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引发中国媒体和公众群情激愤的内蒙鸿茅药酒“损害商誉案”中,嫌疑人谭秦东在4月17日终于被“变更强制措施”,保释出狱,引发网络舆论一片欢呼。其间从最初网络曝光,到澎湃网、人民网和新华社等媒体的跟进,再到“大V”(意见领袖)、医生社团的声音,各方无疑都起了很大作用,而在此案中跨省捕人的内蒙凉城警方,则成为众矢之的。
事虽至此,很多问题依然值得进一步讨论,而其中首要问题就是:这件事上,内蒙凉城警方到底起了什么作用?他们在权力运用上有什么可以理解的理由吗?这一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此类案件背后的社会与警权运作现实,并进而涉及到普通公民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利害关系。
地方警察为何如此荒唐执法?
在没有可靠分析资料(也许永远不会有)的情况下,要评判凉城警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角色和作用,先要回答一个假设的问题:假如你是凉城警方负责人,或处于类似地位的任何基层警方,你是否有可能不这样做?
对中国国情稍有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在现实警方执法风格下,像这般一个县级警务当局,要跑到遥远的广州,为一个企业抓人,这对于执行职务的警察,恐怕都未必是其本人能做主、更不必说热衷操办的事情。
依此逻辑,对于凉城警方,决定不惜数千里迢遥,派员到广州去为一个企业抓一个“损害”其商誉的医生,必定有绝对不得不如此,而且绝不可推卸的理由。
据事后凤凰网报导,成立于2002年的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是凉城县最大的企业之一。据该县2018年工作报告称,鸿茅药酒零售规模已经超过75亿元,上缴税收达3.5亿元,是当地头号利税大户。除此之外,该企业在当地扶贫等事业中也十分活跃(2018年初向教育扶贫基金捐资100万元)。凉城县的上级行政单位对该企业也屡有表扬,并将其列入计划两年内挂牌的“储备上市企业”。
凉城县是内蒙古自治区级贫困县,据该县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6亿元。所以撇开鸿茅药酒的医药疗效等科学专业问题,以及药监、工商当局的行政责任不谈,单从凉城县财政角度,可以推想该企业在地方行政中的一等一地位。姑且不说30年来“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行政观念,对分税制之后地方财政窘境稍有了解的人们不难想像,在当地主事者眼中,对该企业不利的全国性舆论将意味着什么?直接说,便是要砍倒这个地方的财政摇钱树。
在当地主事者眼中,对该企业不利的全国性舆论将意味着什么?直接说,便是要砍倒这个地方的财政摇钱树。
换言之,不管凉城县警方怎么认识,断言凉城县警方“临时工”能作出跨省拿人这种决定,并且能在舆论喧哗后好整以暇,这不合常识、无法想像。何况据说谭秦东医生的文章阅读量不过数千,影响并不大。因此,作出这样明知于法不无问题、但又雷厉风行执行的决策,必定有全县整体性的权衡和考虑。换言之,警方很大程度上只是被动执行者而已,当然,也是不得不贯彻执行的科层制逻辑体现。
凉城警方做法是偶然现象吗?
研究文学的人喜欢说“一时代有一时代风气”。同样,一个时代或时期,在行政及强力部门行事风格上也有其鲜明的特征。谈前汉史有所谓“高祖时代出将相、昭宣之际多良吏”,说的就是这种行政的时代风气。
而在当下中国现实,自“保驾护航”观念以来,垂30余年直到今日,举凡拆迁动迁、计划生育、市场管理、上访截访、文化管理、网络管理等等,虽然部门林立,但真有事时,试问哪一桩、哪一件、哪一个部门可以离开警力的直接运用?警察作为地方强力部门,可以说,不知不觉间已成今日“依法治国”、乃至“依法治各种麻烦”的唯一有效施政工具,因此很多时候也成了各种行政部门遇事的第一选择。既然如此,在此种风气下,人们为什么要觉得此次凉城警方的作为会是例外?
警察作为地方强力部门,可以说,不知不觉间已成今日“依法治国”、乃至“依法治各种麻烦”的唯一有效施政工具。
诚然,谭医生的文章影响未必很大,但他身为医学专业工作者,其意见的分量却不同于一般公众意见。而他整体影响不大,尚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正是“杀一儆百”最好的对象。这种逻辑背后,可以说是一种地方财政主导的行政和警务观念。这种观念不限于凉城县,而且还不需要假设更恶劣负面的的官商关系情形。
或许是受美国影视作品影响,社交媒体受众总是下意识地假设,地方警务主要的职责是依法执行治安任务,而这种认识既不符合中国警察的法律誓言和职责,更是与现实的警务运行相去万里。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正文本,总则第一条就开宗明义说明:“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可见,中国警察根本任务的最终落脚点,是要“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联系上文所说鸿茅药酒在凉城当地的财政影响力和经济地位,对谭医生的立案和抓捕是不难想像的。换任何人去做凉城县的主事者,恐怕都有足够动力和压力,去设法制止网络媒体中不利于本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情。我们不必假设这样一个企业在当地政商网络中的阴暗关系网,即使公事公办地推理,也不难理解凉城为什么要出手抓人。
30余年来,中国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职责,在地方行政中的首要地位勿待赘言。警察的几乎“全光谱”职责,与经济学家张五常所说的、地方政府主要作为“有限公司”而运行的现状相结合,因此酿出今次的“葫芦案”,我们又何须“故作惊讶”?何况,即使在目前高层明显定调、全网舆论推动下,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中国公安部的表态也只是“发回重新侦查”,这表明,上级对地方行政与警务的实际状况是清楚的,大家都需要息事宁人——这就是中国特色之下的政治理性。
更直白说,这不仅是全国和地方的警务体制、法定职责与观念的问题,更是令地方主事者有切肤之痛的首要现实财政与行政问题,甚至可以说立竿见影地影响到吃饭问题。如果我们无视这种时代性和全国性的普遍情况,过多地去“义愤填膺”地责备凉城县警方,对于人们认识改革开放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盛世之中警察的角色,对于公众切实观察和思考当今社会热点问题,恐怕并无多大实质意义。
创建全国性案件中央执法机构势在必行
既然如此,难道此类事就无法可施了吗?并不然。这些于国、于民、于地方、于警方都不利的案例,凸显了一个迫切的现实问题,那就是中央与地方警权的职能划分问题,更简单说,便是成立全国性案件执法体制的必要性。
欧美各国一般都有严格的中央与地方警务划分。看美剧的人对联邦调查局(FBI)、联邦烟酒与火器管理局(ATF)及缉毒局(DEA)应该有所了解,英国则有苏格兰场和地方警局的划分。而在中国必须承认,即使撇开上述现实的警务“全光谱”任务不谈,对于地方一级的警务当局来说,他们也并不具备全国性或复杂的跨区执法的资源和专业能力。最高警务领导部门不仅应是传统的全国警务行政领导和政策指导机构,更应该逐渐转型为全国性案件的直接执法主体。过去是通过“督办”形式实现警务领导,但谭医生案这类新型案件,已经充分体现了改革过去方式和布局的必要性。
实际上,在铁路安全、航空安全及国家安全等业务领域,中国已经有中央和专业领域分层平行执法的局部经验,而近年法院等体制改革,包括全国监察委的设置,已经为警务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显示了新的思路。这样,也在制度上和客观上为地方警务更切实地回到地方治安上来创造了条件,毕竟,维护一方平安才是地方警务和警政的最优先目标,而为全国性执法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这只是非日常的任务。
建立地方和全国性执法与警务分层和平行体制,也是现代社会的充分复杂性要求的结果。除了人们熟知的反恐和缉毒等全国性案件,社交媒体引起的诸多新型案件与纠纷,虽然如本次很多法律专业人士所论,现行法制固然有章可循,但实际上从更多的案例看,不得不说此类执法的决策与执行权力完全在于地方警方,某种意义上说,出现类似谭医生案之类“葫芦案”的概率很高,对此我们不能假装无视。一个警察什么都要管的地方,也必然是警察管事会出很多纰漏的地方。凉城警方岂能例外?
在某种意义上,鸿茅药酒案不过是过去包青天办案和“杨乃武与小白菜”故事在数字化时代的重演。
此外,从有限的观察和经验看,举凡最终抵达最高执法和司法当局的案件,相对来说都要慎重得多。今次社会舆论的意义(或历次此类事件中公众舆论的最大价值),无外乎是令事情到了全国性当局的案头,因而出现转机。在某种意义上,这不过是过去包青天办案和“杨乃武与小白菜”故事在数字化时代的重演。
对于谭医生及为之奔走呼号的人们,此次结局自然是值得庆幸之事,但对假设中不为人们所知、但同样不幸的张医生、李医生和王医生们,又当如何呢?谭医生的遭遇令人惊心,不是人们所愿意看到的,但我们毕竟没有生活在一个不需要警察的时空里,“临时工”和“创可贴”都不是万能的,这是凉城警方此次需要面对的问题,但更是整个中国社会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竟然發了一條跟樓下一模一樣的回覆,而且是完全的一模一樣。。。
跨省抓人有什麼好驚訝的,跨境執法了解一下
确实,涉及到跨省域的执法行动,怎么也得上报到省厅级别吧,一个内蒙古的县级公安局跑到广州市去执法,确实不合理。
这文章好多语句都不通顺
如果要談以法限權就必然會牽扯到中國的最高權力問題,這個潘朵拉的盒子除了在黨的允許下不可能打開(即使打開也只能是局部)。而且考慮到同一邏輯擴散到其他政府部門的可能性⋯⋯那就更加不可能開展了吧?
法治不仅是简单的「法条治国」,香港司法与立法体系逐渐沉沦的教训说明,良善的法治实际上是靠着主权者的良善的意志和信念运行的。面对恶政暴政,就像面对地震暴雨一样,人民除了极力躲避和逃离,几乎没有任何全身而退之策。
唯有亡才是勢在必行的。
那麼,誰有足夠力量去監督中央執法機構不會去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只要不解決這個問題,中央執法機構在外國是FBI,在墻內則會是東廠。根爛掉了,怎麼修剪枝葉都搶救不回來。
建设性理中客。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