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作為去年底時隔37年後首次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具體執行文件。
《意見》被認為是中國「十三五」時期(2016年至2020年)乃至未來一段時間城市發展的具體「路線圖」,其內容涉及土地規劃、城市風貌、城市建築、公共服務、宜居環境及城市治理等。
自2008年開始,中國政府將「城鎮化」定為國策,提出在30年內將「鄉土中國」轉型爲「城鎮中國」的目標。這一「宏偉目標」使得大城市無限擴張,中小城市則出現許多無人居住的高層建築,粗放式的城市發展留下了難以彌補的後患。
中國社科院去年發布的《城市藍皮書》指出,中國城鎮化率在過去5年中突破了50%的門檻,並在2012年超越了世界總體水平。但《藍皮書》通過對287個地(市)級以上城市的健康發展狀況進行評估發現,有九成城市處於「亞健康」狀態,部份城市過度擴張、資源緊缺、供應不足、交通堵塞等「城市病」依然普遍。
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城市規劃前瞻性、嚴肅性、強制性和公開性不夠,城市建築貪大、媚洋、求怪等亂象叢生,特色缺失,文化傳承堪憂;城市建設盲目追求規模擴張,節約集約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夠,違法建設、大拆大建問題突出,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不足,環境污染、交通擁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意見》全文共9節30條,其中多處提出城市發展方案的時間表,絕大多數以2020年為限期。這些需要在「5年以內」完成的措施包括:嚴控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設立,全面清查並處理建成區違法建設;完成所有城市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工作;基本完成現有的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提高到每平方公里8公里,道路面積率達到15%;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40%以上,大城市達到30%以上,中小城市達到20%以上;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力爭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力爭將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基本建立餐廚廢棄物和建築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體系;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智慧城市;不斷提高城市運行效率。
不過,《意見》並未就最受關注的霧霾治理提出具體時間表,僅提出「減少多污染物排放」、「調整城市能源結構」、「健全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以及「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等措施。此前有不少專家表示,中國去除霧霾需要至少30年。
日本森紀念基金會城市戰略研究所去年發布的2015年全球實力城市指數,將上海和北京分別排在全球40個領先城市中的第17和18位,但這兩個城市在環境排名中雙雙墊底。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意見》提出將嚴格控制開發區和城市新區的設立。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楊保軍表示,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建設「過多、過濫、過大」,是多個部門以各種名目涉足導致的,因此需要提出相關要求進行規範。去年發生在天津濱海新區的爆炸事故及發生在深圳光明新區的山泥傾瀉事故,均顯現出中國城市新區「大躍進」式建設所埋下的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