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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亦凡:「沉默大多數」如何在中國的強制垃圾分類中搶主動權?

關鍵不是推斷政府能不能辦好,而是社會能否抓住機會,迫使政府為了實現治理目標向基層賦權,將垃圾分類變成一場自下而上的環保社會運動。

2018年7月1日,上海一個住宅小區的智能回收垃圾箱。

2018年7月1日,上海一個住宅小區的智能回收垃圾箱。圖:IC photo

刊登於 2019-07-12

#垃圾分類#垃圾焚燒

編者按:中國是全球產生垃圾最多的國家,年生活垃圾總量超4億噸,卻一直未能建立高效的垃圾分類回收系統。7月1日,上海成為中國第一個實行「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到2020年底,包括北京在內的46個重點城市也將陸續進入垃圾分類時代。

相比台灣,建立在公民社會基礎上的垃圾分類,自上而下、運動式的「上海模式」是否走得通?一邊鼓勵垃圾分類,一邊大力興建垃圾焚燒廠,透露出怎樣的執政邏輯和利益分配?在這場垃圾分類運動中,民眾還可以爭取哪些權利?端傳媒連續兩天、通過上述三個角度探討上海垃圾分類及其帶來的思考。這是系列第三篇,點擊這裏閱讀第一篇第二篇

7月1日,上海開始實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在全國率先進入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時代。這意味着中國的垃圾分類在2000年被提出,經歷了19年或三心二意、或有心無力的試驗之後,終於動了真格。

《條例》規範的對象涉及多種公私主體,但對社會影響最大的無疑是規定居民將生活垃圾分為四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干垃圾)投放,違者將被處以50~200元罰款。在很多地方,基層政府撤除了居民門前和樓道的垃圾筒,在小區內設置集中投放點,早晚定時開放,將《條例》表述為「逐步推行」的「定時定點」投放,直接一步到位。

直到《條例》實施前兩週,輿論才爆發。其中並不缺少支持的聲音,但也有大量報導和評論聚焦於被認為繁瑣、混亂的分類方式和「定時定點投放」給市民造成的不便甚至是羞辱,於是「被垃圾分類逼瘋的上海人」成為一個流行語。人們或隱晦或直接地批評這項政策的強硬、草率、不計成本和早產。

比如,FT中文網在7月1日當天發表了署名李牧之的文章《垃圾分類的社會成本》,認為這項政策是讓垃圾回收這件事情「去專業化」——原本就有的「拾荒者」(非正規回收業者)體系能夠專業而高效地回收垃圾,作者通過計算發現,全市居民從事垃圾分類每年將耗費相當於36萬個全職工作量,認為把這項工作強加給居民是對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作者認為,「對大多數人來說,垃圾分類是沒有收益」的,主要的動力來自「對懲罰的恐懼」,上海的政策造成了政府和民眾之間「你監督,我執行」的關係,而不是「基於居民一致同意的產物」。由於存在鑽空子的可能——比如小區外的垃圾桶就是常設的——會不斷有人設法鑽空子,最終沒人願意遵守規則,政府的強硬手段也將不斷加碼,社會成本不斷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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