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兰州大规模抓捕海棠网文作者:“远洋捕捞”对准底层哀民

一系列的逼仄与困窘,最终化为每千字0.1台币的文字梦。然而在中国大陆,被定罪、留有刑事案底会毁掉她们的生活。
2025年5月19日,中国重庆市,一名男子在山坡上浏览手机。摄:Andy Wong/AP/达志影像
大陆 政治 审查 文学 犯罪 社会

“远洋捕捞”本是渔业名词,捕鱼船驶至无人深海,将丰美的鱼获一网打尽。而在近些年的中国大陆,它成为一种不乏黑色幽默的、对逐利性执法的形象描述:在地方财政危机的背景下,执法机构为填补财政缺口,对管辖地之外的企业、个人进行司法打击,为了尽可能征收高额罚款,逐利性执法的机构往往会夸大犯罪事实,并借助异地调查、关押和审判,让受害者难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在过去,“远洋捕捞”的对象主要是各类规模的民营企业和小老板,他们有钱却缺少政府背景支持,在并不规范的营商环境下容易被发现各种纰漏,是货真价实的待宰肥羊。但随著支柱型产业房地产和基础建设的萎缩,地方政府的财政已无充足进项,许多地方被迫削减公共服务开支,甚至停发、迟发公务员和教师的薪水。吃紧之下,公权力成为了敛财的最后一丝希望。

近年,“远洋捕捞”的规模和数量都大幅度上升。据一份律所资料显示,2023年起,民营经济发达的广东地区已有接近一万家公司遭到此类执法行动。“远洋捕捞”破坏本就艰难的经济环境,且容易引起地方之间的司法矛盾,国内外媒体对此多有报道和批评,连官方权威媒体《人民日报》对此也有罕见的直接批评,全国人大代表亦有提出提案,但解决不了地方财政枯竭问题,“远洋捕捞”依旧是只能被尴尬默认的一种现实。

而从去年开始,“远洋捕捞”的对象,从资本家企业家蔓延到了一个令人难以想像的群体:在台湾网站“海棠文学城”上更新网文的年轻作者们。

铁网捞虾米中的多重寻租

而沉重罪名下是巨大的错位与荒谬。

“海棠文学城”是隶属于台湾龙马文化出版社的网路文学平台,内容以女性向的R18色情文学为主,包括言情和耽美,由于近年来大陆网路平台几乎禁绝了女性向的色情创作,普遍处于“脖子以下不能写”的“纯爱”状态,因此伺服器位于境外的“海棠文学城”便涌进了大量的内地作者和读者。

“海棠文学城”本身网站入口比较隐蔽,并在首页上标明“未成年人禁止入内”,又是纯粹的文字型网站,长期属于“非请勿入、圈地自萌”的状态,可以说若不是目标读者、很难误入。但自2024年6月开始,安徽下辖的一个县级市,绩溪的警方,却跨省抓捕了超过五十位在“海棠文学城”上写作的网文作者,并以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了她们。

当时,两名负责储值和提现业务的经销商,以“帮助资讯网路犯罪活动罪”被捕,据传,警方向嫌疑人和家属出示了从经销商收集到的整套流水证据。案件进展的很快,到12月几乎都得到了判决。当作者本人和家属在网路上发起求助后,此案的疑点被曝光:根据判决书,一名叫汪骏毅的证人无意间透过网站广告跳转连结进入到海棠文学城,储值了3.8元后,发现该网站小说都是色情小说,于是向绩溪警方报警,这才有了后续逮捕和起诉的合法性。

然而绩溪县公安局恰好也有一名职员叫汪骏毅,这种巧合实在是惊人;而且,“海棠文学城”并不能透过网站广告的方式访问,也不能透过网站本身充值(大陆读者大多要找到淘宝上的中间商购买),这位证人究竟如何“偶然”撞入这个半封闭的爱好者网站,仍是个谜。

在判案过程中,警方的重点在于“非法获利”,多次提及若作者能积极退还赃物(稿费)并缴纳一倍到五倍罚款,可以被视为认罪态度积极,可获得缓刑或减轻刑期。而从最后的量刑判决上看,有钱确实能使磨推鬼:头部作者“远上白云间”交了高达184万的罚款,被判处四年半有期徒刑,而如果按照她的作品数量和点击量来计算,刑期本将高达十年以上;而家庭困难,未能筹到处罚金的作者“辞奺”则被判处五年半有期徒刑,是同一批人里量刑最重的。

如果不揣冒昧地考虑一些外在因素的话,办案地安徽省宣城市本身是中部落后地区,绩溪县财政收入一直位于宣城市的末尾,2024年整年的财政收入只有9.38亿元,其中包括3.7万的非税收入(罚没收入便归入其中)。舆论普遍认为,绩溪警方突然对一个具有高度圈层性、社会影响力很小的文学网站下手,自导自演了一场抓捕大戏,以重刑求重罚,目的实在于“高额罚款”这一鱼获。

由于女性向网路文学本身具有相当大的社会普及度,且当年有受害者及家属在社交网站上发声求援,该案引发了广泛的舆论讨论。但最终,社会的批评并没有改变司法结果,所有成年作家均留下了刑事处罚的案底。

2024年的远洋捕捞事件发生后,被捞大鱼认罪服刑,海棠在关站一段时间后重新开张,部分作者选择继续写作,似乎太阳照常升起。然而,这件事在今年有了一个更扩大也更恶劣的后续:4月以来,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作者、在绩溪抓捕后注销帐号的前作者,都接到来自甘肃兰州警方的电话,通知她们因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传唤至兰州进行取证和拘押。

据了解,本次涉案作者高达几百人,大多数是收入不高、读者不多、作品量少的小作者,她们是上一次大规模远洋捕捞后剩下的“小鱼小虾”,本以为逃过一劫,却又被兰州警方盯上。

而沉重罪名下是巨大的错位与荒谬:根据许多作者今年6月初发在微博上的自述,他们的稿费收入仅有从几百到三万块不等,甚至还有免费写文,只获得了读者的主动打赏(自愿赠予)的情况。但兰州警方指控他们“社会危害特别恶劣”,面临至少三年以上,最高可达十年以上的刑期。而为弥补本次涉案作者作品体量小、点击量低,淫秽色情物品社会危害性低的“缺陷”,兰州警方将一本书中每一章节的点击量累计计算,从而将作品点击量上升到一种天文数字。

除了量刑畸重外,警方引发争议的行为还包括,让异地读者自掏路费前往兰州接受调查,没有按照异地传唤程序出示完整法律文书、将非色情章节也算作淫秽色情内容等等。而有了绩溪抓捕引发舆论关注的“教训”后,兰州警方采取多个警局同时办案、孤立嫌疑人、压缩办案周期等方式,并告诫涉案 作者不准公开谈论案情,力求在最短时间内让这次捕捞收网,这使得本次作者维护合法权益更加困难,也更容易认罪了事。

截止发稿前,据作者向协助法援的人士了解,已经有作者宣称与警方达成了从轻处理、认罪认罚的协商,中止了律师的法律援助。

海棠文学城的页面。图:网上图片

刑法捏软柿

在唯一有权力进行艺术价值鉴定的群体看来,创作这些作品的唯一解释是作者本身性观念认知的扭曲,没有正常的异性恋性生活,才会写出变态颠倒的淫秽文学。

柿子要找软的捏,远洋捕捞也遵循同样的逻辑。

首先,从法理上讲,针对淫秽色情网络传播的规定严重滞后,且存在明显不合理的量刑规则。目前的核心判刑依据源于2010年的一条司法解释: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即达犯罪”;数量达5倍以上,即“情节严重”;25倍以上,即“情节特别严重”,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稍有网路时代常识的人就不难发现其中荒谬:流量不等于实际人头,网路点击量并不对应实际用户访问量,其中包含大量程式自动存取、重复存取等。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只需要12.5万次点击量,按照兰州警方的每章累积算法,一部有50章的中短篇体量的网文,只需要每章有2500次点击,作者就会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了。

在实际执法实务中,这种做法早已被明确批评。 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判决书里,专门指出了这种计算方式的不合理之处:

“本院认为,(涉案书籍)作为一本书籍,其内容具有连贯性,应当将整部书籍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不能将各个章节作为独立个体。据此,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实际点击次数,在本案中,应是(涉案书籍)一书的总点击次数,而非各个章节的点击次数。

有网友戏谑“写黄文比强奸判的重”,这并不完全准确,但指出了一个严肃问题:大量涉性、涉色情的暴力犯罪、长期犯罪和有组织犯罪,比如强奸、人身伤害、儿童性侵、组织卖淫等,造成了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在实际办案中刑法的谦抑性都有也发挥了作用(即减免不必要的重罪),而写作色情文学者却依旧面临不相称的严重刑期。

究其原因,在于法律背后的权力逻辑对涉及意识形态、思想问题的极度敏感,凡有小错就要上纲上线,同时又对艺术价值、美学价值极度漠视。

其实,海棠作者并不一定会有罪。《刑法》第367条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也有类似认定。也就是说,区分标准在于文学艺术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文学艺术虽然主观性强,但并非没有科学的、严格的专业评判标准,也有大量受过训练的从业人员。然而在实际办案中,判断涉嫌猥亵色情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依据的是一项制定于1998年的规定:公安部批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鉴定工作,但要指定两名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同志共同进行,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加”。

问题是,公安机关同时担任办案机关及物证鉴定机关,是否可以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其次,公安干员是否比中文系艺术系教授、艺术产业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兼具经验和品德的读者观众更有资格评判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毕竟,从各种评鉴标准来看,公安干员的业务能力并不包含艺术鉴赏。

在实务中,这种滞后的判断标准已经造成了错误认知,被绩溪警方抓捕的作者“一蟹更比一蟹强”指认,公检法机构多次质问她“写的是什么,简直变态”、“有没有男朋友?有没有性生活?你是不是同性恋?”、“已经对你们很宽容了”。在兰州案中,也有作者指认,警方提问她是否有男友、是否有性生活。

也就是说,在唯一有权力进行艺术价值鉴定的群体看来,创作这些作品的唯一解释是作者本身性观念认知的扭曲,没有正常的异性恋性生活,才会写出变态颠倒的淫秽文学。他们对耽美文学及文化是文化领域的一个既成事实丝毫没有认知。正在进行的兰州案中,已有律师和文学研究人员为涉案网文出具艺术价值鉴定报告,但目前尚未有被兰州警方采纳的消息。

2017年1月19日,晋江文学城创始人兼副总裁刘旭东在新华网主办的2016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评审会上发言。

海棠文学,净网行动的产物

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这块快速发展的写作自留地正肥美待宰。

此外,被绩溪和兰州警方打击的“海棠文学城”,本来就是只待人摘的软柿子。在女性向网路文学圈中,海棠文学城位于一个很特殊的生态:大陆净网行动的受益者。

目前的大陆的女性向网路文学的代表性平台是晋江文学城、长佩文学和番茄免费小说,另有网易乐乎(LOFTER)、爱发电等网站以同人文化二次创作为主,它们均是国内合法注册和盈利的互联网公司,并多次按照网信部门规定积极开展净网行动,封禁涉及色情、政治、拜金、封建迷信和非法出版的内容。

尤其是2019年,晋江曾遭全国“扫黄打非办”处理,关站15天,头部作者“墨香铜臭”因涉及销售非法淫秽出版物而被判罪入刑。据称,晋江向公权力部门提供了本网站内涉黄作者名单。从此之后,主流网站上的男女、男男之间便只有“脖子以上”(接吻)可以描写,其余性行为均无法直接描写,作者往往用尽暗喻、用典、类比、意识流等各种修辞手法加以规避,当读者看到诸如“灯掉在地上”“蝴蝶翅性地停著花心”“眼前绽开一片烟火”此类描写时便要靠想象来补足性爱情节了。

然而在浪漫爱情(romance)类型小说里,性爱情节在结构上就是重要要素,也是读者最期待的情节,强制熄火往往让读者十分不尽兴。而另一方面,这些平台均有长期稳定的商业化运营,培养了完整的“平台靠IP版权创收、作者靠写作赚钱、读者看收费网文”的互动模式,奠定了中国网络文学的主流发展模式。对作者而言,写文赚钱不只是营利方式,更代表文章、情节得到了读者的喜爱赞赏,意味著个人价值的实现。因此在国内网站净网后,作者们纷纷投奔伺服器在海外的避难所:AO3、随缘居和海棠文学城。

AO3和随缘居本身是非营利的公益性网站,且不经翻墙无法访问,极大限制了访问人群,而海棠文学城则够自由和创作友好:只需邮箱便可不翻墙地注册和访问,对内容几乎没有审查,作者可自行设置每本每章是否收费,自行决定写作进度,也没有国内商业平台对小透明作者不友好的算法推流。这几乎是中文网路上最宽松自由,有一定报偿可能的网文创作平台了。

只是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这块快速发展的写作自留地正肥美待宰:海棠不同于晋江、长佩等,不是得到商业资本支持和地方政府认可的纳税大户,也不同于AO3、随缘居等纯粹无营利的爱好者论坛,在海棠文学城上写作的作者处于裸奔状态,涉嫌生产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偷漏税、非法出版等多重雷区。在绩溪逮捕行动后,海棠网站关闭了一段时间,大批作者、读者因为无法注销帐户而焦虑地上网求助,而网站官网极少回应。

一个明显的对比是这样的:2024年底,管辖地在北京的晋江文学城,强势反击了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一次跨省约谈,保护作者未遭罚款。

底层哀民

色情文学乃至绝大部分类型文学本就更容易吸引底层的创作者,因为它可以足够简单粗暴、高度类型化,缺乏写作经验的新人也能快速上手,而且确实能获得收入。

令人愤怒不忍的是,当法律之拳一股脑砸下,最易碎的是本来就在各种结构中处于弱势的鸡蛋们。在网路上求援的网文作者们,大部分都是年纪小、社会经验薄弱、经济能力差、主观恶意极弱的准底层。即便是被罚大户,如“远上白云间”“辞奺”“Momo”“张嘴吃肉”等作者,也是自揭伤疤、为了凑够罚款而向大众求援。

她们曾将自己的生活状态公之于众:“远上白云间”是一个全力码字贴补家用的家庭主妇;“辞奺”父母均有严重疾病,家庭开支靠写文收入支撑;“Momo”找不到一个愿意且有钱为她交罚款的亲属;“张嘴吃肉”由于身体不好无法从事大部分工作,还有双相情感障碍,只能写文谋生;“九酒”在工厂流水线上工作……

被绩溪警方抓捕的作者“西红柿怼番茄”的微博长文则引起了巨大反响:她从小在底层单亲家庭长大,生活贫困,“家里没有卫生间,在房子的左边搭了一个木棉瓦顶的棚子洗澡用,风大点就能塌,有一道黑漆漆的防水门帘子,里面铺著横七竖八的砖头和木板,这边踩,那头翘,我怀疑大人们洗澡还得学跳舞”,海棠的收入让她和母亲一度获得了温饱,看到生活的希望,直到被抓。她写:“每个人都是特别的,而我是特别糟糕”,有种加缪式的冷峻。

另一位作者“啊若”则因为被捕,失去了刚找到的、前途光明的公务员工作。几乎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兰州目前发声的作者中:有人卖掉自己唯一的平板电脑和游戏帐号,凑齐前往兰州受审的路费;有人辛酸发声,生平第一次坐飞机竟然是去被拘留;有人在学校被公开带走,学校立刻取消了她的研究生拟录取资格;毕业季,有人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告吹;有的人为了筹集罚款,还在日夜写清水文……

这并不是集体表演卖惨,色情文学乃至绝大部分类型文学本就更容易吸引底层的创作者,因为它可以足够简单粗暴、高度类型化,缺乏写作经验的新人也能快速上手,而且确实能获得收入。对于时间、谋生技能和经验都很匮乏的年轻女孩而言,写付费网文是一项相当有诱惑力的营生方式。许多人也在读者的认可中,获得了现实生活中难以找到的情感支持。

在她们的自述里,人们可以看到城乡差异、留守儿童,高发的年轻人精神疾病,应试教育重压,看到缺乏工作机会的同时生活成本上升,看到国内恶化的性别境遇……看到一系列的逼仄与困窘,最终化为每千字0.1台币的文字梦。无论这些文字如何被主流社会衡量,它们给了这些底层女孩一种美好生活的短暂许诺。

然而在中国大陆,被定罪、留有刑事案底会毁掉她们的生活,不仅无法学习深造、获得体制内(包括医生、教师、公务员)工作,甚至连送外卖和开网约车这样的工作都要求一纸“无犯罪证明”。我们很难想像,倾家荡产地缴纳罚款并服完刑期后,这些流落社会边缘的女孩,能拥有比黄文写手更好的人生。

2023年11月21日,北京故宫外,身著传统服饰的女子们正看著手机。摄: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保卫鸡蛋,保卫生活

比起虚构文字的爽感危机,社会一次次见证公权力异化的信任危机恐怕危害更大。

退一万步,即使在现行法律体系下,黄文作者的违法行为也本来可以透过较轻的行政处罚、社区服务来处理,而不必想方设法构以重刑。而事实上,无论是哀敬折狱、情理和合的传统司法精神,或是在当下意识形态下处于法理核心的执法为民,都完全不见,有的只是逐利驱动下“远洋捕捞”的贪婪冷酷和任意妄为。

从2018年的天一案开始,到深海案、墨香铜臭案,乃至罗森案、紫狂案,涉嫌色情的网路文学总被视为“社会危害极大”从而重判,然而比起虚构文字的爽感危机,社会一次次见证公权力异化的信任危机恐怕危害更大。海棠案损伤的是公众对法律正当性和公正性的认可,以及对整个公权力的信任。

在绩溪抓捕后,许多未被波及的作者和读者尚以“她们偷漏税”、“非法出版”、“数额巨大”的借口来自我安慰,似乎剔除几只替罪羊就可与公权力妥协,然而兰州毫无底线的抓捕改变了舆论风气,许多人表示,“现实中一抓一个受气包,好才欺负才欺负的”、“它不是黄文也可以是任何事情,只要巧立名目就可以横征暴敛,每个人都应该恐惧”“以后谁还能对执法群体有信任可言?只要缺钱了就把刀尖对准贫民弱者,仿佛民众就是他们盘中餐”⋯⋯

法律终究不能永远靠“使民战栗”而维持,把鸡蛋放到篮子里而不是压碎它,不要把鱼和虾米一网打尽,才有长治久安的可能。普通人也请走出政治冷感与中产阶级式的妥协,保卫这些被压碎的鸡蛋,也是在保卫自己脆弱的生活,毕竟没有人能一直幸运地逃下去。

评论区 2

评论为会员专属功能。立即登入加入会员享受更多福利。
  1. 先打劫巨商大賈(BAT)、再向小廠商埋手,最後連普羅百姓也不放過。
    賊性難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