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论:英雄末路?

“读者十论”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

【编者按】“读者评论精选”栏目每周择选报导及圆桌话题中十条精彩读者留言刊出。部分留言可能会因应长度及语意清晰作节录或编辑。

1. YiKay,回应圆桌话题《中国拟立英烈保护法,谁是英雄,何谓英雄?》

“白头山天降伟人,什么你说这个不算伟人,不好意思我们依法治国,你侮辱伟人,跟我们走一趟吧。”

以前只能扣个不爱国,侮辱民族精神的帽子,现在确实有法可依了倒是,算是一种进步吧(笑)。

从法律本身的意义上讲,当法律本身定义就模糊,这个界限在当下的我国是由政府或者说领导意志来揣测,所谓天威难测,这个法律本身立下来就是当口袋罪用来治理话多的出头鸟的。

从所谓“英烈”的话题来讲,所有的文化和传统都是来需要社会上每个个体的自发的尊重和继承。

是的,当“英烈”需要立法来尊重的时候,当政府堵上所有人的嘴的时候,当学术上的讨论被扣帽子甚至强力机构威胁来强行阻止的时候,“英烈”其实在我们的心里已经死了吧。更何况这些“英烈”本来就是艺术加工得多难经得起推敲吧。

从中国传统文化,到中药、武术、英烈以及抵制西方节日,这些个治理思路都是一脉相承,就是表示我国跟西方不一样,我们也不适合西方的制度。就是领导人个人意念强加在整个国家的体现,说来也是讽刺,我以前最多觉得中国威权而非极权,现在这个界限真是越来越模糊,可能从来都是极权,只是现在更赤裸裸了。

最后吐个槽,当一个国家需要立法爱国的时候,这个国啊,[摊手]。

2. 恒久一心,回应圆桌话题《中国拟立英烈保护法,谁是英雄,何谓英雄?》

这个时代一般不会有人闲着蛋疼去跟逝者较劲,因为跟活人撕逼就能吸引眼球了。所以我觉得能拿出合理的证据的学者或者网民对于“英烈”历史的质疑的出发点是对真相的探求,而非侮辱或者恶搞逝者。而官方一刀切地给他们扣上“历史虚无主义”的帽子完全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合法性,塑造出共产党过去为人民牺牲了很多的印象,从而将所谓的贡献延续到现在,让人民继续拥戴共产党,那些“英烈”还有人民英雄纪念碑都只是工具而已,但象征着共产党书写历史的“至高无上”的权力,所以不容草民侵犯。而通过立法的方式正当化,其实就是对言论自由的进一步限制罢了。

3. 绯红杏白,回应《那条走着走着就会有学生死掉的路(上):谁将压力逐步升级?》

中学时,看到跳楼新闻我真的笑出来:看!又少一个竞争对手了。现在看来我们当时都是变态的。

人都是有尽力避免不确定性的倾向。所以都会父母尽力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用最好的资历。但这正正把一大堆训练成了考试机器。入到大学后都找不到自已的方向,如废人一个。再加上向社会上流的机会很少,机会必需要有充分的准备和把握,而一直只懂被动考试的他们根本在大学的几年浪费时间机会。父母拼尽心思为子女带来的优势,最终多是揠苗助长,反倒扼杀了孩子的将来。

这错误的价值观鼓励了欺诈,注重表面回答能力、但却对社会需要年轻人拥有的知识和创意却完全忽视。考试更重应试技巧,不重实际应用。我今年大学四年级,又重考中学文凭试中文科却考得比中六时更差。原因是我写的文章“不合规范”、口试回答“向度不足”却不重深度讨论;功利的教育道路把人的存在意义压至只剰下商业价值时,社会发展已经走到了尽头。

4. rhrm,回应《那条走着走着就会有学生死掉的路(上):谁将压力逐步升级?》

这不是教育体系能解决的问题,无论如何不可能每个人都能去一流大学。应该问的是为什么所有父母都会抱定同样的价值观,都不得不逼子女挤唯一的独木桥,或者更深入地想,为什么每个人都不得不努力挤进金字塔顶,选择平凡的职业为什么就大概率地没办法过体面有尊严的生活?

5. 彷徨,回应圆桌话题《美国耗资千万调查UFO掀争议,我们应否更积极探索神秘?》

自身的文明水平不够的话,还是把钱投在提升文明层次、缩小世界各地文明程度差距更为适合。比如说在中国,我见到UFO的概率,可能比见到选票要大一些。(当然,不是那种指定候选人的选票,是货真价实的)

我始终坚信,宇宙中比我们更高层次的文明世界,一定是自由的、博爱的,而不是什么黑暗丛林。以人为手段而不是目的的文明,不会有持久的创造力;要么偷窃、要么拿市场换技术。这样的文明囿于自身限制,也只能在宇宙的偏安一隅苟且了。

我们自身的文明高度,决定了我们可以接触到的文明高度。我觉得可能如此吧。

6. 不配,回应圆桌话题《美国耗资千万调查UFO掀争议,我们应否更积极探索神秘?》

探索神秘也好,科研也好,我始终对其抱有最积极的看法。就这样举一个例,我们拿现在的各国来看,穷国的人是穷到我们觉得完全没有享有生而为人应有的尊严,发达国家的穷人再穷至少有很多最低保障。而一旦科技再往前跳跃几次,即使很可能贫富悬殊等不公平仍然存在,但那个时候的“穷人”,也许都比今天站在人类顶端的人过得要好。

7. 大员乃一国,回应圆桌话题《新党王炳忠等人涉违反台湾国安法被带走,是合情合法,还是“绿色恐怖”?》

今天不管台独或统派,在有明确刑诉条文可参照情况下,就法论法。

今天又不是服贸那种混沌的法律关系或者往年在无条文可参照下的争议。况且我觉得检方实务作法一贯如此。如果对实务作法有垢病,是寻求修法。而非和稀泥,说立场不同。

8. 墙奴,回应圆桌话题《欧盟法院说Uber是的士公司而非科技中介,你认同吗?》

对于新事物,就应该用新概念去定义,而不是一味地往旧概念上去套。当然,保持法律的连贯性还是很有必要的,但这应该是以新旧之间的共性为基础的,而不是仅仅参照旧的或盲目追求新的。

9. vonk,回应圆桌话题《现代诗成为台湾出版业新贵,都是因为“晚安诗”?》

或许是

新诗的文青感

新诗令人遐想

新诗令人感到幽默

新诗令人感同身受

戳中时下的年轻人

10. SlashShi,回应圆桌话题《现代诗成为台湾出版业新贵,都是因为“晚安诗”?》

并不觉得碎片化阅读有什么不好,比较担忧的应该是阅读的碎片化。其中微信公众号最为典型,为了博取点击率常常断章取义,以为读了几句金句就好像了解了整本书和作者。其实这种脱离语境和上下文的内容,在我看来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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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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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共產黨所竭力構建的那一套意識形態體系,已經可以說是一種政治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