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控方第一证人区诺轩如何供述“35+计划”?

审讯中,区诺轩强调他的“初心”和戴耀廷的“初心”有分歧。
初选47人案控方证人区诺轩。图片拍摄于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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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香港民主派2020年发起“立法会35+初选”,当中47人于2021年初被捕,及后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单一检控。众多被告中,有16人不认罪,案件于今年2月正式开审

而4 名认罪被告,包括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前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前西贡区议会主席钟锦麟、商人林景楠,会以控方证人身分首先作供。

在香港,被告若成为控方证人(坊间称为“污点证人”),意即被告承认控告,并向执法者提供案件相关证据,及以控方证人身分出庭指证其他被告。一般而言,法庭会扣减污点证人的判处刑期,扣减幅度可达量刑起点的一半;如污点证人因作出重大协助,招致家人及自身极大安全风险,则甚至可获三分之二刑期扣减。

在47人案当中,每名控方证人均会向法庭提供他们各自的初选案版本,并透露案中可能不为人知的细节。端传媒会以不同文章,跟进初选案进展,此为第一篇有关控方证人区诺轩的文章。

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第3庭,正进行首宗“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审判,被告人为一班法律学者、前立法会议员、前区议员、社运人士、工运领袖及商人。经改装后,第3庭变成大型法庭,16名不认罪的被告分行坐于被告席,一些人戴上翻译耳机、有的以手提电脑摘录笔记;部分认罪的被告被分在另外的法庭旁听直播。相比两年前,47人被捕后首次提堂、挤在席上连续4天的窘境,法庭换上了崭新的面貌。

部分被告人被羁押近两年后,案件于2023年2月6日开审。开案第6日下午,控方传召第一位控方证人、初选发起人之一区诺轩——他架着黑框眼镜,身穿灰色毛衣和蓝色衬衫,手持大叠文件,在惩教人员陪同下走至法官面前的走道。他先向旁听席和被告栏躹躬,再坐上证人席宣誓。往后的24天,每次法庭职员挪动证人座位时,他都会把握这几秒的空档看向公众席,点头、瞇起眼示意。

坐下后,他背对记者席与公众席作供,描述他所知有关初选的一切细节。他的供词中,最常出现的是另一名初选组织者、前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他说戴耀廷的“揽炒十步”想法是狂想,其揽炒主张跟初选无关,也多次强调他跟戴的“初心”有分歧。而已认罪的戴耀廷不会受审,也未选择旁听,缺席于这所有关于他的叙事。

审讯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万德豪作检控方代表,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陈仲衡审理,不设陪审团。国安法第22条“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列明,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会被判监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次为判囚3年以上、10年以下;“其他参加者”则会被判3年以下的刑期、拘役、管制。

控方指,初选的串谋协议在于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逼使特首解散立法会及辞职;串谋的目的是颠覆国家政权,所使用的手段涉及武力以外的非法手段。控方会以证人供词、初选文件、众被告的发言等,证明这个串谋计划的存在。

3月27日,区诺轩完成横跨24天的作供。案中还有3名被告转为控方证人,包括前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副召集人钟锦麟及“阿布泰”创办人林景楠。他们会相继在区之后接受盘问。

区诺轩作供时常以书面语“我忆述”、“我相信”、“我推断”作开首;有时他回应“我要做个注脚”,再详细铺陈证供。早期他说话节奏急促,时常被控方、翻译员和法官提醒放慢语速。有一次,区如此回应:“我惊我背漏(我怕我背诵有遗漏)……”法官多次提醒他不要推想别人的想法,也不要背诵任何事情,“你在这里是要告诉我们你记得什么。”

“是,我会努力。”他回答。

2020年7月11日,天水围,市民在排队等候进入票站,参加民主派初选投票。
2020年7月11日,天水围,市民在排队等候进入票站,参加民主派初选投票。

“一切从饭局开始”

现年35岁的区诺轩,2009年加入民主党,曾在2012年角逐党主席一职,挑战刘慧卿等元老。2017年,他称因立场不同而退党。他曾加入组织“左翼21”;也活跃于政界,曾担任南区区议员7年多,亦曾担任前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2017年,时任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因宣誓风波、被褫夺香港岛议员资格,区于2018年立法会补选胜出接任其位,以30岁之龄成为当届最年轻议员。

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区曾被指以大声公“袭警”及参与8.18流水式集会案被捕,分别被判刑9星期、10个月。

庭上的区诺轩供述,2019年12月底,他留意到戴耀廷写的文章《立会夺半 走向真普选重要一步》,初选计划亦从2020年1月底的会面诞生:“一切从饭局开始,参与的有我、李永达、李卓人,和戴耀廷。”他后来补充社民连前主席黄浩铭亦有出席。

他说,这是第一次和戴耀廷讨论到初选的问题。当时正值运动,民主党创党成员李永达和时任工党副主席李卓人,关注将于该年9月举办的立法会选举,民主派怎样达到最大的胜算,并留意到戴发表的文章。

“我们首次见面,戴耀廷讲出他对立法会过半的愿景。”区指当时戴提出三点:第一,当时民主派在2019年区议会选举大胜,要想想如何在立法会赢取更多议席。第二,民主派要去想如何争取五大诉求。第三,民主派应思考如何设立公民参与机制的平台,加以运用胜出的议席。

在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前,立法会分为地方直选、功能界别各半的70个议席,地方直选采纳“比例代表制”。过往,泛民主派派出众多名单参选,大多获得比建制派更多的票数,但因名单过多造成浪费选票,无法获得相应比例的议席。

2020年7月11日,民主派初选拉票区。
2020年7月11日,民主派初选拉票区。

区诺轩是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的学士及硕士,亦曾担任香港城市大学专上学院的客席讲师,曾经写过有关香港选举的论文。后雨伞运动时期,在专研香港选举的政治学者马岳指导下,区完成题为“选举威权下的民主倒退——香港回归后政权巩固及精英笼络工程”的硕士论文。论文探讨威权政府下举行的选举与民主转型的关系,分析了泛民主派回归后的总得票比例、民主派与建制派参选名单与票数分配。

他在论文中写道:“当亲政府阵营扩张及善理主从网络,反对派则逐渐分裂,甚至因策略分歧互相攻讦,使反对派从选举获得的资源和挑战政权的机会越来越少。”

在2020年初的饭局上,众人讨论能否建立一套泛民主派的参选协调机制,“有没有一套协调机制让不同党派,不论是传统民主派、激进民主派抑或本土派,总之……互相协调,继而按比例当选。”他指,戴耀廷当时倾向以公民投票的形式,选出选民会支持的泛民主派代表,使他们决定排名出选的优先次序。

当时区诺轩认同如果民主派在立法会过半,建立到协调机制,是一大进步。“正正是当时,我答应与戴耀廷合作,举办初选。”

另一方面,区称戴当时指要争取五大诉求,若立会过半,将会是一个“大杀伤力的宪制武器”。“第一,民主派对政府会有更多的议价能力。第二,占有多数议席可以运用《基本法》权力行使否决权。”

检控方追问:“否决什么?”

区回应:“当时并没特别指定否决的对象,不过有包括财政预算案。”

若推行初选,他们需要找机构处理行政工作。区诺轩指,当时李永达在饭局上提出,“民主动力”过往一直做不同初选及泛民主派协调工作,促使区及后联络前民主动力召集人赵家贤。

“我补充多一句背景,”区在庭上说,“因为我曾提及我将要去(日本)留学,2020年有约大半年时间会在香港。我认为当时我有时间,我能够贡献我视之为民主运动的工作。”

2022年1月6日,立法会会议厅进行安装中国国徽及特区区徽工程。
2022年1月6日,立法会会议厅进行安装中国国徽及特区区徽工程。

协议与串谋:“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

不论是控方、辩方抑或法官,均多次要求区诺轩说明戴耀廷及与会者会面时的说话,例如他们有否对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等表达看法——这些都是论证协议与串谋是否存在的关键点。

在香港法律里,串谋的本质是协议去作出非法行为,控方需要证明有一个由两人或以上达成的协议,说明他们协定什么行为,证明他们的意图,也要佐证协议如最终落实会违法。协议达成一刻,便构成串谋。

据区诺轩的证词,初选的概念成形后,他和戴便咨询不同民主派人士的意见。2月起,他们先与公民党成员会面。区、戴二人也陆续分别会见较年轻的民主派人士,包括黄之锋、朱凯廸、梁晃维、黄子悦;张可森、团体“天水连线”成员、“区政联盟”成员,以及吕志恒、邹家成。他们亦会见了彭卓祺、刘颕匡、民主党。

区指,他认为初选是一个拣选民主派的制度,“(会见梁晃维时)从来没有去提及戴耀廷所说否不否决财政预算案的看法。因为我不认为,初选是一个要捆绑议员当选后的计划。”至于戴耀廷,他曾回忆戴与彭卓祺会面时,提到立会过半,可以令民主派掌握否决权。

他一一列举不同人士当时的反应:公民党并无表明支持初选,只说会后考虑。朱凯廸不太关心初选,会面时他正专注立法会会议。梁晃维未说会否参加,黄子悦想了解何谓初选。​​

区和戴收集各人意见后,区说,“戴耀廷亦都同时部署去开这么多区的协调会议,商讨相关的分歧。”

不认罪的被告陈志全。
不认罪的被告陈志全。
不认罪的被告刘伟聪。
不认罪的被告刘伟聪。
不认罪的被告杨雪盈。
不认罪的被告杨雪盈。
不认罪的被告李予信。
不认罪的被告李予信。
不认罪的被告郑达鸿。
不认罪的被告郑达鸿。
不认罪的被告何启明。
不认罪的被告何启明。
不认罪的被告施德来。
不认罪的被告施德来。
不认罪的被告黄碧云。
不认罪的被告黄碧云。
不认罪的被告彭卓棋。
不认罪的被告彭卓棋。

47个人,到底在哪些事上达成一致共识、抑或有不少分歧?哪些文件可证明众人想法一致?哪些人支持否决财政预算案、谁人有所保留?区诺轩应控方要求,提到曾出席协调会议、超过40名民主派人士或其代表的名字,并仔细提供会议的日期、地点。

区供称,2020年3月2日起,有意参选九龙东、九龙西、香港岛、新界东、新界西、区议会(第二)界别(超级区议会)的民主派人士陆续举行会议。在首次协调会议中,有一份最原初文件名为“35+project​”,区指由戴耀廷准备,并在会上传阅。文件的第一段写上“五大诉求缺一不可”,第二、第三段列出参与程序和系统等等。

区诺轩指,戴于3月底在地区协调文件上加入“会运用”、“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的字句。据他观察,3月左右,初选的参选人对于否决权或入立法会后如何实现五大诉求并没有兴趣,但4、5月情况转变,协调会议开始争拗否决权。

例如在新界东会议上,邹家成曾质问戴耀廷为什么写“积极”运用《基本法》权利,而非“会”字。法官问邹是否想要一个较肯定的说法,区认同此说法。社民连岑子杰则对否决预算案提出质疑,因社民连要支持民生议案,包括“全民退休保障”,或会支持预算案;司马文亦反对戴的提议。

区诺轩认为戴尝试迎合司马文的看法,解释“积极”二字:“意思就是‘你可以,亦可以不用’,但如果政府不听民意就可以拿这个宪制权力出来用”。

多日审讯中透露,5个地方选区各有“协调协议文件”,最后对运用《基本法》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的写法不同:新界西、新界东的写法为“会运用”权力,其余地区文件写“积极运用”。

区指,每个地方选区最终只达成了4项共识,包括举办初选、目标议席、替补机制及选举论坛。法官陈庆伟希望了解,是否所有参与者都同意运用权力否决财政预算案?区指自己不敢武断,只可说无人公开反对。

2020年6月初,初选举行记者会。戴耀廷当时指会议有协议,但大会没要求参与者签署。翌日,年轻政治人物梁晃维、张可森及邹家成草拟题为《墨落无悔 坚定抗争 抗争派立场声明书》的共同声明,呼吁参与初选者签署承诺认同五大诉求,会运用基本法权力,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等等。

控方提出案中有3份关键文件:42名被告曾签署民主动力提交的初选提名表格,确认支持和认同由戴耀廷及区诺轩主导的协调会议共识,包括各区会否决财案的“共同纲领”。

另外,控方指九龙东和新界西参选人额外签署的《共同纲领》,承诺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文件显示他们对计划的忠诚;《墨落无悔》共同声明承诺坚定不移达成初选,证明签署者“不顾法律后果”,33名被告曾签署声明。

2020年7月11日,民主派初选选举日,区诺轩与戴耀廷于中午会见传媒。
2020年7月11日,民主派初选选举日,区诺轩与戴耀廷于中午会见传媒。

谁是35+的“大脑”?

审讯中,区诺轩强调他的“初心”和戴耀廷的“初心”有分歧。

法官李运腾曾经对初选的分工提出疑问。区诺轩指自己主要负责行政工作,包括出席协调会议,联络及举办各地区选举论坛等。庭审也确认了35+计划的工作架构:基础推动人是区和戴耀廷,赵家贤和民主动力属协助计划的角色、处理行政工作。至于发起“三投三不投”的吴政亨,区指没有视他为组织者之一。

李运腾问,“你抑或戴耀廷,是35+计划的大脑?”

“戴耀廷负责了好大部分,他对35+的理解。”区诺轩续说,“我意思是论述的工作。组织工作上,他当时出席很多协调会议和相关活动,佢亦是主要联络香港民研(香港民意研究所)的人。”

“所以这个计划的理论方面,谁负责?”李问。“他(戴)的确是负责较主要的位置……”区诺轩说。“说到公开言论,你和戴耀廷,谁是35+计划主要发言人?”李再问。“无容置疑,他是处于是一个较主要的位置。”区答道。

区自指2020年退出初选后,曾在香港电台节目《千禧年代》鲜明地反对戴的言论,指戴耀廷的文章应该跟初选分开。当法官追问是哪一篇文章时,区诺轩语气稍重说,“《揽炒十步曲,这是香港人的宿命》。”(按:文章标题应为《真揽炒十步 这是香港宿命》)

他表示,自己举办初选的“初心”,是不应该捆绑否决财政预算案的立场。“但是很可惜,在初选的发展过程,戴耀廷发表过不少的文章,鼓励不同参加者运用否决权。”他说,“(2020年)6、7月的时候,开始有不同的舆论声音指初选犯法,特别是6月30日港区国安法立法,初选的犯法风险愈来愈高。”

但法官李运腾疑惑,“你不同意戴的看法,你有没有跟他谈过?”区诺轩说,他曾经相信这是不同参选者的选择,“但当他(戴)在4月份陆续出几篇关于揽炒的文章之后,我开始觉得他的看法令初选有质性的变化,这也是为什么他发表《揽炒十步曲》文章之后,我说他这篇文章的想法太疯狂。”

2021年3月2日,戴耀廷由惩教人员押送离开荔枝角收押所。
2021年3月2日,戴耀廷由惩教人员押送离开荔枝角收押所。

陈庆伟闻言一度闭眼点头。他续问道,“但戴说的是十步,你说他疯狂,是指他第七、八、九步疯狂,抑或整个(计划)疯狂?抑或从几多步至几多步不属于疯狂?”

“我记得他的文章有一句,说要‘揽住中共跳出悬崖’。”区诺轩说。

“这是第十步?”

“对。”区补充:“我们生活在一国两制的香港,你发表一篇文章挑动了国家的情绪,我认为是过分了。”

代表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黄碧云的大律师沈士文曾向区确认,区是否认为35+计划只是泛民主派内部的协调,希望不要有浪费选票,而非立法会议席过半后的行动。区认同,“这个是我的初心。”

沈续问道,当计划成功在立法会取得过半议席后,对于做什么达到五大诉求,发起者在开始计划之前,是否并没有共识?“起码我和戴耀廷好清楚看到,我们是有立场上的差异。”区回答,“我们的共识就是去搞初选。”他认为政治要有妥协,民主运动要一步步走,对于五大诉求,他一度形容“很难实现”、“接近一个死局”。

区解释他和戴耀廷之间的具体分歧:“对他来说,一开始,他就很着重关于宪制上面怎样运用权力,但是……我的行为说明得很清楚——我是要去做协调,去争取民主派的最大胜算。”

区诺轩曾向戴耀廷反映,两个政党曾对戴发表《真揽炒十步》一文有意见,“既然别人托付我,我就要把这个意见讲给戴耀廷听,因为在这件事之前,他已经不断在报章出文了,”他说时摆动左手,语气较重,“甚至令我感到脱离了一些参与者的看法呀。”

但是,他承认退出初选前并没有鲜明地反对戴耀廷提出的否决权。“我终归没有反对这件事,因为当时的确未立国安法。我的确没有为意到当时这些主张会触犯法例。而我都误解了,因为我对《基本法》的了解,(否决权)其实都是行使一些宪制上的权利。”

邹家成的代表大律师陈世杰及后曾问,为何各区会议上未达共识,戴耀廷仍把否决权放在“35+计划”文件内?区同意戴的用意是想留下记录。法官李运腾遂问,假如初选文件是正式纪录,却加入“否决权”的内容,不就是出错甚至“硬销”?区说,戴耀廷希望与会者认同运用否决权,认同综观其文章、发言,“那也是颇硬销的”。

2020年6月30日,民主派初选新界东选举论坛。
2020年6月30日,民主派初选新界东选举论坛。

“串谋”何时开始?各被告何时加入?

法庭上,控方确认引用“共谋者原则”(Co-conspirators rule) ,即依赖其他出席者的发言,对各被告作出指控,以证明串谋存在。2月16日起,控方连续4天播出5区初选论坛及两个记者会的影片,总时长逾8小时。

2020年6月25日至7月4日,初选选举论坛举行,选址《苹果日报》当时位处的将军澳工业邨,除尹兆坚、余慧明之外,其余被告都有参加。

片段把时间推回香港街头运动虽减少、但政治行动仍活跃的时空。旧日影片中,有被告语气坚定地阐述政治理念,也有被告彼此交锋、争执的画面,众被告观看时,在庭上不时大笑和起哄。而他们在选举论坛、记者会、竞选单张上的发言,为控方所引用,佐证他们所协议的内容及其政治取态。

审讯的第11日,代表何桂蓝的辩方大律师Trevor Beel关注控方还会依赖论坛上哪些事情指控何?法官李运腾亦指,控方须指出具体的发言。控方当时回答,会依赖所有被告的所有言论,但遭法官质疑,言论必定要和串谋相关。当时Beel反问,其当事人至今已被捕两年,控方是否仍未清楚他们的案情?

法官再提出两个问题:控方认为的串谋最早于何时开始?各被告何时加入?

控方后来交代,他们认为2020年2月15日已有协议形成,至少涉及戴耀廷、区诺轩。控方亦指当时的证据,会用于指控包括当时尚未加入“串谋”的被告。法官陈庆伟一度总结控方证供:所有事情由饭局开始,最初有3名发起人,其后不同被告在不同阶段、不同时间加入串谋或退出。2020年7月1日,每位被告均成为共谋者。

法官李运腾则归纳本案的法律争议点——“共谋者原则”可否适用于当时尚未违法的协议,是否可适用于未成为一分子的被告?法庭将在较后阶段才会处理相关争议。

2020年7月11日,大埔市民在排队等候进入票站,参加民主派初选投票。
2020年7月11日,大埔市民在排队等候进入票站,参加民主派初选投票。

Trevor Beel亦曾提出,认罪的戴耀廷不属受审被告,控方不会传召他作供,故不能证明举证的文章由他所写,文章属“传闻证供”不能呈堂。另一方面,辩方亦认为国安法于2020年6月30日实施,据控方指称犯案日期由7月1日开始,即串谋协议在国安法生效前并不存在。但法官指串谋属“持续性罪行”,事前的行为亦会纳入指控。

就各个被告的政治立场、对否决财政预算案的态度,区诺轩提供了自己的观察。他同意,初选参选人分为两个阵营,一个比较激进,希望可以运用否决权;另一个阵营相对弹性,想视乎情况而用。

控方主问时,法官曾要求区诺轩解释“抗争派”的定义,他指“抗争派”是站在比较进步的位置,并一度在庭上指出不认罪被告中,邹家成、何桂蓝、余慧明为抗争派。

各律师围绕自己所代表的被告,仔细询问区诺轩对不同政党和被告的记忆。综合区的供词,民主党虽被游说参与《墨落无悔》,但最终没有签署。与民主党一样,社民连对全盘否决预算案有保留。公民党除签署《墨》,亦于2020年3月25日举办记者会。民协被指较为温和。余慧明参与的卫生服务界没筹办过会议,亦没就否决预算案的字眼等讨论;杨雪盈对于否决预算案以达五大诉求,没有表达意见;区没听过彭卓棋对其他人说,无论如何都会否决预算案。

另外,区只知当时戴耀廷有发出九龙西区协调文件,但不能肯定档案已传给刘伟聪。陈志全被指并不激进,若遇上同志权益草案,将会支持政府。柯耀林被归类为温和民主派,在会议上很沉默。

后来的控方覆问中,控方一度希望证明民主党同意否决预算案,立场一直没变,但区确认民主党对捆绑否决预算案有保留。​​此外,控方周天行覆问时提出了不在控罪名单上的“共谋者”——前观塘区议会主席蔡泽鸿曾出席多场会议,又曾托区向民主动力汇报会议,控方最终确认控罪中的“其他人”包括蔡。

供述民主党和社民连相关证词时,区诺轩突然补充,“大家可以看见随着初选情节发展,相对保守的参与者或者不同的参选人,我接触得比较多,甚至他们个别亦都托付于我”。他指这包括社民连和民主党,“我自己觉得好内疚”。

法官李运腾指不用深究该点。区诺轩续说:“我是维护不到多元的声音。”

“我也不想揽炒在香港发生”

第25天审讯中,法官陈庆伟问区诺轩,若然立法会选举如期于同年9月完结,区会否依原定计划离港读书?他回应,自己本来已计划离开,甚至在决定退出初选后,“当我决定退出‘35+’工作,人生计划是离开政坛。”

法官追问,这样是否不会在香港见证,戴所提倡的“揽炒十步”发生?

区说不会。“我也不想(此事)在香港发生。”

初选47人案控方证人区诺轩在西环一座唐楼的天台。图片拍摄于2020年3月。
初选47人案控方证人区诺轩在西环一座唐楼的天台。图片拍摄于2020年3月。

2020年末,区诺轩离港赴东京大学公共政策大学院攻读博士,但于翌年1月回港,随后被捕。2021年2月1日,他在刘慧卿的网台节目上解释回港的决定,指自己尚有社会服务令,也须出席另一宗审讯,有义务回港。就香港未来民主运动的发展,区曾研判未来打压、清算更严重:“在一个如此极端的环境,是否一定要在这一刻付出呢?这个要大家思考一下。我认为大家要审时度势应对问题,不是说什么事情都不做,而是要量力而为。”

国安法于2020年施行初期,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曾于7月9日表示初选有机会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更可能触犯国安法第20、22、29条罪行。当天,戴耀廷在Facebook撰文回应曾,说明计划未有分裂国家的意图。初选投票最终于7月11日至12日进行。

审讯第20日,区诺轩表示自己一直相信初选合法,更称“当时在法律上信任了戴的观点”。但是,当建制派群起指控计划的合法性,后来更有官方声明和警告,区基于自己的政治判断,认为初选已“响起警号”。

法官李运腾问,为什么区意识到初选涉嫌违法,仍然继续?区诺轩表示当时对国安法未有正确认识,初选也“如箭在弦”。这一切直至7月13日凌晨——中联办定性选举为反对派策动的非法初选为止。辩方资深大律师潘熙问区,是否因此决定退出?

区诺轩摇头回答:“我不单止退出,而且是尽我全力去解散整个初选。”

他回忆,自己翌日主动联系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政治助理吴璟俊,提出如组织者一同退出的作法是否可行。他又前往戴耀廷的香港大学办公室当面请辞退出计划,并翌日在社交网站公布决定。另一位控方证人赵家贤其后退出计划,戴耀廷之后亦宣布休息。

区诺轩主动补充,“​我做这个政治决定,是读了国安法第33条(1),而作出这个决定。”他指希望以此为同案“找到好的求情”及“从轻发落的基础”。

根据《国安法》第33条,被告在三种情况下可“从轻、减轻处罚”;“犯罪较轻”者,更可免除处罚。当中包括:(1)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案罪结果发生;(2)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3)揭发他人犯罪并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以侦破其他案件。

区诺轩于2021年1月6日被捕后,与其余46人于2月28日正式被起诉违反国安法。控方透露,早于2021年6月1日,他已认罪。同年7至8月间,他接受7次警方口供录影。9月,他开始协助警方调查。

2023年2月21日,47人初选案继续在西九龙法院审讯,完庭之后众多被告由囚车押送离开法院。
2023年2月21日,47人初选案继续在西九龙法院审讯,完庭之后众多被告由囚车押送离开法院。

还柙期间,他另一有份参与撰写的论文正式刊登,论文访问2019年当选区议员的政治光谱,及他们对经济、中港关系和民主策略的看法。研究曾总结:“反对派精英内部的态度和行为存在不一致:尽管他们在专制化过程中表现出合作态度,在中港问题和民主化策略上仍存有分歧。”

初选案开审前,区诺轩曾经以署名“教练”写信到电台,点歌给“D6妹”和“Gif”。他在信中写道,“我知道达不到很多后辈心中的期望,或者令人失望,这两年我都有不开心,现在没事重要过大家可以早日放学(放监),不必再为我耿耿于怀。”

D6是袁嘉蔚的被告编号,Gif是黄之锋的暱称。第7天审讯,区曾提及黄之锋:“他直情不赞成我搞初选……他知道我快去读书,其实没必要再去搞初选。”法官不太明白这一句,区于是解释,“其实黄之锋的意见跟初选无关,他只是以一个朋友身分忠告我。”

区回忆当时,“我不记得我有什么回应了。”

民主派初选案仍未审结。

案中不认罪被告: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

案中已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读者评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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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心一點看區的供詞,如果想深入點可以去獨媒或法庭線,你會留意到區的用心。

  2. 我刚开始听说区转为控方证人还很惊讶,但后来看了他的供诉就也不觉得他说这些是背叛。他点出来这些人分别的立场,反而是在帮大家一个个脱罪。大家各自立场光明正大问心无愧,客观的说出来这些讨论进程观点真的没有任何问题。只是看控方怎么把白说成黑罢了

  3. 什麼是中二病? 所有革命也從”中二”口號開始,一句”中二”就說別人是痴人說夢,是否在否定過去? 歷史上的改革變革從來都由理想願景開始,怎樣才算是”幻想”的願景? 即使站在2023年也沒資格辨別歷史上什麼口號是”中二”
    成功變革就不是”中二”嗎?失敗就是?

  4. 關鍵在於,運用否決權迫使特首辭職解散立法會,是否顛覆國家政權?國家政權的定義是什麼?以中國憲法來講,國家政權就是中共領導下的政權。而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政府並非中共組建及領導。控方需要證明:逼特首下台等同於逼中共下台,從而顛覆中共政權。

  5. Weber,你講得對,這是一場show,就是看國家法官如何charge(砌生豬肉),將白講黑,向全香港和全世界講「新香港」的法治,如何「高度」。

  6. 有些看不懂,如果不是國安法,區的供詞有犯罪或是讓他人不利的地方嗎?

  7. 食得鹹魚抵得渴
    自從區議員轉做污點證人指證革命戰友之後,這個人就已經失去了政治生命了。
    人在做天在看,當年組織初選係你;當今係政權面前揭露內幕、「認罪」的又係你。
    搞革命連坐監都唔敢,仲搞咩革命?

  8. 中二的是我哋真係好L鍾意香港吧

  9. 「我驚我背漏……」這句話代表了甚麼呢?
    如果是對當日事情的深刻記憶,那麼還需要背嗎?
    如果要臨時臨急背出來的,又真能反映真實情況嗎?

  10. 「時代革命」才不中二……比起之前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這個才中二,而暴力得來,又缺乏可行性,不然往後民國/中國不再提及?現在中國的民族問題,就係當時弄起來的產品。

  11. 虽然我是非常支持民主而且仇视ccp的 但是忍不住还是要说一句三年前就说过的话 怕死就不要干革命 “时代革命”,真的是非常中二

  12. 小时候读过不少文革回忆录,我也没有什么立场去评判政治压力下的是是非非。希望区同学能够得其所望尽快脱罪,重新开展生活。挟裹在这洪流中,想要生存下去,人生的选择啊 …

  13. 論如何變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