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書舍及田園書屋遭國安處搜捕,涉煽動
7月15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搜查位於旺角的獨立書店「留下書舍」及「田園書屋」,合共拘捕2男3 女,指他們涉嫌違反23條下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同時檢走一批涉案的具煽動意圖書籍。
國安處稱,調查顯示5名被捕人涉嫌於店舖內展示具有煽動意圖的物品,以及出售具有煽動意圖的刊物。港府當晚發稿,指國安處是接獲海關轉介,指早前在一批由境外寄到香港的貨物中,發現具煽動意圖的書籍。
據《獨立媒體》報道,案中被指具煽動意圖的書籍為《唯紅花綻放:習近平時代的認同與歸屬》,作者為美國華裔獨立記者馮哲芸(Emily Feng),由台灣「衛城出版」於今年4月出版。
早在香港警方採查搜查行動前一天、即7月14日,留下書舍於社交平台發帖,宣布將於8月30日結束營業,原因包括香港經濟狀況及難以捉摸的紅線。另外,田園書屋也在被捕後的7月29日發帖,宣布將於租約期滿後結業。留下書舍於2022年由幾位資深傳媒人及記者創立,田園書屋更早於1976年由台灣留學返港的黃尚偉創立。
就在今年6月,獨立書店「獵人書店」店長黃文萱及其丈夫因涉嫌「煽動罪」和「洗黑錢罪」被捕。3月,「一拳書館」負責人龐一鳴及三名店員也因涉嫌出售具煽動意圖刊物而被捕。
法官陳嘉信涉多次司法抄襲,被要求提早退休
原訟庭法官陳嘉信因多次被指司法抄襲,被要求提早於7月31日退休。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於27日發表聲明,指陳嘉信經嚴厲譴責仍然再次司法抄襲,影響訴訟方的權益,也不必要地耗費上訴庭的司法資源,更削弱公眾對他的信心,因此要求並批准陳嘉信提早退休。司法機構確認,現年64歲的陳嘉信較原定時間提早至少6年退休,可按比例享有退休金福利。
陳嘉信於2013年加入香港司法機構,成為區域法院法官,至2017年升至原訟庭。2019年,陳嘉信就「元朗逆權侵佔案」頒布判詞,首次被揭涉嫌司法抄襲。至今,陳嘉信涉及至少10宗上訴案及一宗投訴個案,與訟方皆指陳嘉信涉嫌司法抄襲,上訴庭及法官小組就其中10案確認有抄襲。
據司法機構回覆傳媒,截至今年6月30日,原訟庭的職位空缺為7個,今年將進行招聘,預料將作出更多司法任命,以減少空缺。
18歲青年被指在男廁寫「煽動」字句,被判罪成
一名18歲青年涉嫌於2025年在尖沙咀中港城男廁牆壁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林鄭下台」、「炸死李家超」等字句,早前承認三項「摧毁或損壞財產罪」,但否認「煽動罪」。7月22日,他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煽動罪」罪名成立。
就審訊期間,辯方專家證人指被告受自閉症譜系障礙及急性解離症影響而犯案,《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裁決時指,辯方專家的供詞前後不一、表述含糊,難以令人信服,故法庭拒絕採納。蘇官認定,被告犯案時具有清晰的分析能力,必然知道他在牆上寫上的字句帶有「港獨」、污名化警隊、人身傷害特首等含意,藉此鼓動反對政府及其政策的情緒,因此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蘇官下令索取精神科、心理、感化、社會服務令、教導所及更生中心的六份報告,將案件押後至8月12日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柙。(8月12日更新:法庭考慮涉案字句傳播有限及被告患有自閉症,判處18個月感化令。本案為首宗23條下煽動罪下判處非監禁的案件。)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暴動」刑滿出獄
就「七一立法會暴動案」認罪而被判囚4年9個月的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於7月29日刑滿出獄。
據傳媒報道,孫曉嵐當日上午離開羅湖懲教所,獲父親、朋友等到場迎接。面對現場傳媒時,她雙手合十,表示「感恩,終於出返嚟喇」。
2019年7月1日,反修例示威者闖入立法會綜合大樓。針對孫曉嵐的案情指,孫被拍到在立法會會議廳內與他人交談,期間一度拉低口罩。孫承認「暴動罪」,求情時指自己沒有破壞社會安寧和使用暴力,但已經觸犯定義寬鬆的暴動罪,而在政權眼中的真正罪名是對民主自由人權的追求。最終,她被判囚4年9個月,就刑期提出的上訴於今年3月被駁回。
鄭嘉如控《華爾街日報》母公司,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對《華爾街日報》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 提私人刑事檢控一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9月10日裁決。
據《法庭線》報道,控辯雙方採納書面陳詞,庭上僅就涉及「授權」的議題作口頭補充。鄭嘉如一方認為,涉及解僱鄭的《華爾街日報》員工,包括鄭的直屬上司 Deborah Ball,均獲母公司 Dow Jones 授權,是代表 Dow Jones 行事。Dow Jones 一方重申,鄭的上司、人事部職員等均無決策權,不能視為公司的「決策者」。此外,Dow Jones 一方強調本案與一般刑事案件有別。
鄭嘉如於2024年6月當選記協主席,但在當選後不足一個月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辭退。鄭對僱主提出涉及《僱傭條例》下「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控罪的私人檢控,指《華爾街日報》母公司 Dow Jones 非法解僱並阻撓她行使工會權利。
87受養人簽證中國學生針對政策提司法覆核,被駁回
港府去年8月收緊「受養人簽證」學生取得本地大學資助學額的資格要求,規定申請人必須在港住滿兩年,但設過渡安排,即申請2027/28學年入學的學生的居住要求定為一年。87名獲受養人簽證的中國內地學生由家長代為提出司法覆核,指新政策涉及歧視。7月31日,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駁回司法覆核申請,並下令申請反支付教育局一方的訟費。
法官在判詞指出,教育為港府開支的重要項目,資源和學額有限,政策規定讓本地生才可享資助學額,是因為要確保公帑優先分配予跟香港有真實、緊密聯繫的學生,而本地生畢業後留港工作和貢獻的機會更高,符合培養本地人才的目標。
申請方指政策涉及歧視,理由是政策對申請人與香港永久居民有差別待遇;申請人的父母留港,但申請人與一般外地生的待遇卻相同。法官反駁,指永久居民與不在港居住的受養人子女不可比較,前者有權在港定居,不受條件限制。最終,法官裁定政策有合理目的、關連,不涉及歧視,駁回司法覆核申請。

中國律師報名在港執業資格考試被拒,提司法覆核被駁回
中國內地一名律師向香港律師會申請參加在港執業資格考試,但被律師會以執業時間不符要求為理由拒絕。該名中國內地律師提出司法覆核,指律師會涉嫌歧視,至7月31日被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駁回覆核申請,並須付律師會一方訟費。
提出司法覆核的中國內地律師肖湘,早年先後在中國及美國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他於2025年3月循「非普通法管轄區」類別,申請參加由律師會主辦的「海外律師資格考試」(OLQE),支付了6600港元的申請費。
根據律師會規定,循「非普通法管轄區」申請考試的海外律師,必須具有5年執業經驗,而循「普通法管轄區」申請的海外律師則要具備2年執業經驗。
律師會審查肖湘的申請,指扣除肖在美國求學的時間,實際在中國執業時間只有4年6個半月,因此拒絕其申請。另外,律師會指肖曾於同一時間受聘於不同律師行,會保留提出查詢的權利。根據規定,申請人有權在一個月內向律師會提出覆核決定,如再有不服,可於3個月內向原訟庭提出覆核。
然而,肖湘直接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師會的決定,重新考慮其資格及退還申請費用。肖主張,律師會的決定違反平等權、《香港人權法案》及香港《基本法》,而且涉及程序不公義。肖還認為,律師會不認可中國法律執業經驗,包括未有計算他的律師助理和實習律師經驗,是對中國司法制度理解不足;肖更稱,律師會的決定違背了大灣區法律人才互認互通的趨勢,及「加強培養涉外法治人才」的中國國家及大灣區地區政策。
然而,高浩文法官駁回肖的覆核申請,並且裁定肖要支付律師會一方的訟費。法官指出,考試制度設有不同要求,源於普通法與非普通法的差異,制度不涉及歧視。法官更指,申請人未循既定程序先要求律師會覆核決定,或向原訟庭提出覆核,單憑這一點已經足以駁回司法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