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7月9日向傳媒宣布《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壽終正寢」,不出意外地,社交媒體上一片聲都是被政府玩弄輕視的憤怒情緒。這種警惕心固然值得肯定,但令我擔憂的是,無論傳媒還是意見領袖,聲討政府始終不肯用「撤回」字眼的內容,遠多於討論政府拒絕回應警方濫權一事。實際上在我看來,林鄭傲不傲慢、政府是否玩文字遊戲,現時可以退居次位,因為抗議核心早已是警權問題,在政府就修例做出實質性讓步後仍糾結文字伎倆問題未免錯焦。
警方濫權與《逃犯條例》修例殊途同歸
過去這些天,fb頭像換做黑色區旗可能違法的傳言、擔心八達通暴露地理信息而轉買一次性地鐵票的做法、現場受傷者不敢求醫的心理、甚至合法集會中的和平示威者都開始戴上口罩是因為什麼?寒蟬效應難道不是已經生效了嗎?
如果說反修例源於對中國法治的遙遠不信任,那麼香港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系統性濫權,則是《逃犯條例》修例的提前演繹。這里必須釐清的是,這一輪警方濫權包含濫用暴力(攻擊合法和平集會、過度使用武力、報復性搜查拘捕等)和踐踏程序正義(執法時不佩戴編號、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兩重涵義,因此它既是對公民社會有效運作和健康延續的重大威懾,也是對香港法治的實質傷害和迫近威脅,是有關香港政府公信力和合法性的真正危機。這正是檢討警權如此重要和迫切、從務實角度也具可行性的原因。
此前解說《逃犯條例》修例時,媒體和學者一再提到寒蟬效應,即雖然你我不是逃犯、雖然表面上異議者不在「送中」之列、雖然《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並不直接干預言論與集會自由,但都可能使公眾因恐懼而自我設限、因恐懼而無法順暢表達反對意見、因恐懼使現有的反對機制失靈從而讓渡更多公民權利。大家不妨回想,過去這些天,fb頭像換做黑色區旗可能違法的傳言、擔心八達通暴露地理信息而轉買一次性地鐵票的做法、現場受傷者不敢求醫的心理、甚至合法集會中的和平示威者都開始戴上口罩是因為什麼?寒蟬效應難道不是已經生效了嗎?
從警方逮捕甚至並未參與示威的Telegram群組「公海谷主」群主開始,從612當日警方無示警即升級暴力、違反警察守則向市民頭部開槍、甚至攻擊過路市民開始,從警方在已獲批准的和平集會區中信大廈兩面投擲催淚彈險些釀成踩踏事故開始,從警方攻擊和辱罵記者開始,從警方執法一再不佩戴編號、警隊高層一再為此開脫開始,從警方在救護車攔截傷者(注:根據RTHK直播截圖及事後救護人員的匿名投稿)、與醫管局合作獲取求醫者隱私開始,從警方僅因醫護人員的鄙夷就撤走醫院崗位開始,從警察在地鐵站搜檢手機是否下載連登和telegram開始……濫施暴力早已不是幾宗孤立的「有權用盡」、不是勇武派才會面對的危險,而是任何一個希望行使公民權利和平抗議、甚至任何一個對政府做法感到不滿的市民,都需要考慮的風險、可能遇到的失控,是早已瀰漫香港、只不過暫時被團結氛圍壓制的恐懼。
尤其需要關注的背景是,政府聲稱無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解釋是,現行監督機制運作良好。然而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已指出,向監警會投訴者可能反被警方檢控。結合警方此前的濫捕表現,市民顯然難以信任和運用這一監督機制。另一方面,無論監警會過往受理案例的比例、類型,還是幾宗為公眾熟知的具體案例都證明,向監警會投訴極其困難。如2016年報道旺角衝突時被多名警察突然毆打的前明報記者,在擁有視頻證據、目擊證人及毆打時表明身份的情況下,等待3年的處理結果依然是「無法追查」和「無法完全證明屬實」。早前也有前監警會委員澄清,監警會只能處理《警察通例》有關事宜及投訴,如警隊有關遊行示威的安排是否合適,6月以來的這一系列事件牽涉複雜,實質上遠超監警會權責。很顯然,單單依靠現行機制,無法保障程序正義。
在系統性包庇之下,仇視示威者、有權用盡、無權也要抖威風的警隊文化日益瀰漫,更令人格外擔憂。這種風氣固然與警隊一貫封閉而重紀律、權威、人情、派系的環境有關,與警隊高層需靠攏特首和中央以獲任命、警隊基層普遍學歷偏低有關(過往民調顯示學歷較低的市民會傾向政府),也與2014年七警案之後的警方動員密不可分。
無論是對七警案的支持、有關猶太人的不倫不類比喻和捐款行動,還是本輪抗爭中邀請數名明星的630撐警大會,這些高層表態在普通市民看來固然可笑,但對安撫警隊和將情緒困擾轉嫁到「暴徒」無疑相當有效。對多數基層警員而言,究竟是妖魔化市民想法和舉動、將執法視作宣洩機會,還是轉而質疑支付自己高薪還提供精神支持的警隊,答案不言而喻;更不提大量分析已指出TVB等平台如何選擇性呈現新聞畫面和事件來龍去脈,如果警員的主要信息源是喉舌類媒體,那麼根據缺失必要因果和選擇性呈現的新聞畫面,形成警察委屈、抗議者是暴徒的印象自然並非難事。近來甚至有前警員在採訪提及,身邊同事對六四鎮壓普遍持支持態度。
不僅導向市民的信任危機,未來市民行使合法權利也將付出代價,黑色恐怖甚至會進一步蔓延以至鉗制輿論、打壓公民社會,這恰恰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殊途同歸。
作為唯一獲權合法使用暴力的機構,當警隊系統性出現違規暴力、享有不被監察的特權、甚至形成鼓勵暴力的文化,最終導向的不僅是市民的信任危機,也意味著未來市民行使合法權利同樣會付出代價,黑色恐怖甚至會進一步蔓延以至鉗制輿論、打壓公民社會,這恰恰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殊途同歸。
執著「撤回」字眼已意義有限
所有涵義和語境疊加,「壽終正寢」實際是更為明確的「撤回」。如果繼續糾結「壽終正寢」並非「撤回」,我認為已屬吹毛求疵。另一方面,如果一再聚焦於措辭,向外傳遞的印象是,香港市民缺乏對另外四大訴求的認知,因此外界會對警方濫權如何刺激後續運動缺乏認知和體諒。
由於牽涉中國內地司法的口碑、牽涉一國兩制的維繫,《逃犯條例》修例尚能喚起國際輿論壓力,警權問題則是純粹屬於香港內部。這使得它在輿論聲量上出現了嚴重的不匹配。即便相比《逃犯條例》修例,警權問題近在咫尺、也最觸發市民的直接憤怒,即便自6月16日五大訴求已成香港社會共識,即便不少國際媒體報道了612當日的警方暴力⋯⋯在描述反修例觸發的一系列運動時,非本地傳媒依然鮮有準確追蹤警權問題引發的強烈震撼以及抗議脈絡的變化;本地媒體和意見領袖也將過多焦點放在政府又玩文字遊戲的問題上。
在我看來,如果6月15日政府宣布「暫緩」(indefinite suspension)尚不能放鬆警惕(雖然英文和中文出現涵義偏差可能恰恰不是香港政府向海外公關而是向中央顯示只做了有限讓步),6月16日的政府表態已可視為實質性放棄。這一判斷的核心依據,不僅由於措辭變化,更源於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訪問時指出,《逃犯條例》修例並非中央授意而是林鄭主動;建制派此後與林鄭的切割,則側面印證了這一點。如果修例來自中央壓力,以中央對香港民情的無知與無視和香港政府過往做法,除了強硬執行並無他法;如果修例是林鄭表忠心博政績的手段,執行功過都只在她一人,是否一推到底並不重要,不因為強推修例而喪失中央信任才是核心;但另一方面,因為得到北京背書和國內輿論封鎖的配合,林鄭能做實質讓步卻不能做口頭讓步。而隨著對抗愈演愈烈、林鄭逐漸變作棄子,挽回官聲就成為她的新重點。這一背景對理解林鄭的含糊措辭相當必要。
7月9日的傳媒會面,林鄭說的遠不止是《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壽終正寢」,還有「修例的工作已經全面徹底停下來」、「the bill is dead」,以及解釋可能市民需要「一個好斬釘截鐵的說法」,而「撤回」可能都引起疑慮。所有涵義和語境疊加,「壽終正寢」實際是更為明確的「撤回」。如果繼續糾結「壽終正寢」並非「撤回」,我認為已屬吹毛求疵。另一方面,如果一再聚焦於措辭,向外傳遞的印象是,香港市民的核心訴求在於香港政府使用「撤回」字眼,而非香港民眾仍在苦苦争取「撤回暴動定義」、「撤回抗爭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實行雙普選」四大诉求,因此也更难认知和体谅由警方濫權而刺激出的後續運動。
在特區政府公信力急墮的情況下,某程度上我都認同林鄭說辭,即政府做任何表態都無法就反修例問題取信公眾──實際上,只要政府繼續擱置警權問題,恐怕很難再挽回公信力。但是否對政府心存警惕是一回事,傳媒及意見領袖是否仍應將火力集中於「撤回」字眼,則是另一回事。在已然實現的目標持續追擊、在毫無進展的四大訴求上著墨甚少,現階段恐怕並無必要。
檢討警權是抗議的最大公約數
五大訴求固然缺一不可,但策略上仍需有所側重。
6月16日香港上街人數達到歷史峰值,顯然不只為反送中。民陣最終統計的「200萬+1」背後不僅是對中國司法體系的極度不信任,更是對警方濫權和梁凌傑枉死的憤怒,但這200萬背後並不是同等程度的付出意願,遑論抗議訴求和政治觀念上的共識。
如果說「撤回暴動定義」、「撤回抗爭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的訴求均與警權相關,「實行雙普選」則直指根源性的政制。語言上不肯妥協和高官得以逃避問責是「由北京主導的一國兩制」的天然限制,衝撞這一機制目前的結構、要求真正的兩制和雙普選,當然是必要和正當的;但另一方面,純粹從務實角度出發,政改問題並非短時間可見成效,而最不能退讓的程序正義、對公民社會傷害最直接和深遠的警權問題,才是最大公約數。
回溯時間線,警方濫權對後續運動的刺激可以說非常清晰,再請大家不厭其煩地回顧一次:2019年2月政府首次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即引起社會震蕩,2月到5月香港各界幾乎窮盡制度內外一切反對渠道。由於二讀三讀設置在6月12日一日內完成,加之立法會只有半數直選、此前6名民選議員被DQ(選上議員後被取消資格)、補選時又諸多限制,制度內反對途經早被堵死,6月9日的遊行因此成為最後希望。103萬人歷史性遊行最終只換得二讀三讀如常進行,這才使得阻撓立法會6月12日開會成為僅有選項────而包圍立法會,顯然無法在不設置路障、不阻撓議員進出的情況下進行。雖然當天一早即出現佔領街道,但直到警方暴力驅逐市民前,現場並無任何暴力。另一方面,警隊高層不僅快速將事件定性「暴動」,更出動150發催淚彈、20發布袋彈、多枚橡膠子彈和大量胡椒噴霧,使得70餘市民受傷。6月21日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直指香港警方6月12日的做法有違人權法;事後警方稱「當天只有5名暴徒」,也再度印證警方武力極不合理(150發催淚彈用在5名暴徒身上);12日之後不斷披露的多項醜聞,尤其15日的首例自殺,將6月16日的集會推向200萬人的高峰,撤回條例的單一目標也變作五項訴求,此後一直出現在所有社運場合。6月21日,上萬民眾甚至再現佔領,包圍警察總部重申訴求。而正因為法律框架內的表達(議員呼籲、傳媒討論、和平遊行)一再得不到回應,公民不服從才一再上演,直至出現7月1日衝擊立法會、掛出「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的象征性一幕,而由於市民在警權問題上體驗的系統性暴力,這次衝擊甚至罕有地得到較多公眾體諒。
過去一個月的大大小小的抗爭此處不贅述,但需要強調的是,正是612的警方濫權刺激出香港歷史上最大規模的遊行;正是612警方濫權的問題未得到處理,使得抗議訴求由一變五;正是612及之後政府拒絕檢討警方濫施暴力和踐踏程序正義的問題,才封堵了修復公信力的可能性,也使公眾對社會運動的想象力和容忍度被拓寬。
五大訴求固然缺一不可,但策略上仍需有所側重。而檢討警權正是本輪抗議的最大公約數,也是最不能失去的保障。
(沈度,自由撰稿人)
對逃犯條例的報道多是因為它是目前發生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之前guardian也每天Brexit,不覺得有什麼比例失衡。感謝端對逃犯條例的報道!
@antiV 我們都不是說警權不重要,是說把握重點也不要放棄其他。作者感覺有點說不要抓住不放了⋯
感謝端這麼重視《逃犯條例》修訂此事,看到此事不僅僅影響香港。
評論裡的台灣、大陸的朋友認為警權問題似乎並沒有字眼問題重要,而香港朋友普遍感到這件事極迫切但並未得到足夠重視,這到底說明了什麼其實不言而喻,恰恰是傳媒在向外傳遞信息時出現了很大偏差。比如包括端在內,在報導林鄭記招時一概將重點放在壽終正寢,甚至標題中也不會提及警權問題;因為過往警權問題也從未系統性報導或者即時更新(但本地傳媒和社交媒體則幾乎24小時不斷提提供新素材),政府措辭則是一有變化立刻追蹤。在這種報導方式一再強化之下,外地朋友才認為字眼好像很重要、警權好像只是附屬問題之一;又或者認為只是事件議程怎麼走只是抗爭者一方的事,無須平衡博弈、無須借助香港政府中央政府之間的權力平衡方式來推動。但警權是香港政府擁有足夠彈性處理、為挽回合法性也必須處理,而香港市民為了最基本的安全與自由不能有任何鬆懈的。連檢討法治跟合法性又在特區政府權責範圍內的警權都得不到處理,難道還能還能檢討傲慢的問題、甚至是與代表港人中央翻臉?如何討論這整事、如何傳遞香港目前的狀況,現在已經到必須檢視的地步了
同意 beckking 的見解。感覺把「全面堅持五大訴求」理解為「只是糾纏遣詞造句」是作者(假想)自己要放棄其他訴求,然後把這種「錯誤」拿來批了一頓一樣。就我自己(大陸人)感覺而言,如果林鄭的這種不專業措辭被接受,多少會給我一種洩氣的感覺,畢竟已經調動了這麼大的氣力來抗議卻只得這麼個不倫不類,無論警權問題是否解決;如果有人繼續「糾纏」下去並且獲得成功,以一個已經厭煩「糾纏」的心理來看,也多少會覺得「哎唷!真成啦!」的小小振奮吧?
到現在,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確實是最有共識的訴求,無論警權過大,濫用警力暴力、定性還是是否控告示威者,有一個獨立有公信力的委員會調查再作出建議,是最公平并能達致社會和解的平台。但是林鄭l死都不改字眼,一概拒絕其他訴求,不展示任何對話空間,第一條都如此固執,其實有什麼可以對話呢?
對逃犯條例整個修訂過程不太熟悉的,可以在端裏搜尋我發出來的這些報導或文章的題目。
剛剛去望了一眼,發覺我收集到7月1日前的不是超過120篇,是115篇。目錄67~131如下(現更新到:包括截止至7月5日幾乎所有行文裏包含「逃犯條例」這個詞的文章、報導,有一些如 @學長 所說的是其他專題的文章裏僅僅提及「逃犯條例」而未對此進行報導或是討論的並未收錄):
67) 20190614-陸委會港澳處長:「殺人案演變成進退失據,港府要負完全責任。」
68) 20190612-鄭肇祺:今天,We are Hong Kong;來生,再做香港人
69) 20190614-晚報:週日遊行前,多名行會成員、建制派突轉口風籲暫緩「逃犯修例」
70) 20190615-林鄭月娥表示,推動和暫緩《逃犯條例》修訂是特首決定,中央支持
71) 20190615-影像: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香港人走過的抗爭路
72) 20190616-【616遊行全紀錄】周一早晨示威者商議後轉往添馬公園集結,金鐘夏慤道重新開放
73) 20190616-「自由不是禮物,而是一個任務。」——數千台灣人上街頭反《逃犯條例》
74) 20190617-方志信:612清場,香港警察的戰略和戰術失當
75) 20190617-早報:香港大遊行留守者深夜用水馬堵路,政府總部今日再暫停開放
76) 20190617-晚報: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指特首由中方任命,下台與否非林鄭月娥能作主
77) 20190617-千人包圍特首辦,要求林鄭月娥「對話、撤回、放人」
78) 20190617-警務處長盧偉聰:現場有暴動,不等於說整個公眾活動是暴動
79) 20190618-黎班:暫緩《逃犯條例》修訂之後,香港面對的兩大課題
80) 20190618-早報:香港政府總部今日開放,週二行政會議突然取消
81) 20190618-林鄭月娥表示真誠道歉 未正面表示撤回條例 承認未來管治困難
82) 20190618晚報:澳門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宣布參選特首,強調沒有獲中方「欽點」
83) 20190618-讀者十論《逃犯條例》修訂:「我謹言慎行至今,仍常恐懼動輒得咎」
84) 20190619-葉蔭聰:由反抗絕望到育養香港
85) 20190619-橡膠子彈、催淚彈和胡椒球,他們在612經歷的警察武器
86) 20190619-晚報:李家超稱「六一二」警方別無選擇使用最低武力,行動由警務處長決定
87) 20190620-催淚彈進化史:全球警權軍事化背後,誰是數錢的大贏家?
88) 20190620-葉健民:香港人小勝一場,但未來挑戰更艱難
89) 20190620-孔傑榮:香港「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無法改變中國刑事司法醜陋現實
90) 20190620-歌曲《皇后大道東》疑遭內地音樂平台下架
91) 20190621-專訪許穎婷:「我係香港人」,紀念六四反對「送中」,但其實我比以前更温和了
92) 20190621-晚報:不滿政府未回應訴求,香港大專學界發起不合作行動
93) 20190621-香港黑衣示威持續,示威者一度佔領稅務入境大樓,包圍警察總部超過12小時
94) 20190622-「突如其來」的新一代:後雨傘大學生如何看社運
95) 20190622-警民對峙之間,拿著麥克風喊話的香港社工
96) 20190622-香港警民關係緊張,「撐警集會」晚間登場
97) 20190623-梁一夢:反《逃犯》修例,港府算漏了的三件事
98) 20190624-讀者來函:作為參加反修例遊行的大陸人,我經歷的尷尬和分裂
99) 20190624-晚報:「反送中」示威者到稅務大樓聚集,期間向受阻市民解釋狀況及致歉
100) 20190625-晚報:「連登」網民擬將「反送中」推上 G20 峰會,眾籌登報數小時達標
101) 20190625-不合作運動惹部分市民不滿,示威人士發起道歉行動
102) 20190625-從警署被捕到612佔領,一個「傘後一代」抗爭者的四個夜晚
103) 20190628-香港人眾籌數百萬使「反修例廣告」登上世界各地報章,你怎麼看?
104) 20190626- G20峰會前夕,市民前往各國駐港領館請願,3國未收信
105) 20190626-愛丁堡廣場數萬港人聚集反《逃犯條例》修訂 多國語言籲國際支持
106) 20190627-回應趙皓陽:知識錯漏為你補上,品性問題還需你自己努力
107) 20190627-制度性崩壞的香港警隊,需如何汲取國際改革經驗?
108) 20190627-早報:香港上千示威者夜圍警察總部,灣仔有警員對市民截查搜身
109) 20190627-晚報:美中首腦會談週六早上舉行,據報雙方同意會前暫停貿易戰
110) 20190628-四個學者告訴你,G20前後,香港的抉擇與未來
111) 20190628-連登仔大爆發:「9up」中議政,他們「講得出做得到」
112) 20190630-馬嶽:「反送中」風暴─目中無人,制度失信,殘局難挽
113) 20190630-鍾耀華:在香港,雨一直下
114) 20190630-撐警集會主辦方稱16.5萬人出席 有與會者與示威者對罵吐口水
115) 20190701-影像回顧:激盪六月,香港人的反修例運動
116) 20190701-不羈放縱愛自由:「反送中」運動背後的港中政治分歧
117) 20190630-專訪前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香港現在這處境,我最擔心十幾廿歲的年輕人
118) 20190701-香港回歸22週年,七一升旗禮、大遊行、佔領立法會全紀錄
119) 20190701-撐警集會現場觀察:藍白衣的香港人,他們想的是什麼?
120) 20190701-我們來自台灣,在香港訪談「兩百萬分之一百」人
121) 20190702-早報:林鄭月娥譴責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將對違法行為追究到底
122) 20190702-讀者來函:承認我們的無知,讓出一條道路給年輕人吧
123) 20190702-晚報:泛民主派斥林鄭月娥拒絕正視問題、試圖怪罪衝擊立法會的年輕人
124) 20190702-立會易主之夜:他們寫上什麼,留下什麼?
125) 20190703-進擊的年輕人:七一這天,他們為何衝擊立法會?
126) 20190703-晚報:美國國防部指中方近日在南海試射多枚導彈,違背不軍事化承諾
127) 20190704-早報:香港七一示威者13人被捕,反送中以來被捕人數增至52人
128) 20190704-吉漢:暴力抗爭先天有道德包袱嗎?
129) 20910704-晚報:香港「反送中」觸發英中外交風波,英方傳召中國大使抗議失實言論
130) 20190705-早報:香港科大學生會拒絕林鄭月娥邀請閉門會談,提出三項條件
131) 20190705-晚報:包圍警總「畫家」被控三罪,庭上投訴遭警員侮辱、性侵、恐嚇
剛剛去望了一眼,發覺我收集到的不是超過120篇,是將近120篇。目錄1~66如下(包括截止至7月5日幾乎所有行文裏包含「逃犯條例」這個詞的文章、報導,有一些如 @學長 所說的是其他專題的文章裏僅僅提及「逃犯條例」而未對此進行報導或是討論的並未收錄):
1) 20170418-吳靄儀:守住中港移交逃犯協議防線,抗衡越境執法
2) 20190218-封堵法律漏洞,還是誘發人權保障受損,你怎麼看港府擬修改的引渡條例?
3) 20190304-港府擬修訂逃犯條例——法律抑或政治問題?
4) 20190326-晚報:《逃犯條例》修訂下週首讀,港府剔九類商業罪行、否認賜商界特權
5) 20190401-曾在澳門被定罪的香港富商劉鑾雄提司法覆核,阻修訂《逃犯條例》
6) 20190402-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促港府擱置修訂《逃犯條例》、儘快展開公眾諮詢
7) 20190416-林鄭月娥稱相信大眾不會接受《逃犯條例》不設追溯期
8) 20190418-商人、社工、民運人士,《逃犯條例》修訂後,誰將成為「逃犯」?
9) 20190418-全球新聞自由度:中國大陸、香港排名再倒退,無國界記者擔憂港《逃犯條例》修訂
10) 20190427-逃離《逃犯條例》第一天,林榮基抵台:「不回香港了」
11) 20190428-影像:反逃犯條例修訂大遊行 民陣指人數高達13萬
12) 20190429-遊行人數回升,意味香港社運走出低迷?13萬民意能否抵擋《逃犯條例》修訂?
13) 20190429-晚報:「台灣殺人案」疑犯料十月刑滿,林鄭堅持修訂逃犯條例刻不容緩
14) 20190503-陸委會:港方不需修訂《逃犯條例》,也可直接移交疑犯
15) 20190506-晚報:泛民如期召開《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涂謹申、郭榮鏗當選正副主席
16) 20190507-港府回應逃犯條例修訂爭議 稱「港人港審」等方案均不可取
17) 20190508-晚報:美中經濟安全委員會指《逃犯條例》構成風險,促檢視《香港政策法》
18) 20190511-影像現場:《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鬧雙胞」 泛民建制議員爆發衝突
19) 20190514-影像現場:立法會「雙胞胎」續會,《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繼續擱淺
20) 20190514-晚報:泛民要求與建制、港府進行三方會談,以化解《逃犯條例》修訂僵局
21) 20190515-晚報:據報林鄭月娥堅持修訂《逃犯條例》,大律師公會12位主席聯署反對
22) 20190516-晚報:立法會兩派談判觸礁,傳港府明天預告《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直上大會
23) 20190517-晚報:中聯辦召見人大政協,要求支持修訂《逃犯條例》、批反對者造謠
24) 20190520-廿年前早批移交談判困難,專訪國際法專家凌兵:《逃犯條例》修訂相當激進
25) 20190520-晚報:港府去信立法會,提出《逃犯條例》修訂下月直上大會恢復二讀
26) 20190521-反對港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民陣發起下月9日再遊行
27) 20190522-晚報:「旺角騷亂案」被控暴動罪,黃台仰、李東昇證實獲德國批出難民庇護
28) 20190524-中美新冷戰香港角色:自由世界前哨?紅色中國前哨?
29) 20190528-晚報:多間學校師生校友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林鄭月娥民望再創新低
30) 20190529-晚報:劉鑾雄撤回「逃犯修例」司法覆核,自稱愛國愛港商人、冀減社會爭拗
31) 20190530-立法會39名建制派議員致函港府,建議「逃犯修例」門檻增至監禁七年
32) 20190531-早報:英國及加拿大發表聯合聲明,質疑「逃犯修例」損害香港權利及自由
33) 20190531-逃犯修例:台灣哪個部門符合「中央機構」定義,林鄭月娥未能解答
34) 20190603-香港反修例「6.9大遊行」,民陣已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
35) 20190605-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援引西方組織報告,強調中國司法獨立評分名列全球首三分之一
36) 20190606- What’s new: 法律界黑衣遊行創回歸以來人數新高,民調顯示主流民意反對修例
37) 20190608-香港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周日舉行,高院法官罕有實名參與聯署
38) 20190609-聯署風暴、素人街站、組隊遊行,他們為何在沉默中爆發?
39) 20190609-數據對比:「撐修例大聯盟」建制派動員未及五年前「反佔中大聯盟」?
40) 20190609-103萬港人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創回歸後歷史新高
41) 20190610-早報:香港反修例遊行,警方深夜用胡椒噴霧驅逐留守者,至少數十人被捕
42) 20190610-反《逃犯條例》遊行周一凌晨警方強力清場,立法會外爆流血衝突
43) 20190610-百萬人遊行後港府依舊強硬,政治性罷工罷市是另一條抵抗之路嗎?
44) 20190609-吳木鑾:修逃犯例與中央地方關係——香港需思考如何尋找平衡點
45) 20190610-讀者來函:望當局能知《逃犯條例》進退——一個台灣法律人的觀點
46) 20190610-晚報:103萬人上街過後,林鄭月娥提出循四方面續推逃犯修例
47) 20190610-台灣青年聲援香港反送中:「我們知道、我們曉得、我們在乎」
48) 20190611-鄭煒:欠缺政治機會和組織的香港,為何突然走出社運低潮?
49) 20190611-晚報:逃犯修例二讀前夕,民間發動罷工罷市罷課,警方鐵馬陣圍封立法會
50) 20190611-法夢:紐西蘭上訴庭判決指,中國有系統性的苛待被告和囚犯情況
51) 20190611-抗議逃犯條例行動,11日行動全紀錄
52) 20190612-香港醞釀前所未有的政治性罷工,老闆和打工仔會連成一線嗎?
53) 20190612-這些香港老闆響應罷市,休息一天
54) 20190612-早報:《逃犯條例》今日恢復二讀,立法會外民眾徹夜和平抗議
55) 20190612-反《逃犯條例》修訂市民佔領金鐘多條主要道路 警方發射逾150催淚彈清場
56) 20190612-影像現場:反送中示威佔領要道,雨傘再聚金鐘
57) 20190612-晚報:林鄭月娥接受TVB專訪,哽咽強調沒有賣港、從未為推動修例感心虛
58) 20190613-李立峯:逃犯條例修訂,民意到底站在誰的一邊?
59) 20190612-從哽咽到譴責,林鄭月娥一天之中的兩場講話
60) 20190613-李峻嶸:無大台、去中心化和「三罷」,能幫「反送中運動」走多遠?
61) 20190613-早報:香港政府總部今明兩天暫停開放,港鐵金鐘站仍將關閉
62) 20190613-晚報:港警昨暴力鎮壓示威、阻撓採訪,記者今全副裝備出席記招以示抗議
63) 20190613-蔡英文針對香港《逃犯條例》修訂爭議發表談話,指「一國兩制是不可行的」
64) 20190613-盾牌、警棍、催淚彈,19歲少年在612現場
65) 20190613-港警發射逾150催淚彈、20布袋彈、數發橡膠子彈,「全是低殺傷力武器」
66) 20190614-添華夏慤現場重組:第一枚催淚彈發射前後,他們經歷了什麼?
作為一個關心香港的台灣人,我有一點意見分享。
首先,從最根本的層面談「五大訴求不可側重」:
警方濫權固然問題嚴重,但我不同意作者對五大訴求應有側重的建議(無論側重的是否為警權檢討)。整體運動的延續必須建立在五個訴求的一點都不能少之上,原因是:在一場去中心的運動中,眾人的共識實則源自於百萬人上街後提出的要求,而當時提出的便是五大訴求。也因為沒有中心,這種群塑的訴求綱領不可、也無辦法輕易變換。五大訴求或許有種種可行性問題、隨運動進展輕重與可行性變化的改變,然而五大訴求作為運動的綱領自有其來自群眾的合法性,它必須是鐵板一塊,因為當運動方在訴求上有所側重,對當局而言便是「任何要求都可以調整」話柄。當然,運動方可能會想要辯解「我們並沒有退讓的意思」,可是運動方並沒有代表者,因此,一旦鬆動就等於全盤鬆動(哪怕這不符合事實)。
再者,論如何取得實質進展:
承前述的基礎上,在昨日當權者有新回應的這個當下,我同意作者文中提醒的「莫花費過多精力計較『撤回』」二字,但是,對回應的「不滿」仍需要被表達。我們應該把昨日港府的回應看做階段性的「進展」,畢竟它從不聞不問到回應了。只是,回應內容一方面像是一種安撫,其效果無異於某種溫情喊話,客觀來說港府敏銳的看中200萬人上街其原初訴求在於「法案」上,因此回應也僅就法案層次的退讓(一次是暫緩、一次是「壽終正寢」),這些退讓屬於「本來就該做的」,連退讓也玩文字遊戲當然應該遭受批評; 另一方面,我認為運動成功之處在於港府甚至連「暴亂定性」亦有回應,這等於港府承認此次運動的議題已不限於法案,連帶的運動本身的合法性也被「認可」為雙方爭議,從這個進展而言,我同意作者提倡延展對警方執法問題的關注,因為對方既已承認「法案施政有錯誤」、「對應運動的措施也有錯誤」,那麼就後者的確可以繼續與之論戰促進運動進展。
最後,談運動的外部建議:
港府的每一種回應其實都在藉機「定調和調整」雙方的爭議,他們可以經歷內部辯論、斟酌字句並作調查評估,反過來說作為沒有大台的民眾,固然有其運動彈性與應變速度,但是也必須更堅定所有人都是伙伴、一起決定的訴求都是重要訴求(哪怕實質面不可能同樣重要)。
建議在宣傳面一定要堅守五大訴求,在實質面持續保持多元關注、分散施壓,這樣才能延續運動的能量(然後,最好別期待任何「結果」是「可接受的」,除了五大訴求)。
Very true!
回覆 小溪流:檢討警權是癡人說夢,非常同意。明顯林鄭政權已經選擇了能以武力來維持她的暴政的警察,而非有機會使各界和解的對話、還原真相、改革制度時,我們這些仍想求個公道、仍想再一次享受免於恐懼的自由的示威者,無疑是在「癡人說夢」。儘管如此,檢討警權明顯係極具迫切性、必要性,我非常同意檢討警權才是重點的說法。
小溪流覺得什麼不是癡人說夢?
120篇。。樓下去專題頻道看看。。。是把六四也算進逃犯條例了嗎。。。。
同意。即使沒有很深入的討論,這篇文章也為現況提供了十分適時而確實的建議。
完全没有建设性的深度评论,明明这种文章非常多,端作为一个定位负责任的媒体是失责。
检讨警权完全是痴人说梦。
講明佢係“立足香港”嗰噃。
其實端對「逃犯條例」的報導的確很多了,我把7月1號前的所有關於逃犯條例的報導全部統計過,有超過120篇,如果用A4紙排版,計上圖片,平均每頁510字,總共超1000頁。就從這個角度上看,是挺多的。
希望端多報導逃犯條例的新聞。
完全同意
完全同意,今早正想就這兩點寫一篇,就讀到這篇了。
有理有据,非常到位。“撤回”还是“寿终正寝”的争议比较trivial,检讨警权才是再一次争取民意的最大公约数
訂閱端傳媒幾天了
每天打開整個界面都是香港逃犯條例新聞
比例完全失衡
編輯能不能控制一下
多增加一點其他地方的新聞……..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