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離散香港深度香港媒體變局

【專訪】犯人欄裏的記者蔡玉玲:每個人都可能被推上這個位置

「記憶彷彿重疊了。在我腦海中,flashback大陸所發生的事。是平行時空還是怎樣呢?」

因查冊成為被告的《鏗鏘集》編導蔡玉玲。

因查冊成為被告的《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攝:陳焯煇/端傳媒

端傳媒記者 李慧筠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21-04-22

#香港記者#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

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今天再一次走上被告席。4月22日下午,香港法院裁定她兩項虛假陳述罪名成立,指出蔡玉玲申請車輛資料用作採訪及報道,並非與「其他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用途,屬虛假陳述。

主任裁判官指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動機索取資料並非重要......即使運輸署提供的三個選項均不適用,申請人也不能夠作出虛假陳述。」裁判官指出,被告查資料是為了採訪報導公眾關注之事,同時沒有證據顯示車主受到實際影響,但強調此後被告應該「以正確方式獲取資料」,最終處以罰款6000港元。

在香港,查冊是記者和不同專業人士常使用的、查閱公開資料的方式。至今,蔡玉玲是第一名因查車牌資料而被政府控告並罪成的記者。今日裁決一出,社會一片譁然, 蔡玉玲罪成,這意味着香港記者此後查冊很大可能違法,調查報導難以進行,傳媒的調查權和公眾知情權將受到傷害。

判決一出,蔡玉玲以紙巾拭淚,公眾席上的退休新聞工作者和市民不斷傳出「吓?」的詫異聲音。庭審完結之際,蔡玉玲與律師團隊擁抱後步出法庭,眾記者及旁聽人士在庭外拍手向她致意,人們高喊「採訪無罪」、「查冊無罪」,她沿路淚流不止。

庭後,蔡玉玲對記者說:「今天法院可以判決我刑責,但我不認為自己有罪,我亦覺得做調查新聞無罪、查冊無罪、捍衛新聞自由無罪。我認為我繼續做新聞,會是我對今次判決最好的答案。」她補充:「這兩年,我能夠用鏗鏘集編導身分做7.21兩個報導,是我的驕傲,我引以為傲。」

37歲的蔡玉玲是香港資深記者、編導。她自2007年加入香港電台(港台),製作視像報導為主,曾製作《香港故事》、《窮富翁大作戰》等特寫節目,2012年起擔任《鏗鏘集》編導,也曾任港台工會主席。2012至2013年間,港台恢復招聘公務員時,蔡玉玲成功考上,後來轉職至主力調查報導的新聞通訊社「傳真社」。被捕時,蔡玉玲是自由身記者,也是港台的合約記者,以外判形式,為港台《鏗鏘集》製作報導。

入行14年後,記者從時局漩渦的旁觀者,成為湍急水流中的主角。去年11月3日,她因製作《鏗鏘集:7.21誰主真相》專題,使用查冊方式調查車牌車主,警方指她涉違《道路及交通條例》將其拘捕。她被控以兩項虛假陳述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港元和監禁6個月。3月24日,她就兩項控罪,在庭上表示「不認罪」。

被捕後,蔡玉玲的港台職務被暫停,香港紛亂加劇,她所供職10年以上的港台,近來也迎來極大震盪。過去5個月,端傳媒持續跟訪,紀錄一名記者被告後的經歷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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