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人”每月一期,由身在香港、台湾和海外的端传媒编辑们轮班主持,为读者带来移民、逃离、互动、对峙和作为“他者”在彼岸寻找自我的点滴,欢迎点击订阅。我是本周的值班编辑陈婉容。今期我想讲的故事比较特别,主角是一对美国年轻夫妇伊芙和约翰。他们生于一个拒绝了现代世界的宗教群体,在二十多岁以前,仍过著十八世纪马车代步,人手下田,没有电视﹑电影﹑电力,自动供水系统,或一切其他现代科技的生活。现在他们选择脱离了他们成长的教会,把马车换成了房车--但脱离有代价。他们没有离家太远,但却发现再不能和父母同台吃饭。这是他们在自己家乡的异乡故事。
约翰
十三岁的时候,约翰遇上了人生最重大的一次危机。
他不觉得世上有神。茫茫宇宙间,人类是孤寂的。不,也许还有外星生物。但没有自有永有,掌管世上一切的神。
每晚在黑暗的房间中,他望向窗外--他们住在美国宾夕凡尼亚州兰开斯特郡(Lancaster County)的乡郊山上,满目都是种满麦子和玉米的农田和疏落的村庄小屋,而头顶上是漫天星尘。曾经他觉得自己看到的都是上帝的造物,《圣经》里说的:“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
他曾无数次想像神造天地的宏大画面。可是现在他觉得,宇宙的起源是在137.99 ± 0.21亿年前发生的大爆炸。此后宇宙不断膨胀,成为现今的模样。而人类,我们--是偶尔出现在其中一个太阳系其中一颗行星的生命体。没有一个“神”像捏泥巴一样,按著自己的模样捏出我们。女人也不是拿男人的一条肋骨造出来的。创世神话,末日审判,Alpha与Omega,都是我们编给自己的故事。
学校没有甚么功课,他总是有很多空出来的时间,所以除了踢足球,他在图书馆读了很多很多的书。在百科全书上知道了大爆炸以后,他对自小听到的那个创世神话就起了疑问。
他愈想愈害怕。别人想想这些应该也没甚么,美国人还上教会吗?几乎都不上了。愿意说自己是“无神论者”的人也愈来愈多。但他可不能这样想。
约翰成长在“旧宗门诺派”(Old Order Mennonite),美国其中一个最保守的新教少数教派。十七世纪,他们的祖先为了逃避欧洲宗教逼害,从瑞士和德国等地逃到美国这片“新大陆”。自十八世纪开始,他们拒绝了绝大部份的现代科技,尤其是电力和汽车。过去二百年,外面的世界被科技搅动了无数次,第二次工业革命后出现了蒸汽机﹑拖拉机﹑电报﹑电话﹑石油生产﹑飞机﹑炼钢技术﹑各种消费品--这就是人们说的“现代文明”。但这些与他们的生活完全无关。
他们与世隔绝,为的是保留自己的生活方式。教会的长老告诉他们,我们才是真正幸福的人,因为只有我们才知道,这样过生活我们才能上天堂。外面的小孩子,他们就没有这种幸运,他们没能过我们这样的生活……
至于外面的人是不是要下地狱,就不言自明了。但约翰的父母从来不说外面的人甚么坏话。他们只说:“《圣经》说我们不能论断人。”约翰知道,不论断也是在论断了,这是大家都不宣之于口的共识:外面的人都要下地狱。
自小约翰对此深信不疑。他不是不知道,外面绝大部份美国人的生活跟他们家的有很大区别。那些人的农田一望无际,上面有四﹑五层楼高的筒仓(silo),停在路边的大型拖拉机,一直延伸到地平线边际的自动灌溉系统。而他自小下田,用的都是十八世纪的,现在在博物馆才找得到的农耕工具。播种﹑犁田,灌溉,收割,全部都由家里的男人滴著汗亲手完成。
但他每次坐在时速五英里的马车上,看著旁边的车以时速五十英里呼啸而过,都没有羡慕的感觉。因为我们才幸福,我们的生活方式是上帝喜爱的。
但十三岁那一年,他动摇了。他不是想要开快车。他是真的不觉得有上帝了。
依芙
依芙对于教会最深刻的记忆,是每两星期他们社区里的教堂崇拜。周六早上九点到十一点半,她们家认识的所有人都会出席--兰开斯特郡有全美最多的旧宗门诺派教徒,但整个美国的信徒加起来才七到八万之间。他们的社群当然就更小了。在连“全球化”都成为了老套名词的今天,他们上自己的学校,上自己的教会,逛自己的商店,吃自己种的菜,祟拜著自己版本的上帝,一切都不假外求。
她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还有八个哥哥,两个姐姐。在只有旧宗门诺派小孩的学校,她学到英文,一点点德文,一点点数学,基本的几何学,一点历史,一点社会科学,也学到了一些“外面世界”的人都知道怎么做的事,例如怎么开支票,还有从银行提款。课本用了好多年,旧了残了的不止是书封,还有内容。她到长大了才知道,东德在她出生以前就不存在了。但书本里还在说,德国有两个,一边亲苏,一边亲美。
她信上帝,但她信的上帝不是一个留著大胡子的中东男人,而是她的整个世界。外面世界的人只有在周日上教会的时候才会想到神,但她不是。自出生以来,她的一切,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餐桌上的的食物,穿的素色衣服,用的各种工具,整个生活方式,都是上帝。很多人以为素衣群体会像外面的福音派教徒一样,逢人必说上帝,爱拉著别人问为甚么不想听福音。依芙想,他们才不会这样。只有过他们这样的生活才能上天堂,而只有他们才知道。这是他们保存得最好的天大秘密。
依芙自小说的是一种德语方言,叫宾夕凡尼亚州荷语,“Pennsylvania Dutch”。学校有教英文和德文,但宾州荷语才是母语。虽然说也是德语,但教会里用的德语是古老的德语,是工业革命前的,只在圣堂里使用的德语。不要说小孩子,连大人也有时候听不懂。所以对小孩子来说,每次崇拜都是苦差,讲道听不懂,唱诗的话歌词也不懂,却要正襟危坐三小时。
崇拜完结后,妇女们准备之后的聚餐。旧宗门诺派的女人外出必然要戴著兜帽(bonnet),就是《使女的故事》里那些使女戴的那种。女人蒙头代表对上帝服从,因为圣经里说“女人不蒙头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作为上帝的门徒,就要谦卑﹑服从﹑不张扬﹑不自夸。依芙今年二十二岁,还是没有买过一件“外面”的衣服。她有的衣服只有几件,全都是母亲或自己亲手做的。她那些长裙子,裙摆的每个褶都有意思,褶的数量也有规定,款色要简单,颜色要朴素,因为他们在上帝面前,绝对不能炫耀自己。
教会说,人在这个世界不过是过客,我们始终是要准备进入天堂的。所以他们拒绝了这个世界,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们不能入世到迷失自己,忘记最终目标。教会说的,依芙都照单全收,事实上也没有甚么需要怀疑。她所有认识的人都在这里,而这里的生活甚么都不缺。那些流行的商店每年都推出几次新季新款新颜色,但她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衣服不够好看。虽然她小时候也曾经希望政府禁止马车上公路,因为那样他们就可以坐汽车了。
外面的人永远都对他们很有兴趣。在兰开斯特郡,随便走进一家旅店,职员都会塞给游客一大堆旅游小册子:艾美许人村庄之旅﹑艾美许人马车之旅,艾美许人商店之旅。艾美许人(Amish)也是十八世纪后就拒绝了现代世界的素衣(plain clothes)群体,人数比他们多,也最有名。
而那些在乡郊公路开著车的人,看到她们总会放慢油门,好奇摇下车窗张望。有些举机拍他们,指指点点,好像看到从二百年前穿越到现代的古人。有些热情地向他们挥手。依芙也总是微笑著向他们挥手。大家走的路不一样,她的路通往天堂。教会说他们是最幸运的小孩,依芙也是如此深深相信的。
但后来,她遇到了约翰。
野放
跟所有教会里的孩子一样,约翰对外面的世界虽不羡慕,但不免好奇。十五﹑六岁的时候,表哥不知从哪里弄来一部DVD光碟机,他也凑热闹和表兄弟们看了一场电影。那是他第一次看电影,看的是《美国处男》(American Pie)。故事讲正值青春期的男主角,因为好奇性爱是甚么滋味,于是决定要在高中毕业前“破处”。电影里有裸露镜头,也有粗言秽语,约翰一边觉得电影好玩有趣,看完后却又万般懊恼。电影﹑DVD机,全都是他们不能接触的,“现世”的东西。他惹上帝生气了。
一直都是这样:无论在哪里,那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上帝总在某个角落看著你。宗教是个全天候的监视系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约翰仍然觉得自己的每寸思绪,每下呼吸起伏,上帝都知得一清二楚。约翰总是想著,无论如何,他一定要“do the right thing”--做好自己的本份,当好一个旧宗门诺派的门徒,遵从规训地过完短暂的这一生,然后到达最终的目的地:天堂。这是每个旧宗门诺派教徒的剧本,他不能偏离。
但他有个名正言顺地偏离剧本的机会:“野放”(Rumspringa)。
在许多素衣群体,包括艾美许人和旧宗门诺派,十七至二十一岁的青少年都有一年的“野放”机会。这一年,他们可以当一个“现代世界”的“普通人”,可以饮酒﹑开车﹑看电影﹑用手机﹑玩电脑﹑打游戏机……没有甚么是真正禁止的。旧宗门诺派相信,人只能自愿选择成为教会成员,所以在青少年正式入教前,“野放”这个传统,就是他们的“成人礼”。
所以十九岁那一年,约翰买了人生中第一部车子﹑电视机,还有DVD光碟机。他也去了很多派对--在兰开斯特郡,每年“野放”的孩子都会趁这一年聚在一起,疯狂地开派对。在许多人眼中,用一年时间“疯狂地开派对”好像有点傻气,有点蠢,但对于旧宗门诺派的孩子们而言,他们要把一生的额度都在一年内用完。这就是野放这个仪式的精髓。这是一场告别世界前的,最后的疯狂。
自有人类社会,这种传统就随处可见,那些关于疯狂婚前派对的美国电影,几乎全部都是一场短短的“野放”。
那一年,他认识了依芙,一个同样在野放的旧宗门诺派女孩,比他小两岁。她住在一个附近的旧宗门诺派社区,二人本来就有些共同朋友,但彼此并不认识。“野放”还有个另外的功能:这一年,教会里的孩子会交男﹑女朋友,二人准备之后结婚﹑正式加入教会。
他和依芙就这样开始了交往。虽然她也在野放,但她不能开车--在教会眼中,男女始终有别,女生开车的话,教会的长老是会皱眉头的。约翰于是开车载著她到处去:去购物,去戏院,去溜冰场,去看球赛。那一年,他不用再偷偷摸摸地看DVD了。二人喜欢窝在家里,一片接一片的看。依芙喜欢喜剧片,他们从黑白片年代,The Three Stooges(三个臭皮匠)那类的滑稽喜剧,看到史提夫.马田(Steve Martin)在九十年代拍的那一堆笑片。
那一年很美好。虽然,就算在野放的时候,上帝还是看著他的:光明正大的看完电影后,他仍然感觉很内疚,觉得自己做错了事。
一年后,约翰把车子卖掉,又回到了教会。很多人把他们的生活,想像成农田“嬉皮士”的生活,以为他们回到教会,只是因为觉得现实社会势利复杂,而教会社群则纯朴简单。
但约翰回到教会只有一个理由:他仍然选择相信,这是他能够上天堂的唯一办法。甚至那种讲法也不够精准,更好的说法是,他想要逃避地狱。
外人
一年野放之后,依芙回到教会,继续过她最熟悉的生活。这时候她十八岁--跟她同龄的人都开始准备加入教会,成为正式成员。教会一般不希望孩子太小就选择加入,就算是十六﹑七岁的都太早了。“野放”之后的孩子,如果还想要加入教会,他们才是真正的信徒。
野放那一年很好玩。除了交了男朋友,依芙如愿坐了汽车,和男友一起看了好多电影,也穿了好些在她眼中很“fancy”(花枝招展)的衣服--虽然那些衣服不过是普通的卫衣和牛仔裤。她过了一种她从来没经历过的生活,但那没有改变她的想法。一直以来,她所认识的人都是这么生活的:加入教会,结婚,生孩子,过好这一辈子,上天堂。而约翰说他也有这种打算,他说我们一起做好我们的本份吧。依芙点点头。
那一年,他们结了婚,她十八岁,他二十。半年后,他们申请加入教会,每星期的教会崇拜后留下来上课,学习教会成员的各种义务。约翰先洗了礼。那即是说,他是这个社群的“正式成员”,有著所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成人礼的最终阶段,他们的人生,以后只能规规矩矩地走到最后。
但洗礼一个月后,约翰跟她坦白了:我觉得自己好像不能装下去了。我不信教会里讲的所有东西。
他说,教会说神在七天以内造了世界,但他不信啊,他信科学。宇宙的起源是大爆炸,地球有生物的历史很短,在人类以前还有恐龙,还有好多史前生物。所以说,教会讲的上帝并不存在。
约翰说,他以为只要加入教会,他就可以这样装一辈子,搞不好装著装著还是会相信的。但他好像没办法了。
依芙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甚么叫“不相信”呢?在她眼中,“不相信”甚至不能说是离经叛道,而是由始至终,都没有“不相信”这个选择。她从来没有认真看过《圣经》,也没人真的逼她读。他们的信仰是家庭﹑社群﹑还有整个生活方式,如果说“不信”,就等如将自己拥有的一切连根拔起。那可不是以后星期天不上教会了那么简单。
但因为约翰,依芙第一次思考自己的信仰:她第一次真的去翻了《圣经》。那才是真正的晴天霹雳--她的信仰,原来一想全都是问题。这下子,她也渐渐不信了。
但要离开不容易,依芙决定给自己的父母写一封信,先给他们一点心理准备。在信里她说,我们读了圣经,觉得那一切对他们来说都不太有道理。他们还没有甚么打算,但只是想跟父母说,我们对这一切都有怀疑。
在旧宗门诺派,很少人会真的离开教会,而像约翰这样,先加入了教会才离开教会的,更是少之又少。依芙只听过之前有一对夫妇这么做,那也还是很久以前口耳相传的故事,她也不真的认识那些人。但现在,她和约翰很可能会成为那些口耳相传的叛教故事。
没有人会在加入教会后才离开,因为代价太大了:他们会被“shun”。
“Shunning”的意思就是“回避”﹑“躲避”--如果有人破坏教会的规矩,背叛了信仰,教会里的所有人都会跟他断绝任何来往,不跟他同台吃饭,不接受他的任何礼物。在现代社会,犯事的人会受到法律惩罚,可能是罚钱,可能是失去自由--但对于旧宗门诺派信徒来说,“shunning”不是惩罚,而是严厉的爱,一种“打是疼骂是爱”的管教手段。
如果他们离开教会,父母仍然能跟他们见面,理论上,依芙也还是他们的小女儿。但他们从此只会视她为外人,一个很熟悉,很亲密的外人--但他们从此也不能指望依芙会负起当女儿的责任与义务。
即使如此,一年后,他们仍然选择离开了他们出生﹑成长的地方。对于自己的原生家庭,学校里的所有老师﹑同学,自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所有的邻居﹑教会的长老--他们现在是外人了。
汽车
2022年1月,东岸最大暴风雪的翌日,我找到约翰和依芙的家,在房子门前泊好了车。
不细看的话,他们俩的家和一般的美国乡郊家居没两样。两层高的小房子,外墙漆上了浅绿和暗黄色,外面车道的雪铲得干净。一进门就是客厅,略疏落地布置了沙发椅小茶几。角落养了绿色盆栽,清爽简洁得像北欧家俱店的示范空间。
饭厅落地窗外是后园,因前夜东岸的暴风雪盖上了厚厚的白色。十一点的太阳照得一室光明,厨房里银色的小茶壶在冒烟,室内飘著咖啡香。二人养的香槟色贵妇犬在女主人怀里兴奋张望,皱著鼻子尝试嗅刚进屋的我身上的气味。
但细看的话,就见到车道旁边,是他们曾经用来栓马的架和铁链,客厅躺椅旁边的阅读灯不靠电力发动,而是靠丙烷 (Propane),一种液化石油气,一般用于露营灯,或者在电网接触不到的偏远渡假屋代替供电。“我们在慢慢换掉家里的旧东西,但一时间都换掉的话,那都是钱……”依芙轻轻说,“这些东西也没有不好,很便宜,我们也用惯了。”
伊芙个子比我小,约翰其实也不高,小个子让两个人比访问前在Zoom见到的更稚气。骤眼看,他们就像普通美国大学生,只是伊芙身上还穿著她在教会时穿的衣服:一条深蓝色﹑长袖,连身长到脚踝的裙子。那是最谦卑的款式和颜色。她还不习惯穿那些很“花枝招展”的衣服,例如我身上的毛衣和牛仔裤。但是,她也不再戴她那一顶兜帽。她现在没有必要蒙头来让上帝喜悦了。
在约翰给我煮咖啡的时候,我问了他们一个带著“旅客的凝视”的问题:“以前你们看到外面的‘现代人’,还有他们的车子﹑各种科技产品,手机之类的,其实有甚么感觉?”
他笑笑:“你们觉得我们是奇怪的人,我们也觉得你们是奇怪的人啊……”
懂了,“异乡人”是个相对的概念。
他刚刚拿到了GED证书,即是美国高中的同等学历。在旧宗门诺派的学校里,他只在初中的时候学过一点基本的几何,没接触过代数,跟外面高中的程度差很远。“考试不容易啊,”他抓抓头。“念了很久。”他没打算停下来,正在网上修读大学学分,想拿个学位。
如果在一般人的家庭,这么上进勤奋的青年,肯定要受到很多长辈的赞赏。但约翰的父母不觉得这些是甚么成就。“他们不在意这些。”他笑笑,“他们比较在意的是,我的天堂之路断了。这是令他们最伤心的事。”他庆幸的是父母在医疗健康方面难得的开明,在旧宗门诺派的教徒中,是极少数打了COVID-19疫苗的人。依芙说:“他妈妈喜欢读科学书,而且很聪明。”她望向约翰,“所以他也蛮聪明的。”
我问约翰,会不会有人也怀疑过信仰,甚至不再信上帝了,但还留在教会里?“应该肯定是有……”他想了想,“但没有人会讲出口。对许多人来说,离开也许比留下来更困难。”
现在约翰在一间艾美许人的商店里工作。他特意问了几次,这篇访问会不会在宾夕凡尼亚州流传,他要确保他的艾美许人老板不会看到。老板不知道他已经离教,他要保证访问不会让他没了工作,“他们只请还在教会里的人。”他白天都还在演著“旧宗门诺派教徒”,晚上回家,关起门来,他又变回一个普通人。
依芙还没有想到未来的路向。“我想应该会先考GED吧。”她沉思,“我还不是很清楚自己喜欢甚么。但没关系,我会慢慢想的。”
只有在说到父母的时候,她会露出有点哀伤的神色。父母不过住在五分钟的车程以外,依芙每周都会回家。但妈妈在厨房烧菜的时候,她不能再像以往一样,自然地走进厨房,帮忙她搓面粉,帮忙她洗菜。因为他们是外人,父母以后也都不能接受他们的任何礼物--而帮忙也是一种礼物。
“有一天,妈妈生病的话,我也没法去照顾她。这是我最,最不愿意想到的事。”
他们现在没有再上教会。约翰说,他不喜欢“无神论者”这个形容,但他的确不觉得“上面有个人在看著自己”了,也不觉得死后有天堂或地狱。星期天,他们开车去镇上买菜,然后回家看Netflix。他们喜欢美国版的喜剧“办公室”(The Office),“我们重看了好多次。”依芙笑。三个月前,他们的车库还停著一架全黑色的马车,但现在马车卖掉了,换成了一辆也是全黑色的韩产KIA。
天堂
访问过后,我和约翰﹑依芙从屋子走向现在空空如也的马厩。马已经卖掉了,马厩里仍然全都是稻草。
我问约翰,现在他不用心心念念要上天堂了,那么还要追求甚么呢?
他离开教会,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再相信有“上帝”,但一方面也是因为“上帝”老是在盯著他。在外面的世界,理论上他要自由得多,但自由也代表没有人会告诉你,你接下来应该要做甚么,而人生又有甚么意义。金钱﹑成就﹑名利--每一个都可以追求,但又未必都值得追求。
“一个像我这样的,活在‘现代社会’的普通人,一生中要做很多,很多选择。而代价是需要自己承担的。没人告诉你,你的人生有甚么意义,一切都只能让你自己去摸索。”我说。
他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人生的意义是甚么……但,这种‘不知道’,也有它使人感觉自由的地方。如果远方没有天堂,那么,很可能这里就是了。你不觉得吗?”
這篇好看。讓人想起電影《Ida(依達的抉擇)》,想不到現實中有內在精神如此相呼應的故事
「一個像我這樣的,活在『現代社會』的普通人,一生中要做很多,很多選擇。而代價是需要自己承擔的。沒人告訴你,你的人生有甚麼意義,一切都只能讓你自己去摸索。」這個部分,很讓人省思,到底沒有神可以追求的世界,真的有比較好嗎?
@Cher1230,不認同選擇了一個特定視角闡述故事,就是一種批判的說法。展現約翰夫婦視角只是向讀者解釋了這種視角的存在,也是異鄉人系列的原意吧?不是每種文章也有需要闡述「所有論述」或做出「平衡報道」,因為文章的目的是在於區域性而不是全局性,何況我亦看不到作者有對你所指的「父輩們」有作出批判。
而且,我並不理解為何選擇了自己人生就是「背叛了集體生活方式且從未受到懲罰」。離開了只因投胎緣故而進入的「父輩們的」社群為甚麼應該受罰?夫婦二人受到社群的shunning又為甚麼不算懲罰?
故事很新鲜
「野放」是一種比我想像中更為開明的制度。
另外,@rsk 新教打的旗號本來就是回歸傳統,僅以經文為基礎的因信稱義,本來就比大公教為「保守」。歷史的諷刺在於對經文的解讀向另一個方向走了,有點像外國關於休息日的meme:上帝說bro you gotta chill out once a week,子民就努力維持其中一天完全不做任何的事。
很有趣的異鄉人故事!
他笑笑:“你们觉得我们是奇怪的人,我们也觉得你们是奇怪的人啊……”懂了,“异乡人”是个相对的概念。
仿佛是在写大陆。出国留学就仿佛是去devil’s playground 的经历。而回去比留下的人更多,因为继承“宗教”比脱离它,更容易。唉。
“为了进入天堂”未必不是一种对坚守自己信仰的褒奖用语。丧失对某一个集体的信心,未必是看穿神话故事的虚假,而是笃信这种生活方式的人,在做背叛这种生活方式的事且从未受到惩罚。是集体对个体的戕害,致使信仰失去公信。“上帝七天创世”是假的,只能说他们也太懒的更新教材。但又有更新的必要吗……
文章里有一处问题,“不论断就是论断” ,作者选择站在受访夫妇的视角讲异乡人而急于“否认”父辈的生活方式。为什么就没有一种可能是“不关心”呢?对他们而言外面的人尽可以去选择自己的生活,“与我无关”。生活方式的根基是“笃信”。封闭的生活方式不过是为了捍卫信仰罢了。
各方面似乎都跟正統派猶太教(Haredi)很類似,第一波疫情時就有看過以色列的Haredi社群染疫情況特別嚴重的新聞
看完鼻子酸酸的只有我一個嗎……
另外,陳婉容好會說故事!
文中提到受訪者是「是極少數打了COVID-19疫苗的人」。
這個族群在染上Covid 19的比率及死亡率是否很高?
由於他們不使用電力,即代表大部分醫療用具也無法使用了。
假如他們染病仍會到公立醫院求醫嗎?
Amish 的人口這麼少,而她們只能與同一宗教的人結婚,會否出現同族通婚的現象?
假如外地人認同Amish宗教信仰,可否入教?
没想到还能有离老家五分钟的异乡人,这篇的题材真是冷门又有趣!!!
現時,新教比舊教(天主教)更保守,是歷史的諷刺。因為新教太多不同的教派,百花齊放,副作用就是新教的反智言論、教義比舊教更多。
他們會有些理據和經文(多數選擇性、斷章取義式應用)支持自己的行為,但認真考慮經文的歷史背景,往往會發覺他們的解讀完全不靠譜。
美國文化被不少人評價為「反智」,就是跟這些新教派、福音教派脫不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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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像約翰這種人脫離宗教和中國人移民到外國的區別是什麼呢🤔。 如果說約翰能在美國脫離門諾派代表他是自由/享有充分自由的話,那麼我們也是不是可以說中國人可以選擇移民外國,也是享有充分自由的呢🤔
哇,今年我們馬里蘭大學查經班的春令會就辦在Amish people居住區附近!我們小夥伴組隊去看過他們的居住區,看見當地男人留著長鬍子,悠閒駕著馬車,覺得好神奇。我們所有人還去參觀了他們的農捨,看了他們的房間,還有學校教室,所有人在教室裡像學生一樣拍合照…Fantastic memory!
想到《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
自由即是選擇的權利,包括選擇自己喜歡之物,亦拒絕自己不喜歡之物。對自由的尊重,是美國的偉大之處。
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喜歡這篇!雖然點進來之前完全不知道是寫甚麼。但一開始了就忍不住看下去了。
沒信過教,但好像也能理解倆小口的掙扎。對於華人來說,那些羈絆可能就是傳統價值吧。
雖然聽話的話,人生好像會過得比較容易,但自由還是有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