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聽過《人魚公主》這故事嗎?長着魚尾巴的人魚公主,在暴風雨中救起遇海難的人類王子。人魚公主無可救藥地愛上王子,寧可放棄曼妙的嗓子,也要向巫師討兩條走起路來像刀割般痛楚的腿,無論如何要上岸找他。
可是啊,即使在童話故事裏,犧牲也不一定會換來愛情,王子最終要娶的竟然是別人。女巫說,除非人魚公主用匕首直刺王子的心臟,否則先前施下的魔咒會把她變成泡沫。
然而,這個高貴又可敬的女孩沒有為了活命,而殺害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她守着無法說出口的愛慕,在王子大婚當晚,逐點逐點化為亮閃閃的泡沫,徐徐在海面升起,然後消失殆盡。
這個淒美的故事,是著名丹麥作家安徒生百多年前的作品,時至今日,丹麥首都哥本哈根海邊,還豎着人魚公主的銅像──女孩獨坐臨海的大石上平靜沉思,落寞而深情。至於她下半身的形態,既像腿又像尾巴,雕塑家Edvard Eriksen把她的尷尬處境定格了。
然而,人魚公主近日又遇上新尷尬。而這一次,問題竟然來自她的上半身。丹麥國會議員Mette Gjerskov想在臉書貼出有人魚雕像照片的鏈接,卻被拒絕了。理由是裏頭有「暴露或性暗示」,違反規則。
臉書這下不讓貼文,把 Gjerskov惹得火大,疾呼這是個「徹底荒謬的決定」。要知道,人魚雕像可是丹麥人引以自豪的國寶呢!沉思女孩的形像代表了自我犧牲的情操,純潔又高尚,怎能跟色情的「性暗示」相提並論?
小學課本和教育電視都說得明明白白:我們該保護身體的「私人部位」,裸露並不恰當。不過呢,連小朋友也知道,「不應暴露」需要視乎情況,不是鐵板一塊。
最簡單的例子是,醫生有時候需要病人配合稍稍裸露一下,才不防礙檢查和治療。然而,最教人困惱的,卻是大人對於什麼是「暴露」也常常爭論不休,往往一些人認為是色情的,另一些人卻覺得非常等閒。
譬如,著名的「大衛像」為什麼就能裸露?只是因為他的表情和姿態比較嚴肅沉實和內歛,所以就是藝術品嗎?
譬如,小嬰兒在公眾地方餓肚子哭鬧起來,媽媽立即敞開胸膛讓他吸吮母乳,算是不恰當的暴露?為什麼有些媽媽會被驅趕到廁格內哺乳?
為什麼有些地方的女士可以穿很少布的三點式泳衣,有些地方的女士卻要披上頭巾只露出雙眼?
究竟某些裸露算是色情不色情,因文化而異,最終也因為不同的人的想法而異。在同一個國家內也有爭議,來到不同國家之間,爭議就更大了。
這可教臉書頭大(假設它有頭),因為在網絡世界上分享的內容都是不分國界的,不同想法的人也都看得到對方。這也是臉書去年更新張貼照片準則的原因,「在國際社會,部分讀者可能對這類內容很敏感」。
那麼,我們關心的人魚公主,最終要不要為臉書穿上外套?在收到 Gjerskov的投訴和網民大量意見回饋後──網民的回應包括:「古希臘天神的雕像大部分也都沒穿衣服,看來都不能玩臉書了!」、「拜託,難道小美人魚在海裏游泳,還要先去泳裝店買比堅尼嗎?」、「小美人魚是神話故事裏面的生物,你家養的公狗沒穿褲子難道就是露體狂嗎?」。臉書終於收回成命,它畢竟看懂了大家的共識:要是你竟然把小人魚看成色情的話,那鐵定是你自己想歪了。
說到底,有關身體,看法很多,從來不只色情這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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