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深度逃犯條例

沈度:五大訴求需有側重,檢討警權才是當下核心

抗議核心早已是警權問題,在政府就修例做出實質性讓步後仍糾結文字伎倆問題未免錯焦。

2019年7月7日晚上,警方在旺角彌敦道清場。

2019年7月7日晚上,警方在旺角彌敦道清場。攝:林振東/端傳媒

刊登於 2019-07-10

#逃犯條例#香港#沈度#評論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7月9日向傳媒宣布《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壽終正寢」,不出意外地,社交媒體上一片聲都是被政府玩弄輕視的憤怒情緒。這種警惕心固然值得肯定,但令我擔憂的是,無論傳媒還是意見領袖,聲討政府始終不肯用「撤回」字眼的內容,遠多於討論政府拒絕回應警方濫權一事。實際上在我看來,林鄭傲不傲慢、政府是否玩文字遊戲,現時可以退居次位,因為抗議核心早已是警權問題,在政府就修例做出實質性讓步後仍糾結文字伎倆問題未免錯焦。

警方濫權與《逃犯條例》修例殊途同歸

過去這些天,fb頭像換做黑色區旗可能違法的傳言、擔心八達通暴露地理信息而轉買一次性地鐵票的做法、現場受傷者不敢求醫的心理、甚至合法集會中的和平示威者都開始戴上口罩是因為什麼?寒蟬效應難道不是已經生效了嗎?

如果說反修例源於對中國法治的遙遠不信任,那麼香港警方一而再、再而三的系統性濫權,則是《逃犯條例》修例的提前演繹。這里必須釐清的是,這一輪警方濫權包含濫用暴力(攻擊合法和平集會、過度使用武力、報復性搜查拘捕等)和踐踏程序正義(執法時不佩戴編號、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兩重涵義,因此它既是對公民社會有效運作和健康延續的重大威懾,也是對香港法治的實質傷害和迫近威脅,是有關香港政府公信力和合法性的真正危機。這正是檢討警權如此重要和迫切、從務實角度也具可行性的原因。

此前解說《逃犯條例》修例時,媒體和學者一再提到寒蟬效應,即雖然你我不是逃犯、雖然表面上異議者不在「送中」之列、雖然《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並不直接干預言論與集會自由,但都可能使公眾因恐懼而自我設限、因恐懼而無法順暢表達反對意見、因恐懼使現有的反對機制失靈從而讓渡更多公民權利。大家不妨回想,過去這些天,fb頭像換做黑色區旗可能違法的傳言、擔心八達通暴露地理信息而轉買一次性地鐵票的做法、現場受傷者不敢求醫的心理、甚至合法集會中的和平示威者都開始戴上口罩是因為什麼?寒蟬效應難道不是已經生效了嗎?

從警方逮捕甚至並未參與示威的Telegram群組「公海谷主」群主開始,從612當日警方無示警即升級暴力、違反警察守則向市民頭部開槍、甚至攻擊過路市民開始,從警方在已獲批准的和平集會區中信大廈兩面投擲催淚彈險些釀成踩踏事故開始,從警方攻擊和辱罵記者開始,從警方執法一再不佩戴編號、警隊高層一再為此開脫開始,從警方在救護車攔截傷者(注:根據RTHK直播截圖及事後救護人員的匿名投稿)、與醫管局合作獲取求醫者隱私開始,從警方僅因醫護人員的鄙夷就撤走醫院崗位開始,從警察在地鐵站搜檢手機是否下載連登和telegram開始……濫施暴力早已不是幾宗孤立的「有權用盡」、不是勇武派才會面對的危險,而是任何一個希望行使公民權利和平抗議、甚至任何一個對政府做法感到不滿的市民,都需要考慮的風險、可能遇到的失控,是早已瀰漫香港、只不過暫時被團結氛圍壓制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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