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最大案,民主派初选“47人案“订于明日(11月19日)判刑。案中47名被告因组织或参与2020年7月的一场民主派民间初选,被控《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认罪、16名不认罪,最终仅两人脱罪。
《国安法》列明,对于首要或者罪行重大分子,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距离2021年1月6日的大抓捕已逾3年多。55名被捕人获释后,警方要求他们在同年2月28日提前报到,及后47人被落案起诉,漫长的审讯程序由此展开。案中30多名被告一直被收押狱中,部分人截止判刑在狱中被还柙约1360天。
47名被告,为香港公民社会中不同政治光谱的政治人物,包括活跃政坛多年的泛民主派、呼声渐高的本土派、社运或工运领袖、政治素人;也包括法律学者、记者及商人等。由2019年区议会选举中民主派大胜、立法会过半35+的想像、初选录得61万人投票;直至抗争派召开记者会、北京及港府斥责初选违犯《国安法》,最终警方大规模执法以及开庭审理——端传媒整理案件中的10个关键点,在判刑前夕,回顾这宗《国安法》后最大规模的拘控案件。
1. 戴耀廷提出“立会过半“
时值反修例运动,2019年11月的区议会选举中,民主派大胜,夺八成半议席。同年12月,戴耀廷于《苹果日报》发表《立会夺半走向真普选重要一步》,指立法会拥有财政权和调查权,立会夺半不能改变香港制度本质,但能令立法会转变为“守护香港核心价值的重要堡垒“。
2020年初,戴耀廷、区诺轩等与民主派人士饭聚讨论初选;各区的协调会议陆续展开。 3月26日的民主派首次初选记者会上,戴耀廷指泛民在地区直选的目标为“66443“,令立法会成为“大杀伤力宪制武器“。
初选记者会后,戴耀廷在4月28日发表《真揽炒十步 这是香港宿命》。据他在文中推算,“香港揽炒宿命路的时间线“首步是政府取消民主派人士的参选资格,民主派派出 Plan B 参选人补上;但政府的干预会刺激更多港人配合策略投票,令民主派成功取得35席或以上。文中所指的“第四步“及“第五步“,为立法会会否决政府的拨款申请和《财政预算案》,特首随之解散立法会。
戴耀廷再推测,如立法会重选,民主派或因“DQ“要派出 Plan C 参选,但仍取得35席以上。立法会会再度否决《财政预算案》,引致政府停摆等,而中央会把《国安法》套用于香港、香港的街头抗争变激烈,最终引发西方对中国实行政治及经济制裁。
及后审讯中,戴耀廷被指为初选的“大脑“、牵头组织者。
2. 《墨落无悔 坚定抗争》声明书
经多次协调会议后,戴耀廷等人于2020年6月9日举行第二次初选记者会,戴当时表示不会要求初选参加者签署任何协议,避免给政府借口 DQ 候选人。
当天晚上,邹家成、张可森、梁晃维联名在脸书发起《墨落无悔 坚定抗争 抗争派立场声明书》,呼吁有意参与初选者签署,认同“五大诉求,缺一不可“,“会运用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撤销所有抗争者控罪,令相关人士为警暴问责,并重启政改达致双普选“,以及“若支持度跌出预计可得议席范围,须表明停止选举工程“。
截至6月12日早上,至少37个个人或团体参与联署,当中有33人为案中被告。在后来的审讯中,《墨落无悔》被控方指为“关键文件“。
6月13日,初选提名期开始。民主动力收到共52张名单,涵盖5区直选、超级区议会和卫生服务界。候选人签署提名表格附带的声明,当中包含“我确认支持和认同由戴耀廷及区诺轩主导之协调会议共识,包括’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计划及其目标’“,案中42名被告有签署。另外,九龙东和新界西的候选人附加自己该区达成的共同纲领,其中提及运用否决权。
6月27日至7月6日,《苹果日报》及其他媒体合办初选选举论坛,在其平台播出5个直选选区和超级区议会,合共6场论坛的录制片段。论坛上,本土派和传统民主派交锋,各候选人阐述政纲,以及对议会内外抗争的看法等,当中有人提及否决《财政预算案》和政府所有议案。
上述文件和发言后来在审讯中被控方引用,指众被告有意在立法会“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逼政府回应“五大诉求“,最终逼使行政长官下台。
3. 《国安法》通过——港府警告初选涉违法
2020年6月30日深夜,《港区国安法》颁布实施。
初选按计划举行。戴耀廷表示,从普通法法律学者角度来说,否决权为《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力,议员否决预算案向政府施压为合法,个人结论是初选不违犯国安法。他说,若然任意地解读《国安法》,“这里每个人都要终身监禁“,但反问“(政府)是否真的要做到这一步“,认为当局如此做或会有后果,并觉得就算政府 DQ 所有民主派,都要付上“政治成本“。
《国安法》下,戴耀廷对于初选能否达17万票的门槛,表示信心不太够,但呼吁市民“不要被恐惧统治“,“不可以人家未划红线,自己先划,然后什么都不做。“
另一方面,候选人在各区拉票,街头频出现选举宣传横额和旗帜。
临近初选日,官员高调放话,警告初选涉违国安法。7月9日,《文汇报》刊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访问,指初选涉违国安法——戴耀廷“号召“争取“35+“后,将否决政府财政预算案,涉及瘫痪政府;又指初选涉违《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同日,戴耀廷在脸书提出十点严正声明,否认初选违犯国安法。
4. 初选日——逾61万人投票,各区出现排队人龙
7月11日、12日一连两日,逾61万人参与初选投票,远超原本设下的17万目标。
全港设逾250个票站,大多位于时任区议员的办事处和黄店。疫情限聚令下,多区出现人龙,其中位于天水围天瑞邨、民主党邝俊宇办事处的票站,在第二天晚上9时截龙后,仍有约300人排队等待投票。
区诺轩形容港人“再一次创造奇迹“,“在民主进程迈前一小步“。戴耀廷笑言“眼镜不知碎了多少次“,又指在接下来的9月立法会选举中,“应该比这个数字更多更多的香港市民,会很聪明地懂得运用选票,令民主派候选人能够赢到最多议席,达到 35+ 这个目标。“
随后,中联办发表谴责声明,称“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一些人居然签署’共同纲领’,并肆无忌惮地扬言,协调反对派参选立法会的目标就是要控制立法会、否决财政预算案、瘫痪特区政府、全面’揽炒’香港、颠覆国家政权,已经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第22条以及香港本地选举法律。“港澳办发表亦发声明,指初选公然挑衅国安法和《基本法》。
两份声明均点名批评戴耀廷,指他“团伙“及反对派的目标是“夺取香港的管治权,妄想上演港版’颜色革命’“,又称他为“反中乱港分子“。
5. 抗争派记者会
初选结果出炉,本土派、抗争派背景的参选者大胜,但不久有消息传出,指当届参选立法会确认书会加入支持《国安法》的条款。
7月15日,16名在初选中胜出的候选人召开记者会,发表“抗争派立法会参选人立场声明“,强调无论确认书会否加入与《国安法》有关内容,“均义无反顾的反对国安法“。
另一方面,区诺轩、赵家贤和戴耀廷相继公告退出或休息。7月15日,区诺轩因“现局未能确保人身安全“和为身边人负责,宣布退出初选工作。翌日,赵家贤指其在初选的协助角色“已完成“,宣布退出。戴耀廷亦表示希望在未来一段时间休息,更专注学术工作。
7月底,12名非建制派参选人提交官方选举提名后,被取消参选资格。他们为黄之锋、刘颕匡、何桂蓝、袁嘉蔚、梁晃维;公民党杨岳桥、郭家麒、郑达鸿和郭荣铿、超区的岑敖晖、专业议政梁继昌,以及热血公民郑锦满。他们早前收到选举主任来信,要求交代对《国安法》和外国制裁等立场。
7月31日,时任特首林郑月娥以疫情为由,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年。
6. 初选大抓捕——《国安法》最大案
时隔约半年,2021年1月,警方国安处出动逾千警力,拘捕55位组织及参与初选的民主派人士,他们涉嫌违犯《国安法》中的颠覆政权罪。
他们包括负责协调初选的戴耀廷和区诺轩、所有初选参选人(除了已宣布流亡的许智峯、罗冠聪和张昆阳)、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副召集人锺锦麟和司库关尚义,以及“三投三不投“联署发起人吴政亨。以拘捕人数计算,这是《国安法》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抓捕行动。
中联办其后发声明,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坚决维护香港国安法权威和社会安宁。
五眼联盟中的美国、加拿大、英国及澳洲发表外长联合声明,批警方以国安法拘捕民主派,是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和破坏一国两制,又指《国安法》削弱港人的权利和自由。外交部驻港公署及港府其后均发声明反驳。
当时,除了因2019年包围警察总部案而正在服刑的黄之锋,以及因另一宗煽动案还柙的谭得志外,全数被捕人士获准保释,未被落案起诉。
戴耀廷步出警署门外时道:“香港进入寒冬,吹起的风又猛又冷。 相信好多香港人用自己方法逆风而行。“
7. 提堂——4天马拉松式保释申请
2021年2月,被捕人士突然接到警方通知,需提早于2月28日到警署报到,其中47人在当日被起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警方扣押。
3月1日,“47人案“首度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开展长达4天4夜的马拉松式保释申请,连续4天晚上,都有被告因身体不适而送院。法院外有大批身穿黑衣的支持者聚集,叫喊反修例运动口号和高举横额,警方一度举起紫旗,指他们的行为有分裂国家意图、或犯《国安法》。
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原本计划通宵审讯,直到有被告晕倒,宣布休庭。第二天,身为执业大律师、被告刘伟聪自辩时,指自己3日3夜没有冲凉,裁判官遂命令惩教署安排被告们冲凉。
苏惠德一度批准15人保释,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即时提出复核,全部被告继续收柙。
数年间,杨雪盈、吕智恒、林景楠、彭卓棋、黄碧云等约十多位被告保释成功。邹家成、余慧明一度获准保释,但其后被指违保释条件而撤销。
8. 开审——16人不认罪受审;4人转控方证人
临近两年羁押后,案件于2023年2月6日正式开审,16名不认罪被告受审。因律政司要求审讯不设陪审团,初选案由3名高等法院原讼庭的《国安法》指定法官审讯,包括法官陈庆伟、陈仲衡、李运腾。
控方指,宪法学者戴耀廷所提出的35+公民投票计划,目的是通过选出最有胜算的候选人参与官方选举,取得立法会70席中过半数的议席;初选参与者同意,成功取得立法会多数之后,会以“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相要挟,要求政府满足2019年反修例运动提出的“五大诉求“。
根据基本法第50到52条的规定,若立法会否决预算案,特首可解散议会,若重选后的议员否决同一份预算案,特首就必须下台。控方指,初选参与者明知道政府不可能满足“五大诉求“,故初选参与者是决意触发“前所未有的宪制危机“,颠覆国家政权。
其中,国安法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非法手段要件即滥用《基本法》赋予议员的反对权、无差别否决预算案;而由于所检控的罪名还有“串谋“,控方所指的计划实际上有无实现,都不影响定罪。
4名认罪被告,包括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前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前西贡区议会主席钟锦麟、商人林景楠,以控方证人身分首先作供。
根据《国安法》第33条,被告若“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审讯历时118日,超出原定90日的审期。当中逾100日为控辩双方传召证人作供及盘问证人,5名控方证人(包括另一名市民证人X)、10名不认罪被告等,在庭上就初选各自表述。庭审中被多次提及的戴耀廷,并未出庭作供。
9. 判决——两人脱罪,其余罪成求情
2024年5月30日,法庭宣判刘伟聪、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余被告罪成。当天,法官指网上已颁下近400页判词,开庭不到10分钟即宣布休庭。
不久,大律师、前深水埗区议员刘伟聪步出法院外。他受访指:“各位,今日我不应该是焦点所在,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案里面其他朋友。 如果今日有任何主角,这份判词才是主角,希望大家去看看法官怎么处理本案。“稍后,律政司对他的脱罪提出上诉。
被判无罪的前公民党成员、前东区区议员李予信亦步出法院。 他表示多谢大家多年以来的关心,称自己心情平静,“想和屋企人饮餐茶,我未见到屋企人。“在其余被告求情期间,李予信亦有轮候公众席旁听。 律政司未对其脱罪提出上诉。
6月29日起,众被告分批求情。有被告向法庭表明悔意,指参与初选是错误决定,有被告直言无悔意,有被告以家人和身体状况为求情理由,亦有人选择不作求情。部分辩方代表亦就法庭如何衡量被告的参与程度作出建议,及就其刑期提出量刑范围;亦有不少人建议就被告认罪、对法律无知等原因给予刑期扣减。
《国安法》第22条中,颠覆罪的刑罚分为“三级制“:对于首要或者罪行重大分子,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部分被告如戴耀廷、袁嘉蔚等的代表则提出,颠覆罪的刑期分级制并不适用,因为案件是以“串谋罪“、而不是《国安法》控罪定罪。他们认为法庭判刑时应以普通法原则,根据《刑事罪行条例》,按被告参与程度、罪行严重性判刑。
9月初,全部被告求情完毕。
10. 法庭外的景象变化
2021年,47名被告经历马拉松式保释申请的晚上,法院地面大堂一时因为有人成功保释而炸出欢呼声,一时又因律政司旋即提出复核、所有人须继续还柙,而传出嚎哭声。其时,只要有被告的党友或亲友面向公众发言,就有近百记者围坐,以镜头包围拍摄访问。
当看见由法院驶出的救护车经过,或是囚车将被告送离法院,即使声援市民并不知道内里坐着的是谁,仍立刻亮起手机灯送行,举起横额呼叫“撑住“。这些送囚车的人被警察驱散,有的躲在后巷、桥底,待囚车开近才冲出喊叫。有人在被赶的同时,沿路走到荔枝角收押所,站在马路向对面的牢房亮起手机灯唱歌。
其时,摄影记者会爬到山上,拍摄被告被带出收押所,步上囚车的面貌。
如今,法庭外的这些景象已经消失。
距离2021年2月28日,47人案众被告向警署报到、被还押及首度提堂至今,已届3年多。审讯期间,西九龙裁判法院三号庭经历了改装,摇身一变为香港最大的刑事法庭。法院对面、前身为长沙湾屠场的地盘,正重建为居屋丽玥苑,大楼在几年之间从平地升起,预计于2027年正式落成。
法庭将于明日(19日)早上10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就47人案判刑。
47人案被告名单:
47名被告依次为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吴政亨、袁嘉蔚、梁晃维、郑达鸿、徐子见、杨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静、何启明、冯达浚、刘伟聪、黄碧云、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 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施德来、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何桂蓝、刘颕匡、杨岳桥、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范国威、 吕智恒、梁国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晖、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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