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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十論:在夾縫中野蠻生長

「讀者十論」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組精彩讀者留言刊出。

端傳媒社群組

刊登於 2021-10-30

#讀者十論

【編者按】「讀者評論精選」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會因應長度及語意清晰作節錄或編輯。

1. 胡逆天,回應《限娘令:男人的叛徒究竟是誰?

「被凝視的客體」這個解釋有抓到一個要點。沒有說透的是,選秀、養成類綜藝節目的舞台機制,就是會造成這種權力關係,而服膺這種權力關係的男性無論相貌如何都可以視為「娘炮」。那陽剛氣質怎麼來?一個反抗精神,一個桀驁不馴。這一不馴,就和節目有根本衝突了,所以沒錯,要治本,就是把那種節目整個幹掉。

除此之外我們還應該從歷史上找對比。屈原的作品,經常自比妾婦,為什麼?因為仰望、仰賴楚王垂注的他,就是很像只能期望男主人青睞的女性。如果屈原被放到某個舞台去展演,那他在這權力關係的意義上也是娘炮不會有誤了。

貶娘炮而崇陽剛,從權力的意義上看,自然是要崇尚「以我為主」以及集體主義的同志關係。那你就要在底層的生態構建上做到讓藝人以這樣的生活形態與生命狀態來出道、上位,而這只能出現在小眾的同人圈子以及理想的社會主義之中。現實中,資本主義體制和共產黨的官僚主義體制,都無時無刻不會騎到把冒頭的苗子上面去把他們變成它的形狀。事情大概就是這樣。

2. prince_e,回應《限娘令:男人的叛徒究竟是誰?

我覺得孃的類型可以分兩種,「賣醜娘」和「精緻娘」。

對於「賣醜娘」,有些人會過分凸顯「娘味」來賣醜洗睛,官方擔心這種「審醜」文化不可長,對青少年影響不好,在一個連網絡遊戲和補習班都能說停就停的體制下,這樣的規定也不足為奇了;但另一方面,小瀋陽之前上春晚的小品,卻是以一種不男不女的形象露面的,當年那個小品非常火爆,如果娘真的不堪入目,為何能上春晚呢,這也許跟領導人的不同主政風格有關吧。

另一種是「精緻娘」,類似日韓男團的明星,化精緻的粧容,戴耳釘,氣質陰柔,卻在中國擁有大批粉絲,而且得到中國藝人們的紛紛效仿,本質上,也許會被掌權者當成文化入侵,「好端端的男兒郎都被帶成了女嬌娥」,這種精緻不符合中國掌權者對青年角色和氣質的定位。

3. bluefall,回應圓桌話題《港府建議刑事案改由法援署指派律師代表,是剝削申請人選擇權還是令制度更透明?

由指定法官到指定律師,所有一切都是北京「循序漸進」改造香港司法的既定程序和目標。接下來會是削弱直至剝奪香港大律師公會評審大律師資格的權力。

從2013-2014年度明言香港三權合作,法官屬於治港班子開始,中共就已開始執行改造香港司法成為中國特色司法的程序。彼時習近平甫上台,假假地亦打著「法學博士」的招牌,中國司法改革是其上任三板斧之一。從調任湖南惡政周強上京就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到改變律師宣誓,打擊司法獨立言論,大舉拘捕律師,一切都為習近平式「以法治國」鋪平道路。以「法治」為名,將法律法制作為收緊自由打擊民主鞏固威權的重要手段,是習近平區別於歷任中共核心的治國手段。頗有商鞅變法富國強軍開創2000年秦制獨裁歷史的味道。而改造香港司法只是其既定計畫上一環,無論有沒反送中運動,都會推行。

利用普通法特點,習近平改造香港司法鋪下一個悖論:如若法律人聲言尊重法治司法獨立,就不應批評法官(指定法官)的(中共特色的)自由心證判決,而法官要遵循中共控制下的削弱民權的立法;如若要打破中共通過控制一批法官來改變香港司法的局面,必然要先否定法治。如同所有法律人都熟知的2000年前擺在蘇格拉底面前的生死問題——以遵從惡法慷慨赴死以維護法治尊嚴,或否定惡法逃離雅典來脫離法治桎梏?

4.第十一個觀察者,回應圓桌話題《港府建議刑事案改由法援署指派律師代表,是剝削申請人選擇權還是令制度更透明?

討論Hong Kong的法律援助律師之前不如看看貨拉拉事件。

貨拉拉跳車案屬於不敏感的雙非(非政治性人物參與,非政治性敏感事件)案件,這個案件照理來說不存在「政治迫害」的可能性。然而即便在這種案件裏,委派給貨拉拉司機的「法律援助」律師卻無視基本情況,輿論普遍推測其一直以「讓嫌疑人快速認罪避免羈押時間超限」為目標誘導「嫌疑人」認罪。

當然具體情況不明,有人認為法援律師可能以輕罪辯護快速結案為動機進行辯護而不是嘗試無罪辯護,因為那樣耗時更長且可能有抗辯風險。

事實上確實也達到了目的,而且因為法援律師「佔坑」代理位置,導致家屬自請的律師在程序上無法會見當事人且無法閲卷,當事人無法與家屬見面,其與外界溝通的信息來源完全被切斷,在心理壓力和指派律師的誘導下,他選擇了認罪。

這一切都是一個非政治性案件裏出現的情況,如果這是一個更復雜的案件以及涉及法條判定模糊的案件,自請律師無法閲讀卷宗,無法與當事人交流,這將會導致非常大的問題。如果法官,律師的派遣權被司法機構和行政機構壟斷,那庭審,辯護和定罪的現行平衡將完全被打破重構。

另外文匯報之「同時讓更多律師有機會處理法援案件,累積經驗。」實屬無恥之談,辯護律師的選擇事關當事人是否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如何能當作「積累經驗」這種等同於「讓律師練練手」的輕描淡寫說法?

5. raeye2,回應《防沉迷之後

「也玩過血腥獵奇的女性向遊戲《心跳文學社》(Dokidoki Literature Club)。」此處似有誤?不知是否為受訪者的個人定義。據我所知,多數時候在類似語境下DDLC都被定義為美少女遊戲(Galgame)。當然,DDLC作為一部以劇本中的meta要素為核心賣點的文字遊戲,其更合適的標籤可能應當為視覺小說或者meta game。

當然,這個遊戲在這篇文章中的出現本身就令人感到一種微妙的不協調感。對於圈內人來說,DDLC當然完全稱不上血腥獵奇,最多算心理恐懼。但對於一個平常只接受得到《王者榮耀》、《天天炫舞》的未成年人來講,我們無法否認DDLC對於ta來說是非常難以接受的。而DDLC放到steam上甚至連作為君子協議的年齡確認都沒必要填呢。

我們很難否認這一現狀在中國社會是不合理的。我自己初中時看到《Blood-C》動畫結局屠村的那一段,嚇得一晚上沒閉眼——我至今都不明白優酷的編輯是怎麼想到把它放到分區推薦的。有些在別國是全年齡的作品,在我國就是不能作為全年齡上架的,這是事實。 重要的是,你要先接受血是紅色而不是綠色,才能進一步去嘗試接受心理恐懼/暴力美學之類的表演藝術。但我們都知道,在夾縫中野蠻生長的國內ACG生態連年齡確認的君子協議都沒有條件,也沒有餘裕設立,這就是先天具有道德劣勢的。而我國強調倫理道德的公眾領域傳統又讓這一劣勢在決策口被放大了,最終的結果就是公權力的強力介入。

6. madlex,回應《防沉迷之後

世上政策大約分為四種:過程合理且達到效果,過程不合理而達到效果,過程合理卻未達效果,過程不合理且未達效果。

與其他人不同,中國人似乎非常喜歡以「效果」作為評價政策好壞之依據,認為第一、二兩種政策為「善政」。其實反映出以下兩個明顯之思維特點。

首先,忽視過程之重要性。我們常常所講述的「倫理」,一般指人身而為人,所應該堅持的行事方式與準則。以此為基礎,再根據具體場景來調整行動,這是一般人的行事方式。而缺乏倫理者,並不會堅持此類準則,相反以是否達到目的來行事,往往過程中容易發生各種可怕之事。好比疫情期間,以「不讓人出門」為目的,就會有人做焊死房門之事。或者講大火之後要解決群居問題,則驅逐「低端人口」,自然會成為選擇項。

其次,將達到「效果」等同於達到目的。做事之前,我們需要拒絕思維上的懶惰,要問下自己,為何我們要做。為何要推新產品?因為要賺錢。那麼萬一有蝕本的可能性,就應該能推導到「要停止推廣」上。若果覺得目的達成與否無關緊要,一是你覺得自己並非這個組織的持份者,只是打工仔,二是抱住天真,覺得結果如何與你無關。

7. prince_e,回應《黃雪琴:「哪有記者不發聲」

獨立記者似乎都有一個進退兩難的困境,身居國內,面臨着被拘捕的風險;前往國外,雖說徹底「獨立」了,卻無法獲取國內第一手的資料,報導內容可能「失真」。端傳媒也有大陸編輯組,之前看大陸題材的新聞,有大陸本土作者,也有港台作者,還有海外的作者,當時在想,大陸本土的新聞,為什麼會有未身處此地的港台人,或者長期居住國外的人來報導?現在總算理解,不是不請大陸作者報導,而是要真請大陸本土的作者來報導,真的是有風險的,真的好難,唉。

8. madlex,回應《「財仔」貸款主任自白:我每天放債,是否在作惡害人?

幫以前公司申請過財仔牌,補充一下財仔的另一種玩法。

香港的證監會對於受監管的持牌公司,於客戶融資方面有嚴格的比率限制。譬如客戶100元價值的股票,指引建議最多借70元即70%比率。而財仔牌完全無此類限制。所以證監會持牌公司可以自己建立一間財務公司,以財仔公司名義100元股票抵押借客戶100元,當然抵押物之股票是放於持牌公司自己戶口做風險控制,客戶拿借到的錢再於持牌公司進行股票交易,可以進一步加杠桿。

9. Aeny,回應《蒙頁:後默克爾時代,中歐將有「體制之爭」?

短視利益政策算哪類務實呢。威權國家選擇互相幫助,避免統治者個人失去權力。民主國家不選擇聯合,不足避免自身價值被侵害,特別是對於威權國家而言,民主國家是現實存在選擇,他像是一種迷因和異議,雖然可以通過對內宣傳洗腦以及讓個人原子化和恐懼,但始終是一種異議,可以接觸到的,是個威脅;幻想着隔離且平等世界不存在,地球上各國距離在現代交通技術而言,實在太近了。

現在科技技術也導致更加嚴密監控,不存在歷史一直是不斷進步的幻想。況且這個世界一部分人依舊幻想是中世紀時代,為民着想的君主。對於民主國家真正憂慮政治家應該還有民眾願意為政治價值做些事嗎?

10. 黑仔閉嘴,回應《用時間工具抵抗焦慮的人

感覺這篇報導選題的切入角度很有趣,對於時間的探討總是深刻而複雜,這篇似乎想說什麼又沒說什麼,還想繼續看到:沉迷使用時間工具的人,他們究竟是時間的工具,還是用工具使用了時間,在這背後,人的自我主體性去哪了呢?郝海龍提到的法國的對比,我覺得跟中國的對方更有趣,法國人的工作模式某種程度上算是自己掌握了時間呢?那些不使用時間工具的人他們是怎麼想的呢?他們是被繁瑣的工作打敗,還是能自如。更背後的背後,是中國人在時間面前無處不在的焦慮,真的是很好的報導角度啊,如果記者能夠再深入的探討一番,說不定會更有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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