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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需要國際電影節嗎?一封給2017年桃園電影節的諌言書

桃園是否需要影展?如果需要那它的定位方向為何?

本屆桃園電影節放映場地之一:桃園光影,因為是由馬祖新村活動中心改建,原建物的標語還保留在牆上。
本屆桃園電影節放映場地之一:桃園光影,因為是由馬祖新村活動中心改建,原建物的標語還保留在牆上。圖片來源:桃園電影節官方facebook

一個多月以前,我利用二二八連假的空檔,仔細審查了桃園電影節計劃書。

2017年的桃園電影節,是個經費高達1600萬的標案(註1)。2016年10月,經過公開徵選評比,由微光影像和觀景窗公司聯合取得,微光負責人吳乙峰擔任藝術總監,觀景窗公司的負責人游惠貞則是擔任策展人。我正是這個標案的評審,我可以保證標案取得過程沒有任何問題,雖然我並不認同他們遞出的計劃案,但是通過資格審查的廠商就只有兩家。在另一個競爭對手偏弱、無論計劃案還是執行經歷未具任何優勢、影展籌備又迫在眉睫的情況下,由這個團隊來辦理桃園電影節,似乎是唯一的辦法。

確認廠商之後,我的身份便由標案評審轉為電影節的審查委員。這也正是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除了公開討論這份片單、呵護這個電影節,我還要藉此檢討我自己。身為一個公辦電影節的監督者(文化局聘任的審查委員),這半年來,我前往桃園文化局開了四次會議(兩次標案審查,兩次影展審查),總計領了八千元(兩小時以內會議,每次兩千元)出席費,但是我除了在會議上給予專業意見(以及我自己比較雞婆又透過書面多給了幾次)之外,我總懷有一種「這一切的監督其實都流於形式」之感——亦即,當電影節箭在弦上,面對差勁的片單與活動規劃,我也只能「顧全大局」地勾上「修正之後通過」的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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