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深度报导让已经红遍中国的自媒体“咪蒙”又火了一把。这次点燃舆论的,是文中提到的一个细节:咪蒙的助理,她曾在《南方都市报》带过的实习生,毕业两年,如今月薪5万人民币。
我第一次听说咪蒙的名字,是 2015年12月。2014年,她离开担任了12年编辑的《南方都市报》,2015年9月刚刚开设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每天向自己的读者推送一篇原创文章,内容涵盖情感、娱乐、家庭等等。默默笔耕三个月后,她写出了两篇洗版中文互联网的文章,《致贱人:我凭什么要帮你》、《致 low 逼:不是我太高调,而是你玻璃心》。其中前者在10 个小时内,阅读量就突破了350万。
然而,咪蒙最让我震惊的并非她多能写,而是她多能赚钱。一位创业者告诉我,就在2015年底,他经人介绍认识咪蒙,希望她能为自己的电商产品量身定做一篇内容。这次合作以15万元人民币成交,咪蒙发表了一篇名为《你明明配得上更好的生活》的文章,先是用自身经历告诫读者要追求生活品质,然后笔锋一转,介绍起这家家居电商公司的活动,并放上 APP 的下载二维码。
2016 年底,15万的报价过去仅仅一年,咪蒙通过自己的代理人公布了最新的内容合作价格:68万。四五篇文章,就相当于现代传播(Modern Media)集团2016年301万人民币的净利润了,该集团旗下拥有《号外》、《周末画报》等华文世界著名杂志,而“咪蒙”团队只有几个人。
即便价格不菲,要找到咪蒙写文章,仍然很难。为什么企业会花费巨额请这位 “网红” 写篇文章?答案很简单,尽管价格高企,但相较其他渠道,这仍然是性价比最高的获取新用户手段。
咪蒙的高价,折射出了一个越来越困扰中国创业者的问题:流量过贵,有钱人才能猎取用户。
集聚的力量:我们终将改变潮水的方向?
按照维基百科的定义,网络流量指的是 “能够连接网络的设备在网络上所产生的数据流量”。常用的统计指标包括页面访问数量(PV,Page View),独立用户数量(UV,Unique Viewer),月活跃用户(MAU,Monthly Active Users)等等。简单来说,就是网页或APP吸引了多少人关注、聚集。
当我询问一位创业者如何看待这个概念时,他告诉我:“流量是将单个用户行为集聚起来的强大能量。一个人在终端上读了什么,看了什么,听了什么,创造了什么,删除了什么,停留了什么,跳过了什么,花费了多少时间——只要他与互联网产生连接,就会有流量。”在流量的概念中,个体用户的选择并不重要,成千上万人的选择叠加到一起,形成的能量才足够可观。
想像一下,一位司机某个路口选择左转,并不会对交通状况带来多么大的影响。然而如果是50位、100位、甚至更多司机全部左转,就会形成一股巨大的车流量(traffic)。
向左转向右转同样出现在每个人的网络生活中。“我应该打开 Facebook 还是 Twitter?” “我应该听 Lady Gaga 还是 Katy Perry?” “《纽约时报》还是《华盛顿邮报》?”
这些选择的背后,一部分是用户基于习惯、品牌信任、好奇主动做出的抉择;另一部分则是被动的接受、引诱,甚至是 “被喂食”(fed):比如 Facebook 新闻流中出现一条打折消息,告诉你一家珠宝网店正在六折促销。
互联网以最高的效率连接所有人,放大了这种集聚效应。在虚拟世界中,互联网可以迅速地找到几百万、几千万拥有共同爱好的人。与现实世界中五十名司机就能造成交通堵塞的流量比起来,网络流量无疑拥有更加惊人的威力——几万、几亿人选择汇聚在一起时,就足以改变这个世界。
克莱·舍基(Clay Shirky)在《认知盈余》(Cognitive Surplus)中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全体美国人一年花在看电视上的时间,大约是2000亿个小时。而全人类每年花费在《维基百科》的时间,只有1亿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美国人一年不看电视,那么互联网世界将会多出2000个维基百科这样富含知识与灵感的站点。
对于一个人来说,看电视还是编撰维基百科并不是多么重大的选择。但如果将这些空闲时间叠加起来,就会产生令人瞠目的智慧和能量,套用一句流行语:“我们终将改变潮水的方向”。
流量变现:流量来自时间,现金来自哪里?
网络世界就像是流量构成的庞大水系,源头是冰川融化那样点点滴滴的用户时间,干流是 Facebook、Youtube 这样的接口型网站(Hub),分流则是无数默默无闻的博客、新出现的 APP。后者内容较为长尾,但由于缺乏品牌和营销,绝大部分的流量都来自于接口型网站。每次用户借由 Facebook “发现” 一个新的页面、一位新的歌手,就完成了一次“导流”。
互联网将用户最珍贵的资产:时间,转换为在虚拟世界通行的货币:流量。
用户利用这一货币,可以获取任何信息、服务。而对于聚集了大量流量的网站来说,如何将虚拟的“流量货币”更为高效地转化为真金白银—— “流量变现”,是所有创业者都会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这个问题在线下业态中也一样存在。若干年前,电视新闻中曾经报导过一家新开业的面包房,为了营造人气,不惜付费请到临时演员排出大队人龙,冒充门庭若市、客流量高涨的假象。
店家的逻辑很简单:人龙能激发了消费者的从众心理,引诱他们进店。至于进店的顾客是不是真的会购买面包,并非店家最关心的,重要的是,这些顾客会成为新的活招牌,吸引其他经过的行人。在顾客购买概率相对稳定和保证人流不影响购物体验的前提下,顾客的数量与卖出的面包数量将成正比。
这种思维也影响了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这样的创业者。通过易用的工具、优质的内容,互联网公司吸引到足够多的用户和流量。紧接着,Facebook 们开始生产、出售自己的“面包”——广告、产品、服务,放在用户的时间线(橱窗中)进行展示。
线下用真金白银购买面包的行为,在互联网中就是一次点击——背后有投放广告的企业向 Facebook 付费。每个人点击、购买的机率是恒定的。如果想提高点击量、营收,只需要吸引更多流量进入站点。
而更好的用户体验,会提升在线时长,相当于顾客在面包房中停留更长的时间,让店家更方便的进行推销和售卖。这也是创业者迭代、更新产品的动力之一。
像19世纪的淘金者那样,互联网公司希望从巨大的流量中洗出金子。流量越高,产出的金子也就越多。
新内容新公司井喷,流量价格暴涨
但是,用来淘金的水也不便宜了。像文初提到投放费用一年四倍多的暴涨,只能算作流量过贵的一个缩影。在旅游、金融、游戏领域,创业者时刻都在为流量感到焦虑。
创业公司一般有两种流量获取的方法。一是自然(Organic)获取。
这有点类似口碑传播:产品做得好,用户会主动推荐给朋友来用。公司不用花费一分钱,就可以吸引到用户。然而,想达到这样的水平,产品做得好可不够。在硅谷著名投资人彼得·蒂尔(Peter Thiel)看来,只有比竞品好上十倍,你才能脱颖而出。因此,初期拥有自然获取流量能力的产品毕竟是少数。尤其对于竞争激烈,功能类同的行业而言,用户完全无法分辨出哪款产品性能更好。
碰到这种情况,创业者就需要采取第二种流量获取的手段:付费购买。
简而言之,就是买广告位,将自己的“存在感”刷到最高。这很像前文提到付费请临时演员的面包房。只有攻占用户的注意力,在他们心中树立 “它真的很红” 这一观点,才有可能招徕真正的人气。
流量价格的暴涨,与创业者加大付费购买力度有关。而创业者加大购买力度,则源自新内容、新公司的井喷式崛起。
2014年起,中国大陆在政策与资本的双重推动下进入创业高峰期。据创投数据库 IT 桔子统计,“2015年国内互联网领域有超过4069起投资事件(上市和并购除外),同比增速超过43%……金额是2014年的1.97倍。”
大量新成立的公司涌入互联网,急需在网络中发声、吆喝,用以吸引用户。这直接影响了互联网公司对于流量的需求。爱奇艺数据研究院院长葛承志在采访中表示,2010年爱奇艺的广告主只有不到100家。2016年,这个数字 “翻了十倍不止”。
一些从风投手中融到大量金额、或是所处行业本身就相对暴利的公司,在购买流量、推广上的花费就更大了。
据创投媒体“36氪”报导,某家从事海外旅游的公司,2013年刚成立时获得一个付费用户的成本大约是230元。2014年,价格涨到了300块。2015年,市价又涨到了400元。有一家旅游公司的创始人干脆告诉记者,“如果一家公司只拿到了几百万的天使轮,那他们融的钱还不够投广告的。”
对于游戏、金融这类行业,流量的价格更是惊人。以金融类产品为例:这类用户(比如 P2P 借贷)一般都会和平台保持较长的商业关系,不存在 “即买即走” 的可能。在这段时间中,商家可以持续向用户推荐产品,进行关联销售。
另一方面,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利润也相当惊人。即便用户获取成本不低,但平台仍然能从其身上赚回成本。因此,金融产品的用户价值一直被认为高于其他行业,单个获取用户的成本早已突破数千元。
流量池里的死亡螺旋:欲革大佬命者命先被革
需求已经如此过剩,流量本身的供给方式将流量价格推到高处未算高,而且形成囤积居奇。
在桌面互联网时期,用户使用浏览器阅读内容。当我们想看别的站点内容的时候,只需要点击超链接,就可以很轻松到达另一个网站。
然而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APP 取代浏览器,成为了用户接入互联网的主要途径。在手机操作系统中,应用都被隔离在一个个 “沙盒” (sandbox)中,彼此之间并没有“超链接” 这种帮助用户跳转的功能。而应用开发者本身,也希望用户花费更多的时间停留在自己的 “沙盒” 中,因此为产品加入更多内容。
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 Facebook 推出的 Instant Article 功能。Facebook 对媒体内容进行预排版,用户点击链接后,不需要跳转到原网页即可阅读经过排版的内容。这看似是方便了用户,背后则是 Facebook 避免流量外溢到新闻网站的野心。
微信在这一方面则做得更加彻底。直至今天,微信公众账号仍然对超链接不友好。设计者宁可让用户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打开外部网站,也不愿意加入外部链接功能。而对于与自己拥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比如阿里巴巴的淘宝、虾米音乐,微信都曾或多或少采取过对抗措施,拒绝让用户在微信中打开对手的网页内容。
久而久之,一个个封闭的 “流量池” 出现。当流量不再自由流动,建造堤坝的互联网的巨头自然有了对其定价的权利。腾讯广告业务2016年第三季的收入同比增长51%,至人民币74.49亿元。微博在2016年的广告和营销收入也较同期上涨了42%。
在这样的情况下,创业者纷纷出动,寻找尚未被挖掘的流量金矿。文初提到的咪蒙就是这种金矿的一个最好的例子。15万元一篇文章,为投放广告的电商 APP 带来了五万多个注册用户。换算下来,获取一个用户的成本,不过三块多。而当时如果在微博这样的渠道上进行投放,成本要高出十倍不止。然而随着越来越多人开始了解这一渠道,价值洼地也就不复存在。
更可怕的是,流量之贵造成了一个死亡螺旋。
不少创业公司,成立之初的目的就是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像微博、微信那样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平台,然后向广告主收费。为了完成这一使命,它们先会购买流量进行推广,制造话题、积累人气,逐步完成从流量的买家到卖家身份的转变。
然而流量如此昂贵,怀抱着这一想法的创业公司会发现,早期购买流量就已经花费大量融资额,难再有余钱投入到产品研发、运营——这些真正对产品具有深远影响的板块。
随着时间推移,用户由于产品体验不佳纷纷离去,买来的流量成为了数据库中许多长期不上线的用户名。对于创业公司来说,这样的情形是毁灭性的。
长此以往,创业公司就变得像 “长江后浪推前浪”。想革阿里、腾讯的命,殊不知大佬端坐在一旁,“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流量之贵,拉动“内容创业”
流量之贵,直接带动了一个新的创业门类,“内容”。像咪蒙这样拥有媒体从业经历,文字具有极强识别度的专业人士,一时受到许多投资人追捧。
选择媒体人不是没有道理。首先,个性鲜明、质量上乘的文字,无需推广用户就会自发传播、产生流量,拥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其次,媒体人拥有很强的人脉资源,可以在获取流量时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优惠。
在流量如此昂贵的当下,能生产优质的创业者简直就像自带办公室而不用付房租,可以节省一大笔成本。
然而,内容只是获客的手段,而无法作为商业目的。这就好比一位设计师想开面包房。他不花一分钱就用自己设计的海报、装饰吸引到大量用户。然而等人进来过后,他发现自己并不知道菠萝油应该怎么做。
摆在他面前有三条路:第一,卖广告。他可以给其他商家设计广告,贴在自己的店里,利用自己的高人气,让更多的人看到其他商家的广告。
第二,找个人来做面包。找一个合伙人进来负责烘焙。自己发挥特长,还是做拉客和销售的生意。
第三个,卖海报。“一张10块,无限量供应。喜欢的人都可以带回家去挂起来。这样好不好?”
这同样对应了内容创业的三种商业模式。第一,广告营销。第二,电商化。第三,内容付费。当然,它们之间并不是互相独立的。
其中,与互联网创业追求规模化的本质最契合的,是电商。广告营销与内容付费的局限性都很明显。一个微信公众号,可供投放的广告位有限。无论价格多高,都只能算一个好的买卖。内容付费则对创作者要求极高,需要长时间笔耕建立品牌。新闻媒体中靠付费阅读赚得最多的是《纽约时报》,但它已经有 166 年的历史。
因此,绝大多数内容创业者在商业计划书中,也都将电商作为未来发展重点。希望利用富有人格的 IP,个性化的文字,做下一个罗振宇、吴晓波。(注:罗振宇是自媒体视频脱口秀《逻辑思维》主持人,该视频产品在半年间延伸为互联网社群品牌,有知识服务 APP “得到”;吴晓波是大陆知名财经作家,是2002年成立的蓝狮子财经出版中心的出版人)
内容吸引了用户,what’s next?
这种既定的发展轨迹,在过去一年中遭遇了一些问题。中国大陆遭遇 “资本寒冬”,创业者融资变得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放慢了电商化进程,避免在电商所需的软硬件、库存等方面投入金额,以求活命。
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现金流稳健,内容创业者接手了很多广告、营销案例。由于流量始终具有稀缺性,广告主的需求始终非常活跃,金额也相对慷慨。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广告这么好赚,为什么还要耗费心力,冒着公司可能倒闭的风险去做电商化改造?著名媒体人、连续创业者左志坚就在一次论坛中表示,“对于内容创业者来说,广告的变现效率比电商更高。”
当然,这个行业仍然有值得学习的对象。2012年成立的 “一条”,由短视频内容起家,现在已经转型为一家中等规模的内容电商企业,一年利润更是数千万计。
“一条”、“二更” 显然是看到了京东、淘宝这样的电商巨头在内容输出上的努力。两家公司都通过签约网络红人、开设直播、举办线下活动的方式,夯实品牌文化,利用优质内容弥补自然增速的放缓。
然而,更多的创业者可能像去年三月宣布千万融资的网络红人 Papi 酱那样,陷入了常规的更新、维护,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推迟着转型和改造。他们的惧怕不无道理,万一转型失败了呢?
从这个角度来看,可能 “内容创业” 根本就是个伪命题。它更应该被称为 “内容作为获客手段的创业”。用户被吸引过来后,等待他的是何种产品、服务,这才是应该被讨论的话题。如果单纯讨论内容的价值,就更像广告业者的思维,对于厘清问题帮助不大。一个内容创作者,如果只是写得好而却缺乏商业头脑与品质,那么他更应该做一个创意官,做 CEO 就有点差强人意了。毕竟,内容生产力无法作为企业护城河存在。
流量在手中,应该如何高效变现,是现阶段内容创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归根结底,纽约时报市值不到 Facebook 一百五十分之一。
Insightful!
说到底,还是要挖掘并找准目标用户的痛点,憧憬什么,害怕什么,总有人扑上来。流量大小并不能衡量成功与否,关键看有设没有找准人(废话
文末的纽时忘打书名号啦。
干货满满啊
希望內容能夠有進一步的深入
写的很好,期待下一篇!
這篇很精彩,已收藏,謝謝🙏。除了這三個出口,是否還有下一個流量的商業出口?
很棒的文章,一直以來流量怎麼轉換成實際利潤都是門大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