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物深度逃犯條例

潘國靈:逆權或風暴,我以眼目所見

在黃藍光譜之外,其中人性之幽微,恐怕也不可全收衲於社會性的「公義論述」 之內。如果抗爭者必然也是「異見者」,那異見不僅是相對於敵方。

2019年10月9日,在高等法院聲援梁天琦的市民。

2019年10月9日,在高等法院聲援梁天琦的市民。攝:劉子康/端傳媒

特約作者 潘國靈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9-11-02

#香港作家#香港

人在現場,街角一個轉彎私人的回憶襲來,人忽爾從「大世界」褪入「小世界」,而我說不出何者為大,何者為小(「大時代」為大嗎?「小情小傷」為小嗎?)

事到如今,有誰還有能耐細說重頭,細聽重頭?其實不過不久前。對很多人來說,「反送中事件」作為一場運動或風暴,至今四個多月。個人會將時間座標撥得稍早一點:2019年3月31日,第一場的反送中遊行。當然,那時未可稱為「逆權」,而只是一場遊行集會,但這天標示著「反送中運動」,由議會走到街頭的開始。當日天色很好,遊行人士不多,後來官方公佈為一萬人。民陣發起,舉標語的有社民連,站台的是傳統民主派人士等,幾可預期。那天我參與了。那時,作判斷十分容易,「反送中」擺明是惡法,議會的制度暴力昭昭在目,特首一邊恃勢凌人一邊恃「善」欺人——說甚麼為受害人「取回公道」連「同理心」都搬出來了。地獄的路由善意鋪成,這回卻是偽「善」的善。臨走時跟台上的林榮基握了一下手,他對情況不感樂觀準備赴台而去。我不知他認不認得我,我年青的時候到銅鑼灣書店買過書,給他贈過書也聊過一下書話。但認得與否不重要,握手不過為傳達一點道別和感謝之意。後來見到學術自由學者聯盟幾位學者拉著橫額前來,於是又折返加入他們,集會後坐下來開了一個小會,無可獻策,旁聽為多。

第二次遊行,4月28日,民陣公佈數字為13萬。這次比較特別是現場設「工殤紀念碑」,悼念剛離世的「工傷鬥士 」陳錦康(只消幾個月,人們仍記得嗎?)。這天我有事在身,沒去。以上,可說是逆權運動的前奏曲。

然後是6月(是的,又逢「九」尾年,6月風暴,歷史有規則的嗎?)。6月9日,民陣公佈數字,遊行人數為103萬。是甚麼因素令人數幾何級增長?都說是「完美風暴」,其實就是政府及其派系,做錯太多太多的事,一石擊起千層浪。但直至此時,我會說,一切仍是「日常」的。平日上班,週日遊行。3月31日、4月28日,以至6月9日,都是星期日。警方事前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現場開路,或有意阻塞。一切沒有溢出我們安排或被安排的生活秩序。於此來看,6月12日是一個轉捩點。那天星期三。人們上班。政府一意孤行,立法會準備恢復二讀辯論。當天走出來的人,都抱著力挽狂瀾之心勢要阻擋辯論恢復。但說真,當時很多人包括我,都很悲觀,以為只可頂到一天。去到現場,人們佔領街道,近五年前似曾相識的印象復來了,只是人們經歷雨傘運動,大概知道長期佔領並非上策。下午1時多仍風平浪靜,到3時多聞說有警察在政總開槍,未幾催淚彈在夏愨道如雨密降,在場示威者由金鐘一直節節退守,到被趕至中環遮打道時已入黑了。

那天,我第一次戴上黃色頭盔。那天,我知道保鮮紙包手的用途了,原來催淚煙除了嗆鼻和灼眼外,留在冒汗的手臂上也有微刺感覺。我孤陋寡聞,當日才知道,催淚彈外還有催淚水劑,橡膠子彈外還有布袋彈。到遮打道時我記得遇到導演馬,說到阻這惡法必須要動員全民,不能只靠一個階層(或年齡層)。事實上,我一直認為這是一場全民運動,如果到過現場會知道。而當晚呢?我們看到特首的訪談(「孩子論」),我們見到她扳起黑臉急急把當日定性為「暴動」。事已至此特首仍堅持「初心」三天後才拋出「暫緩」二字(後來變了升級版「成語動畫廊」:壽終正寢,名存實亡)。是這一錯再錯大錯特錯才燃起6月16日那週日的200萬人上街。有誰仍記得當天是父親節?今年有多少人的父親節在街頭慶祝,還是索性棄父親而去?6月風暴,這三天堪寫入香港史冊,大家打了殊死一戰。國際媒體也大概在此時,對香港抗爭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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