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4年11月25日,旺角佔領區遭警方清場,15人因涉嫌阻礙執達主任及警方清場、違反法庭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當中10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另外5名被告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陳柏陶和劉鐵民否認控罪,於2018年8月被裁定罪成。高等法院昨日(10月26日)宣布判刑,73歲流浪漢劉鐵民被判即時入獄4個月,成為本案中唯一一名被判即時入獄的被告,刑期在旺角佔領被捕者中僅次於獲判4個月零15日的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其餘14人分別判緩刑和罰款。
從一捆筷子,到一雙筷子
這個夏末,香港開始審判4年前「雨傘運動」中因佔領旺角而被起訴的最後15人。高等法院大樓內,劉鐵民可能是最特別的一個——他駝著背,像一團皺巴巴的紙,在潔淨莊嚴的法庭裏顯得格格不入。頭髮稀疏,皮膚黝黑,他身穿深灰色格仔襯衫,衣服鬆垮但又莊重地塞進了褲頭,用黑色皮帶系好。記者走近一看,各式不知名污漬東歪西倒地染在他淺卡其褲子上,兩邊胸口的衣袋則裝滿了彩色筆和塑料袋。咧嘴一笑時,他雙眼瞇成了彎月,額上和眼角的皺紋,使他在言談間看起來十分用力。
「明白的,我願意受訪。如果更多人參加運動,就像一雙筷子,一壓就斷;可是成捆的筷子,你壓不斷。」參差的牙齒使劉鐵民咬字不清,當他認真聆聽時,緊皺的眉頭使神情一下嚴肅起來。跟劉鐵民隨行的社工Winnie給他取了個名字,叫“Iron Man”。
劉鐵民今年73歲,居無定所,流浪於街頭巷尾。他的手機是那種舊式的、無法上網的按鍵手機,經常不開機,讓記者找不到他。社工也不例外,需要跑到荔枝角收押所對出的天橋底下,也就是他最近的「家」,通知他上庭的時間。
劉鐵民在4年前的秋天被捕。2014年11月25日,「雨傘運動」第59天,警方到旺角佔領區遭清場。根據法庭文件所述,劉鐵民站在卡板搭建的木台上,雙手舉起「我要真普選」的黃色橫幅。他隨後幫忙清拆木台。
眾聲喧囂,19歲學生翁耀聲在人群中為「咪手」背著揚聲器,人潮將他推到了警方防線前。53歲工人文伙安則背對警察,叫面前的佔領者向亞皆老街方向離開。
最終,警方出動身穿藍色制服的「速龍小隊」,由指揮者指出人潮中的某一人,然後速龍迅速上前拘捕。如果集結在一起的佔領者是劉鐵民所說的一捆筷子,那麼警方的拘捕便像將筷子一根一根地快速抽走。兩天之內,近160人以這樣的方式被抓上警車。學生翁耀聲、工人文伙安和流浪漢劉鐵民,以及兩名年輕人共5人,均否認控罪,成為被最後審訊的批次。同期審理的其餘10人則選擇認罪。
雨傘運動中,學者、政治領袖的被捕畫面,常能被媒體鏡頭捕捉並呈現到大眾面前。金鐘佔領區最後的日子,民主派政治人士、學生組織、文化界名人等靜坐地上,由警方逐個抬走,電視將整個過程直播到每家每戶。然而,在不少支持佔領的人眼中,旺角佔領區是「麻煩製造者」——魚龍混雜、武力衝突頻發,擔心其影響整個運動的觀感,動搖支持民意。對付這樣的佔領區,警方的清場力度更大,「草根」素人抗爭者們,在混亂中被一個一個「抽走」。
他們當中,大多數人沒有在公共輿論場發聲的能力,有的生活甚至朝不保夕。
流浪與佔領
用時下流行的話語,年輕時的劉鐵民屬於香港「新移民」。他在菲律賓一出世便是孤兒,後來被來自福建的養父養母收養。1956年,養母帶著親女兒和他赴港生活。劉鐵民在大陸讀小學,英文連ABC也未學過,來到香港鄧鏡波學校,幾乎所有科目都追不上進度,中二便輟學。僅12、13歲的年紀,他開始流連街頭,到茶樓賣點心,飯店送外賣,那年代流行的俄羅斯大餐,他自稱也送過,有點驕傲。19歲那年,養母一家回到菲律賓,只留下他孤身一人,從此居無定所,四處打散工。保安、侍應、洗碗、外賣,他都做了一遍。
「睡在街上,從來也睡在街上。」
在荔枝角收押所對出的天橋底下,劉鐵民告訴端傳媒記者,剛過去的讓整個香港癱瘓的「山竹」颱風,他就是在這天橋底的柱子後躲著度過的。
他又向記者介紹他的「家當」:一個一人寬的小推車上,紙皮箱塞滿了膠樽、塑料袋、布袋,以及路人贈送的方便麵和麵包。要緊的東西則放在背包裏,背包上掛著各色釦子,方便扣上膠帶。更珍視的物品,他選擇放進腰上舊得脫線且沾滿橙色污漬的掛包——他從裏面掏出一個透明保鮮袋,裝著兩團皺巴巴快爛掉的剪報,一張《蘋果日報》一張《東方日報》,均是關於他「佔旺藐視法庭案」的報導。
「『佔中』是我一輩子最快樂的時光。大家一起為民主自由去實行(踐),很開心。」劉鐵民說。
2014年9月28日,「佔中三子」宣布提早啟動佔中,大批市民湧到金鐘聲援示威者,警方其後施放催淚彈,激發民情洶湧。幾十年來習慣從收音機聽新聞的劉鐵民一聽到消息,便想著到場支持。他身上連坐船過海的2塊8都沒有,只好向周圍乞了錢,趕到了金鐘。現場催淚彈硝煙繚繞,不知誰塞給他一個透明的塑膠眼罩,儘管如此,他仍完全睜不開眼,「煙走(飄)過來,好像火燭(著火)一般,人都要倒下了。」當時他69歲,孤身一人,走幾步路就感覺沒力氣了,在戰事般的場面裏手足無措。
不久後,旺角佔領區出現,劉鐵民當時正好露宿旺角街頭,便每天從耀才證券前的「家」,過馬路到佔領區。旺角本是遊客愛逛的購物區,亦是龍蛇混雜、江湖人士聚集之處。佔領旺角的人群也明顯不同於金鐘、銅鑼灣:他們看起來更「草根」、更「基層」,也更傾向於「勇武」鬥爭。無論是黑社會、反佔中人士的頻頻踩場,還是彌敦道馬路上生長出的關帝廟和基督教聖堂,一切都讓旺角佔領區展現出港島佔領區所沒有的魔幻景象。
「我常顧念著那裏的人。」劉鐵民從前不願申請綜援,說要靠自己生活;因為佔領,才去把綜援領來,3400港元一個月,「差不多所有錢都用在派食物啊水啊那裏。」他常去超級市場「掃貨」,一次過把人家一架子的蛋糕或蒸餾水買走,用紙皮箱裝到滿了,拉到街上派給佔領者。他又找來掃帚,跑去清掃街道。說到這裏,他咧嘴一笑,說自己「很專業」。
「我通常只有兩套衣服,你看我很髒,像個乞丐。但在旺角佔領區我會洗衣服,『執到正』(收拾得很乾淨),企企理理(乾淨整齊)。」
記者問劉鐵民怎麼理解「佔中」,他說從收音機聽到,「是為大眾的利益,為不合理的制度而抗爭」,要「爭取真普選」;問他可知「佔中」理念是蓄意及有限度和平違法並最終願意認罪,他說「知道,大家如何也是要付出代價的,為了社會」。
「如果只是遊行,政府不會理。人們之所以『佔中』,要轟動整個香港、整個中國,甚至世界。交通是不方便,但如果太斯文,一支針刺下來也不會痛的。」他眉頭又再次緊皺,思索片刻,「用武力就不好了。用武力得到政權,將來就會被人用武力消滅政權。」
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爆發,他44歲,參加了人生第一場遊行。自此他成了各大社運常客。長年組織、參與社運的「長毛」梁國雄也是在當年開始認識他,「劉鐵民是我的老友了。他是一個很有正義感的人。」
「做一件好事,不一定要有『著數』(利益)。」劉鐵民如此總結。
他們無法理解的法律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提出的「佔中」理念,是效法甘地、馬丁·路德·金的傳統,以公開、蓄意及有限度的違法行為,非暴力佔領中環,去改變不公義的制度,亦即為港人爭取北京曾承諾的真普選制度。他主張如果被捕,不抗辯,在法庭中陳述自己的理念,並甘願坐牢,是為「公民抗命」。
然而去到實際操作,由小巴等利益集團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並由執達吏及警方介入清場時,這些佔領參與者面對的罪行,便成了因沒按禁制令離開而「刑事藐視法庭」。他們要不因質疑禁制令內容而拒不認罪,要不因經濟條件限制或生活受曠日持久的官司影響,而選擇認罪。在耗時4年的司法程序面前,「公民抗命」似乎沒能成為大多數人實際理解、或有條件實踐的信念。
從誕生到清場,歷時60天的旺角佔領區,非「勇武派」的普通基層素人抗爭者為數不少,57歲的文伙安便是其中一個。記者在法院見到他時,他正像往常一樣重心後傾、斜斜地站著,顯得氣定神閒。
「但凡你關心香港社會,街上出現這樣的運動,你很自然都會走進去的。」
文伙安如此解釋自己參與佔領的動機,而對「佔中」的理念隻字不提。4年前,他一頭扎入金鐘催淚彈現場,再因工作地點的關係,加入旺角佔領區。身為技術工人,他的工作是用電腦系統控制器材,每天上夜班,直到清晨七點,才收工前往旺角。他沒怎麼和佔領區的人們結識、談話,見到便打個招呼,散了便也散了。熟絡起來的,是一同經歷4年官司的被捕者。
文伙安說自己不願認罪:「法律和我的認知存在太大出入。清場那天,禁制令寫明是清理障礙物,人又不是物件,我們留在那裏有什麼問題?我無法理解。」當時社會上對清場的禁制令爭議不斷:障礙物是否涵蓋人?申請清場的中信、潮聯小巴等原告人是否有權要求在場示威者遷離現場?警方又在何時有權力介入清場?
法官對佔旺清場被捕者的判決,也惹來不少爭議。香港民間青年法律組織「法夢」分析認為,按陳慶偉法官在2017年10月13日對包括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在內的9名不認罪被捕者所作裁決,任何人只要留在禁制令範圍,便已觸犯刑事藐視法庭;但在場被捕者是否真的知道禁制令即將執行、實際上他們有否阻礙執行禁制令,亦應該是判決的考慮因素。
這一切涉及專業法律知識的問題,在文伙安面前,成為用常識無法理解的不解之題:「我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還沒判,義務律師就要我簽禁足令(禁止踏入旺角佔領區域),憑什麼?我不簽,也不要這些義務律師繼續幫我。後來說用民事檢控我刑事藐視法庭罪,這很難明白。」
「蘇格拉底為什麼會死?因為堅持自己的觀點。」文伙安堅持質疑:「誰說人也是障礙物?我沒有藐視法庭。」
流浪漢劉鐵民不認罪,也是基於一種道德直覺。「不認罪是對正義的堅持。支持運動就要支持到底。」
當見到同期的被捕者有不少認了罪,劉鐵民也有點猶疑,「不認罪當然(判)重一點,認罪當然輕一點……還是不認罪,堅持到底比較好。」他最後還是選擇不認罪。
劉鐵民說,佔領那段日子,天天都有傳言說要清場,根本弄不清究竟是真是假。
「我年紀大,又沒有收入,還是想判刑能減輕一點……我(清場)那天的確想離開。」他喃喃道,「但法官也沒有信。」
「做了自己本分,也不怕別人怎麼看了。」
對公民抗命的想象
「我清楚明白『佔中』理念:一部分人做出不合作運動,然後承擔那個責任。」
戴耀廷在「佔中」前所發起的三次「商討日」(Deliberation Day),當時仍是中學生的翁耀聲,從新聞中了解到「佔中」理念。
在旺角佔領的日子,翁耀聲19歲,剛上香港專業進修學校讀社工系,幾乎每天深夜11、12點到場,負責物資站的工作。一班義載的司機找來卡板,他在上面鋪一兩層睡袋,躺上去就入睡。在他記憶中,那年10月的香港,能讓人熱出一身汗。
「金鐘太悶了。我想在旺角參與運動,接觸不同的人,嘗試去告訴他們,我們在做什麼。」有一晚他花了足足三小時,向一位路過發問的大叔解釋佔領運動。他每天帶著很多疑問回到學院,又帶著更多疑問回到佔領區。
「是否自首的問題,當時在旺角比較敏感,常常被激進派貼上『左膠』標籤,被認為阻礙運動發展。」他回憶當時人群混雜,不同想法的人都有,「野貓式」(游擊式)行動也很常見。
但翁耀聲對自己許下承諾:無論運動去到什麼地步,最終他要承擔責任。
旺角清場那一天,他幫「咪手」扛揚聲器。「我一直不覺得會被捕,因為禁制令只說如果我們阻礙清場,才要求警方拘捕。」到下午三時左右,他先是見到文伙安被「速龍」拉走,然後見到有警察向「速龍」小隊指出他身邊的「咪手」。
「他才十幾歲,我擔心他不知有沒有心理準備。我想拉住他,於是一下子連帶我也被警察拉走了。」
被綁上手索,經過警戒線時,有師兄從旺角地鐵站頂往下大叫,叫他把身份證號碼、姓名報上來。那一刻,混亂中的翁耀聲真正意識到自己被捕了。
為時4年的司法程序,就此拉開序幕。翁耀聲和劉鐵民、文伙安一樣,選擇不認罪,理由與文伙安相似:「我希望澄清當時禁制令的內容:是否只要在場,就違反禁制令。」
從第一次上庭開始,法庭文件紛至沓來。由於延誤了法援申請時間,所有的文件都必須經他自己處理。有一次,法庭一次過送來7疊卷宗,磚頭那麼厚,加上20隻CD的錄像:3個鏡頭從不同角度捕捉記錄他在清場現場的一舉一動。他對著錄像一點點記錄有利於自己的時間節點,又一個個單詞地查文件裏看不懂的英文法律術語,整整用了8個小時。法庭送文件、約時間簽收、閱讀資料、找律師諮詢、出席庭審……流程循環往復。
他說曾想過參與集體認罪的行動,去警署自首「非法集會」,但身邊朋友都按住他,說他已經有一條罪在身,別再多背一條。「我也漸漸感覺到,一條罪都需要這麼多時間精力,再多幾條罪,我可能沒法處理了。」
4年來,他總有一種「有件事在心裏」的感覺:「律政司因為『甩轆』(擺烏龍),檢控了我們兩次。第一次的時候,上庭沒有10次也有8次。總是要keep住預計時間上庭。有的被告不像我,他們上庭完全聽不懂,每次都以為要審自己了,結果只是法官討論法律程序。這樣的精神壓力真的好大 。」
在這段期間,翁耀聲不敢找全職工作,因為常常要上庭;有時去參加社會行動,心裏又多有顧慮,因為害怕再負擔更多罪名。
即使認罪,「公民抗命」可能也難獲最初設想的效果。「當初可能大家想象一種集體認罪、判刑的感召力。就像運動一開始那樣,幾百人在一起被捕,這樣的畫面感召力可能更強。但這4年裏,律政司會挑選,對每一單案件都是幾個十幾個人地分散提告,整個被捕者的畫面就沒那麼強了。」
「檢控的掌控權在司法機關那裏,這也是國家機器對抗爭者的打壓。」
雖如此,翁耀聲仍說:「我給自己預備的位置,就是承擔罪責。這就是佔領開始時對公民抗命的想象。」
後記
佔領運動的4年前後,泛民主派社運能量似乎越發了無生機,在不少人眼中,香港早已風雲俱變。
4年之後的今天,文伙安因公司取消晚班而待業家中;翁耀聲在一家NGO找到了工作;劉鐵民繼續流落街頭,按照他記錄的124個可免費獲派飯的地方,佝僂穿梭於這城市的角落。距離判刑前一個月,他的電話總是無法打通,倒是他偶爾會給記者來電,告知他的近況如何。
「食得鹹魚抵得渴。」他說被判有罪不怕,只要做的事是正義的,「飯煮到就食」。
他有一本巴掌大的簿子記錄各種俗語和詩句,最後他翻到某一頁,向記者念道:「落魄莫問根由。」
2018年10月26日,高等法院宣判劉鐵民判監4個月,是本案中唯一一名即時入獄的被告。15位佔旺清場被捕者,擁擠地坐在犯人欄後。翁耀聲和文伙安端坐著,神情嚴肅;身穿紅色格仔襯衫的劉鐵民縮在了角落裏,沮喪與不安寫滿那張滿是褶皺的臉龐,他看起來灰頭土臉,低頭擺弄同聲傳譯器。
只眨兩眼之間,他已迅速被庭警押走。來自公眾席「鐵民叔撐住!」「我們支持你!」的呼喊聲,追不上他背影。
(實習記者馮楚怡、劉家睿、朱鑒瀅對此文亦有貢獻。)
牆內恰恰是看得少這種角度的“佔中”,翻牆出來了當然看看另類角度了。想起那句“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謝謝你寫出這篇
因為他們已經先入為主認為佔中是錯的了
“明白的,我愿意受访”这个quote很不compelling啊….
前三个是共产党的公费网评员吧
低層的人民永遠都是一隻”卒”跟犧牲品而已
一樓那些明顯是局外人到不能再局外人的評論,你要在今天找一個受訪者說,至今還在為當年幾個月佔中「阻礙了生活」而憤憤不平,恐怕才是最難的事。
的確,最下頭三位(帶風向的?)如果要看「所謂一般人」的想法,那就去大公、文匯、香港01看就好了。
或者嚴肅的說一下,占中過了這麼久了,「一般人」的生活早也恢復了,媒體還有什麼好報導的?但這篇文章的主角們,因為被控罪,他們的生活還一直在後占領的情境裡,他們的人生碰上了巨大的轉變,不管你贊不贊成( 顯然是不贊成 )他們,他們還一直在為自己的信念付出代價,這是我們作為讀者希望看他們,而不見得需要看「一般人」的原因。
回一下一樓,其實從佔領區住者和上班市民角度看佔領的文章也有很多,文匯大公,環球新華,可算鋪天蓋地了。
喜歡文裏的細節。怎麼說呢,感覺他們都是些老好人,也是被犧牲的高危族群。劉鐵民要坐監了,出來幫他的只有長毛,「一捆筷子」真的存在嗎?
同意。感觉端有太多从参与者的角度看占领运动的文章了。希望能看到更多关于从非参与者的角度看占中运动的文章。
同意 @garfield_ho 的提議,過多地從「支持佔中者」和「佔中參與者」的角度看待,對這個事件的看法就有些偏頗了。
希望能有从占领区居住或者上班的市民的角度去看占领运动的相关文章,从参与者的角度去看占领运动的文章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