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梁启智: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香港高度自治保卫战

翻查美国和各国的协议,以及英国和法国的协议条文,可见当地政府都没有因为一地两检而放弃刑事管辖权。

香港政府公布高铁一地两检方案,成为林郑月娥上任特首以来首个政治挑战。回想2009年立法会辩论高铁拨款的时候,已预见一地两检安排将会成为一个烫手山芋。经历八年来大幅加深的中港矛盾,事件恐怕不但会再一次引发严重的社会撕裂,更有可能触发宪制危机。

高铁香港段预计明年通车,政府建议让内地人员进驻西九龙总站并实施一地两检。离港旅客在完成离港出境手续后,会先通过内地的入境手续然后才上车前往内地,到达后就不用再次通关。反过来,全国各地的旅客则要到达香港后才需要办中国的出境手续,然后再办香港的入境手续。

这个安排和现时中港之间的直通列车明显不同。例如旅客现时从香港乘列车到北京,在香港境内完成出境手续后便会上车,然后要到达北京下车后才会办内地的入境手续,也就是两地两检。未来的高铁要办一地两检而不是两地两检,官方说法是因为列车服务方式不同。以从香港开往北京的列车为例,途中会停留不少车站。由于从香港出发的乘客尚未完成通关手续,列车在入境上处于密封状态,途中便只可以让他们下车入境内地,却不可让内地的旅客中途上车,以免做成混乱,结果减低营运效率。如果能在香港处理内地的出入境检查,在内地就不用区分赴港列车和其他列车,可以开往香港的班次就能增加。

中国政府宣布港府有权租出土地

但是这个看似美好的图像,却难以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要求。《基本法》没有授权内地官员在香港执法的条文,反而严格禁止内地官员干预香港本地事务。如果要在香港境内设立内地的出入境口岸,就要想办法让内地的法例在香港生效。但是《基本法》第18条禁止内地法律于香港实施,第154条又订明出入境是香港自治范围。

《基本法》第18条(节录)

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 立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基本法》第154条

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给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上述护照和证件,前往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并载明持有人有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利。对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人入境、逗留和离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实行出入境管制。

注意《基本法》只限制内地官员在香港执法,却没有限制香港官员在香港境外执法。所以,只要一地两检的设置地不在香港而是在内地的话,已经不会违反《基本法》。事实上,2007年通车的深港西部通道,正是在深圳蛇口实行一地两检,以内地政府授权香港官员在内地执法的方式实施。

今次香港政府想出的招数,是动用《基本法》第20条,即中国政府可向香港政府授予其他权力的条文,由中国政府宣布香港政府有权把香港的土地租回给中国内地,并把该地段在司法上不视为香港的一部分。既然车站都不是香港的一部分,自然就没有违反《基本法》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政府强调他们只是租,不是割,尽管实行起来也难以说清两者的分别。

《基本法》第20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

如是者,香港高铁站的内地口岸区、月台范围以及高铁的车厢本身,除个别例外情况(如涉及行车安全和民事纠纷),将会一律实行内地法律。举个例,香港是没有死刑的,内地却有。如果有人在高铁列车上犯了杀人罪,就算当时列车在香港境内,该人仍会依内地刑法处理,可以被判死刑。这个提议一被提出,随即有各路网友以各式各样的情况来质疑,例如如果有乘客破坏车厢以致车毁人亡,这到底该按内地刑法的“过失致人死亡”处理,还是以香港铁路条例的“故意危害安全”处理?类似可能产生司法混乱的情况,多得难以想像。

2017年7月25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联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召开记者会,交代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方案细节。
2017年7月25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联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召开记者会,交代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方案细节。

外国没因一地两检放弃刑事管辖权

香港政府推销其一地两检方案时,以美国登机前预先清关安排和英伦海峡隧道的一地两检安排作例证,声称有外国案例可援。不过此说法一出便立即受到反击。翻查美国和各国的协议,以及英国和法国的协议条文,可见当地政府都没有因为一地两检而放弃刑事管辖权,也就没有上述香港版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以连接英法的欧洲之星列车为例,两国虽然同意把入境口岸设在对方国境,却同时列明保留刑事管辖权,直到两国边界为止。再看美国设在加拿大机场的清关柜位,加拿大以专法方式规限美方人员权责,巨细靡遗得如何问话搜身都有严格规定。外国的做法是要让出多少权力才让多少,而且极为小心谨慎。香港政府的做法却是先把所有权力都送交中国政府,然后再讨回小量豁免。两种做法,差距甚远。

面对艰深复杂的法律问题,香港政府在宣传上似乎有意以虚打实,强调一地两检可以带来的便利,如何接通全国网络,然后再由一众政府啦啦队出来指控反对者是杞人忧天,忽视整体利益云云。可惜,这个进路同样是难以站得住脚的。理论上,一地两检如果改在深圳、东莞或广州的车站实施,那些目的地或出发地不是这些地方的乘客,便要被迫中途在这些车站下车入境然后再转车,引来不便。然而事实上,按照政府自己做的客量估算,有83%的高铁旅客正是来往深圳、东莞和广州,口岸的位置对他们不会构成被迫转车的问题。政府声称不在香港实施一地两检,高铁的效益便会大打折扣的说法,不攻自破。

既然表面上的理由站不住脚,舆论难免会反过来质疑政府舍易取难,强行在香港实施一地两检的动机。在政府公布一地两检之前,一般人对《基本法》第20条的理解,都是用来让中国政府给予更多本来没有列明在《基本法》的权力予香港的。然而此方案一出,条文却变成可以用来让中国政府授权香港政府减少自己的权力范围。若然此先例一开,可以说是毁掉整部《基本法》的宪制基础,毕竟中国政府下次又可以再授权香港政府进一步减少自己另一些的权力范围。民主派视一地两检为一场保卫高度自治的决战,也就一点儿也不奇怪。

(梁启智,时事评论员、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地理学博士)

读者评论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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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地兩檢符合市民期待,值得推動

  2. 基本法作為香港的憲法,憲法也就是當權者必須遵守的法律框架,是不可以容許當權者隨意演繹的。無疑香港現時是中國的一部分,但也不代表可以好像以前皇帝說了就算的時代一樣,想怎樣就怎樣。香港政府就一地兩檢事宜從一開始就未能提供堅實的合憲基礎,只懂說一些不著邊際的例子和「好處」,還或多或少暗示中國政府有權自行更改香港憲法內容,以「合法合憲」,這樣根本就是回到帝制,叫香港人怎能接受?七年前香港人反對高鐵,其中一個疑慮就是一地兩檢根本沒可能符合基本法規定,七年後,政府提供了甚麼回應呢?這七年來有沒有與香港人開誠布公地討論呢?口講希望香港人理性討論,但當香港人提出很多合理的質疑時,政府又只會發晦氣說「怕的話就不要搭高鐵」,這是理性討論的態度嗎?香港會這麼繁榮,最主要是因為法治基礎,如果一地兩檢根本上動搖了香港的法治基礎,代價是毀滅性的。

  3. 基本法可不代表着香港是法外之地

  4. 一地两检之后恐怕,铜锣湾书店事件会更多了。有更多的内地执法人员将以不透明的方式通过高铁站进入香港。这才是最重要的。

  5. 本土派在一地两检问题上耗费政治资源从现实的角度来看缺乏政治智慧也必将毫无所得。任何对大陆政治体制和法律无法接受的人都不会主动登上去大陆的高铁,如果是从大陆回来更不会在意额外20分钟受制于大陆法律。在人大频繁释法,831框架笼罩的前提下,争这种鸡毛蒜皮的所谓“高度自治”和“主权完整”完全是自欺欺人,也不可能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

  6. 内地深圳口岸比地方你,你就肯,宜家叫你让小小地方,你又唔肯,好无赖咯…

  7. 翻查07年开始实施的“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发现两点:
    1)香港口岸区也包括深圳湾大桥的内地部分,
    2)条例无一字写明中国中央政府将口岸区“租借”于香港,即深圳湾整个口岸与深圳湾大桥的内地部分仍属内地领地,
    3)虽然如此,深圳湾的香港口岸区实行全套香港法律,不限于移民和海关法。
    现在与其将香港领地“租”与内地,倒还不如允许香港官员在几个内地火车站仅执行移民与海关法来的方便些。至少没有基本法制约,且不少人仅是在粤语区之内旅行。

  8. @木木 根据英法两国2004年签订的勒图凯条约,双方在对方的领土上仅有移民和海关法律和“用于保护对方官员及其财产的刑法条款”适用,跟在香港领地上完全实行中国法律是两回事。
    另外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勒图凯条约还明确规定了若一国官员在对方国家执法过程中(即工作时)触犯任何法律,对方国家则无权对其进行检控,但若此官员在未执法过程中犯法,则可被对方国家检控。不知若中国执法人员不管是在执法中或未执法中在香港领地上触犯香港法律(如协助某人进行走私),香港执法机关是否有任何司法管辖权。

  9. 跳出意识形态来看,一地两检没有问题啊?起码是平等对待。如果因噎废食,才是鼠目寸光吧。

  10. 个人感觉文章末尾不客观。“香港居民八成前往深圳、广州与东莞,所以把一地两检设在这些地方就行,不用设在香港。”这个观点,显然是老百姓的观点。作为政策的制定者,不能只是考虑大部分人,而是要考虑所有的人,哪怕少数人只有百分之一。个人观点,欢迎讨论。

  11. 紅磡到廣州的廣九列車一直都是兩地兩檢,也一直不見政府說什麼影響便利,西九的高鐵完全可以沿用。我看不到任何一地兩檢非實施不可的必要性。

  12. @志清 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13. 香港高铁本来就不应该建,现在要做的就是反对割地两检,保障香港法域完整,捍卫《基本法》下高度自治的宪制体制。可惜的是,雨伞运动以来,群众运动能量被消耗太多,如今的动员能力不容乐观。眼见香港的沉沦,真是痛心。

  14. @不認錯 那有勞你近中共說說了,香港人很樂意。對了,你有見過香港人到內地狂掃奶粉掃到內地嬰兒也沒奶喝嗎?

  15. 那就干脆让香港人坐高铁到了深圳这边下车再检一次好了,对了,你们到内地不算蝗虫了吗?

  16. 关于英法欧洲之星一地两检,各个媒体说法不一?有的说没有放弃刑事权(比如本文),有的说授予刑事权但严格规范了适用范围和方式(比如众新闻),都糊涂了。

  17. 你錯過了反高鐵
    其實我都錯過了保衛天星碼頭
    有時我也會很悔疚
    但願你的醒覺
    不會是在多年以後
    — MLA《宅女,上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