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沙中线工程丑闻不断。2018年5月尾至8月,传媒揭发红磡站扩建工程的月台层板与连续墙有钢筋被剪短,承建商礼顿在未经政府批准下擅自更改建造方式,港铁公司及政府无法确认月台结构安全,事件备受关注,逼令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召开成立沙中线红磡站调查委员会,彻查事件。
调查委员会原于1月30日伴随各方代表大律师完成结案陈词而落幕,但翌日港府召开记者会,公布沙中线红磡站工程另外三处地盘,包括南面连接隧道、北面连接隧道及列车停放处有施工表格(RISC form)缺失,承建商礼顿再次擅自更改建造方式,使政府无法知悉现时施工图,遗失施工表格则令港铁无法按既有程序确认结构是否安全。林郑月娥其后宣布将此次发现的施工问题纳入委员会调查范围,聆讯将再一次召开。
新爆出的RISC form缺失会带来甚么问题?政府作为工程委托方,又是项目管理人港铁公司的最大股东,为何会让工程屡屡出错?
消失的RISC form
在建筑工序中港铁会设立不同“关键检查点”,承建商礼顿完成该工序后,需与港铁共同签署RISC form(Request for Inspection/Survey Check form),才可进行下一项工程,虽然RISC form并非屋宇署及路政署的验收要求,但它是证明建筑工序是否满意完成的依据。
在沙中线红磡站调查委员会中,代表港铁沙中线分判商中科兴业的结构工程专家、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系副教授杨德忠指出,在扎铁工序完成后,工人需要通知顾问工程师检查及测量,并填写RISC form(下称表格)。港铁制度非常严谨,该表格一式五份,港铁、地盘办公室、承建商礼顿各保存一份、另外两份为文件纪录,没有该表格,承建商不可将石屎(混凝土)运送至地盘。港铁及礼顿的监督人员共同签署后,才可进行钉板和落石屎(灌注混凝土)工序。
这次政府公布红磡站三处地盘的RISC form缺失率逾六成,屋宇署指暂未掌握现时施工状况与原设计有何分别,亦未有足够资料确认施工质素,政府需要港铁公司采取措施,核实工程质量。
港铁曾解释指,有机会是港铁人员因应赶工,在现场确认扎铁工序后,便同意礼顿灌注混凝土,之后礼顿没有补交表格,又指港铁收到后,会上载电子平台保存,纪录难以删除,认为今次文件缺失原因是礼顿没有提交相关表格。
除了这次RISC form缺失外,沙中线项目之前已被指有建筑文件问题,包括建造方式与图则不符,这会带来甚么后果?
杨德忠指出,港铁作为沙中线的项目管理人,需要监督承建商按图则建造、项目须乎合《建筑物条例》及合约要求。合约里有多很字眼可以争议,但《建筑物条例》则非常清晰,“不按图则建造就是犯法,这是不能妥协”,“将来维修、扩建,大家都是靠这份纪录”。
杨德忠认为正确图则非常重要,“沙中线为何能够顺利连接入钻石山站?那是因为兴建钻石山站时保存了正确图则,进行新工程才得以按图了解车站结构”。
去年揭露的红磡站扩建工程丑闻中,承建商礼顿在施工期间两次更改连续墙图则,港铁只将首次修改的图则交予屋宇署,导致政府及港铁都不知道红磡站的实际建造情况。就此,政府要求港铁提交全面评估策略建议,以确认月台的竣工状况与政府最新收到的修订设计图则是否一致。
而对于今次缺失RISC form及礼顿再次擅改建造方式,运房局局长陈帆指,如果政府、港铁及承建商礼顿皆未能掌握工程的结构安全,港铁须再一次提交全面评估策略建议。
政府,没有话语权的港铁最大股东
香港政府作为港铁最大股东,又是沙中线项目的业主及委托方,为何会让工程屡屡出错?
经历2014年高铁工程延误超支及今次沙中线工程丑闻,港铁企业形象再次受创。近日有消息指,政府已物色下任主席人选,现任主席马时亨,将于6月30日离任。无论是马时亨抑或特首林郑月娥,都指新主席需重建港铁形象,努力挽回公众对港铁的信心。
到底港铁如何由香港人的骄傲,变成众矢之的?运输及房屋局前局长张炳良在其著作指出,2000年地铁上市及两铁合并(注:2007年12月,地下铁公司与经营“东铁线”及“西铁线”的九广铁路公司合并,成为现时的港铁),使港铁变成一间既垄断本地铁路网络建设及营运,且拥有车站上盖物业优先发展权的企业,但由于港铁是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由市场导向、营运受证监会监督,不受政府控制。
虽然政府在股权及董事局组成虽占有一定席位,却无法管治港铁。
在股权分布上,政府持七成五股份为最大股东;在架构上,运房局局长、运输署署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发展局常任秘书长等四人虽是港铁董事局的政府董事,然而按上市规则,大股东利益并不凌驾小股东,因此当董事局讨论与政府有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时,政府董事须避席。翻查资料,2017年至2018年间,政府董事避席了讨论关于批准港铁营运高铁香港段的会议,以及关于港铁票价调整机制检讨的会议。
就沙中线委托项目中,政府作为工程的业主及委托方,同时身兼被委托方(港铁)的最大股东,两角色存在利益冲突,所以在港铁董事局讨论有关沙中线事项时,董事局内的政府代表须要避席,没有决策权。
沙中线以“服务经营权模式”进行,即政府出资兴建,港铁公司为沙中线的项目管理人,受政府委托进行设计、建造及监督工程,落成后铁路由政府拥有、港铁经营。目前,只有高铁香港段及沙中线以此模式进行。
由于两条铁路工程都出现超支及延误不断的情况,“服务经营权模式”一直为外界咎病。杨德忠认为, 港铁认为没有钱赚的项目,在商言商便不愿出资兴建,主张“服务经营权”进行,自己做项目管理人,高铁为一例。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则认为,由于港铁是独市生意,遇到政府希望兴建,但港铁不愿出资建造的铁路项目,政府也只能委托港铁做。另一种铁路模式称为“拥有权模式”,即港铁公司负责出资、建造及营运。
约束力有限的《委托协议》
政府未能参与董事局决策,那么沙中线委托项目中,政府在港铁内有何话语权,又以何为据监察沙中线工程?答案是《委托协议》。
政府靠与港铁签订的《委托协议》、路政署与港铁会的定期会议及屋宇署审批图则,监察沙中线工程。但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形容,《委托协议》就港铁的赔偿上限写得具体,但“责任部分”的用字却很有弹性。
运房局局长陈帆连日来强调,港铁受政府委托为沙中线项目管理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对港铁表现感到非常失望及遗憾。端传媒翻查政府与港铁公司签订的沙中线《委托协议》,以厘清港铁的责任,以港铁违反《协议》需承担的责任。
运房局代表政府与港铁于2012年5月29日签订《委托协议》,包括一份主协议及13份附录,包括沙中线前期工程范围资料、委托项目的定义、财务、沙中线资产移交安排、政府与承建商订立附属契约等。
记者翻查《协议》第5部分,列明港铁作为项目管理人的责任,列出政府对沙中线的设计及建造方式的要求,包括:对沙中线的标准及具体要求、港铁委聘的顾问、承建商、分判商及雇员须具备的资格须与香港其他铁路项目相乎等。
条款5.3则列明,如果因港铁的失误或遗漏(errors or omissions)构成违反《协议》,而导致委托项目被政府要求“重新执行”委托项目时,港铁需要自行支付“重新执行”的费用,并达至港府合理满意的程度。
港铁于去年12月10日起,开凿红磡站扩建部分混凝土检查钢筋核实竣工状况,以及利用“超声波”方式检测螺丝帽接驳质量,被问及费用应由谁负责时,港铁曾指,费用暂由港铁垫支,之后视乎调查委员会报告作决定,或向礼顿追讨法律责任。
究竟检查费用,以及日后红磡站出现结构安全问题,需要重建或加固工程的费用,政府是否能按条款5.3,要求港铁负责?执业大律师、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指出,开凿混凝土检查钢筋的方法,是港铁向政府建议,费用理应由港铁支付;至于加固费用,陈指“不论是加固或重建,就重要是能证明港铁有negligence(疏忽),如果不能证明,政府就要硬食(只能由政府承担)”。
合约条款虽以白纸黑字注明,但追讨责任过程中却有很多灰色地带,还有“魔鬼细节”。条款5.3写明,港铁就“重新执行费用”上限为政府已向港铁支付的委托费用,即最多79亿港元。陈淑庄慨叹“这和(法律)责任有关,所有敏感东西都是arguable(具争辩性),但最难接受的是,只要超过79亿元,到最后埋单(付钱)的,都是香港人。
帐委会可索取沙中线机密文件
《委托协议》第七部分关于沙中线项目的咨询、项目监察及核实清楚指出,项目监督委员会(Project Supervision Committee)的职责,包括须每月召开会议检视项目进度,港铁在每月开会需要就工程进度、招标、采购、索偿事宜向委员提供文件。
监督委员会自沙中线工程问题接连被揭发以来,因未能发现承建商礼顿擅改图则及纪录缺失,作用一直被外界质疑。而条款16.3 提供了另一立法会监察沙中线工程的方法,条款例明:沙中线项目监督委员会,需将会议讨论的、与会议相关的资料保密,但立法会帐目委员会可要求索取相关文件。只要政府给予港铁合理通知期,则可向在帐委会提供予立法会议员讨论。条款16.3及17.13更列明,就算《委托协议》终止后,此条款仍然生效。
身兼帐委会成员的陈淑庄同意条款给予帐委会监察权力,认为帐委会的特别之处在于,就算是机密资料委员都可获得。陈淑庄指,“现在我问政府取沙中线文件,政府可能一脚踢开我,而经帐委会索取,在项目完结后都可以取得历史文件”。但帐委会会议未必公开,委员亦须签订保密协议,陈淑庄坦言,她作为帐委会成员,未必能凭一己之力消化这些文件,或者要有专家协助才读得懂工程相关资料。
审计署每年会向立法会帐委会提交两份“审计报告”,审视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在日常营运及推行政策、政府基建及招标程序等事宜的行政及财政安排有否不当。立法会帐委会根据“审计报告”召开,会议分为公开或闭门,有权邀请官员及公共机构管理层出席公开聆讯,提供解释。
陈淑庄:希望政府不要再跳入火坑
高铁及沙中线项目同样以“服务经营权”模式推行,结果两条铁路均陷入建造丑闻,运房局前局长张炳良去年批评政府需要检讨,又指《委托协议》列明索偿上限亦不合理,认为政府将来兴建新铁路线,应由港铁自行出资兴建及营运。
陈淑庄指,由于港铁是独市,你只能委托它承建,她认为如以“拥有权”模式推行,港铁在建造铁路时成本控制及监督都会更小心。
“笨就比人揾咗(已经被港铁占了便宜),希望政府唔好再跳入火坑,港铁独大的问题,亦慢慢令其腐化,港铁要认真处理,林郑月娥委任新的港铁主席亦要小心”,陈淑庄在访问完结前慨叹,“经一事,长一智,但这个教训实在太大了”。
現在就算拆了重建,也是政府(香港人)付鈔。
你們還認為沙中線事件的事實可以還原嗎?
一式五份的表格可以同時消失,除了上帝的神操作外,就只有串通和合謀,才能出現這樣的完美結果。只要多看松本清張的偵探小說,就會發現這種橋段毫不陌生。問題在於,政府,港鐵及禮頓角色及關係為何?何人涉事?有何利益輸送?何時開始?當中過程為何?以上種種皆為問題的關鍵,然而可惜的是,相信事實永遠被塵封於碎紙機或刪除鍵之下,而納稅人的錢將再次扔到大海。
沙中線事件,只能印證香港的崩壞,是全面的,無可救藥的崩壞。
应为“合约里有很多字眼”,以及“工程相关资料”。
謝謝指出!已經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