬備委員會會議紀要。撰寫該等會議紀要,通常是就會議的商議過程提供『詳細的紀錄』。」
獨立法律研究員黃啟暘在《明報》撰文,指出秘書處是在《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條例》下獲行管會授權的法定機構,受其監督並須對其負責。「司馬文訴南區區議會秘書」一案中,法官指區議會秘書必須履行《會議常規》擬備會議記錄的職能,是「合法性和法定責任問題。」他認為,這裁決亦可適用於立法會秘書處。
「我想很common sense(常理)的說法是:如果你連誰人發言都沒有名字,這一定不是『詳細』的正式記錄。」沈偉男說。
行管會、秘書處至今尚欠清晰交代
今次事件引起公眾關注,紛紛質疑決策背後的來龍去脈。陳家洛指,即使行管會會議和決策過程一向不對外公開,行管會也應主動向公眾解釋。「我相信立法會主席和秘書處,特別是(秘書長)陳維安本人,欠公眾一個清晰交代。」
事實上,陳維安掌管秘書處期間,秘書處亦曾爆出越權的爭議事件。
陳維安曾在大型機構任職管理顧問和私募基金的投資工作,在1998年至2000年間出任特區中央政策組非全職顧問。他亦曾擔任智庫智經研究中心研究小組召集人,該智庫的董事和成員均為建制派。2008年,陳維安獲委任為教育局副局長,及後於2012年出任立法會秘書長至今。
翻查資料,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期間,內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在建制派佔議會大多數的情況下,通過由建制派議員石禮謙取代民主派議員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程序。法案委員會秘書隨即向委員發通知,要求他們一日內書面表態是否採納相關指引。這做法引起民主派不滿,譴責秘書處違反中立角色,協助建制派參與「政變」。當時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會向陳維安發律師信,指控他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有逾2.7萬名市民聯署要求陳維安就事件辭職。陳維安見記者時則強調秘書處政治中立、不偏不倚。
有曾於立法會任職的保安員不滿陳維安上述回應,遂爆出秘書處早在2017年曾要求同事交代「黃」或「藍」的政治立場,但文件上並沒有「中立」選項,故她沒有剔取。但事後,她稱被上司針對,身心受影響,最終提早辭職。民主派議員去信陳維安,指控秘書處越權和陳維安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陳維安則否認曾要求任何同事作政治表態。
時至「完善選舉制度」下的新一屆立法會,秘書處再爆出今次的爭議事件。
沈偉男說,他一直都不認為立法會很有效能,一來議會不是由票值均等的普選產生,程序上亦有很多制肘,但如今連會議紀要亦無故被改作不記名,令他覺得,「為甚麼議會會差到這個地步?」
「就算現在大部分立法會議員不是民選產生也好,他們自己也會說是為市民負責,為甚麼連一樣這麼簡單的事也要拿走?你會看到這是一個很衰落的狀態。」他說。
根本就不是一個正常議會,連做橡皮圖章也談不上。
我哋都知咁樣唔得, 但奈何咩都做唔到。
唔緊要啦~其實宜加都無人關心立法會架啦, 之前努力過, 上面都唔聽民意, 大家都係努力賺錢, 賺夠就走, 揾個會尊重人民意見既地方啦, 正所謂良禽擇木而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