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曠日持久的「費雪爾訴德州大學案」二審(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Austin II)宣布判決,7位大法官以4-3的投票結果,繼續支持大學在招生錄取中使用種族「強制優待」政策。庭外發起反歧視申訴的上百個美國亞裔團體和背後的亞裔社區,無疑十分失望。
紐約州一位地方華人協會會長看到報道,「覺得眼前一黑,難過得說不出話來」。和不少華人新移民一樣,他為子女謀求平等教育和發展機會,從中國高考殺出重圍,後赴美讀研、定居,希望孩子免受戶籍身份的限制。但美國大學招生錄取的種族強制優待,把一層「玻璃天花板」結結實實罩在了下一輩亞裔頭上。
在強制優待政策下,亞裔升學的機會是最狹窄的:僅看分數,亞裔要進入美國名校,所需的SAT考試成績,平均要比白人學生高140分,比拉丁裔學生高270分,比黑人學生高4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