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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冬野不理解的,我全都理解了:當中國獨立音樂人面對恥辱、憎恨與改造

而憤怒的公衆對於這樣赤裸的規則侵犯沒有任何異議,因爲他們「罪有應得」。

民謠歌手宋冬野。

民謠歌手宋冬野。圖:網上圖片

特約撰稿人 黃玲愷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21-10-22

#獨立音樂

日前,紅遍中港台的中國大陸民謠歌手宋冬野,沉寂數年後於微博上的一則長文引起了廣泛的討論。2016年10月13日,宋冬野因吸食大麻而被中國警方抓獲,行政拘留10日後公開道歉。

這五年間,宋冬野幾乎消失在公衆視野,直到近日他在微博公開發佈了1800字的自白。帖文中提到,他10月在中國「合理合法經過嚴格審批並通過的演出」,又一次因爲惡意舉報而被取消。他提到,自己五年前因吸食毒品被拘留後,已深刻認識錯誤,此後沒有再觸碰一絲一毫毒品,面對網絡暴力也不置一詞,只想著好好創作,認真對待每一次演出,但卻被剝奪合理合法工作的權利。

「為什麽在文化部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性演出管理的通知》中規定的『三年禁演期』過去又兩年之後,還是要禁止我的演出?」他困惑地感嘆,自己已經受到了懲罰,接受了教育啊,已經改正,爲何還是不能放他一條生路,「不是說全社會都應該給曾經違法的人機會嗎?」

文章一發佈,立即遭到輿論自上而下的口誅筆伐。網民痛罵宋冬野毫無悔意,「賣慘」,無視緝毒警察犧牲的生命;官方媒體如《人民日報》旗下公衆號也出聲狙擊,指他雖未把子彈射向警察,但真金白銀讓販毒分子有了武裝自己的資本。文章從鴉片戰爭是「國恥」講到吸毒公衆人物復出會影響粉絲,更斬釘截鐵地回答宋的疑問:可以「轉行做別的」,「但要繼續承擔公共人物的角色,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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