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影在伦理争议中仍然获奖一事看来,在香港电影业界的集体意志里,“伦理”是一件远比“艺术”和“政治”陌生的事。
假如没有这场纪录片伦理争议,《给十九岁的我》夺得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本应是一场划时代的美事。纪录片一向是香港电影类型的末流,也长期在电影奖项中缺席,但香港纪录片的风潮却不是很近年才有的事。千禧年后,香港电影结构大转型,本土主义的索求无疑令人们意识到,主流商业电影已不再是香港电影的唯一面貌了,对刻划社会现实、探索另类题材的渴求,催生了佷多近年的所谓“香港本土电影”。
而香港本土纪录片的冒起,更象征了虚构性的剧情片已无法满足人们对“本土”的要求了。当香港电影金像奖,以及另外两个香港电影重要奖项“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大奖”及“香港电影导演会年度大奖”,不约而同将“最佳电影”的荣誉颁给《给十九岁的我》,俨然就是香港本土纪录片的里程碑。
但现实没有假如。现实是,大部份人已忘记了《给十九岁的我》最初上映时的一致好评,只记得电影中的种种伦理问题。电影草草停播,实际上有看过电影的观众并不多,连带网络上亦有不少质疑,在有资格在金像奖遴选中投票的业内人士之中,到底有多少人有机会看过电影?于是,《给十九岁的我》获“最佳电影”就已不再是时代美事, 而是今天香港电影界的一场平行时空事件:
一个时空里,作为一种时代象征的香港纪录片终于获得了香港电影界的认可;另一个时空里,早已在公共论述中发酵成一套丰沛而深入的纪录片伦理论述,在某些电影界人士的眼中,却恍如不曾存在过,或只是微不足道的茶杯里风波。