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4年11月25日,旺角佔領區遭警方清場,15人因涉嫌阻礙執達主任及警方清場、違反法庭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當中10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另外5名被告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和劉鐵民否認控罪,於2018年8月被裁定罪成。高等法院昨日(10月26日)宣布判刑,73歲流浪漢劉鐵民被判即時入獄4個月,成為本案中唯一一名被判即時入獄的被告,刑期在旺角佔領被捕者中僅次於獲判4個月零15日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其餘14人分別判緩刑和罰款。
從一捆筷子,到一雙筷子
這個夏末,香港開始審判4年前「雨傘運動」中因佔領旺角而被起訴的最後15人。高等法院大樓內,劉鐵民可能是最特別的一個——他駝著背,像一團皺巴巴的紙,在潔淨莊嚴的法庭裏顯得格格不入。頭髮稀疏,皮膚黝黑,他身穿深灰色格仔襯衫,衣服鬆垮但又莊重地塞進了褲頭,用黑色皮帶系好。記者走近一看,各式不知名污漬東歪西倒地染在他淺卡其褲子上,兩邊胸口的衣袋則裝滿了彩色筆和塑料袋。咧嘴一笑時,他雙眼瞇成了彎月,額上和眼角的皺紋,使他在言談間看起來十分用力。
「明白的,我願意受訪。如果更多人參加運動,就像一雙筷子,一壓就斷;可是成捆的筷子,你壓不斷。」參差的牙齒使劉鐵民咬字不清,當他認真聆聽時,緊皺的眉頭使神情一下嚴肅起來。跟劉鐵民隨行的社工Winnie給他取了個名字,叫“Iron Man”。
劉鐵民今年73歲,居無定所,流浪於街頭巷尾。他的手機是那種舊式的、無法上網的按鍵手機,經常不開機,讓記者找不到他。社工也不例外,需要跑到荔枝角收押所對出的天橋底下,也就是他最近的「家」,通知他上庭的時間。
劉鐵民在4年前的秋天被捕。2014年11月25日,「雨傘運動」第59天,警方到旺角佔領區遭清場。根據法庭文件所述,劉鐵民站在卡板搭建的木台上,雙手舉起「我要真普選」的黃色橫幅。他隨後幫忙清拆木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