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實施一年有餘,香港文化界風雨交加。
先是去年9月,反修例紀錄片《理大圍城》被電檢處評為III級電影,禁止18歲以下觀眾入場;再有今年3月,建制媒體砲轟香港藝術發展局(下稱藝發局)資助「黃色電影圈」,一併點名不少「黃絲」藝術家、劇團及多位民選委員;而後,《理大圍城》在高先電影院的兩場放映宣佈取消;也是3月,建制派議員指西九文化區M+博物館有藝術藏品「侮辱國家尊嚴」,博物館表示相關作品不會在開幕中展出;到今夏6月,再有以反修例運動為背景的短片《執屋》未能得到電檢處的「核准證明書」無法公開放映;至數日前,三名分別代表戲劇、音樂和視覺藝術的民選委員集體向藝發局請辭⋯⋯
民眾皆知紅線降臨,但紅線劃在何處,卻尚無公開而標準的解說。除了新聞中呈現的這些「事件」和響聲轟轟的建制「砲轟」,審查(censorship)正以何種民眾未必看見的方式「滲入」香港文化界日常運作?藉什麼工具、哪些環節將政治審查日常化、常規化、手續化?
當紅線的明確位置不被說明,文藝作品和活動的每一次送檢與發佈,便都充滿不確定性。除了完整的封殺,局部的遮蔽和缺失同樣可以決定作品的訊息和力度。陰影還是「陽」影?我們訪問了幾位任職非牟利藝術機構、或依靠官方資助的文化工作者,對他們來說,保持作品完整性和避免觸動審查機制都成為日常的掙扎,也見證了政治審查制度對香港文化界的無聲蔓延。
鬼打牆:藝術活動申請牌照不同以往?
Alice(化名)任職香港一間大型非牟利藝術機構三年,籌辦過大大小小多場文藝活動。近來她最苦惱的,是如何向警察解釋什麼是「聲音演出」。對於這種本來就難以定義的藝術表現手法,「他(警察)會問你聲音藝術是什麼,會用到什麼樂器演出,(節目時間)會有多長。」Alice 說。
與公眾認知的歌舞或器樂類音樂表演不同,聲音演出不一定用到傳統意義上的樂器,而是通過聲音的製造與編織,與所在空間發生共時性效果。例如葉子和沙石在表演者手上也可以成為發聲的工具。聲音表演通常又有即興成分,演出時間也難說準。Alice就此與警方來往數星期,形容對方對藝術「零認知」,她盡力解釋,何奈每隔數日卻又收到同樣的提問,情況就好似「鬼打牆」,毫無進展。
Alice和同事們在籌備的,是一場跨媒體年度公演,她是活動主理人之一。這項活動因要對外界開放,又涉及臨時搭建舞台,活動主辦方需向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TPPE);而為了申請TPPE,主辦方需向香港警務處、屋宇署和消防處提交資料和申請相關證明書。然而,Alice發現在警方對什麼是「聲音演出」取得滿意答案之前,活動需要的TPPE無從獲批。
和許多國際都會一樣,香港每星期也都有大大小小數十或上百場文化活動發生。僅只文化活動據點之一的灣仔富德樓,一棟大廈一日之內就可有不同單位舉辦講座、畫展、音樂表演等活動。但並非所有人知道的是,絕大部分這些文化活動都受香港政府頒布的《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規管 。
Alice就什麼是「聲音演出」與警方來往數星期,形容對方對藝術「零認知」,情況好似「鬼打牆」,毫無進展。而她發現在警方取得滿意答案之前,活動需要的TPPE牌照無從獲批。
該項首訂於1919年的香港法例,列出約20項需被規管的「娛樂節目」,包括音樂會、電影放映、演講、各種展覽和運動比賽。簡單來說,小型如書店舉辦的微型座談會也被包括在內,儘管一般並不覺得這類活動俱有「娛樂」成分。
法例又指,無牌經營或使用娛樂場所均屬犯法,最高可判處監禁6個月和25,000元港幣的罰款。發牌機構香港食環署則說明,無論舉辦免費活動還是收費活動,場所都需領牌,而娛樂場所則指「任何臨時或永久性的場所、建築物、架設物或構築物中可容納公眾的地方」。
Alice和另一位曾多次申領TPPE的業內人士都指,以往各政府部門比較著重硬件上有否達到要求,例如建築安全、消防和人流管制方面。若活動不涉及臨時建築,需要提交的文件其實不多。但隨著香港政治氣候劇變,在最近的申領過程中,Alice首次遇到隱身於「娛樂牌」中的內容審查。
上交藝術家真名名單
四月提交申請後,Alice主理活動的TPPE遲遲未能發下。「當初我以為有阻滯是因太遲交表,後來有一天,他們忽然問我,可否提供藝術家名單和真名,」Alice 說,「我就知道,有點不一樣。」她指過往政府部門不會要求知道表演者真名,甚至不了解有什麼藝術家參與,只會問是什麼類型的演出,TPPE的申請書上也並沒有要求申請人提交參演人員的個人資料;而今次不僅要求所有參與者名單,也不接受藝名,只能是真名,有別於以往接受樂團名稱,今次其中每位成員也都要寫清。
Alice聽到需提交參與活動的藝術家全名,「當下的反應不是覺得他們要查那些藝術家,而是(此舉)要令到策展人恐慌,自我審查」。自去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她就預想過早晚會發生這種更具入侵性的審查,自己也只能保持內心平靜去面對。
後來,Alice確實按要求交出名字,但她決定不告知藝術家本人曾發生過這樣的事。「因我不想讓他們覺得自己正在被審查,造成恐慌。」她不認為演出者中有身份特別敏感的人,也不認為他們的作品有直接觸及敏感議題,「我也對他們有信心,是不會有問題的。」
Alice同意參與活動的人有知情權,但指由於得到資訊有限,就算要通知藝術家本人,也無法向他們說清這審查的對象到底是機構、策展人、還是藝術家。她也擔心藝術家知情後,反而可能改變他們的參展作品,變相造成自我審查。
面對來自審查制度的壓力和上司的憂慮,Alice說她感到很疲倦,本應該用於籌備活動的時間和體力,卻透支在一個和活動內容並不相關的環節上。她認為,將來各機構的職員或會因為這「麻煩」的審查制度,轉而選擇舉辦一些相對簡單的活動,令文化出產有可能變得單一。比如主題上,「講講愛情就安全吧。」Alice說。
她解釋說,自己任職的機構對各式計劃已有內部審查,尤其當題材涉及政治和身份認同等議題,會更難得到上司的許可去執行。她猜想,作為一名受薪員工——而不是背上個人名聲的獨立工作者,很多人可能就會放棄一些較有挑戰性的題材。「如果我遇到那麼多阻滯,老闆又給我壓力的話,那就算了,」她說,「找個人來唱幾首歌就完了,為什麼要有概念,要有主題包裝這件事?」
最終, Alice 負責的活動在上交藝術家名單後,成功取得牌照並順利舉行,但她認為「已毫無疑問地被影響」。身為一名藝術機構職員,雖未必願意自我審查,但「如果預見到想做的事,會很大機會過不到(政府審查),我也未必會去做。」而下次活動又是否可以如今次一樣,順利取得相關牌照?Alice說自己也很難預計。
她指過往政府部門不會要求知道表演者真名,今次不僅要求所有參與者名單,也不接受藝名,只能是真名;有別於以往接受樂團名稱,今次其中每位成員也都要寫清。
新增加的歌單與歌詞審查
隨程序微調而來的審查陰影,也困擾著子朗(化名)。作為文化活動專業籌辦者,他有著十年籌辦香港本地和海外商業演出的經驗。去年,他投標了一場面向香港本地年輕人的地區音樂活動,期間被相關政府部門要求提供演出者歌單和歌詞,並提出可否將歌詞中的粗口部分改成「乾淨」版本。
「這是我從來未經歷過的,」子朗說。
這讓他想起自己在新加坡的經驗。在新加坡當地舉辦公開活動,主辦者要先向「媒體發展管理局」提交藝人名字,待政府人員進行背景審查。「他們真的會去讀歌詞,看(藝人的)社交媒體。」如果藝人被政府認為有「不良行為」,就拿不到進入新加坡的工作簽證,「所以你很少看到嘻哈藝人在新加坡開演唱會。」
十年來,子朗有過約百次申領TPPE的經驗,他提到如Clockenflap般的大型音樂節,在香港可能被盯得更緊,因涉及大量海外和本地參與單位,活動中曾數次為香港聽眾帶來「驚喜」——就如樂隊My little airport在2014年11月的演出,身後大屏幕放出「梁振英,屌你」的字句。2017年,英國樂隊Massive Attack的表演中又閃現過中港政府人物的頭像和新聞標題。
經歷過2019年,子朗認為香港政府會對文化活動做更深入的審查,例如事前審查演出者的背景和表演內容,而「娛樂牌」可能是其中有助實現審查功用的環節之一。他提到,相關條例一直給予警察「無上權力」。有別於建築和消防方面的規定,「娛樂牌」申請書上並未明確列出警方的文書和硬件要求,也沒有寫出警察在發牌制度中擔任的角色。但據子朗的經驗,食環署不會未經「諮詢」警察而發出牌照。申領過程中,申請者也會收到警員對活動的提問。而由Alice最近的經驗看來,政府官員的確對文化活動的內容開始感興趣了。
「很多事情在內地已經慣了,他們已經掌控一切,反而會沒那麼敏感,但在香港你不知道怎樣的事情會有什麼效果,所以會(盯得)更緊。」
端傳媒就此向食環署查詢警務處在「娛樂牌」申請過程中的法定角色為何,局方未有回應,僅指「本署在審批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請時,會按既定程序諮詢各有關部門(包括警務處)的意見。」唯指若「有關部門」不反對申請,署方才會向申請人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
在子朗看來,該條例是故意空泛的,讓警察可以間接掌控TPPE的發出,又不用詳細交代拒絕的理由。去年香港警察成立國安部門,子朗認為此後各種牌照的發出和背景審查,都可能越來越敏感:「會不會國安慢慢凌駕所有牌照的發出呢?」
由入境處負責的工作簽證,在2018年就曾成為阻止台灣立法委員林昶佐和他擔任主唱的樂團閃靈來港的一環。子朗說,當時入境處指身為樂團主唱的林昶佐「未有『特殊技能』」,並沒有詳細解釋為何不向他發出工作簽證,而又放行其他團員,這令他想起內地對文化活動不透明的審批制度。「他們不會告訴你任何原因,行就行,不行就不行,」他說。子朗又提到內地2016年開始的「限韓令」傳聞,雖政府沒有推出明確的條例,但一段時間內韓國藝人到內地演出變得處處碰壁,「他們永遠不會跟你說韓星是不能辦演唱會的,總之有韓星就不批。」
子朗認為,這種對政治敏感的審批,加上香港自身的程序主義,可能會帶來比內地更嚴的審查。「很多事情在內地已經慣了,他們已經掌控一切,反而會沒那麼敏感,但在香港你不知道怎樣的事情會有什麼效果,所以會(盯得)更緊。」
因「負面影響」取消資助
對 Charlie(化名)來說,香港藝術發展局成立以來的二十多年裡,確實有不少藝術團體過了些安逸的日子。在這之前,不少香港早期藝術家以摸著石頭過河的方式一邊創作,一邊靠其他行當維持生計,難以全職投入創作,或展開長遠計劃。
在Charlie口中,香港在1990年代一些十分活躍的業餘團體,如前衛樂隊「盒子」和實驗劇團「廿豆」,都是工餘時間玩音樂、搞劇場。但「好景」難常,隨著香港的生活成本上升,這些業餘團體往往不能持久經營。「現在(的香港),工作把人消耗得很厲害,理想主義式的聚合在香港很難發生,」他說。
為了在經濟壓力較低的環境中創作,Charlie 負責的藝團和不少同儕一樣,多年來都是靠申請和接受藝發局的資助,由此發展出穩定的行政架構和合作團隊。這種由官方發出的恆常資助,在歐洲國家和台灣同樣盛行。台灣文化部及所屬機構於2019年內對本地團體的經費補助超過74億新台幣(相當於約20億港幣)。在 COVID-19 疫情期間,德、法兩國又推透過稅務寬免、 失業支援等措施,幫助受影響的藝術家。
Charlie 回顧說,藝發局資助令不少香港藝團能夠策劃一些沒有票房保證,比較前衛、小眾的活動和表演,但同時也養活了一些「在溫室長大」的團隊。「有些(政治)立場比較強的人認為,一旦接受藝發局資助,某程度上你也是被(建制)收編了,在一些事情上,你是不會很激烈的,」他說。
一直以來,受藝發局資助的作品和活動不乏直接回應本地政治情境的活動和作品,然而今年7月,這個不多涉及政治立場的藝界資助常態,因藝發局大會的一個決定忽然結束。
這決定便是今年7月2日,藝發局突然取消對獨立電影推廣團體「影意志」的資助。原因是影意志發行的影片,包括反修例紀錄片《理大圍城》,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新聞稿中沒有說明何謂「負面影響」,但提到《理大圍城》自3月起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和香港親中報章提倡禁制該片的時機一樣。
身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藝發局主席王英偉又向媒體表示,影意志發行的影片有「美化暴動」意味,類似的字眼同樣曾在親中媒體上出現。訪問中,王英偉沒有澄清藝發局會否拒絕資助一切關於反修例運動的作品,只道是否要進行「有危險」的創作由藝術家自行決定。「但如果你要用政府的資助,政府一定會要求你跟從政府規條、規限。」
「所謂『負面影響』,他們(當權者)也知道在文化上面是不能介定的。這個『負面影響』可以套用於影意志,也可套用在其他界別上。」
一切都比 Charlie 想像中來得快,來得狠。「很決斷,不是警告,而是一下子變成零資助。」他指這是藝發局歷史上首次因政治取向取消撥款,而事件反映整個資助架構的規則已經改變。「所謂『負面影響』,他們(當權者)也知道在文化上面是不能介定的,」他說,「這個『負面影響』可以套用於影意志,也可套用在其他界別上。」
翻查年報,影意志和藝發局有非常深遠的關係。1997年成立的影意志,自2000年起接受藝發局資助,期間十五次獲批年度資助,資助額合共超過1000萬港元。部分款項用於與百老匯電影中心合辦的「香港亞洲電影節」。到2019年,藝發局對影意志的資助期上升到最高的三年,而它的藝術總監崔允信,去年亦受邀成為藝發局電影及媒體藝術界別的審批員。
在影意志近百部發行作品中,以香港政治紀錄片流傳較廣,例如以佔領中環運動為題材的《風景》和《亂世備忘》,以及聚焦於本土派指標性人物梁天琦的紀錄片《地厚天高》。但當中亦有像香港演員李思捷自導自演的《金國民》這般冷門的作品,和中國導演賈樟柯的金獅獎得獎作品《三峽好人》這般有國際受認性的電影。
這二十多年的關係,卻因為《理大圍城》一部紀錄片結束。
失去資源以後可能自救?
崔允信表示會就藝發局決定上訴,他質疑有參與此決定的審批成員是否都看過《理大圍城》,亦要求局方舉辦一場內部放映會。他又否認親中媒體有關「美化暴力」的指控。「這是不可能的。如何『美化暴亂』呢?這是一部紀錄片,你是知道(事情)結果的,也沒有旁白。」
雖然失去穩定的資金來源,崔允信指走出藝發局架構會讓影意志的工作更有彈性。他認為藝發局「已經變了」,不願再去討論它的過往和未來。「說這些是沒意思的,」他說,「已經去到一個地步,同情等於支持,支持等於暴力,等於你有機會是恐怖分子。」
崔允信又指王英偉的發言令人誤解影意志的行為是犯法,甚至和影意志合作也變成違法的事。原定在7月10日於饒宗頤文化館舉辦的一場「香港短片馬拉松」放映會,因為場地「經慎重考慮,認為有關活動並不適宜在本館進行」被取消。三月原定在高先電影院的《理大圍城》放映,又因場地「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截停。
Charlie 認為對香港的當權者來說,有些團體比個體藝術家更有打壓的價值。「封殺艾未未這個人可能更有阻嚇力,但我們沒有那麼大名的藝術家,所以有些曝光率大於藝術家的團體,我想他們會先被封殺。」若這些團體失去資源,或者解散,藝術家可能變成「單打獨鬥」,在創作以外要花更多時間在行政工作上。
他負責的藝團會繼續申領藝發局的資助,但完成手頭上的計劃後,Charlie 說有些比較敏感的提案可能要叫停,或是在實行前先作調整。除了是減低審查上的風險,Charlie 說這也是一個機會去反思藝術作為一種抵抗的手段和方法。
「之前我認為不談當下發生的事,就不算是對社會有貢獻,我看到這個壓力對年青的創作人太大,結果大家很多時候做了一些同質性的作品,」他說。Charlie 期待這一潑冷水會成為年輕藝術家成長的契機,推動他們找到更多回應時局的方法。
談到依靠資助去推動本地獨立電影,崔允信形容當前局面是荒謬的,因為找不到戲院願意放的電影往往可能就是最賣座、最鼓動人心的作品。「以前做獨立電影,因為題材或拍攝方法比較晦澀也好,比較實驗也好,觀眾比較難以理解,其實很難發展,」他說,「現在終於有機會做到(自資營運),有些電影可以靠自己生存,你又打壓。」
「如果你容許這些戲上映,我可能真的可以脫離(資助架構),」崔允信說。
後記:擦邊球是文化的救命稻草?
「藝術文化講述的是生活,要偷偷摸摸的說出來是沒有意思的。你只是和同一個圈的人在玩,你這樣就滿足了嗎?」
審查和禁制因時局變成香港近月常見的新聞題材之前,就不存在嗎?
並非如此,港英政府在1953年實施的《電影檢查規例》,就成為了本港電影審查制度的基礎。根據立法會文件,由1965年到1974年,共有357部電影被當時的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禁止在香港上映。除大部分被視為「有傷風化」、「鼓吹犯罪及暴力罪行」的電影,也有以中國青年於文革期間逃亡到香港為題材的《再見中國》等政治敏感作品被禁止公開放映。Charlie 亦指,當時港英政府對劇場也有一定的審查,只是停留於施壓層面,沒去到明刀明槍的禁制。
隨著香港回歸,後這些文化審查和禁制的「工具」也轉手,而政治審查亦一度消失在公眾的視線範圍之內。但人們當記得,三年前流亡英國的異見作家馬建來港之時,曾一度被取消在中環大館的演講。馬健認為當年事件顯示「言論自由在香港被終結了」;對今日的香港,他也認為「今天,國安法在香港公開執行,有關文學藝術資金申請已經進入政治審查,凡是對中國共產黨稍有質疑的項目都會列入『負面』影響,和中國大陸的政治審查己經無縫接軌。」
談及在香港做藝術的前景,受訪者們不約而同提起「打擦邊球」的概念,意思是在作品中用婉轉的手段表達敏感訊息,意圖避過官方的審查。這種在禁忌邊緣尋找表達空間的做法,同樣常見於內地媒體身上。
子朗和 Charlie 都認為,目前對香港藝術表達的限制反而會推動創作者去找新的方式去說他們要說的話。「從文化進步的角度去看,我不覺得完全是壞事,大家會開始動腦筋,思考如何置入訊息 ,如何『明就明』(編註:明白者自能明白),如何用不同渠道和方式發佈(作品),」子朗說。他認為,不可以公開展示的東西,自然會流入網絡世界,「越禁越旺」。
但 Alice 認為這只是耍小聰明,並不是一種有持久性的做法。「藝術文化講述的是生活,要偷偷摸摸的說出來是沒有意思的。」她認為用擦邊球等方式去表達意見,最後只有同溫層的人會懂。「你只是和同一個圈的人在玩,你這樣就滿足了嗎?」
她計劃在不久將來離開香港,繼續進行藝術創作。
「我真的看不到將來,好困難。」
法不可测,则威不可知
審查之弦一旦開始,只會愈繃愈緊,那些忠實執行審查藉以工作職責開脫或試圖邀功得賞的工具人,遲早也會淪為審查的對象。
谢谢Edward的补充
很少留言,想感謝一下 Edward 的補充資料,長知識了
Edward你講得太多,親共分子小腦袋未必明白,只不過他們成功浪費了你的心力與口水。
重新Po一下我之前的回答。
自由世界的的審查保護的是人類的普世價值,中國只不過是保護黨的家天下。中國人往往會犯的一個錯誤,即是將自己一家之言比肩普世價值,並要求世上其他人以對待普世價值之態度禮之。若是別人不承認,就對此大為驚訝,這是拙於透過表象來進行思考分析的一種表現。
譬如台灣是否獨立問題,以非台灣人的角度來看,從台灣人的論述中,很容易體會到“自己家鄉由住民管理決定”等等普世論述。而中國人講”台灣以前是中國的,現在就應該是中國的“”我們可以三天打下台灣“。即使是一名太平洋島國住民聽到前者,自然會點頭稱是:自己的部落當然應該自己說了算。至於後者:中國以前如何,關我L事?不打仗好不好啊?當然,中國人自然會因此向這名島民“出征”。
楼上上那位朋友,西方各国确实也都有审查,审查本身存在合理性,但是要明确这种审查处在什么样的制度条件之中,极权统治下的审查不可同日而语,首先,它并不存在一种“定罪量刑”的法,明确性看似有条款限定却存在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其次,它可以极其快速地从国家审查过渡到自我审查,成为一种病态的慢性的折磨、渗透、自我阉割,通过高压威胁讹诈等多种规训手段的引导,令人产生耻辱、恐惧、惶惶不可终日的自我暗示和隐喻,导致人文艺术精神的衰退和学者艺术家才能的迅速枯竭。东欧苏联中国的相关例子难以胜数。大部分中国作家在各类整风反右运动之后已经写不出任何东西,比如沈从文49年之后停止文学创作,转去研究古代服饰,这难道不是因为极端意识形态和可怖的(自我)审查制度钳制了他们的表达?
自由是艺术的必要条件。艺术既是一种纯粹的形式,也是反抗现实的乌托邦。端传媒的这篇文章讲的是舞台演出,极权体制下审查的影响在戏剧表演中更加明显,因为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有现实主义批判和参与社会政治的传统。戏剧爱好者们应该都知道前两年柏林邵宾纳剧院来华演出易卜生《人民公敌》中的“意外状况”,端传媒上也有介绍: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80927-mainland-art-enemy-of-the-people-ibsen-liyou/invite_token/rByPozjQIB,这就是一个有关戏剧审查的极具讽刺性质的案例。《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的作者戏剧家达里奥福说过:“戏剧就应当参与政治、揭露谎言、讽刺公权力的阴险腐败,即使探明不了所有真相,但可以永远怀疑那些掌握权力和话语的人。” 极权之下的审查是对于人文精神的破坏和奴役,禁止表达、禁止思考,摧毁由传统世代积累形成的民族的语言和正常的语言表达。推荐《民主德国的秘密读者》以及Miklós Haraszti写的《天鹅绒监狱》,这是一部探讨“审查美学”、揭露“统治者内心秘密的地下文学”。
最后可以再看看马克思怎么说,先不必考虑时代思潮,可以先品品这些观点,其中心思想即是:“没有出版自由,则其他自由也皆成泡影”。以下摘自《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1842):
“书报检查就是官方的批评,书报检查的标准就是批评的标准”、“法律允许我写作,但是不允许我用自己的风格去写,我只能用另一种风格去写!我有权利表露自己的精神面貌,但是首先必须使这种面貌具有一种指定的表情!哪一个正直的人不为这种无理的要求脸红,而宁愿把自己的脑袋藏到罗马式长袍里去呢?至少可以预料在那长袍下面有一个丘必特的脑袋。指定的表情只不过意味着‘强颜欢笑’而已”、“对真理是否干脆就应该这样去理解,即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而探讨只不过是一种既多余又麻烦的、可是由于礼节关系又不能完全取消的第三者?”“有这样一种法律,哪里还存在新闻出版自由,它就取消这种自由,哪里应当实行新闻出版自由,它就通过书报检查使这种自由变成多余的东西”、“凡是不以当事人的行为本身而以他的思想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实际认可”、“整治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恶劣的,可是它却比人还要威风”。
這個世界會變得更好嗎? 會,但只有中國不會。
政治审查难道不应该吗?
「打擦邊球」有其存在價值,就像地下文化般,蘊藏在主流之外但又植根於青少年心智中。
擦边球也没用啊,回形针早期做了所谓的“擦边球标题”类型的视频,后来还和央视合作,堪称拿下免死金牌,结果还是死了…没用的,连擦边球时代已经过去了
这个世界会变的更好吗?不会。
…已經無須多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