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姆邻居是一群住在我家附近的人。我并不知道这些邻居的确切地址,但他们的住处常会登上新闻。在我家附近,一个从巴黎市中心坐通勤电车十五分钟就可到达的小站旁,大巴黎公共运输计划沸沸汤汤地展开,南巴黎的15号线工程,至少要到2022年才会暂时安静下来。这期间,车站旁衰败的工厂和生意兴旺的室内越野赛车场,被一视同仁地拆掉。而暂居在废弃工厂或在附近土地上搭屋的罗姆人,便一次又一次地被驱赶。
每次驱赶都上了新闻,但新闻时常避开种族指称,只说是“Bidonville”(贫民窟)。这已经是媒体自我节制的结果,更早时,许多媒体直接将那些地方称为“Camp Rom”(罗姆人营地)。
对法国人而言,某些人选择视而不见,某些人则参加为罗姆人住所请命的游行活动。我当然是同意用公共服务资源提供罗姆人住所的。再怎么说,绝大多数罗姆人都应该算是欧盟公民,就算住屋权还不是普世人权,只是公民权,那罗姆人至少应该要比我这个远东人士还拥有更多的公民权利才对。我的问题反而是:如果有一天法国政府真的为他们提供永久住所、就业辅导、义务教育,他们真的愿意接受吗?很多人似乎都忘记了,现在称为罗姆人,以前被称为吉普赛人、波希米亚人等,是一支至今不改其志的游牧民族。
第一层歧视:把“他们”当成“同样的人”
是的,如果写一部罗姆人在法国的文化史,在文化冲突的部分,肯定可以上溯到农业文明与游牧文明之间的古老问题。这不是什么新鲜的观点,在法国有许多人是用这种角度来看待西欧国家与中东国家之间的冲突。
铺写至此,我的第一种歧视应该已经很明显了:只因为不了解,就把“他们”当成“同样的人”,认为他们有某种一致的文化,以“罗姆人”一概称之。
我当然不是唯一一个这么想的。从2010年起,当法国总统萨科齐决定把媒体焦点转向罗姆人,刻意凸显他们扰乱社会秩序的时候,整个法国社会的辩论就是围绕著整个罗姆人群体范畴展开的。不只是总统以下的各级官僚、宪兵、警察,还有反对方的组织、学者等等都是如此。
当然,许多人指出应该很容易看到的问题,但每个人看到的问题都不大一样。有人指出所谓法国社会一般认为的犯罪,如偷窃、诈欺等街头事件,只是占罗姆人口百分之五的年轻人,因为年纪小不易受到追诉,因而受到跨国集团指使利用,不可与贫民窟民众混为一谈;有人说问题是法国不给罗姆人机会,只要给他们一点生活空间,他们就可以好好融入社会;法国文化电台则指出,不管是激烈地予以排除,或温馨地认为社会融合唾手可得,都忘记了这不是法国的问题,而是欧洲的问题。考虑到法国的罗姆人口数字大约一万五千,相对于欧洲范围内罗姆人口约一千五百万,恐怕得说就算罗姆人勉强算得上是欧洲的“问题”,对拥有六千万人口的法国而言,也不见得是。
但罗姆人的生活方式与文化习俗如此不同,如果这个社会对于偷抢财物、占据私有地等等,还认为是犯罪,对犯罪者的态度,认为应该让他们经过矫正重回社会,而一般对外来者的态度,也是基于彼此能够并存的前提下而促进共同生活;那么,假设认定罗姆人是因为文化缘故,不愿定居只愿流浪,不愿融入只愿偷抢或行乞,那我们是否就不可能理解这种特别的外来者,也不可能接受它们触犯本地共和图腾的文化,而只能像萨科齐一样称其“野性”、像他的发言人指出“(罗姆人的)营地是走私、剥削儿童、卖淫与轻罪等行为的源头”,而根本无需希望和平共存呢?
当然,在现实情况里,尽管官方驱赶行动已经过去多年,我们也依旧没有走得这么远。我家附近的这群罗姆邻居,会讲法文的相当少。我看过本地居民许多次试图开启对话,但得到的回应多半都只是几个字或一个微笑。最长的对话是一个年轻黑人突发奇想用义大利语和一个七八岁的罗姆小孩对话,结果意外问出他们家人曾经在义大利待过好一阵子的故事。
第二层歧视:倚赖既有的成见
但是,罗姆人在法国社会里,至少在我生活的轨迹里,究竟是怎样的存在呢?让我换个方法重启叙述:
走在法国的街上,到处有他们的身影。到巴黎的观光客肯定印象深刻:观光景点,会有成群的年轻罗姆女性,拿著影印了不知多少次的某种表单,夹在文件板上,操著英文四处找人签名,签名表仿佛是来自联合国某组织,如果真的签了,她们便会进一步表示需要金钱资助。
法国本地人认为,不只是要钱,她们还会趁机偷取财物。我是从来没签过名,但有一次在住处附近等车,一个常见到的罗姆女孩似乎忘记带笔,来向我借,我则基于这一借大概就看不到这支笔的心情予以拒绝。
事实上,我对这个女孩特别有印象。几年前,我和朋友在巴黎歌剧院附近的咖啡馆聊天,似乎就是这个女孩带著更小的男生,两个人各捻著一张纸,连板子都没有,就到处找人签名。男孩走到我们桌旁,我和他笑笑表示不签,他不放弃,粗手粗脚地把纸递得更近,刚好盖住我放在桌上的手机。我当下想到的是,跟这小朋友吵闹拉扯毫无意义,便伸手到纸下按住手机。
男孩扯了几次没扯走,可能是被我精巧的反扒手法所震慑,便去找了女孩,两人神色严肃地絮絮叨叨,向我走来。这次换女孩递过纸,我干脆直接把手压在纸上,摇头表示不行,女孩还是尝试几次要抽走手机未果,悻悻然拉著男孩离开。
这是我的第二层歧视。我之所以能认出女孩,几乎纯粹倚赖既有的成见,加上特别注意被我归为同类的人群,才有可能在几年前后认出同一个人。
说到这件事,除了签名板,罗姆人还有几个广为人知的手法。其一是在地铁上洒钱,趁不明所以的乘客好心帮忙捡钱时偷取财物(也有其他让目标分心的方式,例如问路或故意推挤),同伙则趁机偷取;另外一种是走进办公室或店家,在接待人员不注意的时候偷取财物;还有一种是在知名景点扮成观光客,降低其他观光客的戒心趁机行事,等等不一而足。我曾经见过几次在地铁上下手的过程,若不是没有得手,就是在几站后被便衣警察抓到。多半都是成人。还有一种是曾盛行过的高科技犯罪传说:拿著一张白卡,就可以在顾客使用提款机之后,神奇地从该顾客帐户里提出钱来。我有听过现场发现成功的案例,也有在提完款后发现拿著卡的年轻疑犯,但这件事对我来说还是太过奇幻。
当然,在巴黎街头行窃的并不是只有罗姆人,罗姆人也不是每个都靠行窃维生。我在法国遭遇过两次偷窃,都跟罗姆人毫无关系。对罗姆人盛行的刻板印象,小则成为街谈巷议,大则出现暴力相向。尽管在巴黎不是太常见到有当面做出明显厌恶排斥的行为或言语,但不管是个人或国家针对罗姆人的暴力,或是媒体上不时出现的罗姆人犯罪实录,显然都无助于互信,特别对于作为极边缘群体的罗姆人而言,多年来非政府组织不断指出的,遍布欧洲的对罗姆人暴力行为,也显然不会加强他们想要融入社会的渴望。关于这点,特别是在贫民屋中的罗姆人,是极端失声的人群。我们可以轻易找到各种统计数字与组织声援诉求,但除了某些已经“融入”社会的“罗姆人成功社团”之外,却很难见到这群人自己的声音。另一方面,他们对于法国媒体舆论领域里的论述政治不可能知道太多,若说要精确传达出自己面对法国社会的态度恐怕更加困难。当然这也是我的成见之一。
第三层歧视:用“我们”的规则评判“他们”
有许多罗姆人,例如我的邻居们,主要的生产活动是坐在街边等待路人援助或主动询问,有时会带著小动物,以及在巴黎街头、旧衣回收箱或垃圾桶中拾荒。这是比较合法的行为,也比较常见,依然不是罗姆人的专利。
还有一种比较游走法律边缘的,则是站在交通干道口,一家人举著自称是叙利亚家庭的牌子征求援助,有时还会穿戴中东式的装扮,因为几次差点造成交通意外引发警方介入而被揭发。
但一般的民间知识是,不管是哪种方案,就算被警察当场抓到,因为他们并没有支付罚款的能力,所以除非被判刑,否则也是拘留后释放。而尽管这种生意无本到吓人,我的邻居们并没有一致投入高风险的行为,多半还是选择了每天提著床垫、被褥,带著一家大小或共患难的兔子或猫狗出门坐通勤火车进巴黎,再每天大包小包坐火车回到这个小站。
当然,他们是不会买票的。这点在法国倒不是什么太严重的事情。我们时常可以见到逃票的人,尽管台湾曾经广传过一篇言之凿凿的文章,声称如果在法国逃票就会被公司认为不够道德造成永不录用,但居住在法国的人们似乎并不这么觉得。
这里则是我的第三层歧视。我既然已经把罗姆人认为是文化不同的人群,却又用其他族群的行为来当成判定他们行为是否合理的标准。
说了三层歧视之后,要来谈一件对我个人而言形成吊诡的事:上面对某个族群犯法或违反规范的负面指称,其实并不见得构成歧视;歧视之所以成立,是基于我将某一群人均质化的态度,制造出一种刻板印象,而又将这种刻板印象连结上负面形象。
不管我基于这种负面形象将“他们”认知成他者,或将“他们”用“我们”的标准来评断,都很有可能形成歧视。
当然,常常看到他们坐车通勤,却没有付过车资,对每月付出七十几欧元月票的我来说,还是有不平衡的感觉。这种勉强可被称为简化版相对剥夺感的心理状态,在我看到他们开著厢型车出入停车场时又更加深了一些。我可以辨识出的五六个家庭之间,并不是家家有车,看似是两三个家庭共有一台。常见到他们十几人围在一台车附近,表情严肃,像是在讨论大事;也常见到一台车由不同的家庭使用。厢型车的后座常常是打平的,铺著床垫、挂著衣物,让我开始怀疑是否因为他们连最后一块根据地都被铲除才出此下策。但其后他们通勤下班,还是走上同样的路,因此仿佛又不是那么回事。
“罗姆人问题”会否成为人权实验试金石?
我还没有跟踪过他们到居所,一方面这不是太光彩的行为,另一方面他们其实是对周遭环境人事相当敏感的族群,再来就是从日常眼光交接的过程里,我颇为确定他们之中多数都认得出我是个邻居。一来留著黑色长发的亚洲胖子全巴黎大概也就那几个,二来我曾经两次发现他们之中有人疑似试图偷我口袋里或背包里的东西。在那之后,我就常意识到他们在我附近时投来警戒的眼神。我除了给过他们之中几个人几次卷烟,此外没有捐助任何金钱物资,甚至连他们让七八岁小孩在通勤火车上挨著座位请款的时候也一毛不拔,的确不见得是个好人。
一般来说,本地居民对他们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异性对待,或者说,多半都不太明显。不过在法国很多地方,都曾经有居民自力驱离,甚至疑似纵火烧掉罗姆人财物的事件。
大致上说,法国人对罗姆人的刻板印象是极其负面的。媒体上的相关报导,分为可能会加强歧视的煽动性报导,以及言者谆谆的学者访谈两大类。国家机器的作法就比较简单:分出警力处理现行犯,另外禁止一切歧视性表现。
这各种现象之间的落差,可以从一则事件中看出:在巴黎,地铁司机的广播内容相当广泛。我看过跟足球迷打哈哈、跟个别乘客对话、不准音乐家上车表演,还有认真介绍沿线各站历史的。根据报导,某次在司机发现有罗姆人上车之后,主动广播告诉乘客请大家注意“罗马尼亚小家伙们上车了”。
之后巴黎地铁公司就被告发,罚了钱,媒体报导了这次事件,然后地铁站内和车上就出现了新的“请注意车上可能有扒手”的多国语言罐头音效。当然,这对罗姆人和本地人而言都不是特别有效。
在公共场合,特别在交通工具上,我罗姆邻居们的表现差强人意。他们大包小包的程度,让我想起自己在上海坐地铁时看来总是大得吓人的包裹。想像一下一次有两个家庭三代人都坐上尾班替代通勤电车的公车,每个人都坐好位置,然后包裹们挤满原来给轮椅与婴儿车的空间,好动的小孩们吵闹不已,还会一头跳进看来其实颇为舒适的包裹堆。看在其他因为通勤电车停开必须挤上公车的乘客眼里,肯定不会产生什么正面的经验。
而在一般日子里,空间较为宽裕的乘客们则常会和小孩们产生一点互动,连带与成人彼此微笑,尤其是看来像是北非裔的阿拉伯妈妈们特别会如此。
我在想,或许因为他们多少有某种共享的生活文化观,对于家庭角色分工和长幼性别秩序都存在于多少一致的传统平面之上所致。非洲穆斯林来自较传统的社会,就像是亚洲人、东欧人,甚至许多美洲人一样。罗姆人尽可能有蛮族声名在外,但应该没有人会否认,他们内部以家庭为中心的生活文化,与其他文化的传统差别不大,而可能更为僵硬。对长辈的绝对谦让、对幼儿的放纵与溺爱、对外人保持一定距离与礼貌,还有从飞扬跋扈的青少年,到一旦有了小孩就迅速失去光采(主要是女性)的家庭人士,都很容易让人想起亚洲社会的阶序层级。
对这类有私礼无公德的生活态度,在台湾常常变成歧视的副脚本,在法国则不容易看出类似的论述轨迹。在这里,公德似乎本身就是一种副脚本。各色人士随地吐痰呕吐或小便,说实话,在巴黎街头也不是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除非睁眼说瞎话,不然这些事情也怪不到罗姆人头上。
无论如何,法国媒体在这件事上,似乎是忠实扮演了社会之镜的角色:一方面强调罗姆人的小规模犯罪和本地人士的暴力歧视疑案;另一方面以大量专访挖出学界官界对于这些冲突事件的看法。说到实际的解决方案,大家的结论似乎都相去不远。以公私部门资源辅助就业、提供廉价住居、授予法文、减少职场歧视、促进彼此融合。正好是极右派呼吁大众恐惧的一切事物。前总统萨科奇的方法更加简单:问每个人要不要“回家”,意即罗马尼亚,愿意者发给几百欧元补助。在报纸报导这种做法开始之后一段时间,巴黎市区就突然冒出大量由罗姆人摆的旧货地摊。
总而言之,尽管学者和社会团体之间,有许多都反对这样的说法,但“罗姆人问题”确实存在,并不是因为它符合任何意识形态分类方式,而是因为这个社会的各种运作原则使这样的分类方式得以存在。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就算我每次在跟这些邻居们挤公车时会加倍小心,我既有的歧视性态度暂时也挥之不去。但“罗姆人问题”始终不是一个真的很大的问题,更需要注意的,反而是人们过度倚赖体制予以处理的时候,是否会出现严重压迫的事实。在法国,除了其实还有几百万人当靠山的“穆斯林问题”、与至今仇恨犯罪受害数字仍然居高不下的“犹太问题”、以及我觉得有可能成为小型未爆弹的“华人问题”之外,“罗姆人问题”很有可能成为这个地方最有效的人权实践试金石。
简而言之,就是在口称人权的同时,我们如何看待罗姆人作为人的状态,以及思考在集体行政措施的全观角度另一面,如何去意识以个人角度遭遇社会的问题。
作者是台湾东海大学社会学硕士,在法国居住近十年,书写制度政治或日常政治议题,并曾参与和移民相关的社会组织工作
很有意思的文章。作者三個層次的自我省察,帶出了很有意思的分析和內心的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