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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十論:一場豪賭

「讀者十論」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

圖:端傳媒設計部

端傳媒社群組

刊登於 2018-06-17

#讀者十論

【編者按】「讀者評論精選」欄目每週擇選報導及圓桌話題中十條精彩讀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會因應長度及語意清晰作節錄或編輯。

1.yinghseuh,回應《「逃離北上廣,落戶新一線」——中國城市間為什麼打起了人才爭奪戰?》

宏觀政策的制定背景和微觀實施的過程都寫得很清楚,可是新來者和本地人的衝突和融合呢?政策研究需要「不近人情」的各層面分析,可是,一個地方不是只有資源、税收、各產業互動等等的因素要關注,那總是被忽略的「人」的生活標準才是一項政策能否走遠的核心。

新來者對在地的人文歷史的吸納意願和在地群眾接受程度,這些微妙繁雜的人文層面反饋卻恰恰是未來矛盾的隱憂,尤其是在中國這樣自古以來,地域差別都非常大的國家——對單一政策不論方式正當性與否的一味追求,配合面對矛盾時以打壓為絕對手段的「維穩」。這樣的「和諧社會」是時時刻刻都在走鋼絲的一場豪賭,而且很多時候,還沒有本錢,空有一身「不管看不看得到明天的太陽,今晚我就要爽到」的膽量。

2.Leopold,回應《「逃離北上廣,落戶新一線」——中國城市間為什麼打起了人才爭奪戰?》

中國大城市的總體規劃在這一輪編制進程之前,長期處於尷尬地位。一百多個大中型城市的總體規劃都要報送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審批,中國的「城市總體規劃」中規劃的地域既包括城市也包括鄉村和自然,其部分地兼有西方規劃體系中區域規劃的性質,故而不能完全算作地方事務。

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城市發展規模和其他事項上不斷博奕,使報送國務院的總體規劃的審批週期拉長到數年,待到審批完成,城市發展現況與需求已和編制時迥異。地方政府也想出了一套辦法,即以充分滿足地方發展需求的「戰略規劃」在實際工作中替代具有法定性質的「總體規劃」進行實施,這套方法創設於大約二十年前的廣州。

「總體規劃」的法定性和和計劃性在無法落地實施的情況下自然就喪失了其現實意義,這是過去二十年來中國大城市戶籍與公共服務供給體系「計劃內」和「計劃外」脱節的背景之一。

3.penglll,回應圓桌話題《18年斷交14國,台灣外交面對的是困局,還是整改契機?》

現在讓島內人士認為有沒有邦交國無所謂的一個根本原因是:中華民國目前在國際社會存在廣泛的「實質外交」,只是這種實質外交於民也許便利,但於政於商反而潛在風險極高。

台灣這個島的實際情況決定了台灣若想發展,開放和走出去幾乎是唯一的路。但若沒有「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全球將只能遵守規則而無法制訂規則,再加上目前國際關係趨勢發展的不明朗,長此以往中華民國三部曲的優勢會逐漸被稀釋甚至消失。如果再考慮大陸主動出擊的因素,那不利於台灣的因素會越來越多。

4.Fai,回應圓桌話題《旺角騷亂案梁天琦等被重判,刑期為同類罪案中最長,你怎麼看?》

當然不是「用過去的準則衡量如今的行為」,而是以過去的行為衡量如今的行為,再來檢視衡量標準之不同及其背後的意義。問題在於六七時沒有選擇重判,而今日法官作出了這樣的選擇。

輕重的比較,法例只是其中一個因素,還有法官個人對事件的感知,當然,可能還有雲裏霧裏的「政治考慮」。六七的判刑結果是因為檢控輕放還是只是法庭沒有更重手的量刑依據?這些都是有意思的事。所以,這個結果,起碼要分開檢控和庭審兩方面來比較,前者可見統治者的態度,後者才是法庭的態度。法官既然提到「社會安寧」,判刑輕重當以此為最高前提。

我不以為她的判決帶來了「社會安寧」。使社會不安寧的不是政治紛爭,更不是紛爭的人。一個判決之所以能讓社會安寧,是因為讓大家知道自己是受到保護的。的確,重判讓人不敢再隨便扔磚頭,但大家並沒有因此覺得自己更受到了原有的、應有的保護。

法庭裁決貴在可使公眾信服。如果只把自己當成機器,怕是會權威不再,這反過來又是提早結束香港法治。簡單一句,司法需獨立於行政立法,但不自外於政治。它不僅僅是功能性的存在,它就是整個政治制度的理念所在,前提不是那麼回事,我們還要像內地維權律師一樣,真把它當那麼回事來玩,最後證明不通——你不能不談政治制度來妄求維護法律尊嚴。

類似旺角騷亂的事件會把法庭放在尬尷的位置,或越早結束「香港有法治」的遮羞布,這不會利於表面的治安管理,但卻是管治無效的具體表象。

只要沒有民主,法律只是統治工具的另一個名稱,不必言「法治」。中國為統治利益放縱特權在香港泛濫,只要檢控失去應有功能,法律只懲罰異議者。放在大一點的範圍來說,法律已經不能彰顯社會公平。單談一件事,是見樹不見林。

所以,回到主題,這次的判決是否過重?只看條文的話,有《公安條例》嘛,重與不重都沒有比較依據。但放大在香港語境來看,是的,法律無疑成了統治階級打壓被統治階級的工具(包括檢控部門的做法),自覺或不自覺地。我們自然希望司法界對自身的位置和角色有更多的自覺,以社會公義為前提,擔負更多的社會責任。

更重要的一點是,後梁天琦們會面對很高的量刑起點。反抗,甚至只是讓統治者尷尬,都會被以法律報復。因為,說到底,檢控工具在人家手上,法律者如只是照本操課,是不免要淪為妹仔的。

5.jackhui,回應圓桌話題《旺角騷亂案梁天琦等被重判,刑期為同類罪案中最長,你怎麼看?》

很多評論認為梁天琦是因為公眾利益而非個人利益而行事,因此對個人懲罰刑期過高。但個人政治主張難道不是個人利益之一嗎?對於不同人來講利益並不一樣,有些人視金錢為利益,有些人愛權力,也有人會追逐名氣、理想。金錢稀缺,但政治實踐的稀缺性更高,因只有一種政治理想會最終被實踐。這也是民主制度所希望解決的問題之一,用議會的決定何種政治理想最終被實踐,而不是武力。

擁有民主思想的人應當能平淡的面對自己的理想不被實踐,面對這種境況就以暴力回應是一種獨裁思想,即使理想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促進物種發展,「消滅一半生命」的滅霸只能是反派而不是超級英雄。

法律是絕大多數人已達成共識的政治主張,而「不使用暴力」是其中之一。為什麼法律不審判政治?因為法庭的審判方式,只能判斷行為是否「符合」政治主張共識,而無法決定何種政治主張「是社會共識」,後者的解決方案只能是議會。希望法官來確認自己的政治主張的做法,是來自賢人政治中,希望賢君明相來為自己判斷決定價值,而不期待着制度(民主)決定問題。如果法庭真的做了政治判斷,對民主制度的摧毀比起政府執政過失大多了。

至於刑期,在排除政治主張的考量以後,還有什麼不合理的嗎?也許只在法律專業上才有討論餘地吧。

6.Kanetaiyuan,回應《六四創口拼圖:沉默、冷感與不被允許擁有的記憶》

六四是西式政治文化與中華政治文化的碰撞,中華歷經3000年不倒,早已形成厚厚的屏障,非徹底革新而不倒。別忘了近代還有孫中山的民主運動,六四跟這比就是小打小鬧。但遺憾的是,要不就是統治階級太強大,要不就是人民的力量太弱。

1.孫中山如果贏了,現在的中國就是民主社會。2.如果共產黨被國民黨消滅,現在的中國還會搞民主恐怖。3.跟哪個黨派的信仰無關,跟統治階層有關。跟中國漫漫歷史長河的專制集權有關,或者說,這也是中國大陸特色。 中國大陸經濟在增長,文化也能得以保留傳承,但文明,是落後的,或者一直被壓着沒進步過。

7.Frank佩婷,回應《小熊英二:全球化下不安的年代,舊世界秩序邁向終結》

政府的核心職能其實是操縱人心。因為互聯網的普及,原有的宣傳機器都顯得過時,政府對民眾的思想控制面臨難題。那些念舊的人無非是隻看到了社會動盪的表象,而沒有去思考背後的原因。上個世紀冷戰以自由主義的勝利告終,本是值得慶祝的事,但是自由主義也陷入了對未來的戰後迷茫。這種迷茫是全球化的,即使是專制政府也一樣受到了動搖,我們人類雖然在科技上一天比一天厲害,但是在意識形態方面依舊幼稚,非黑即白。從中國的一國兩制到Macron的改革,「騎牆派」的聲音已經越來越多,但是我認為這也只是一種過度,最終被一種新的解決方案代替。

8.張生,回應圓桌話題《廣州佛山至少3人在暴雨中電死,這是天災還是人禍?》

其中一個原因是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與城市排水系統逐漸過時之間的矛盾。由於近幾十年來中國城市化進程越來越快,​綠化用地的面積大幅縮小,建築用地路面大多以水泥和瀝青為主,這就使得地面吸水能力大大減弱,大量雨水得不到泥土的吸收,漂浮在路面上。與此同時,城市的排水系統因管道容量、排水端口等條件無法在短時間內吸收如此之多的雨水,勢必造成「城市看海」現象。

建議有三,一是從長期來看,更新城市排水系統是必要的,但是這跟城市建設規劃以及地鐵建設有一定程度上的衝突,需要城市規劃者的智慧。

二是從短期來看,建議城市規劃者對低窪地區以及易積水(地下商城、地鐵)進行排水管道特殊處理。

三是從應急預案來看,氣象局應對特大暴雨或颱風採取重要預警,聯合當地網絡端的媒體即時更新城市信息,必要時候可以通過延遲上班或提前下班以錯開上下班高峰期避免人口擁堵現象。

9.鹹魚姬,回應《一場暴雨後,廣州送走了這位16歲的年輕人》

暴雨讓珠江水溢出可不是百年一遇,而是每年都會發生的事,而在這些每年當中,還不斷宣傳投下了幾百億治理「水浸街」(內澇)。今年這一場連續下了十幾個小時的暴雨直接讓這幾百億變成了廢紙,很意外嗎?並不意外。到底投進了多少税收治理,市民看不見,市民看見的只是每年這個龍舟水時期大街小巷該水浸的還是繼續水浸,淌水走過的時候會不會被電死就得看運氣了。

更諷刺的是,遠在武漢的友人聽說此事,非常「平靜」地表示:我們這每年都有啊,水漫上路面,觸電身亡的、掉進井裏的……

10.緋紅杏白,回應圓桌話題《「一地兩檢」三讀通過,香港境內設內地管轄區實施中國法律,是否合情合理?》

失去了正義,失去了法治,只剩下荒誕,天天自我催眠。

香港人天生生長在完全競爭的黑暗森林中,沒有視過任何人為朋友。獲利的永遠都是自己,其他人和事只是被利用的對象。這個城市從來沒有一個共同的意識,有的只是對自己利益的呼喊。一旦危難來了,香港人早就準備好了,隨時離開這片危機四伏的森林,從沒留下抵抗的義務。

對這片土地來說,這批人是一個時代的過客,充分的消耗了在那停留在那裏的機會和資源。當洪洪烈火燒至,不留下半點猶疑,兩䄂一揮而去。且慢! 留在烈火前端停留着一群弱小幼少,他們生於斯,聚集起來赤手阻止烈火燒毀森林。

「看,幼犢們多麼愚笨」或許就是森林兇險,長老們隔海觀火,沒有回走半步。眼看烈火快要把他們吞沒了,幼犢們受烈火之痛四處逃竄,長老們卻拍手叫好。滿意道:君子不立危牆下,這是給不知天高的少年一個教訓。今天我分享的是這麼一個故事,沒有正義,沒有抱負,只有一個痛苦的教訓。

在香港個黑暗森林中,也許永遠停留在黑暗中,在沒有人知道黑暗中逝去,永遠比留在烈火前抵抗,最終燒焦更好看。你會想同意這句說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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