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援助的中国困境:让受害人去改变,怎么可能真正解决问题?

你家有家暴吗?“没有”。那老公有打过你吗?“有”。
大陆 公共卫生 家庭 性别暴力 犯罪

【编者按】:家庭暴力是一种基于性别文化的暴力,大约1/5到2/3的妇女一生中都遭遇过家暴。中国已婚妇女中,至少每四人中有一人曾遭遇过来自配偶的暴力。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的媒体报导监测发现,2016年3月1日到2017年10月31日600余天中,中国境内家暴导致的死亡案件533起,导致至少635名成人和儿童死亡,其中有被殃及的邻居、路人,平均每天家暴致死超过1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

端传媒连续两天探讨中国疫情期间的家暴问题。今天是第二篇,探讨家暴援助中的困境。点击阅读第一篇《疫期隔离下,她们遭遇了家暴》

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公布,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与此同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家暴调研报告(2014)显示,自2011年以来,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家暴离婚案认定的比例一直低于8%。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的反家暴案例研究成果中指出,实践中对家庭暴力定义和类型的理解范围过窄:性暴力和经济控制被排除在家庭暴力的认定范畴之外;对同居暴力和共同生活作狭隘理解,将离婚不离家暴力、同性伴侣之间的暴力、追求暴力或者恋爱同居结束后的暴力或离异后的暴力排除在同居暴力之外。

公众对某些类型的性别暴力依旧所知甚少,例如恋爱暴力、性暴力、儿童虐待、性少数群体中的亲密关系暴力。北京性少数权益机构“同语”发布《中国性少数群体家庭暴力研究报告》(2014),对中国8个城市419位个案受访者的问卷调查显示,曾经遭受到家庭暴力的女同(双)性恋者的比例为68.97%;其中来自原生家庭的暴力比例最高,为49.16%,其次是同性伴侣之间的暴力为42.64%,主要遭受精神暴力。

律师李莹承办针对妇女儿童暴力、性别歧视等领域的案件300余起,2011年创办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为家暴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及紧急救助等综合服务,也做针对公检法、妇联、律师、社工、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她讲述了援助的多类型家暴个案、施暴者矫治、司法现实、暴力与亲密关系等话题。

2017年7月7日,一位穿红衣的女士进入隧道。
2017年7月7日,一位穿红衣的女士进入隧道。

以下为李莹口述:

砝码和代价不够,施暴者就改不了

有个案子我觉得很遗憾。一个很自强的女性,也很有法律意识,丈夫打她了就去报警。但警察处理不力,说已经打完了,那我们还去干吗呀,下次再打你再报警。所以她觉得找警察没用,就跟她丈夫说如果你再打我,必须离婚。最后确实离婚了。他要复婚,她坚决不同意,男方拿孩子做要挟。她说只谈孩子的抚养,很有保护意识,见面时找了十来个亲戚,把所有可能造成凶器的东西,甚至烟灰缸都拿走。谈完男方提出拥抱一下,以后各走各的,结果咬下她的鼻子。

女性权利意识觉醒的过程当中是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如果没有办法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即使离婚又怎样?我们发现分手暴力特别多。有一个案子是离婚后男方不断骚扰她,特别可笑的是,还带上自己的情人。女方基本不理他。结果他们冒充物业把门打开了,情人帮助男方对女方实施强奸。最后两人都以强奸罪判刑。离婚可能是摆脱暴力的一种方式,但绝对不是只要离婚就可以了。如果权控关系没有解决,离婚后暴力往往更严重。

权控关系的解决要之前公权力的介入很及时到位,这样对施暴者产生震慑作用,还可以通过相关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比如现在很多地方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就纳入失信名单。二是支持和鼓励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参与反家暴工作,包括其他的支持系统,垫高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的关系,让受害者有跟施暴者议价的底气。还有对施暴者的矫治。

有一个案子是因为我们的帮助俩人离婚了。如果法官认识到是家暴,抚养权判给受害人也是对受害人的保护,但法官判女孩给受害人,更小的3岁男孩给男方。之后男孩病了,男方就用孩子当砝码又让女方回去了。当时我同事很难过,说我们动用那么多资源给她帮助,她还是回去了。我们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要求他们一定去看一下,怕有恶性事件发生。他们真的去看了,说他俩在家好好的呢。然后我想办法跟男的联系上了,跟他说,希望你还是要珍惜她,一旦有什么问题,我们会随时帮助她。她背后有靠山,男的就会注意。两年多过去了,她没有再找我们,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所以不是说施暴人就一定改不了——除非是反社会人格、精神障碍——砝码和代价不够,所以他不改。除了有力的处罚措施之外,对他的行为模式、思维模式进行矫治也是有必要的。在《反家暴法》中只是很简单地提了一下,没有特别的机制或者制度保障。台湾是强制加害人进行治疗,美国也是,根据情况必须进行26周或者52周的强制性治疗,而且还是你自己付费。如果你不去,有可能轻罪变重罪,监外变收监。

施暴者很多时候不会主动求助,我们这么些年可能都碰不到十个,因为他是这当中的受益人。原来我们机构也想做矫治,我专门去台湾学了,但是对受害人的帮助和对加害人的矫治产生价值冲突,所以最好是另外的一个机构来做这个事情。现在大家对这个问题意识不到,很难有资金支持。

一个人成为施暴者有很多原因,比如有人可能从小遭受家暴,家庭不幸福,长大后虽然表面温文尔雅,但内心可能只有在家或者私密的地方才体现出来。还有的可能他确实存在压力,我们碰到一个家暴受害者,先生是科学家,在实验密闭空间下长时间恐惧,精神创伤反馈到妻子身上。所以很难说,有一些共性,但每个施暴者还有一些具体原因。

不是所有施暴者都能被矫正。首先他得认识到家暴不对,有改变自己行为的意愿。很多时候我们发现进入暴力循环之后,暴力已经成为两个人的沟通方式,是最简便的沟通,一打就老实了。如果成为一个习惯或者权力控制的手段,就很难矫正,所以为什么说介入家暴还是要在早期。

在2020年2月22日中国北京,一个无顾客的商城内。
在2020年2月22日中国北京,一个无顾客的商城内。

打一次是不是家暴?

我们碰到好几个优秀女性,社会角色很成功,但是依然被丈夫打。有一个案子是两个高级知识分子,女人有非常严重的“受虐妇女综合征”(编注:北美法律中被用来指长期受丈夫或男友暴力虐待的妇女表现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模式,由暴力周期和后天无助感两个概念组成),习得性无助,自卑、无限矮化自己夸大对方的能力,顺从、取悦。男人后期不一定通过身体暴力,而是通过精神控制或者恐吓,就达到目的了。在司法实践当中,只有精神控制就认定是家暴很难。家暴案件的认定本身就很低,还有法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反家暴法》中没有对家暴次数、后果的要求,当时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亮点,但在司法实践当中是不可能的。很多人说打一次是不是家暴?从法律的角度去理解它就是,但在司法实践当中它很难被认定。可能还是很多原因造成的,法官最大的顾虑是《婚姻法》当中规定,构成家庭暴力是离婚的一个法定情形。就是说你到法院起诉离婚,调解是前置程序,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判定。但有几个情形是不管对方同不同意都可以判离,其中就有家庭暴力。那法官觉得你就打一巴掌,我就认为你感情破裂,是不是这个事情就不够严谨?是不是有可能改?是不是当时有很多原因造成他打了一巴掌?而且婚姻中的身份关系带来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牵绊很多。所以法官一定要看反复性、持续性。

我们发现,在对司法大数据的处理当中,离婚案件当中家庭暴力的认定不到20%。有的法官根本就不回应你,可能在离婚判决当中连这点都不提,根本不认为是家暴。在这种司法现实之下,更多的是我们怎么样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我去美国考察正好碰到他们警察在培训,他们会请反家暴的社会组织做讲座,注重多机构合作,而且这些社会组织有联邦和州给家暴相关的支持费用。包括有一些试点用一些工具,有一个叫LAP,致命性危险评估机制,是有几个问题的小卡片,让你迅速判断家暴是不是致命性。如果是,警察就打上面社会组织的联系电话,社会组织直接跟受害人联系,给安全计划,包括警察把施暴人带走。解决好安全问题以后,24小时内,社会组织做接下来的工作。还会开发一些实操手册,包括怎么问话、发现真正的受害人、进行转介。

台湾每十万人配置一个家庭暴力防治官,专门处理家暴问题,是一个正式编制。可能没有这么多的力量全员培训警察,但培养一个专业性的人相对容易。下面也有社区家暴防治官,类似我们所谓的妇联专干,其中一项工作也是家暴。

中国对家暴认识不足的一线人员或多或少要么谴责受害人,要么是和事佬,甚至还是传统的调解观念。

被家暴还是要及时求助,应尽快报警,没办法报警就尽快跑,都不行就只能正当防卫。不能因为警察处理不好就不再相信公权力,公权力的救济还是最为有效的。可以对警察提要求,比如要求做笔录,记录家暴的过程;可以要求警方出具告诫书;如果不能有效处理,还可以投诉。现行法律对施暴者的惩罚有时无效,特别是反社会人格,那就要离开施暴者。

家庭暴力案件中证据是难点,有的受害人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有的是缺乏取证的能力,很多受害人因为举证不能而无法有效获得司法救济。此外,由于家暴具有私密性,证据取得比较困难,而寻求司法救济举证责任基本理念是谁主张谁举证,没有直接证据或证人证言,就很难被认定,尤其对方又否认的话。2008年《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提出在一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转移,但它不是法律,没有强制作用。我们之前也说,应该有特殊的证据规则,但目前没有。

让一个受害人去改变,怎么可能真正解决问题?

家暴是性别暴力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85%以上的受害者是女性,体现的也是一种性别不平等。性别规范是男性要强势、控制,而女性要顺从、温柔,如果违反了性别规范,男性可能觉得我得控制你。传统的性别规范也是对男性的限制,有时候当奶爸、做家务,就不被主流文化所认同,被认为是吃软饭的。我们碰到一个男性受害者,高高大大的高级知识分子,夏天只穿长袖,因为胳膊上全是老婆掐的,年年这样。他说其实不是我打不过她,好男不跟女斗。虽然体力上没问题,但心理是瘫痪的,由不平等关系所造成。而且可能是一种相处方式,因为除了被掐之外,老婆对他还挺照顾。法律是底线,家庭关系涉及伦理、道德、观念等,很难用是非好坏判定,我们尊重当事人意愿。

来跟我们求助的人,我都会问,第一次家暴是怎么样的。无一例外的,就这么过去了。往往第一次家暴都不会重,推搡一下,踢你一脚,所以大家就觉得可能是没控制好自己,别没完没了。然后家暴越来越重。有一个震慑力的问题,所谓的打怕你。人的耐受力是逐步增加的,只有越来越严重,才能让人越来越顺从。但是暴力循环周期并不都是一个水平上的,打完以后有蜜月期,萝卜大棒相加让你欲罢不能,有期待和希望。

爱绝对不会是暴力。所谓的我打你是爱你,那是借口。很多时候有可能是基于长期在一起的依恋,形成的羁绊。是不是爱,其实未必,可能只是一种需要,甚至就是一种习惯。甚至这种争吵,都是习惯。自虐狂、受虐狂都是某些心理状态的一种体现。

在给受害人介绍心理咨询师我很慎重,如果他没有性别理念,不一定能够很好地帮助受害人理清真正的这种关系是什么,甚至有可能起到反作用。很多咨询师就说,你看,你也不可能离开他,那你就改变你自己。那权控只能加剧,施暴者永远有施暴的借口。我们有一个案子,女的说老公说我很唠叨,然后打我。心理咨询师说,那你应该改变你的沟通方式。

让一个受害人去改变,怎么可能真正解决问题?包括很多咨询师说,你应该支持丈夫的工作,多承担家务就能减少冲突。事实上是强化角色定型。心理支持要以受害人为中心,帮助他发现他真实的需求是什么,赋权他,让他能够扭转权控关系,达到一种平等。必须在尊重和平等之下才能奢谈爱。

2020年2月11日北京,一名戴著口罩穿上雨衣的妇女在街道上行走。
2020年2月11日北京,一名戴著口罩穿上雨衣的妇女在街道上行走。

性少数人群遭受的家庭暴力

同性恋的身份更难让家暴被揭露出来,而且一旦揭露,更难获得公权力有效的帮助。一是还有很多人不是很能接受同性恋,二是不认为这是家庭暴力。我们接到的性少数人群的求助大部分关于原生家庭,很难解决。一般是父母打骂、限制人身自由,更过的是强制扭转治疗。你只能去做一些工作。

有一个案例是跨性别,未成年人男跨女,被限制人身自由,我们去解救她。未成年人不是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她还有监护人。所以要很慎重,万一到时家人告你拐卖呢?而且未成年人不一定很理性或者能有效地表达自己。如果不通过公权力直接到她家去,被打出来也有可能,家人会认为这个社群把孩子带坏了,所以我们直接通过当地派出所约来她父母。

那个孩子当时非要做手术,不好好上学,化妆穿女装。三代单传,他爸说我叫了十几年的儿子突然变成闺女,我没有办法接受。她当时十六七岁,做变性手术要到法律政策规定的年龄21岁,而且还要确定不是异装癖,有一定的流程。爸妈一直认为孩子是异装癖,能够改变,只要孩子的生殖器保住了,至少他们还能接受。

我让孩子换位思考,是不是也得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就说周末在家化妆,能不能衣服相对中性一点——她家在小城有地位,还有周边的压力。但要好好学习,至少得赚药钱和手术费。我们还带了一个跨性别的专业人士,她说,我正常完成了大学学业,自食其力,可以选择什么时候做手术,也能够理解父母传宗接代的想法,可能先把精子冷冻。她去说比我们说更有效。

他爸妈后来找了一个心理咨询师,那人说他们家孩子不是真正的跨性别,是异装癖。那心理咨询师出于某些原因顺着他爸妈讲。我就跟他爸妈讲,心理咨询师的话还是要辩证地去听。甚至我跟他妈妈说,有可能的话再生一个吧,减少对孩子的压力。他妈说,是啊,但是比较难。我说现在的生育技术还是可以的,六十岁生的都有。甚至这个建议我都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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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有家暴吗?“没有”,那老公有打过你吗?“有”。张琦16岁到深圳打工,18岁去公益机构工作,2015年27岁时创办一家做女性权利倡导的公益机构。在接触社区姐妹时她发现每个人都不同程度遭受过家暴,大多数因在老家遭遇严重家暴而离婚,于是去年年初在广东某社区对164个流动女工就家暴问题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8%的被访者目睹过社区里的家暴事件,1/3对《反家暴法》不了解或没听说过。一些人承认被丈夫打过,却不认为这是家暴。

张琦讲述了女工家暴援助困境、对性别议题的观察,以及在养老与女性身份并存的人生阶段如何在夹缝中生存。

以下是张琦的口述:

谈性别的时候要谈阶级

我家兄弟姐妹四个,我很早辍学,让我哥跟我弟念书。当时没埋怨爸妈,因为我姐也辍学,家里条件不好,没办法。后来外婆去世,七十多岁,脚特别小,脚趾头就在脚底下那样被踩着,当时特不能理解一个好好的人把脚弄成那个样子。对这些东西隐隐约约有些意识。之后我出来打工,很多莆田系医院发小册子,讲处女膜修复,“你的第一次很重要”,加深很多刻板印象。后来可能跟看书有关系,看见讲身体、性别,对“社会性别是被后天建构的”这个部分一直很认同。

谈性别的时候一定要谈阶级,底层女性的问题跟知识分子或者白领阶级其实很不一样,难被看见和发声,常直接是肢体语言——打。农村多子女,从娘家嫁出去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去打工到异地更加没什么资源。回过头再看他们的困境是什么,而不是遇到家暴鼓励她站出来就好了。越是底层,越没有出路,每做一个选择背后的顾虑非常多。

家暴议题不陌生,我小时候在农村见过很多这样的关系,听过女人被男人打到喝农药自杀、男人猜忌女人出轨剁下她手指、妻子外出打工没回家丈夫将岳父在地上拖死的血腥事。

大龄姐姐男尊女卑观念、家暴是家丑的意识固定,再改变挺难的。2012年我在深圳另一个社区,一个广东女人带两个孩子,她老公打她,因为她生了女儿。她专门带孩子,还买菜,老公每天给她50块。有一次她跟一个女人吵架,女人就骂她,怪不得你老公打你,就是因为你不好。在性别里面,很多时候受压迫的那个人是女性,女性之间又变成另外一种压迫,因为没有出口。

之前遇到一个姐姐,丈夫家暴,离婚了,找了第二个,也是家暴,就这样循环。还有年龄大的姐姐说,离婚舍不得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保证第二个老公不家暴呢?那就忍了。有些人忍到了五十岁,对男的也没抱太大希望。底层女性学历不高,没有房子,娘家回不去,有些根本没有社会保障,养老怎么办?肯定还得再嫁,不然会受到很多歧视。很绝望。

还是需要一个团体、支持网络才行。之前接触的从小被拐卖的童养媳,她老公也家暴,外面有其他女人,要跟她离婚,像电视剧情节。她以前从来不敢讲自己经历,现在经常跟其他姐妹分享,觉得我说出去在这个地方也没人说这是我不好。她就说我们要有工作,有工作就有经济,有经济就不用担心其他东西。让她觉得遭遇不是她个人原因造成的,是施暴者的问题,慢慢她就觉得可以离开这个环境,或者她不用离婚,边工作边照顾孩子,还可以很硬气地说这房子是我租的,我可以叫你走人。

之前合作的反家暴律师说,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拘留家暴者。接触的案子里我基本没看到因为家暴而拘留人的。一是整个氛围,大家还是觉得家暴是家丑,不敢讲。而且情绪部分的处理跟纠结挺多的。大多数我接触的女性诉求并不是要离婚,如果选择离婚,她真的是死了一万条心。

我18岁开始做这样的工作,现在32岁,一直说要怎样帮助姐妹或者一起做更多事情,但我会有担忧,30岁时特别焦虑。那时我去武汉,到买衣服的汉正街应聘服务员,别人都不要我,觉得我不会化粧,不够年轻。天啊。有些年龄大的姐姐去做清洁工、环卫工,有些姐姐做拉链头,给玩具塞棉花,一个几分钱,做一天几十块钱。大家对以后挺担心的。

女工随着年龄越来越大,选择机会越来越少,只能做最苦最脏最累的活。有时候就会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但其实能够向上流动的机率很低。这些会影响家暴之后如何处理。有姐妹说如果分开,我没地方住。年龄大的话,离开后老了去哪里?

2020年2月11日中国天津,一名戴著口罩的妇女穿过消毒剂进入住宅大厦。
2020年2月11日中国天津,一名戴著口罩的妇女穿过消毒剂进入住宅大厦。

性暴力与经济控制

性暴力挺常见,大家还是觉得是默认的。一个案子里老公在工地上班,一个月来一次,孩子、家庭都是自己照顾。好像是作为妻子的义务,不愿意也得给,她不知道用怎么样的方式去回应。她说如果不从,那他去外面找其他人怎么办?

经济控制的也有。接触的一个汕头案子是老公掌管她银行卡,她从来手上没有钱,需要时老公再给她一点。精神控制也很严重。她上班中间可能只有十分钟休息,她在那个时间打电话给我。她老公不让她跟外面人接触,如果看见,会非常怀疑她,什么都不给。有一个朋友也是,一直在家庭里,听从男人的安排,付出很多劳动力但他给的钱很少,时间久了就觉得自己离开他活不下去,习得性无助。

我有个小姨在新疆,帮家里养很多羊,还给家里做饭,以前在酒店里做保洁员,所有的钱都是她老公拿着。过年她一直跟我妈语音视频,说买一个东西,她老公才给她50块或者100块钱。而且小姨不是那种特别聪明的,也不知道如果离开了能干嘛,没什么支持,姊妹散落在各地。她现在就觉得只要别打我了,我愿意做这些事情。她自己性格还蛮开朗,有点认命的那种,尤其还不识字,年龄也大了,那能怎么办?

从孩子那儿我看到一些未来

我经常接触一些被家暴的小孩。有一个案子比较严重,那小孩家里有姐姐和妹妹,妈妈觉得女儿就是一个扫把星,长得不怎么样。因为生的孩子都是女孩,很多人会说一些话,她就不喜欢这个女孩,用很多方式贬低她、打骂她。而且她本身也被老公家暴,很多情绪又会在这个孩子身上体现。里面有很多结构性的东西,不是马上介入就会解决,要不断强化社会性别,跟妈妈讲,因为她本身也是受害者。我们跟孩子专门讲什么是家暴,这边的孩子对那女孩的支持挺多的,愿意跟她做朋友,每次送她回家,有一段时间她自己一个人生活,其他小孩就会给她带东西吃。

一个个案很难做完整,要把打人肯定不对这样的观念深入到变成一个常识,让关系里面所有人都是舒服的。大多数施暴者并不是说施暴就很开心,出了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有些就是为了控制你。在社群里面看到有些男性特别好,我们鼓励这些男性去分享,男性也可以带孩子、做家务。也有分享自己方法的,比如在枕头底下放一副扑克牌,打一把牌,谁输了,那个人去洗碗做饭,关系很和谐。

我姐去了新疆,其他人发现我姐夫要做饭的时候会鄙视他,觉得太不男人了,娶老婆干吗的?有时候人会把传统的后天建构的性别期待放到家庭关系里,包括跟对孩子教育也有关系。而且男性不太善于表达或者不愿意沟通,很少显示脆弱,而女性需要男性回应,也不知道他想什么。我接的案子有男的在家不说话,问他也不说,女的就不断猜测或者激怒。性别平等其实也解放男性,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男性也是受害者,但不能否认他也是既得利益者,社会资源和保障制度还是偏向男性的。

从孩子那儿我看到一些未来或者希望。我们跟小朋友讲性别、家暴、儿童权利,现在他们会说,谁性骚扰我,我妈家暴我。我孩子八岁多,在别人家里看到妈妈打小孩,打电话给我说,暴力是不是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女孩反思:为什么是我做饭、扫地,而不是弟弟?有妈妈说女孩子念什么书?女孩说不行,我就是要回家念书。她很清楚政策。

社区里,尤其城中村里,有很多生长的东西。这里好多小孩受过我们培训,我的期待都在他们身上。如果我们机构干到10年——不知道能不能做那么久,不知道有没有那么多钱——如果这些小孩上了初中、高中、大学,还能再回馈,可能做志愿者,可能愿意为社区的一群人做一些事情,也是很好的延续。我们以前只是做妇女,后来做家暴,现在做儿童、亲子,可能再延续更多。过程里面所有的需求不是我们来预定的,是在一个根上不断发展。

应受访者要求,张琦为化名。

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咨询/求助热线:17701242202;15901337457

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热线:010-84831639/3270

北京为平反暴力热线:15117905157

读者评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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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这类民间机构和公益组织真的很好很棒功德无量。我记得千千律师事务所也是鲍毓明案李星星的辩护方吧,是个老牌妇幼权益关注者了。大环境和公共政策的进步缓慢,甚至还劝了不听打着倒退。这种大背景下,她们让人抱有希望。

  2. 谢谢你们的报道

  3. 希望有更多类似的文章,想看

  4. 谢谢所有人的坚持…一定会越来越好

  5. 两篇口述中间有一个明显的区隔会更好。

  6. 这篇写得太好了。施害人和法律层面常常是“家暴”议题里被无视掉的,能准确写出暴力与沟通模式相关联、施害人也需要被“帮助”,为什么警察不愿意救助、法官不愿意判定,厘清这些概念非常重要。只写家暴事件和被家暴者说是不够的,甚至是浅薄的。如果不能从施暴者治疗、司法和夫妻亲密关系上入手,所有的反对暴力都是孤立另一方,造就对立和更多的障碍。

  7. 內地的心理諮詢師本來就沒有甚麼正式的訓練,隨意讀一點書沒有任何實際輔導經驗也可以做。要他們懂得輔助受虐者也太難了。

  8. 好深入的報導,希望能公開給市民閱讀。謝謝。

  9. 最后一句写得太好了,文末还有联系方式,希望更多人能看到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