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在中国”:人脸识别技术在英国遭遇强烈争议

“在如今的英国,科技的发展速度已远快于法律框架可承受的范围。”
2018年12月17日,英国伦敦街头,警方展示一张告示牌指该区正在测试人脸识别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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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末的一天,住在威尔士加迪夫(Cardiff)的布里奇斯(Ed Bridges)在午休时段去办公室附近买三明治,顺便搜寻圣诞礼物。就在那时,他看到了一辆警车停在人来人往的皇后街。当他走得离警车很近时才发现,车身上写着“自动人脸识别”几个字样。

“我是一个守法公民,我懂得管好自己。我不明白,为什么警察要到我本地的商业街上来采集我的肖像。”布里奇斯说。当时他在推特上对此事抱怨了几句,但并未采取其他行动。

四个月之后,布里奇斯在加迪夫参加了一场和平示威,反对加迪夫武器交易会的举行。他和其他示威者突然留意到马路对面,停著南威尔士警方一辆具有人脸识别系统的警车。他们觉得警方想要通过停放警车与收集示威者的信息来试图劝阻他们不要示威。

“警方的行为让当时在场的人们觉得自己被视为罪犯,这是一种极其反乌托邦的做法。”布里奇斯坦言,“我一直坚信,警察们是应该支持和平示威的,而非对其进行破坏。”

那场和平示威的经历让布里奇斯决定诉诸法律。2019年5月,他借助网上众筹获取的律师费,聘请了英国公民权利倡导机构Liberty作为自己的律师,将南威尔士警察厅告上了法庭。他认为,警方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并且违反了数据保护法与平等法。时年36岁的布里奇斯就此成为英国首位因人脸识别技术状告警方的公民。

在经历了一次法庭驳回与申诉后,布里奇斯在2020年赢得了该诉讼案的二审。根据BBC当时的报道,法官认为,南威尔士警察厅对于人脸识别的使用“不合法”(unlawful)。但法官同时表示,警方对该技术的使用“利益大于对于布里奇斯的影响”,因此是“适度干涉人权”。

伦敦具有庞大的监控摄像头系统。
伦敦具有庞大的监控摄像头系统。

三年后的今日,英国不同地方警力仍在继续使用人脸识别,该技术所产生的矛盾与争议也在英国社会愈演愈烈。

多家公民权利与人权组织在过去两年间,不断在网上发起抗议,公开要求英国政府不同程度地禁止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去年10月,剑桥大学的一份报告直指英国警方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未能达到“法律和道德标准”。

在一期播客节目里,布里奇斯犀利地指出:“我们不在中国,我们不在俄罗斯。如果你看那些专制的政权如何使用这项技术,那对自由世界而言,这是一个问题。”

在这一议题上,布里奇斯诉讼案代表的远远不是终点。相反,它恰恰打开了存在于民主社会与人脸识别技术之间的那个潘多拉的盒子,更多的敏感问题被一一抛出。

写在脸上的个人私隐

“我并不是某天一觉醒来,突然觉得想把本地的警察告上法庭的。”这是布里奇斯多年来经常说的一句话,意思是诉诸法律不是个轻率决定。“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技术专家,我只是从一个公民的角度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担忧。”布里奇鄞一直以来都是一名公民权利的倡导者。在诉讼案发生之前,他曾经作为英国自由民主党(Lib Dem)的成员出任加迪夫加尔巴法区(Gabalfa)议会的议员。

他坦言理解英国警察办案工作量和难度越来越大,但在他看来,警察在英国这个民主社会使用这项人工智能技术暴露出了三大问题:“首先是公民(对此项技术)的许可权或缺乏许可权问题。其次是它的寒蝉效应。第三是软件可能存在的、对某些人群的偏见。”

在最后一点上,布里奇斯指出,警方使用的人脸识别软件可能对少数族裔和女性的识别存在较大偏差,从而造成误认甚至误捕等后果。

虽然英国首都伦敦拥有在西方世界最为庞大的公共监控摄像头系统,但英国警方的人脸识别技术并不与公共监控系统连接。现时警方主要通过三种方法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其中一种,也是最有争议的就是实时自动人脸识别(live facial recognition)。执行任务的警车安装了自商业公司购买的软件和系统,车顶也安装了摄像头,它会在停靠点对来往人群进行同步扫描。部分专业人士将此用法称为自动人脸识别(automated facial recognition)。

自从2015年开始,包括伦敦大都会警察厅(Metropolitan Police)、南威尔士警察厅和莱斯特郡警察厅(Leicestershire Police)在内的五个地方警力,陆续在人口稠密的区域与场合(例如欧冠联赛或大型音乐节)对实时自动人脸识别进行“试验”。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和南威尔士警察厅仍然在使用该技术。警方称,这些试验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测试软件的准确性与是否存在偏见。

布里奇斯是英国第一个由于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将警方告上法庭的人。
布里奇斯是英国第一个由于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将警方告上法庭的人。

但布里奇斯却不卖帐。今年2月初,在一场名为“监控与人脸识别科技”的线上交流会上,布里奇斯指出人脸识别实质是在捕捉并分析只属于个人的生物信息:“实时人脸识别技术并不只是对你的脸拍下照片。事实上,它会对你独一无二的面部特征进行扫描。这让我觉得我的隐私遭到了侵犯。”

“如果一个警察跑过来问你收集指纹,并且告诉你,他们想要扫描一下你的指纹,看看你是不是罪犯,大多数人应该都会拒绝。”

在实时自动人脸识别过程中,软件会对一张脸的五官进行一系列立体化分析,比如测算眼角到鼻尖的距离和两眼之间的距离,并制作成一份独一无二“脸谱密码”。然后,软件会将此“脸谱密码”与警方提供的监视名单(Watchlist)上的人脸的“脸谱密码”进行比对,一旦找到可能的配对后,警方的专员会对此可能配对进行人工核实。英国警方监视名单上的人物可能包括嫌疑犯、失踪人口或其他警方正在关注的人物。

南威尔士警察厅和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均强调,在实时人脸识别监控的试验中,除了与监视名单配对的人员信息之外,没有被系统“认出”的行人的信息将被及时与自动的删除,而被配对的人员信息也将在一定时间内删除。布里奇斯则认为,在这一点上,南威尔士警察厅与公众的先期沟通存在缺失。

同时,他对英国加入中国和俄罗斯等国的行列,使用该技术的情况表示担忧。“我们知道中国和俄罗斯(的政府)对民众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我们能把它们称作为滥用权力的国家,但我不认为这种做法在英国是可以被接受的。”

布里奇斯进一步指,直到今时今日,英国社会还没有对人脸识别进行过一次公开讨论或公开意见咨询。“这是为什么?难道我们认为国家就应该采取这样的行动?”他质问。

他同时提醒,在如今的英国,“科技的发展速度已经远快于法律框架可以承受的范围”。

一辆标有“实时人脸识别”的警车停靠在人来人往的伦敦市中心。
一辆标有“实时人脸识别”的警车停靠在人来人往的伦敦市中心。

此起彼伏的反对声

虽然南威尔士警察厅在对布里奇斯的诉讼案中败诉,但是法院并没有禁止其在日后的工作中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而是仅仅否定了某些使用方法。

根据BBC当时的报道,二审法官对布里奇斯提出的五点诉求中的三点表示支持。这三点包括警方对相关系统的使用与监视列表(即与扫描的人脸进行比对的人员列表)的制定缺乏清晰的指导政策,对信息保护影响的审核不完善,并未有采取合理措施保证其使用的软件不存在偏见。然而,法院的裁决书上又清楚地写着,此项技术的益处“可能很大”,对布里奇斯的影响“很小”。

对于该判决,南威尔士警察厅选择完善自己的政策,而非向最高法院上诉。在经过了18个月的暂停后,南威尔士警察厅已于去年年初再次开始对实时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试验”。

我联系了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和南威尔士警察厅这两个备受争议的警队,希望采访他们对此议题的看法。伦敦大都会警察厅没有覆函,而南威尔士警察厅给我发来了一些网络材料,未有接受采访。

南威尔士警察厅在一份去年三月发布的声明中指出,他们的使命是“保证科技能够帮助我们尽到对公众的责任,并且保证(对其的使用)是合理与合法的。”该警察厅说,他们的人脸识别“试验” 可以帮助警队实现这些使命。他们同时指出,2020年上诉法庭提出了“小数量”的需要审视与解决的政策领域。

该警察厅的助理警长特维斯(Mark Travis)表示:“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旨在保证公众的安全与协助我们辨认严重违法者,以保障我们的社区免受重大风险人士(的侵扰)。”

这并阻止不了一浪高过一浪的反对声和尖锐的批评。布里奇斯一案之后,英国各大公民权利与人权组织开始大力反对人脸识别技术。

帮助布里奇斯赢得诉讼的Liberty在其网站上发出了对英国内政部的一封公开信。信中写道:“人脸识别技术正被警察在街道上使用,被私人企业在如商场与火车站等公共场所使用。它侵犯了每个人的人权,带有歧视性,且是专制的。请禁止它被使用。”该机构目前正在为此信收集公众的签名,以获取政府重视。

另一个英国公民权利活动组织Big Brother Watch也是人脸识别技术的高调反对者。在该组织的网站也有一个活动专页,呼吁人们加入他们的行动,让英国政府重新考虑大规模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决定。该网页上写着一系列标语,比如“上百万英国人被扫描”、“英国没有人脸识别的法律”与“三千余人被警察的人脸识别误认”。

Big Brother Watch在警方出勤地进行抗议。
Big Brother Watch在警方出勤地进行抗议。

在去年10月,剑桥大学的闵德鲁科技与民主中心(Minderoo Centre for Technology and Democracy)在一份中报告指出,英国警方对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可以对根本的隐私权、平等权以及言论与集会自由造成严重威胁,特别是对边缘化群体而言”。该中心也已经加入到了反对英国警察在公共场合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队伍中。

除了英国本土的民权组织发声外,一些国际人权组织也开始关注这个话题,总部在美国加州的电子前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就是其中一个。

科林斯(Paige Collings)是电子前线基金会的资深言论和隐私活动家。她对我说,目前各大活动组织与机构在英国发起的反对活动是不约而同的,并无经过事先协调。同时,每个组织的侧重点又略有不同。

比如,Liberty呼吁禁止政府与私人企业在公共场合使用人脸识别技术。Big Brother Watch主张全面禁止政府和私人企业在公共场所和私人场所,包括运用实时人脸识别技术,但认为对已录影片的使用人脸识别,在严格的法律下可能有存在的理由。洛夫雷斯学院(Ada Lovelace Institute)希望牵头就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进行一次公众意见征询,而在此之前,他们呼吁政府与私人企业全面暂停对人脸识别技术的研发、生产和使用。电子前线基金会的反对目前仅针对政府对该技术的使用,但反对方向同时包括实时与回顾性人脸识别。

“总体而言,对于在英国与欧洲范围内继续使用生物监控科技或生物监控体系,没有人在支持,但反对的程度却也有所区别,”科林斯告诉我。

然而,也有学者认为,对警方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不应该全盘否定与禁止,比如伦敦布鲁内尔大学(Brunel University London)法学院的资深讲师吉凯(Dr Asress Gikay)。

吉凯的主讲课程为人工智能法律与伦理性,他同时也是布鲁内尔人工智能中心的成员。在去年11月发表在“对话”网站(The Conversation)的一篇专栏文章里,吉凯写道,“简单的禁止(警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会是一个错误”。

吉凯对我说,大部分主流学者都在主张对该技术进行全面禁止,但在他看来,此提议“不尽合理”。

伦敦布鲁奈尔大学的资深讲师吉凯认为应该采取“更谨慎”而非“极端”的方法来看待此事。
伦敦布鲁奈尔大学的资深讲师吉凯认为应该采取“更谨慎”而非“极端”的方法来看待此事。

“这个技术有它的益处,比如帮助保持公共安全、保护儿童或潜在受害者等脆弱人群,在这些方面它能做出重要的贡献。”吉凯在采访中表示,“我们应该采取更为谨慎、而非最为极端的方法,因为后者可能会为这个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吉凯坦言,人脸识别是一项“有争议性”的技术,特别是当警方在公共场所使用它时,因为它可能有“严重的隐私问题”。但他也很快指出,这牵涉到不同人的理念问题,“比如我们觉得隐私有多重要?”

至于如今此起彼伏的反对声,吉凯认为这很有可能是由于南威尔士警察厅的诉讼案和欧洲其他国家的一些类似事例造成的时事效应。

对有色人种与女性的“偏见”

各大反对组织与机构都提到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人脸识别软件对于有色人种与女性存在的潜在辨识“偏见”。他们担忧该技术的使用可能加剧警方现存的、对某些群体的“压迫性”执法模式,可能让已经被边缘化的团体更为边缘化。

Big Brother Watch从2016年开始关注英国警方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并从2017年开始现场旁观伦敦大都市警察厅的现场试验。该组织的法律与政策专员斯通(Madeleine Stone)说,“还没有哪场警方试验我是没有到场的”。在“监控与人脸识别科技”的交流会上,斯通分享他目睹的两个误认事件。

斯通讲述的第一次误认发生在东伦敦的罗姆福德(Romford)。当时,一位年仅14岁的黑人少年在放学回家途中被警方的软件“认出”。霎时,一群便衣警察突然将这位身着校服的学生拦住,将其带到一条巷子里,并向其索取指纹和身份证件。这位学生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情况,他不知道为什么警察会把他拦下并质问他。由于还没有成年,他没有任何身份证件,只能着急的扯着自己的校服领带,解释自己是学生。斯通表示,该经历对此少年造成了“震撼”。

她说道:“在如此小的年纪,那是非常负面的、与警察打交道的经历。它不仅让你觉得警察可能歧视某些种族,更会让你觉得科技可能歧视某些种族。一旦你觉得警察使用的各种系统都对你有歧视,那种心理将会非常难以消除。”

斯通描述的第二次误认发生在伦敦购物区Oxford Circus,但她没有详细指出被误认行人是否为少数族裔。斯通说,被误认者为一位来自法国的交换学生,刚到英国“才几天”。当警方的软件将这位交换学生“认出”之后,警察将其从人群中拉出,索取了他的指纹,再扣留了他15分钟后才放人。“这位学生在英国人生地不熟,非常害怕,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这就是一位交换学生对伦敦的最初印象,”斯通讲道。

她特别补充,被警方放行之后,这位法国交换学生吃惊地表示:“我知道中国警察用这个技术,但我以前不知道英国警察也用。”

斯通说,由于英国的警察监视名单上“满载载”的都是少数族裔,所以它们“就更容易被误认与误拦”,之后在一个“充满恐惧的氛围里”接受盘问。她指出:“警方现在自己在制定游戏规则,规定人脸识别技术应该被如何使用。”

电子前线基金会的科林斯也对我表示,警方的数据库是问题的“核心”之一,比如,它经常会包含一些先前被抓但之后无罪释放的人。“在本质上,这个数据库本身就是高压执法的产物,这意味着它可能包含了更多黑人或其他少数族裔。”

2018年12月17日,伦敦莱斯特广场使用的面部识别技术。
2018年12月17日,伦敦莱斯特广场使用的面部识别技术。

2020年,专注于网络安全与隐私的网站Comparitech对亚马逊研发的人脸识别软件Rekognition的辨识精准度做了研究。该研究发现,该软件对非白人的识别偏差度高于白人。研究之时,亚马逊还在向美国警方出售该软件,但目前该公司已不再向警方销售这个系统。

研究者用软件对1959位英国与美国政客的照片与美国被抓捕的嫌疑犯的大头照进行了比对。当软件的识别门槛被设置在90%或以上时(既软件九成以上确定两张照片中的人为同一人),共有12位政客被误认,其中一半是有色人种,尽管有色人种在美国国会与英国议会所占比例分别仅为20%与10%。

“对黑人来说,配对错误发生的比例更高。”Comparitech的编辑毕什夫(Paul Bischoff)对我说,“其他研究发现了类似的结果。”

哈佛大学文理研究院网站上出版的一篇博客指出,不同人脸识别软件对女性人群也存在识别偏见,其中最差的辨识率不断出现在“年纪在18岁至30岁之间的黑人女性”中。2020年伦敦大都会警察厅表示,其使用的人脸识别软件的辨识成功率是70%;但犯罪学教授弗思对《卫报》称,当时软件的识别准确率“仅为19%”。

剑桥大学闵德鲁科技与民主中心的报告则指出,警方的试验没有“对技术的偏见或使用中的歧视进行公开透明的评估”。

“这是因为所有这些(程序的识别)都基于训练数据,(研发公司)需要训练数据来完善他们的程序,并更好地识别人类,但在网上能够被抓取的黑人照片更少。于是,他们针对黑人的训练数据质量就更差,从而造成更低准确度。”毕什夫解释。他同时指出,如果警方将软件的识别门槛(confidence threshold)设置在建议门槛之下,那可能会造成更多人被误认。

毕什夫继续说道:“我理解人们对安全的渴望和需求,我不想贬低其重要性。不过,我认为我们需要找一个折衷点。首先,我觉得,在相关规定出台之前,有必要先对这些技术叫停。这也就是为什么亚马逊和IBM已经停止向警方出售这些系统的原因,他们不想卷入可能的纠纷与滥用事件。”

2013年6月11日,英国伦敦举行的 G8 峰会示威期间,示威者将闭路电视摄像机绑在头上拍摄警察。
2013年6月11日,英国伦敦举行的 G8 峰会示威期间,示威者将闭路电视摄像机绑在头上拍摄警察。

在布里奇斯案件的裁决中,法官明确表示,南威尔士警察厅既没有明确政策对警员的实时人脸识别行动加以规范,也没有明确政策规定谁可以被加到被监视名单上。同时,在一项关键诉求上,法官指出自动人脸识别是一项“新颖与充满争议”的科技,因此所有希望在未来使用它的警力都需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以保证他们的软件不存在种族与性别偏见”。

在去年恢复实时人脸识别试验之前,南威尔士警察厅表示:“作为警力对于裁决的回应,一定数量的试验行动会在加迪夫市中心进行,目的是为了测试系统,以保证其没有因偏见与歧视而侵犯平等要求的风险。”该警察厅同时指出,他们仍然“全心全意致力于谨慎地开发与部署人脸识别(技术)”。

和南威尔士警察厅一样,伦敦大都市警察厅也表示,他们进行的实时人脸识别试验可以帮助警队了解所用程序的“精确性与是否存有偏见”。由该警察厅和英国国家物理实验室(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合著的一份报告指出,媒体将人脸识别系统描述为带有“种族偏见”的做法“多少带有误导性”。

上述报道出版于2020年初,它指出,其调研显示“由于种族差异而导致的人脸识别程序的表现差异在统计上不显著”,因性别而导致的差异“更为明显”。

在吉凯看来,英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在规范警方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上已经足够,因为它能“充分保护公众免受各种风险,比如偏见、歧视与隐私遭侵犯”。

但他也警告:“目前在英国,最大的漏洞是在该技术的研发阶段。公司(在研发阶段)不需要遵循任何法律,以保证他们的产品不带偏见,并在所有人群中都同样准确。”

吉凯特别指出,人脸识别与其他人工智能技术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并“不仅仅在警方使用的阶段”。

“也就是说,你不能通过只应对使用方面的问题来应对这些科技的所有风险,因为在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期间,有其他不同阶段的问题需要被应对,比如它可能因为使用了特定的数据进行训练而对某些团体的识别不准确,或造成偏见。”

他续说:“如果警方收到了一个原本就带有偏见的技术,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无法控制的。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对技术的研发阶段采取行动。”

2023年2月27日,伦敦反恐行动中心的一堵屏幕墙显示监控摄像头的画面。
2023年2月27日,伦敦反恐行动中心的一堵屏幕墙显示监控摄像头的画面。

“从公民社会变成嫌疑犯国家”

Big Brother Watch的总监卡罗(Silkie Carlo)去年夏天在伦敦政经学院的一场有关人脸识别的听证会上表示,传统上,只有在公民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英国警察才能对一位公民进行身份核查。

“实时人脸识别完全颠覆了嫌疑与监控两者的传统关系,它把监控设为了前提。对我而言,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我们面临的风险,是从一个公民国家,变为一个等待警方无穷无尽检查的嫌疑犯国家。”卡罗说。

但她同时指出,非实时的人脸识别技术或能协助警察日常工作,但这需要十分严格的法律保障,但现在英国没有任何有关人脸识别的法律。卡罗也强调,英国警方现在对实时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方法,即专车定点监控,在人力物力上是“不可持续”的,所以她担忧这可能是人脸识别技术与英国公共摄像头系统连接的开始。

布里奇斯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而非独裁社会。这个国家是民许警治(policing by consent),所以警察对于科技的使用必须让民众有信心,这点对警察与民众都很重要。”

“如果民众对警察失去了信心与信任,那将是一个更大的社会问题。”他在播客中说道。民许警治是英国社会几百年来沿袭下来的社会理念,即警权来自于公众的共同许可,而非国家赋权。

电子前线基金会的科林斯特别指出,人脸识别技术是一项非常具有“侵入性”的技术,这就如同一个人把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写在一块板上,然后带着这块板走在马路上。

她说:“作为人类,我们值得拥有一些只属于自己的隐私权和人权。如果让国家拥有了你的面部信息——这是一个只属于你的信息,那国家就只要把这个信息放到一个系统里,就可能就知道关于你相关的一切,比如你的社交帐户、银行信息等,这个系统要比指纹系统的功能强大多了。而且,你居然还没有权力控制这样的信息侵入何时发生。”

2014年11月24日,在伦敦市中心伦敦地铁站对面的大型海报前可以看到闭路电视摄像机。
2014年11月24日,在伦敦市中心伦敦地铁站对面的大型海报前可以看到闭路电视摄像机。

警察部门反复表示,他们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即将进行的实时人脸识别试验的时间与地点告知公众,也会将每一次试验的结果发布在其网站上。比如,南威尔士警察厅称会通过网络与传单等形式将下一次实时人脸识别部署的信息告知公众,也有专门的网站对其进行的最近一场部署的信息进行公示。

布鲁奈尔大学的吉凯认为,还没有充分的证据显示,英国警方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对个体产生了“实质的隐私影响”。他表示,在布里奇斯的一案中,法院的裁决也已经明确显示警察对此技术使用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而由于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吉凯说“连警方自己也知道他们的权力有限”。

“谈到人脸识别技术,人们通常会直接联想到一个‘欧威尔式’(Orwellian)的社会,比如我们的面孔会被抓取,然后警察会巩固国家的监控权力,然后我们手无寸铁,无法保护自己。”吉凯对我说。“但我们如果看英国警察,的确有不同的步骤来检查和平衡他们对该技术的使用。我认为大多数相关的团体并没有看到这些步骤。”

他对英国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表示出信心。“如果我们谈论的是一个非洲政府,比如埃塞俄比亚,那里鲜有人权,政府希望监控反对它的党派或人士,那(人权组织)的担心也许合理。但如果我们谈论的是有高度法律规则的社会,这种恐惧与实际就不符。”

然而,民权组织、学术机构与公众的担忧牵涉出的是另一个关键问题,即人脸识别技术在法制上模棱两可的状态。

莫里(Dr Daragh Murray)是伦敦玛丽女王大学法学院的资深讲师,专修人权法。他曾经与前同事、英国埃塞克斯大学的犯罪学教授弗思(Pete Fussey)共同追踪并研究了伦敦大都会警察厅的实时人脸识别试验,两人在2019年与合著了一份独立报告。

莫里在今年2月向我解释了为何人脸识别技术在现行的英国法律体系里“备受争议”。他说,英国广义上的警察的行为是以普通法(common law)为基础的。而现时英国警方人脸识别技术的法律基础,是普通法赋予他们的普通治安行为权,以及警方自己的政策框架。

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的资深讲师莫里曾经专门研究了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对于实时人脸识别技术的街头试验。
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的资深讲师莫里曾经专门研究了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对于实时人脸识别技术的街头试验。

然而,英国的人权法又规定,对于任何干扰人类权利的行为必须“有法可依”,这也就意味着人脸识别技术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且该法律必须“具有预见性、可获取性,且可以防止随意干扰权利行为的发生”。

“现在,警方声称他们的法律基础可行。我觉得这在未来是会被挑战的。”莫里提到,“在现阶段,一切都有点不清不楚。”

莫里与弗思在2019年的报告指出,当时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对实时人脸识别的试验过程“极有可能”在任何法庭诉讼中被判为“不合法”。他们发现了一系列警方在执勤过程中的问题,也认为警察在使用该技术的“必要性”上缺乏商榷,同时没有建立授权过程。莫里与弗思在报告里呼吁伦敦大都会警察厅在相关问题得到解决前,停止使用实时人脸识别技术。

莫里向我解释了布里奇斯案的判决问题。他指出,当时的法官判决南威尔士警察厅对实时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不合法”,指的是该警察厅的政策制定不足,比如警员所拥有的“酌情权过于宽泛”。

“所以这个判决的问题在于,它留下了很多问号”。莫里继续说道,“由于(情况)模糊不清,南威尔士警察厅就选择了更新他们的政策,然后说,这是普通法,这是我们的新的政策文件,它们加在一起应该可以满足法庭的要求了。如果有人觉得不满意,那就需要重新起诉他们,重新走一遍程序。”

“这就给了警察很多自由度,在没有合理监督的情况下去做一件具有非常广泛监控能力的事情。这有点像警察想要尝试去看看实时人脸监控能不能做成,也许有可能上法庭,大不了不行我们再调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我们应该有一个切实的法律框架,”莫里补充。

“政府应该出面决定,这个技术是不是该用、该怎么用。这个过程需要有辩论,专家也应该给出他们的意见,而不是单个地方警力自己决定怎么做。”

吉凯也认为,要平衡人脸识别技术潜在益处与弊端的关键是制定一个“全面”的法律,来规定这个技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使用,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来防止相关职能部门滥用权力。

“但我们现在没有这样的法律”。

读者评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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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大清楚文中为什么要把“live facial recognition”译为实时自动人脸识别,字眼上其实只有实时人脸识别吧?
    文中有提到的两篇文章还挺有意思的:
    [A Sociotechnical Audit: Assessing Police use of Facial Recognition](https://www.mctd.ac.uk/a-sociotechnical-audit-assessing-police-use-of-facial-recognition/)
    [Facial recognition: why we shouldn’t ban the police from using it altogether]( https://theconversation.com/facial-recognition-why-we-shouldnt-ban-the-police-from-using-it-altogether-193895)

  2. 即使我对新技术这样被应用做出默许,我还是想认真的质疑,既然所有人被默认为嫌疑人(本恶论),那么那些低案值的盗窃案,破案率究竟如何呢?将精力放在公开抗议,而对明显的小恶无可奈何?
    我认为这不是一件好事。

  3. 看到foxhound 提到台灣情況,令我想起08年香港也因為旺角高空投擲腐蝕性液體傷人案而在旺角安裝了極大量天眼(高清閉路),此案最後未有拘捕任何人,天眼也繼續運作。20年鏗鏘集做專題探討,當然奈不了何,旺角居民只能接受。親政府媒體會形容天眼是守護居民,沒有犯罪的話為何懼怕天眼(都是那些論調吧)人民恐懼是非常好利用呢。

  4. 中國只是做了其他國家不敢做的事;有那個政權不想全面控制人民?另外大家有多重視私隱?外界會用很多方法令你覺得不太重要,例如更方便快捷,優惠推廣,社交熱潮之類,透過美國年輕一代對於tiktok侵犯私隱的反應所知,重視私隱是件“過氣”的事情了。政權必定會強調這些技術帶來的好處,而這也是真的,比如應用在打擊罪案。但附帶的“好處”才是政權最想要,人民最應該小心的地方。希望西方國家人民趕得及醒來制衡,太遲的話只能接受了。

  5. 其實,台灣這邊的監視器也是遍布街頭。
    在三一九槍擊案之後,每次高官出現在街頭
    周圍也是許多警察拿著專業攝影機全方向對著街頭群眾拍攝(沒有任何聲明告示)。
    連一般警察值勤時,身上都會帶著密錄器全程錄影一般民眾也樂於破案率改善,對這些監視器抱持正面態度。
    卻沒人想問這些影像之後會如何處理?
    畢竟已經多年幾乎沒有重大刑事懸案了,只要治安能改善,這些隱私問題就可以忽視了。
    如果端傳媒記著願意在這一塊發掘,應該可以挖出許多有趣的地方。

  6. 習慣了做奴才的中國人,是會安然接受監控,還會為此自傲,說中國的監控領先世界呢,西方社會真「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