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三天前在英国首相特雷莎·梅宣布要“硬脱欧”,今天特朗普正式就任美国总统,这两件事在一年前,或许都是些难以想像的事。但在2017年的首月,这些都曾被指为不可能的事,也通通在这周发生了,而且均为全国性民主选举的众民决议结果。
民主选举制度因政治乃众人之事而生,但在投票之前,你可曾想过要为一张选票付出多少成本?人类行事常以理性计算为标准、为凭据,每一张选票理论上都应是经过深思熟悉的思考,但为何会出现令人讶异的选举结局呢?美国经济学家 Bryan Caplan 直指民主的缺陷就是人性的缺陷,选民在投票时未必如自身所想像般那么理智衡量,他们不是无知或愚笨,只是投票行为能表达出在理智以外更多其他涵意,例如宣泄情绪、偏见意识、喜好特定人物形象与小故事等等。看似理性的投票行为,综合起来却是无法预计走向的选举结果。
以下节选自《理性选民的神话:我们为什么选出笨蛋?民主的悖论与疯狂》的第五章〈理性的非理性〉,获大牌出版授权刊出。文章标题为编辑所拟。
《理性选民的神话》(The Myth of the Rational Voter)
出版时间:2016年11月
出版社:大牌出版
作者:Bryan Caplan
译者:潘勋、刘道捷、郑佩岚、陈鸿旻
理性的非理性与政治
商人们愿意囫囵吞枣地咽下一切呈现在他们面前的各项哲学理论,而顾不上认真检视;对于政治、科学以及艺术的态度也一样。但若涉及经商贸易,他们一定会在详细研究之后才接受,有时甚至仍持保留态度。
假设要举行一场全民公投来表决政策A或政策B。政策A将让你获得1万美元的利润;那么,相信政策B并投票赞成它的物质成本会是什么?若你回答1万美元这个单纯的答案,它是错误的。除非你的选票具有“决定性”;也就是说,你的这张选票能改变选举结果。而这件事只在其他所有投票者的决定,正好都平均分配时,才有可能发生。也就是说,在有成千上万选民的选举中,因为你一个人的错误政治信念,而导致投票结果选出错误政策的可能性几乎为零。甚至是2000年那著名的佛罗里达重新计票事件,也不能影响这个理论。因为几百张选票而败选,和因一张选票而败选,这之间有很大差别。
有评论认为,民意调查会损害民主。他们的主要论点认为,民意调查缺乏让人们认真权衡政策后果的诱因。与选举不同的是,民意调查并不能改变政策,是吗?错!政客们常常根据民意调查来采取行动,而你的回答很有可能让他们在政策上采取冒险行为。接受调查者和选民有一样多(或一样少)的动机去认真思考其选择。事实上,选举也是一种调查。而且对这两者的回应,都很难真正改变政府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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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聊到选举时,常常讲得好像自己能对选举结果产生什么影响似的。他们谨慎思考自己的选择,就像在点晚餐那么慎重。但他们的实际行动却泄漏了另一个事实:无论他们“点了”什么,他们其实都知道自己只能吃到固定的那一道菜。
对于一位选民必须为政治非理性所付出的物质代价而言,这又意味着什么呢?假设D是选民愿意为选择政策A(而非政策B)所支付的差额,那么投了错误票的预期成本就不只是D,而是决定性概率p 乘以D。如果p=0,则pD=0。依直觉来判断,如果一张选票不能改变政策结果,其非理性的价格就是零。
这零成本使得理性的非理性,在政治方面成为一个意味深长的概念。民主的制度结构使得政治非理性成为其最终决策者(即选民们)所能享受的一个免费品。因此,我们只能期望选民们表现出最糟糕的认知行为;用勒庞的话来说就是:“表现行为欠缺理性判断,缺乏批判精神、亢奋易怒、易受骗且头脑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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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的非理性也依据同样方式在运作,既然采纳任何天马行空的政治理念都不需要花钱,选民就会消费到“效用最大满足点”(satiation point)为止,并且会相信任何让自己感觉最舒适的信念。当他投票时,他无须为了维持自我形象而牺牲任何实际效力(practice efficacy),因为一开始本就没有任何实际效力存在。
我们可以来思考一下,一般人如何建构他对死刑吓阻效果的看法。一般而言,人们在进行智识推论时,会有良好的自我控制(self-discipline),必须先看到证据,然后才会因此形成坚定的看法。但是实际上,大多数对死刑效果持明确看法的人,从来不觉得有必要去检视过去那些丰富的文献资料。相反地,他们从一开始就对死刑保持某种强烈的情绪,并依据此热情来“推论”其效果。
死刑是个容易让人极为激动的议题,但它的模式与大多数的政治相关信念雷同。有多少人能在面对战争时,仍能像乔治.欧威尔(编注︰George Orwell,《动物农庄》与《1984》的作者。)般保持冷静?
对于西班牙内战中的暴行,我几乎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我知道有些罪行是共和党犯下的,而有更多人(现今仍在继续中)则是遭受法西斯的残害。但是,让我印象深刻至今的是,人们对于是否相信某方曾犯下了暴行这件事,完全是依据其政治偏好而决定。每个人都相信敌人曾犯下暴行,却不相信自己人曾犯下暴行,而且也从来不会想去检视任何证据。
在处理现实层面的问题时,我们的标准程序是:先取得明确的证据之后,再依此建构成自己的意见,而对此意见的信心程度是与证据的质量和数量成正比的,也是经得起质疑的。然而,在面对政治问题时,我们却常常无视这些可起保障作用的程序。
人们在研究如何通勤去上班、修理汽车、买房子或者找工作时,能进行非常良好的智识推论与自我控制;但同样这群人,在思考贸易保护主义、枪枝控管或药物管制等议题的后果时,却会变成采取“随他去”的态度。谁会在关于汽车的问题上,因为不同意他人观点,就因此与他为敌呢?在处理现实层面的问题时,我们的标准程序是:先取得明确的证据之后,再依此建构成自己的意见,而对此意见的信心程度是与证据的质量和数量成正比的,也是经得起质疑的。然而,在面对政治问题时,我们却常常无视这些可起保障作用的程序。
当选民存在我所谓的对“类新古典(near-neoclassical)的非理性需求”时,市场与政治之间的对比是最强烈的。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有此类偏好的行为者,其表现是完全理性的。他愿意并且能够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生存。然而,在正常的政治情况下,他就脱去了理性的面纱。他在某个领域内明明有很良好的理智推理能力,但在另一个领域内却无法保持这理智;或者更准确地说,他选择不去保持理智,因为在市场的领域内,对非理性有“使用费”(user fee),而在民主的领域内则没有。
当熊彼得(Joseph. A. Schumpeter)将政治和市场中的理性比较时,他似乎也考虑到了“类新古典的非理性需求”。除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对选民缺乏逻辑的著名批判外,熊彼得还声称:“无论我们选择检视哪个层面的工业或商业活动,我们都可发现,人们都想尽可能地依据理性行动,并且也的确存在需要保持理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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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非理性与表达性投票
我的研究成果,要大大归功于杰弗里.布伦南(Geoffrey Brennan)和洛伦.罗玛斯基(Loren Lomasky)的表达性投票模型(expressive voting model),这在他们的著作《民主与抉择:关于选举偏好的纯粹理论》(Democracy and Decision: The Pure Theory of Electoral Preference)中,有很好的阐述和说明。不过,尽管我们彼此的看法有互补关系,但在几个关键论点上仍存在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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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经济学家都假设,人们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投票;也就是说,他们投票是为了让自己偏好的政策得以通过。除此之外呢?
布伦南和罗玛斯基提出的论点是,投票还具有表达性功能。球迷在橄榄球赛上喝采,不是为了帮助自已的球队获胜,而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忠诚之心。同样地,公民们参与投票,有可能不是为了让政策胜出,而是为了表达他们的爱国热忱、同情心,或者是对环境议题的关注。我们这样说,并不是存心挑剔。它的意义在于,类似关税或最低工资这种无效率的政策,却很可能在投票时通过,是因为当人们支持这些政策时,会让自我感觉更良好。[…]
在政治领域,布伦南和罗玛斯基指出,由于一位选民发挥决定性影响力的机率很低,导致这种交换的行为大为不同。如果你的选票不能改变结果,那么你尽可以放心大胆地把票投给任何让你“感觉良好”的政策,即使你知道如果它们真的通过,可能会造成大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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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伦南和罗玛斯基的结论并非温和地认为,政治决策就和市场决策一样,既仰赖表达性考量,也取决于实用性考量。他们的结论是一个更激进的看法:政治决策与市场决策不同,政治决策主要取决于表达性考量:
在选举的时候,个人利益的考量将会被大幅忽略,而纯表达性或象征性考量则会被放大许多。这纯粹是个相对性价格的问题。此外,我们应当强调的是,这里所讨论的胜败关头时的相对价格变化,与经济学家通常面对的价格变化相比,是一个极巨大的量级(an order of magnitude)。
在表达性投票理论中,选民其实清楚知道让他们感觉良好的政策可能是没什么效果的。表达性选民并不是故意要支持含糊不清或愚蠢的信念,只是他们更关心这政策听起来是否响亮,而不那么在乎政策的效果。
它与理性的非理性之间的相似性是很清楚的。两者的重点都在强调选民所享受的心理利益,而非对政策的那细微的影响。两者都认为选民发挥决定性影响力的机率极小,导致经济行为与政治行为产生分歧。如同布伦南和罗玛斯基所指出的:“在市场行为中一直潜藏在内的想法,在投票箱前可能会突然苏醒过来。”两者也都解释了,为何没什么效率的政策,或是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政策,可能会在政治界成为极受欢迎的政策。
关键的差异在于机制(mechanism)。在表达性投票理论中,选民其实清楚知道让他们感觉良好的政策可能是没什么效果的。表达性选民并不是故意要支持含糊不清或愚蠢的信念,只是他们更关心这政策听起来是否响亮,而不那么在乎政策的效果。出于表达考量的保护主义者认为:“没错,贸易保护是会让美国人民变得更加贫困。但是管它的呢,只要我能挥舞国旗且高喊‘美国!美国!’”就行了”。与此相反的是,理性的非理性选民相信,感觉良好的政策同时也是能发挥功效的。而理性的非理性保护主义者则真的认为,贸易保护措施会让美国人变得更加富有。如果他必须因此否定一些比较性的优势,那就让他这样吧。
让我重复一遍,表达性投票理论与理性的非理性,两者并非互相排斥的。一个人可能相信:“贸易保护主义可以带来经济的繁荣”,但也同时认为:“但我不在乎贸易保护是否带来繁荣”。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理性的非理性这种解释,其可信度更高。支持令人感觉良好的政策,通常会与错误的描述性观念同时出现。持保护主义观点者,很少会意识到他们的想法对经济其实有害。如果他们能实际地评估这些“令人感觉良好”的政策所发挥的效果,就会发现支持该政策可能不再让他们感觉良好了。
每个选民作为个体,在他投票支持战争开打时,可以是完全理性的—但是若他的投票真能决定最后结果时,没有一个人会真的采取这样的行动。
要解释这两种态度的差异,我们可以用布伦南和罗玛斯基所提出的某个例子来做说明。假设选民必须在下面两者之间做选择:要选择为荣誉而浴血奋战;或是选择抛弃尊严,但可因此维持和平与繁荣。大多数人会现实地选择后者:“就像人在面对人际的紧张关系时,通常会选择放下自己的骄傲,耸耸肩膀然后一走了之;他们通常不会选择来个殊死搏斗(特别是真的会导致死亡的那种冲突)。因此,避免陷入战争将能维护大多数选民所想要的权益。” 但是,根据表达性投票的逻辑,全民公投的结果却很可能会是支持战争的。“每个选民作为个体,在他投票支持战争开打时,可以是完全理性的—但是若他的投票真能决定最后结果时,没有一个人会真的采取这样的行动。”
布伦南和罗玛斯基举出的例子,在逻辑上是有可能的。但是除非我们放宽对理性的假设,否则结果总会显得有些奇怪。有多少主战分子会愿意承认,战争将会导致毁灭和阻碍经济繁荣呢?他们会忽略一切现实证据,坚称“孩子们在圣诞节前夕就可以离开战壕了。”他们还会强调无论战争看起来有多么糟糕,姑息养奸才会为我们的幸福生活造成真正的威胁。而且多数采取这一立场的人,是真心相信的![…]
当一个人支持着会为世界带来不良后果的政策时,通常他们心中也存在着错误的信念,这两者经常是同时出现的。理性的非理性强调这两者之间的关联;而表达性投票理论却忽略了这一点,尽管它仍有其学术成就。
结论
理性的非理性并非暗示所有的政治观点都是盲目愚蠢的。如果你讨厌义大利食物,那么即使端出许多披萨让你吃到饱,你也不会动心。但是,理性的非理性的确对政治信念抱持存疑的态度—包括我自己也是。
民主让选民自己做出选择,但却只赋予每个人极微小的影响力。从作为单一个体选民的立场来说,选举后产生的结果与自己的投票选择,两者间其实没有什么关联。事实上,几乎每位经济学家都承认这点。但在接受这观点之后,大多数经济学家却也极力窄化了其更广泛的含义。
购物时,人们背后存在着诱因,使他们可以保持理性,选民则没有。若将民主政治描述成一个大家一起解决社会问题的公共论坛,这是过于天真的看法,而且忽略了背后存在的许多冲突和矛盾。
我采取的是相反的观点:选民缺乏决定性的影响力这点,改变了一切。投票和购物是不一样的。购物时,人们背后存在着诱因,使他们可以保持理性,选民则没有。若将民主政治描述成一个大家一起解决社会问题的公共论坛,这是过于天真的看法,而且忽略了背后存在的许多冲突和矛盾。这个观点忽略了潜藏在表象底下的巨大真相。当选民们大声谈论如何解决社会问题时,其实他们主要目的只是想抛开日常必须保持的客观束缚,并借此吹嘘一下自身的价值。
很多人想借着重新定义理性一词,来回避我的结论。如果愚蠢的信念能让你感觉好过一点,那么或许持续坚持客观的人才是真正的傻瓜。但这也正是理性的非理性此观点,之所以合乎所用的原因,若某信念从追求真理的立场看来,是非理性的;但从个人效用最大化(individual utility maximization)的立场看来,却可能是合乎理性的。更重要的是(无论你喜欢哪个词汇):一个选民们愚蠢又快乐的世界,与另一个选民们都很冷静且理性的世界,两者是不同的。我们很快就将对此进行讨论。
政治行为之所以看起来奇怪,是因为选民们所面对的诱因也是诡异的。人们经常批评经济学家,认为他们故意忽略政治行为与经济行为的不同。99 但这是经济学家的失误,而非经济学的错误。经济学家本来就不应当把政治行为类比为市场行为。政治领域中的非理性不是一个谜,而它恰恰符合了非理性的经济学理论所推论而得的结果。
不認同,就好細「環球雜誌」,說民粹exist,民主就係錯誤的。
这种大众心理分析基本都是错的。事先假定一个作者认为好的目标,然后不选他喜欢的就是错误。国民选择一个人是出于各种考量,单论其中某项政策的”理性”程度没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