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逃犯條例

馮志強:越打壓,越抗爭——香港警民衝突惡性循環背後的管治與失責

在衝突之外,我們還可怎樣看待這次社運激進化的制度根源,或甚理解警民衝突和「反修例」的去向?

2019年7月15日,大批警員進入商場與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短兵相接,雙方發生流血衝突。

2019年7月15日,大批警員進入商場與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短兵相接,雙方發生流血衝突。攝:林振東/端傳媒

刊登於 2019-07-19

#逃犯條例#香港#評論#馮志強

任何人都無法否定,香港的社會運動已經走上一條激進化的道路。自七月起,連續兩星期不同的團體和市民發起遊行,而遊行過後又會發生中、小型的衝突。警方和示威者的鬥爭、前者的武力鎮壓,相繼成為媒體爭相報導的重點。美國《時代》周刊更選出香港示威者為最具影響力互聯網人物,背後表明香港的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下稱「反修例」)已經成為界定這個城市的焦點。在衝突之外,我們還可怎樣看待這次社運激進化的制度根源,或甚理解警民衝突和「反送中」的去向?

抗爭前、抗爭後,港府的固執

港大的卜約翰(John Burns)教授就在7月14日於 Hong Kong Free Press 述文,批評特區政府的管治策略。該文提到兩個重點。其一是,現時行政主導的政治制度已經無法為人民提供一個有效的政治渠道,同時群眾又無法利用手上的選票去更替政府,特區政府往往無視民間社會的和平訴求。因此,自下而上的社會抗爭便是唯一給予特區政府壓力的直接途徑。政府越無視民間訴求,「反修例」只會繼續發展,就像一輛沒有制動系統的列車。卜約翰同時提到有關政府與民間社會的信任問題。簡單總結,就是越來越多的市民傾向相信,特區政治只是聽從中央政府的指令的代理人,忽視香港社會的擔憂和需要。

「我們不是沒有處理過爭議性的事」。這種講法背後的潛台詞就是,只要能夠處理建制派和既得利益集團的需要(例如商界),那麼其他考慮都只是次要。

事實上,自林鄭執政以後,不少事件都令政府和民間之間的互動變得越來越緊張。明顯的事例有「一地兩檢」和「國歌法」。以特首在6月15日的記者招待會上的講法就是,「我們不是沒有處理過爭議性的事」。這種講法背後的潛台詞就是,只要能夠處理建制派和既得利益集團的需要(例如商界),那麼其他考慮都只是次要。然而《逃犯條例》修訂出台以後,民間甚至是律師團體也不下一次提出過異議,但林鄭不下一次忽視這些意見。直至連一向支持政府的既得利益集團也表示不接受修訂時,才向商界作出九點讓步。這種做法不止一次地消耗了民間對政府的信任,令本來只是持懷疑態度的市民(至少不是持反對立場的人),清楚地目睹自己是如何被排除在政治參與之中,開始疑惑現行制度能夠如何保障自己。

因此,即使政府多次用不同的方式表示《逃犯條例》的修訂工作已經「暫緩」(suspension),甚至已經「壽終正寢」,民間社會仍然用各種方法表示,政府的回應未能符合他們的訴求。7月17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會見傳媒時表示,香港社會「不要再糾纏詞語和用詞」。顯然,至今特區政府仍未意識到,要重建社會對現行制度的信任和令局勢降溫,最簡單的做法就是使用香港人想要聽到的詞語,宣告《逃犯條例》的修訂已經「擱置」,以表現特區政府仍然會聽取和配合民意。這種做法當然有其限制,比如會削弱管治威信,但至少也可安撫到一些仍願意相信政府的人,令未來施政至少不會因為完全缺乏認受性,而變得舉步維艱。但特區政府並沒有選擇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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