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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十論:在纏鬥中墜落

「讀者十論」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組精彩讀者留言刊出。

圖:端傳媒設計組

端傳媒社群組

刊登於 2020-12-05

#讀者十論

1. 雨月,回應《知華派謝淑麗:美國需要自我療傷,但更有智慧的策略是繼續開放

讓來自中國的競爭變成美國自身凝聚共識,加強科技投入的正向激勵,這個觀點很好。其實和中國面對歐美的施壓與高標準而去提升自己的經濟開發度、環保標準等有異曲同工之妙。

相互競爭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提升自己,一種是把對方搞爛。過去的四年一直是雙方不斷拉低自己的下限,突破彼此的底線,對對方的混亂內爆幸災樂禍,進行毫無意義的外交挑釁,對人類的進步毫無推動。這種競爭,就算最後有某一方勝出,看起來也十分可笑。

至於美國能不能在這種理論上可以是良性的競爭中避免被中國「佔便宜」,並最終獲勝,還是要看美國自己的本事。

2. 第十一個觀察者,回應《知華派謝淑麗:美國需要自我療傷,但更有智慧的策略是繼續開放

有一點很關鍵,美國仍然希望保持半導體行業的領先地位,在於「能製造,能出口」通過出口來增強中國半導體行業對美國的依賴,特朗普政府已經證明限制芯片出口只會導致中國芯片自研加速,前段時間美國對華為的限制措施裏突然放寬——即使高通不提供手機芯片,那麼就換成英特爾來提供,這一點很明確,靠圍堵殺傷華為等企業只會造成中國自研芯片計劃加速,而放寬出口反倒是另外一種「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在資本看來,擺脱對美國成熟供應鏈的依賴顯然比在圍堵下自研更難。

3. bbbbbb、Lolikon,回應《知華派謝淑麗:美國需要自我療傷,但更有智慧的策略是繼續開放

bbbbbb:如果各位有興趣,可以讀下foreign affairs的The Overreach of the China Hawks(包括其反駁的相關文章An Answer to Aggression)。其中指出,與很多西方觀察相反,中國的目標從來不是輸出意識形態,undermine democracy。西方國家沒有看到或者故意忽略中國的外交是為了在敵對的環境中保護自己的核心利益,例如領土完整,發展利益,不被干預內政的權利。我覺得基本中肯。中國的外交是向內的,它並不尋求對外輸出價值和意識形態。它的目的歸根結底還是為了創造合適的國際環境,實現復興。

從這個角度想,如果西方國家全面對抗,能對中國有什麼影響呢?極端的外力能推動中國向民主自由發展嗎?顯然不能。中國的外交是為內政服務的。俄羅斯,伊拉克,土耳其,伊朗,利比亞,阿拉伯之春,有任何一個國家在西方國家或者思想強力介入後改變嗎?沒有。而且很多比原來更糟了。

那有人會說,全面對抗的目的是限制中國的影響,保衛自由民主的果實。可是,最近的調查都會發現民主在全球範圍內減弱。是什麼原因呢?如果民主是可欲的,高效的,怎麼會有這種趨勢呢?難道一切都歸功於中國不斷擴張嗎?顯然這不客觀。民主國家內部問題叢生,民粹主義大行其道,想必是一個不輸與外部因素的原因。想要別人走你的路,自己先要走好。這是簡單的道理。如果走不好,就給別人扣個帽子說他的路是歪的,他故意要把路帶歪,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小弟也不會跟著。

美國要走好民主的路,就是要先向內看。把疫情處理好了,就是最大的人道;把種族關係處理好,把選舉處理好就是最大的民主。國家重新開放,煥發生機,才能有感召力。我是挺希望美國這樣的。

簡單化,一刀切的對抗,沒有任何感召力,不能達到任何有意義的結果。培養的只是仇恨。遺憾的是最近這四年中國和美國都在這種纏鬥中越跌越深。希望拜登上台是一個改善的契機。

Lolikon:我同意@bbbbbb所說的,哪怕是極權國家,人民的自主性和獨立思考必須得到尊重。從這點上來說,中國內部目前的體制沒什麼不好,至少大部分人是真心擁護的。但如果你堅持這一原則的話,那你就會看到中國正在或將要侵害其他地方人民自主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比如香港或台灣。

而對於美國而言,一個有效的對華策略的最終目標並不是讓中國民主化,而是阻止其繼續危害其他人民選擇美國所堅持的價值觀念的權利。我同意文中的很多觀點,比如美國應該繼續開放,團結自己的盟友,以及彌合內部的分裂,但我所擔憂的是,文中的觀點並沒有體現對一些基本原則的堅持,而這正是之前的接觸策略被認為失敗的原因。

4. Minagi、ArtKang,回應《同婚通過後,國王與國王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

Minagi:終於看到有人願意寫一些不一樣的「反同方」觀點來打破世人對反同人群的刻板印象了。由於我自己身邊同時存在着很多挺同與反同的朋友,我對這一問題的立場算是比較中立的,平時總是對這一話題保持沉默。現在看到有人願意拋棄政治正確與立場先行的觀念來討論這個問題,我也想來提兩個與各方主流思想有些不一樣的問題(這些問題都出於我個人的經驗,並且基於「同性戀不一定是天生的」這一假設)。

第一個問題是,目前挺同方正在逐漸掌握互聯網世界的主流話語權,主流的聲音似乎開始變為「鼓勵」同性之間的結合,這是否會加深男性與女性之間的性別矛盾?我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是,我認識不少原本是異性戀的挺同者(以女性居多)在與異性相處不洽後,都曾發出過「與異性相處實在太難了,以後還是跟同性談戀愛吧」的感慨。我不認為這是一種對社會有利的想法,一個人只要生活在這個社會中,就難免會與異性接觸甚至是合作。放棄與異性結合與其說是一種選擇,不如說是一種逃避。長此以往,本來就因為極端女權主義和極端男權主義而割裂的性別矛盾很可能會再度加深,人們會更加地排斥與異性進行更深入的交往或合作。

第二個問題是,生育率怎麼辦?我認為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中,同性戀者應該是會越來越多的,這也就意味着許多國家原本就低得可憐的生育率會更進一步地下降。既然同婚合法化已經是大勢所趨,那麼是不是應該相應地採取一些其它的措施來彌補生育率?我目前還沒有在其它的地方看到有討論這一個問題的,但這肯定是很值得討論也很重要的議題。

由於我認為從目前的趨勢來看,同婚在各個國家逐漸合法化應當是順水推舟的,因此我所提出的問題都是針對挺同方的,但這並不意味着我是在代表反同方提出這兩個問題。希望有人看到這條評論的時候不會先入為主地定義我是「假中立」,並帶着情緒來審視我的發言。

ArtKang:我想針對幾個邏輯上的推導回應。第一,和同性談戀愛其實一點都不會比和異性談戀愛簡單。所以沒有什麼和同性交往比較容易這種情況。男友和哥們是不同的。兩性間的矛盾恰恰是長期以來的保守思想造成的。要解決也恰恰需要性平教育。

再來,性別教育會降低生育率這個邏輯到底有沒有直接關聯? 為什麼有很多人不結婚,或是結了婚不想有小孩? 如果去問這些人,得到的答案會是什麼? 真的有人會回答「因為我國中學了多元成家」嗎?

最後,沒有什麼實質平等和名義平等這種東西。平等就是平等。給白人和其他種族的人劃分不同的座位就是一種不平等,即使兩張椅子是一樣的。

5. c_c,回應《同婚通過後,國王與國王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

這篇報導爬梳的詳盡,很多人都忽略了反性平運動一開始就是始於反性平教育(和反墮胎),以及它們和反同邏輯的殊途同歸,以及雖然組織與名稱千變萬化、包裝手法也逐漸精緻,核心者仍然是美國靈恩派組織與那些熟悉的老面孔。

「人只要生活在這個社會中,就難免會與異性接觸甚至是合作。放棄與異性結合與其說是一種選擇,不如說是一種逃避。」

事實上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也難避免和不同世代、種族、國籍、職業、階級的人合作,「異性結合」並沒有特別獨特於其他任何跨身份結合,但不見有人主張應提倡老少配、跨國跨種族婚姻、地位不想當的結合,其餘則應抑止以避免加深族群衝突。

可以思考,唯獨將異性結合視作預設值,反之就是逃避(在這邏輯下獨身的選擇大概更需要被貶低),到底是真的因為認為跨族群交流只有婚姻一種,還是是源於傳統敘事下的刻板性別分工,與婚姻應作為維繫父權體制下生產單位與財產制度的邏輯,尤其後者是女性主義者同樣與同運人士欲推倒的。

6. bbbbbb、c_c,回應《同婚通過後,國王與國王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

bbbbbb:我又想了想: 1.種族隔離(座位)是實質不平等。

2.你完全可以想像一個社會,不把同性婚姻叫做婚姻,而比如叫做「天合」,並且在法律上和婚姻一樣有相關法條保護,但概念上它們是不同的,雖然都是一種結合。這就像黑人和白人都是人,但即使平權運動非常徹底,黑人也是黑人,白人也是白人。

3.所以在名義平權上,自然的問題是需要做到什麽程度?那本質的問題就是同性戀和異性戀有何不同又有何相同。根據這個問題的答案大家來探討,或者説博弈。

4.名義上的同性平權確實在瓦解已有的社會規範,或者説通過改寫概念瓦解規範。比如marriage,我查到 OED 的第一條定義就是 The legally or formally recognized union of two people as partners in a personal relationship (historically and in some jurisdictions specifically a union between a man and a woman)。 很明顯前面這半句反映了平權運動的進展,括號裏這半句反映了歷史文化。從這個意義上説,異性結合的確是預設值。你要改這個預設值,是有成本的,你要 justify。比如 marriage 這個詞在基督教文化裏是有connotation 的。爲什麽要教育信基督教的人,改變他們對 marraige 的定義呢?特別是政府主導的,對對他們的孩子進行這種宣傳。

5.這就是為什麽同性結合不斷說自己是天生的,而不是後天選擇的。他們在證明同性戀和異性戀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是一樣的。但很明顯文章裏的反同人士不這麽看。

6.很多人會把同性平權和反種族主義類比。在保護社會少數上他們是相似的。但的確很多人認爲同性結合/異性結合的區別大於膚色的區別,特別是如果同性戀不完全是天生的。相關問題其實是,多夫/多妻/多人的結合是不是 marriage?他們與傳統婚姻有更大的不同。那麽這個平權爲什麽只做到同性2人結合?

c_c:@bbbbbb: 1.原始基督教的婚姻定義可不只是一男一女而已,而是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永遠不避孕+都必需是基督徒,且不限旁系近親通婚甚至鼓勵;台灣的「婚姻預設值」亦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多妾。

2.跨種族、同姓氏、跨宗教、跨階級、再婚者等等現在多半常見的組合,原本也不在這個世界的婚姻預設值內,所以主張婚姻本質論而支持隔離立法的人,同樣必需回答自己是否同樣主張所有「非預設值」都應該另外立法的問題,或只是在挑軟柿子。

3.沒有人要基督徒改變他們婚姻的定義,只是反對他們試圖強迫所有人都必需照著基督教教義就好了(更別說也有認為同婚符合教義的基督教會),這也包含干涉義務教育中教性平教育或演化論

4.性、愛、繁衍跟婚姻都是各自不同的事,法律並不綁在一起,婚姻的本質是為「共同生活的伴侶」的制度保障: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時不會有驗證是否相愛的程序,任何人不用處於結婚關係也能打炮(近親性交與婚外性交只要合意就不違法)或不打砲,沒有或不再有繁衍的可能或意願的伴侶等也不會被拒之門外。

5.所以,並不是同婚需要 justify,而是支持異性婚姻壟斷才需要 justify:政府到底有什麼好理由,唯獨依照一對伴侶的性器官是一樣的或不一樣來進行制度隔離?

bbbbbb:感謝c_c的回應。我基本同意。而且也與我說的不矛盾。概念就像一把傘,有人要進來,有人問為什麼不能讓他們進來,有人問憑什麼要讓他們進來。這種分歧本質上是因為大家對傘的定義不同。

當你把婚姻定義為「共同生活的伴侶」的時候你已經在說和反同的人不同的定義了。其實同樣的邏輯,可以提出很多問題。比如同居和結婚有什麼區別?(之前提過的)為什麼把婚姻限定在兩人?婚姻是否在性上面具有排他性?人和物體共同生活算婚姻嗎?(比如人和枕頭的家庭能收養小孩嗎)

對所有這些問題,有任何理由能讓政府區分嗎?

所以我比較同意之前推薦的「後同婚時代,讓性解放重回枱面」,邏輯上同性平權的終點就是婚姻和家庭概念的解體。這把傘裝下越來越多的人,摒棄了越來越多的概念,最後它已經不是傘了。

我曾經想過,是不是能有一些更基本的正義來幫我們劃這條線,界定這些概念?如果規約一下,最最挺同的人可能會說基於同意的自由結合的生活方式就是婚姻。然後有些人可能會把愛加進去、有些人會把性加進去、有些人會把社群認同加進去、有些人會把科學加進去(比如近親容易生產畸形兒)。等等。那在同意(也就是自由)社群認同、科學、文化歷史認同(性、愛)這些考慮之間如何排序呢?我覺得只不過我們正好生活在一個自由主義的時代,所以把認同排在了前面。自由是一個終極價值,但它比其他價值一定就高嗎?

7. bbbbbb,回應《「蛋殼」摔成的故事碎片

我從「新浪財經」找到「蛋殼模式,可以休矣」的文章,基本講清楚了。貼如下兩段。我覺得本質上蛋殼是在做兩個現金流之間的利息差。現在租客付款的現金流出了問題,收儲房源的借貸過度擴張,導致崩盤。

細觀蛋殼公寓,其商業模式其實十分簡單,甚至堪稱原始,其本質就是「二房東+租金貸」。作為運營方,蛋殼通過融資借貸,收儲房源對外出租,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實現獲客,而後再引入租金貸,由金融機構向租客發放租金貸款,再由房屋租賃人向金融機構按月償還租金貸。

實際上,蛋殼的主要現金流,即為租金貸形態存在的預付款。上述比例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呈現出後續租金貸用戶「人頭」的不足,而蛋殼的模式中,現金流部分的相當比例,要用於償還各類融資或貸款,抑或收儲更多房源,從而獲得更多的租金貸,但是,後續租金貸使用比例的下降,就帶來了接續的風險,再加上在還款、收儲房源等環節的控制不甚科學,就給整個資金的循環帶來了威脅,最終導致資金鍊斷裂。

我覺得其實蛋殼做的是合法生意。是藉助互聯網,以租房為基本商品,幫助金融機構撮合買賣雙方。像螞蟻金服一樣,對金融機構來說租金貸是好生意,人頭多,金額小。但是蛋殼在過程中使用了過高的槓桿,所以崩盤。

這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會發生。合理的解決辦法應該是: 1.鬆綁金融機構,讓他們可以拓展小額貸款業務(但槓桿要受監管)。這樣一定程度避免了蛋殼這種中介的出現。2.對於互聯網金融的新形態,看其本質。如果如蛋殼一樣是與傳統金融相似的業務(賺取利差),那麼就要受金融行業法規的監管。這也是國際的趨勢。

8. triggerwarning、Solidus_xin,回應《「蛋殼」摔成的故事碎片

Solidus_xin:政府現在做事方式就是拆散個體,不至於行成群體事件。另外我好奇,如果國外遇到類似事件會如何處理,有沒有好辦法。政府是否可以介入公司破產,強制變賣資產補助受害個體。或者受害人集體訴訟,擴大訴訟的力量。

triggerwarning:@Solidus_xin:下面講道在國外會怎麼解決這事的: 第一,這種事基本不會出現,因為公司不可能以違背法律的方式來出租住房,因為無論是房東還是租客都能將它告上法庭。違法嚴重的話,公司的責任人甚至會被公訴。

第二,監管部門不會等到違法行為已經釀成嚴重後果後才突然以一刀切的方式來解決違法造成的問題,而必然會考慮到每套解決方案能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第三,房東不能視法律為無物,以黑社會的方式強趕租戶,而警察對此也不可能無作為。 第四,在媒體的監督下,以上三點哪一點被違反都會被曝光,而曝光後也不會有控評。 以上就能看出法制社會和「法治」社會的差別。

9. Draconis,回應圓桌話題《浙江女大學生於微博撰寫援交日記引發網友熱議,你如何看?

一:這個女生的苦難是社會現象/一角,而不是所謂個案、私事。個人選擇的含義是,這些個體/群體的苦難,而且也是因為受難者自己選擇的才會有的。劉曉波不那麼多事,選擇發聲,就不用死於獄中。大頭娃娃,哈哈,低等人,自己貪小便宜去吃國產奶粉,是這樣的了,吃出問題還要人可憐?紅黃藍?為什麼不送去規範的,更好的幼兒園?這點學費還想人家給你家小孩當皇帝?⋯⋯

但,他們最早的選擇並不是走向苦難的,除了極少數人,沒有人會選擇受罪。他們的苦難是在他們的個人選擇(可能是劉一般自願,也可能像囊中羞澀的父母一樣選項有限)發生了之後,因為建構性的社會問題(言論自由的審查,食藥監管系統的漏洞,官僚體系的腐敗,etc.),因而被剝削,被踐踏,造成了個體/群體的苦難。這個中過錯,我認為是以不公義的架構為重。就好比把把人摁着打,人被打死了,卻怪責被打的人這麼沒用。那麼如果這個架構被改變(一開始就不打人),那他們也大可不必遭受這樣的苦難(人不會被打死)。

而這個女孩,她的苦難根源也和這些個人或群體一樣。文化和法律對性侵和其他性犯罪的姑息、縱容,甚至鼓勵,在當前文化和價值觀念下的家庭結構、教育、價值觀影響、教育和心理健康的疏忽、對未成年人(特別是女性)的保護缺乏等等因素,無一不把她推下去。此外,她絕不是個案,而是一大個沉默的群體裏,第一個站出來公開訴說的人。我想知道為什麼她不值得被關注。

二,我並沒有說全是其原生家庭的責任,我個人也並沒有如此認為。就好比一個人童年被虐待,長大後成為連環殺手,也要負完全的責任。我認為拿這個理由博取同情是荒謬的。以存在主義的視角來看,Sartre 的想法是完全的自由需要完全的責任,既然這人基於自由意志去殺人,那麼他/她就要為自己的自由選擇負責。

誠然,有人在惡劣的環境下還是做得不錯,但是大環境很重要。蓮花出淤泥而不染,但生活在淤泥下更多的不是荷花,而是各種髒東西。

拿疫情期間家人在後院種的瓜果來說,在熱浪期間,我懶,並沒有去澆水和蓋遮擋物,不少小瓜和葉子都焦了。當然,大可以說「就算是這樣也有不少瓜活下來了」,這類似於杯水半空半滿的看法,但這總能做得更好;幾個倖存下來的瓜果並不能說我是一個好……業餘種瓜人(制度),因為有很多瓜和蔬菜本來並不會被焦掉,如果我做好我的工作的話。 而且人可不是杯水或者瓜果。

原生家庭作為當前社會下最基本的社會單位,其對個人的影響不可謂不大,但並不是全責(再申明原文和個人並沒有提出原生家庭承擔所有責任這一觀點)。除此之外,如第一點和原文所指出,該負責任的遠不止她/她們和原生家庭。這負責的名單,我就不再贅述了。

三,她選擇公布,那麼就要為她的自由選擇承擔責任。但問題在於,公開的討論是一面倒的侮辱(看微博),沒有任何反思抑或同情,幾乎只是對她和其女性身份進行羞辱。而且,作為大山的一環,當前體系的價值觀念導致了這一言論潮流。而這本身就是我所不認可的不公義的一部分。

10. 第十一個觀察者,回應圓桌話題《主打無限制無廣告的社交平台「MeWe」捲起風潮,你也有在用嗎?

在說互聯網隱私問題之前,我要提出一個事實,「特朗普的言論及相關新聞常被貼上警告標籤」是因為他的部分言論確實是很不嚴謹的,甚至是反智的,而他作為美國總統,「總統」歷來作為一個有公信力的發言單位,他的言論必然會影響很多人,比如消毒水治新冠,要向遊行示威者開槍等等垃圾話,如果不標上「不實」的標籤,真的有人去做了怎麼辦?誰來對此負責,難道是是平台嗎?川粉們湧去新平台和掩耳盜鈴又啥區別?去了新的無審查的平台,川普那些不靠譜的話就能變得靠譜嗎,這不就是掩耳盜鈴嗎,恕我不能理解。

好了,現在開始說「互聯網隱私」的問題。我的觀點是:只要使用了「社交軟件」,就沒有隱私可言,沒有逃避「被演算法全盤掌握、滲透」的空間,這是社交軟件本身的屬性導致的。

說白了,社交軟件的作用就是讓你發表的東西被別人看見,這本身就是一個向外「暴露自己」的過程,「在線社交平台」本身便是一個構建人與人鏈接的產品,而與別人產生鏈接就會導致「信息流」的外泄,「社交平台推崇用戶向世人展示自己的生活和觀點」本身就和「不被跟蹤監控滲透」相衝突。

在網絡上完全匿名的代價就是完全「去個人信息化」:不要暴露你是誰、不要暴露你的位置、所處的環境、政治觀點、興趣愛好、語言群體等等。如做到上面這些的人,他在社交平台還能發表什麼呢,他還要社交有何用?所以如果要有完全匿名,最好的辦法就是直接不要註冊使用社交軟件。

套用一句國安部門的標語「涉密不上網,上網必泄密」。但是問題來了,人總要在網上溝通啊,怎麼辦?簡單來說就是進行點對點軟件,比如 telegram 等;至於 wechat 之類的軟件,既然防不住泄露,那就少放個人信息在上面。

了解網絡安全,才會發現漏洞到底有多少,我所有的核心隱私內容(主要指密碼日誌之類的)全部不觸網,採用紙質記錄,至於我是誰我住在哪我愛好是啥喜歡什麼這種次級隱私內容早就被阿里巴巴,騰訊各大銀行和金融機構這種巨頭摸透了,因為人在社會上生活總得網購,用銀行卡,要社保醫保,辦電話卡實名制,完全脱離網絡存活的人大概只有那些山上的隱士了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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